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笔者认为万丰奥威此次现金收购万丰飞机的行为并没有真正给上市公司带来转型升级实现进一步发展,反而是成为了万丰奥威向家族控股股东利益输送的工具,实现了家族的利益。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家充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已逐渐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一方面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为社会提供众多就业机会,改善就业难的问题。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区别于国有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职能,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受到限制更少,同时决策机制更为灵活,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善于迅速抓住时代发展的机遇,已经形成了不可阻挡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在党和政府强力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并促进企业减税降费的当下,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经营环境。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优秀的民营家族企业不断涌现,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作出重大贡献。根据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普华永道发布的《2018 年全球家族企业调研—中国报告》,过去 12 个月全球平均销售额增长率达到 69%,而我国有超过 75%的家族企业的销售额增长率远超过该全球平均值。此外,我国有近 26%的民营家族企业对其未来两年销售增长预期远超全球同行业水平。然而,民营家族企业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也展现出了其独有的弊端,家族企业为了在资本市场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极力促成家族企业的分拆上市。在企业成功上市后,家族成员强势涉入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治理和管理活动中,使得家族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且在董事会及管理层中占据多数席位,通过集中股权获取控制权优势,实现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为家族控股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引发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即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控股股东实行利益输送行为,以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来换取自身利益。
在家族控制上市公司的进程中,为了实现资源整合和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始终保持上市公司的生命力和创造力,需要不断注入新的资产和拓展新的业务,有助于有效发挥上市公司自身的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拉动上市公司业绩增长。虽然目前资本市场上对上市公司资产注入的事项有着严格的监管措施,但是也无法有效防止部分上市公司在资产注入的过程中谋取私利的行为,尤其是以民营家族企业作为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可能会为了家族的利益而存在更加明显的利益输送动机,他们通常会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以实现家族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一、研究思路
本文采取单案例研究方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 提出问题阶段,本文通过家族企业近几十年来蓬勃发展的背景提出了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境,即家族控股股东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实行利益输送行为,随之引入与之相关概念,分析总结万丰奥威向控股股东万丰集团现金收购旗下子公司的动因、资产注入的行为、利益输送的手段和利益输送得以实现原因及其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并结合控制权收益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展开进一步的分析。
分析问题阶段,通过分析万丰奥威控股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揭示家族控股股东利益输送行为产生的动机和特点,并分析其得以实现的原因。通过对财务数据等方面的分析,阐述其行为带来的经济后果。
解决问题阶段,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具体分析,分析总结万丰奥威向家族控股股东现金收购万丰飞机的动因、资产注入的行为、利益输送的手段和利益输送得以实现原因及其经济后果,并就此提出具有针对性与实践性的建议。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第一节 概念界定
一、家族控股股东
家族控股股东一个重要的特性是公司的所有权由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所把控,从而实现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家族成员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优势逐步影响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家族利益与公司利益相捆绑。但是关于家族控股股东学者们并没有得出统一的定义,大多是基于对家族企业的理解而界定,有学者认为判断一个企业是否为家族企业要看企业所有权的归属情况,也有学者将是否拥有企业的经营权作为界定家族企业的标准,还有学者从家族继任和家族的文化出发判断是否为家族企业。目前将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结合来分析是否是家族企业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由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通常会集中在少数家族控股股东手中。从所有权角度来看,家族控股股东通过直接持股、金字塔持股和交叉持股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但由于各国法律环境和经营环境并不相同,学界并没有得出一个统一量化的标准,如 Claessens(2000)认为家族成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持股超过 20%即可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现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从经营权角度来看,至少有一位家族成员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徐郑峰(2007)认为上市公司的家族控股股东通常会拥有更高的表决权。苏启林、朱文(2003)认为上市公司家族控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由一个家族或一个自然人最终控制。
本文研究的家族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 20%并至少有一位家庭成员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家族利益共同体。
二、资产注入
资产注入常常被作为控股股东迅速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一种方式,通过向上市公司注入高质量和高业务相关性的资产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更大更强的目标。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这一行为可以看作是在控股股东掌控下的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由于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关联交易很有可能为控股股东注入劣质资产打开方便之门。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控制权私人收益理论
Grossman 和 Hart 于 1988 年首次提出控制权私人收益这一概念,并将其分为控制权共享收益和控制权私人收益两部分,前者是指控股股东为提高公司价值在取得控制权后降低公司内部交易成本并加强内部管理;后者是指大股东取得公司控制权后,或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将旗下劣质资产转移到上市公司,或转移上市公司的资源,或通过自身优势地位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使之有利于满足自我利益,由此产生的控制权收益无法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只能由少部分享有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独自占有。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提出让学界对这一概念有了一定的了解,但目前并没有确切的标准界定控制权私人收益这一理论。Dyck 和 Zingales 在 2004 年提出,控制权私人收益是指由控制方独享而无法在所有股东之间按持股比例分享的部分企业价值,这是学术界当前较为认可的定义。这部分收益的表现形式多样,可以分为货币性收益和非货币性收益,前者包括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后者表现为利用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声望获取利益。除此之外,控制权私人收益还可分为可转移私人收益和不可转移私人收益,前者主要指控股股东用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公司资产和为经理人支付超额薪酬等方式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后者包括配发新股稀释中小股东股份和获得社会声誉,对家族企业来说,声誉收益往往更具吸引力。
控制权私人收益这一概念充分解释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矛盾,尤其是在股权集中的家族上市公司中这一矛盾更为显著。本文以控制权私人收益理论为出发点研究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问题,家族控股股东依靠自身控制权优势将不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通过牺牲中小股东利益而达到满足家族利益的目的。
第三章 案例介绍:万丰奥威现金收购万丰飞机 ................................ 19
第一节 案例背景 ................................. 19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 19
二、交易双方及关系介绍 ............................ 20
第四章 万丰奥威现金收购万丰飞机的案例分析 ................................ 26
第一节 家族企业控股股东现金收购动因分析 .............................. 26
一、规避监管 ...................................................... 26
二、避免控制权稀释 ................................................ 28
第五章 万丰奥威利益输送的经济后果分析 .................................... 56
第一节 短期市场反应分析 ............................... 56
第二节 财务指标分析 .................................. 58
第五章 万丰奥威利益输送的经济后果分析
第一节 短期市场反应分析
万丰奥威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首次发布《关于收购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在公告当日股价就存在明显的下跌,跌幅达 3.64%,并且存在连续下跌的趋势,说明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此项现金收购行为可能并不认可。受到春节期间停盘的影响连续下跌趋势并不明显,但节后开盘第一天相较于节前下跌幅度达到9.93%,虽然节后股价连续上涨但也远远不及节前股价水平。万丰奥威具体的股价变动情况如图 5-1 所示。可见,市场上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存在怀疑,出现了随公告发布股价下跌的情形,进一步说明了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动机的疑问,可能有利益输送之嫌。
为进一步探究万丰奥威的中小股东对此次现金收购行为的市场反应,本文选用事件研究法探究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的短期效应,并以此为事件基准日的第 0 天。本文选择常数均值模型计算估值期的正常收益率,因此选用事件期前 60 天为“清洁期”(-70,-11),即选择万丰奥威首个公告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前的 70 天至前11 天作为正常收益率的估计期间。选择事件考察期为(-10,10),即现金收购发生日前10 天至发生日的后 10 天。
第六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本文以万丰奥威为对象,立足于现金收购的背景,研究控股股东万丰集团资产注入的行为、利益输送的手段和利益输送得以实现的原因以及利益输送所产生的经济后果,通过上文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从对控股股东现金收购的动因分析来看,控股股东采取现金收购的方式主要是为了在规避证监会的监管同时避免控制权被稀释,防止威胁自身在上市公司中的优势地位;此次跨界收购行为上市公司号称是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但从上市公司上市以来一贯的行为来看,更有可能是以此来拉动业绩增长,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资产规模。
其次,从对资产注入的行为分析来看,上市公司在现金流情况紧张并且面临巨大偿债压力的情况下仍然选择现金收购控股股东的资产存在向集团控股股东输送资产之嫌;上市公司号称该资产注入行为是为了实现转型升级改善经营,但所注入的资产质量却并不尽如人意,并且在资产注入后又实施了一系列注入回购股份和减持套现与上市公司注入资产预期相反的行为。
再次,从对利益输送手段的分析来看,由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漏洞给了上市公司“合理”选择的空间以规避证监会的监管;在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评估方法的选择和最终的评估结果都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这是能够被接受的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范围;最终标的公司作出难以实现的业绩承诺也只是为了提高自身的估值;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强烈的动机与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中小股东合谋影响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实现利益输送。
最后,从对利益输送行为所来带的经济后果分析来看,市场上中小股东对此次现金收购行为呈现消极反应,超额累计收益率从基准日第 0 天开始便呈现下降趋势并在事件发生后的 10 个基准日均为负值;通过对近五年的财务指标分析发现除发展能力在此次收购行动后有小幅度的改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表现均变差。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