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Z镇网格化体系下综合执法效能提升探讨

发布时间:2022-06-10 16:47:02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笔者认为Z 镇的综合执法工作正在按照上述构想,以综合执法改革深化试点为契机,不断进行着有益的探索。可以看到,在网格化体系尚未成型之前,Z 镇的综合执法工作在单方面的发展就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高起点下如何将综合执法工作纳入网格化体系,并且通过网格化体系下综合执法工作各方面的发展推动执法工作效能的不断提升,这是一个需要探索和不断尝试总结,并且不断深入研究的问题,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1 绪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 选题背景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1]。随着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不断推动和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也持续开展起来,在这之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又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鲜明体现。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怎么写

随着对政府职能要求的不断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深入,基层政府从中扮演的角色也日益重要起来,随之而来的是机构改革、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和权力下放。这对于基层政府来说,既有机遇又存挑战,行政机构结构优化后,基层政府能够更加高效合理的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但随之而来的如何做好行政结构优化和基层部门改革,发挥好各方的优势,形成新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则是基层政府必须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基层政府可以通过两方面的努力来实现对社会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一是通过网格化管理方式的扩展,提高治理社会事务的专业度,通过技术的指导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通过网格化平台吸收人民群众参与、第三方机构参加的共治局面,拓宽基层政府对社会事务治理的宽度和广度;二是通过基层政府提升管理手段和管理能力来加强对社会事务的介入和监督,使得基层政府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基层政府通过整合既有资源,推行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使得治理体系更加高效;通过接收上级政府的行政授权等方式获得更多的治理手段和权威,促进基层政府对社会问题管理方式的进步,进而提升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基层政府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正是基于这一基础上不断得以实践并逐步发展推广的。

1.2 研究动态与评析

1.2.1 国外研究动态

国外因为制度、发展模式等原因关于网格化和综合执法等内容在理解上与我们有些出入,在工作上也很难找到直接对应的部门,但国外更多的是通过对社会治理模式、原理、问题的研究来解释他们自己的网格化工作,国外主要是通过对产生效果的研究把这类社会治理方式看作是网格化管理;就国外的研究来说相对比较分散,对网格化和综合执法的联系性没有进行直接的研究,只是在符合国外国情的基础上对社会治理加以研究,形成了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的多种社会治理理论,各国也围绕这些理论,在国家、社会治理层面上进行相应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一是关于网格化的研究动态。网格的词根是(grid),最早描述的是电力系统的电力网格。随着因特网的普及,网格与网络的关系更加紧密,更多的是被当作一种新兴的技术来研究[2]。网格进入社会化管理理论体系后,主要是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中的多元共治理论,强调要结合多方力量共同治理社会问题。ChrisAnsell、 Alison Gash 等学者认为,这种治理方式与网格一样,都能将分布的资源进行整合加以利用,最后服务于解决社会治理问题[3]。

二是关于综合执法的研究动态。国外对于综合执法的研究也就是对行政执法制度、方式、问题的研究,尤其是在国外的行政执法开始出现由碎片化、单一化向整体化、相对集中化、基层化的过渡。Robert Denhart 认为,执法部门设计应从专业和分工需求的角度对涉及到的部门关系进行协调[4]。Jane Eric Lane 认为,各部门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时,必须相互协作配合,通过统一领导进行管理[5]。

从不同国家来看,德国是国外较早重视对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进行研究的国家之一。德国主要的行政执法机构是秩序局,在德国只有秩序局和警察才能行使执法权力。Thomas Weigent 等学者通过对德国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方面的研究中指出,德国检察机关用“公益代表人”制度,对行政执法权进行监督,但公益代表人的监督权限和能力比较有限,基本上无法代表较小团体或公民个人利益[6]。

2 综合执法与网格化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综合执法

综合执法又称综合行政执法,它是执法体制改革历程的新阶段,尤其是在基层政府开展执法工作时要遵循的新理念。对于基层政府来说,综合执法指的是本身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在自身行政区域的管理范围内,将原来不同条线的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整合、合并到同一个机构,按照上级机关赋权的范围来开展行政监督、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改变原来基层政府按照工作条线划分行使各自条线的执法权,甚至于借助于上级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代为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局面。概括说来,综合行政执法是在法律法规根据权力清单赋予的范围中对所有行政事项进行统一的管理,对于行政违法现象进行统一的执法和处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对于基层政府执法工作的开展以及基层政府对于管辖区域范围内的治理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综合执法就是原来的城市管理执法,其人员由原来城市管理人员组成,主要工作重点也是城市管理工作,对辖区事务仍以管控为主[23],就城市管理之外的事情仍由原来的监管部门负责,或者即使是把原有监管部门吸收合并了,工作职责仍是相互分开、各管各的。诚然,综合执法工作在初期人员构成仍以城市管理人员为主,从各行政处罚权力赋权的种类来看,城市管理所赋权的权力数量也是处在绝对领先的地位。但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综合执法改革的初衷就是要挖掘出基层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优势,化条线管理为综合管理,理顺管理、执法边界和机制,集中管理、统一执行,改变原有与基层政府迫切需要管理好却没有相应管辖处理权力的尴尬局面,破除权责阻力,推动基层政府更好的对镇域各项事务治理能力的进步。

Z 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最初开始于常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在乡镇、街道施行的试点,也是常州市政府对于基层政府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一种尝试与探索,Z 镇于 2018 年起开始筹备,并于 2018 年 8 月初组建了综合执法局,根据市区两级部门赋予的权力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在试点了 1 年多以后,根据 Z 镇行政机构改革的要求,又吸收了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劳动人社、物业管理、水利管理等部门合并形成了新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在网格化工作体系的引导下加深对执法工作的设计与规划,目前正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基础上,逐渐运用网格化管理的体系对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进行试验和探索。

2.2 理论基础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明确提出和创建了一种更为关心民主化使用价值与公共事务的利益,使其成为一种更为适合当代公共性社会发展和公共事业管理实践活动所必需的一种新的理论;具体表现在:1.新公共服务理论消化吸收了传统式公共行政中有效恰当的内容,认可了新公共管理理论针对提高当今公共性管理方面实践活动中可以充分发挥的关键功效,在这个基础上,摈除了新公共管理理论中的一些原有缺点。2.新公共服务理论把高效率和生产主力放到民主化、公共利益等更普遍的架构管理体系中开展探讨和科学研究,扩展了公共事业管理的科学研究范畴。3.新公共服务理论可以更强的取代传统式公共行政理论和目标管理方法。现实主义公共行政方式中对公共事务管理方法的关键功效,从而促进公共事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趋势的发展。4.新公共服务理论有利于创建一种以公共性商议会话体系和公共利益为基本的公共服务行政部门管理体系,促进了公共事务管理方法的规范性发展趋势。

新公共服务的七大原则分别是:1.更强调服务而非掌舵。许多学者都较为认可这是新公共服务理论中最为重要的原则。公共管理者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不仅是显现在对社会管理的操控和把握,更多的是在于让公民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公共意愿并实现他们的公共利益上。2.更强调公共利益是有目标而非只是公共管理的副产品。公共利益管理者以及公民对公共事务共同的责任和利益,公共服务所要达成的愿景是满足目标要求而不仅是随之而来出现的副产品。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建立社会远景目标的过程并不能只交由被任命的公共行政人员或民选的政治精英上层。政府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能够为参与其中的公民提供一个畅谈无碍、思想交流激烈碰撞而又能够井然有序讨论的环境,共商社会服务和管理未来能够发展壮大的走向。3.强调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政客。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不是单纯的服务提供者与服务受用者之间的关系,而是必须更多的以满足公民在公共事务中的需求为主导提供相应的政府公共服务活动。4.民主地行动,战略地思考。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要想能够制定符合公共需要的政策和计划,必须通过共同协作、集体努力的过程,才能够使得相应制定的政策和计划能够得到最有效、最负责任的贯彻和执行。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参考

3 网格化体系下 Z 镇综合执法工作基本概况..............................15

3.1 Z 镇基本概况.................................15

3.2 Z 镇网格化体系下的综合执法工作现状.............................15

4 现阶段网格化体系下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20

4.1 当前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20

4.2 问题成因分析......................................23

5 综合执法网格化融合发展先行试点地区经验及启示.............................27

5.1 先行地区试点经验........................................27

5.2 先行地区试点经验对 Z 镇网格化体系下综合执法的启示...............................30

6 网格化体系下综合执法工作效能提升的对策

6.1 加深理论认知

6.1.1 加强对网格化理论知识的学习

要想做好网格化工作与综合执法工作,形成网格化体系下的综合执法,推动综合执法工作不断发展和进步,就必须学好相关的理论知识。

(1)基层政府领导层面要多开展交流沟通与合作,通过网格化分管局长讲解,充实网格化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网格化管理、网格化治理、网格化体系、网格化评价等基础知识及学习这些基础知识所需的公共管理知识,加深对网格化理论知识的认识,使得领导层面在今后计划安排工作中能够以网格化思维看待问题,抓住问题的方方面面,从多角度看待问题[50]。要组织基层政府的领导开展交流,就自己对网格化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各抒己见,在交流中相互碰撞,共同提升和进步。定期在交流会议上由网格化管理的分管领导提出网格化理论知识的相关问题,让领导层面能够巩固所学,逐渐应用并指导自身分管条线工作的开展。

(2)其他中层干部要在学习网格化理论知识的同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及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加深与自身工作更加契合的网格化相关理论知识点的学习。通过网格化中心牵头,其他中层干部阐述或参加考试的方式加深中层干部对网格化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做到在能贯彻基层政府领导层面工作部署中网格化精神的同时,又能够对本局办内部工作的开展加以指导,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够指出不足,尤其是在工作与网格化结合不够紧密时能够及时提醒与告知工作人员,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的效能。中层干部还要做好对工作人员网格化理论知识学习情况的检查,通过工作抽查等方式查看工作人员是否能将网格化体系的相关精神,网格化的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到自身的工作实践中,并根据工作人员学习工作的不同情况给予合理的指导。

7 结论

综合执法工作与网格化工作今后的发展必将是逐步融合的,尤其是综合执法工作,在有着自身工作特点路线的发展规划下,结合在网格化体系下发展综合执法工作是 Z 镇近几年来总结网格化工作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经验教训中找到的一条适合的道路。单一的发展综合执法工作,其推动力在现阶段看来已远远不及在网格化体系下发展的综合执法工作了。这一情况也决定了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能够推动网格化工作的不断进步,最终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二者相互需求,共同促进,一起进步。

网格化体系下综合执法工作的分析、思维方式的转变为综合执法工作纳入网格化体系下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平台关系的理顺为综合执法在网格化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充裕的操作空间;完善充实的保障措施确保了对人力资源、制度资源、平台资源等挖潜和投入;最后构建合理的评价体系和机制,对其效能进行准确的评价又能反作用于综合执法工作在网格化体系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从多个方面共同发力,最终推动了 Z 镇网格化体系下的执法工作效能的不断提升。

目前,Z 镇的综合执法工作正在按照上述构想,以综合执法改革深化试点为契机,不断进行着有益的探索。可以看到,在网格化体系尚未成型之前,Z 镇的综合执法工作在单方面的发展就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高起点下如何将综合执法工作纳入网格化体系,并且通过网格化体系下综合执法工作各方面的发展推动执法工作效能的不断提升,这是一个需要探索和不断尝试总结,并且不断深入研究的问题,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笔者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继续对这项工作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为今后 Z 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之路提供些许构思。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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