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金融博士论文,本文聚焦于农村家庭对数字金融发展的生计响应,探讨了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村家庭可行能力的影响,深入剖析了数字金融使用在农村家庭生计策略选择过程中的影响路径,以及家庭生计策略调整产生的收入效应,为系统认识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村家庭的影响提供了方向。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有效发挥金融支撑作用。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五大任务之一,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根本落脚点,促进生计可持续发展、保持收入稳定增长是实现农村家庭生活富裕的重要路径,这一过程离不开金融支持作用的有效发挥(黄祖辉,2018;姜长云,2019)。经过长期摸索和发展,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主力,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也已建成,农村金融服务初具规模,并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极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村家庭生计的持续改善。
然而,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不足,供给结构严重失衡,引导金融资源向农村回流的政策导向面临障碍。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的资金需求呈现小额、分散、频率快的特点,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中需要的金融产品具有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同时农村经营主体财务信息不规范,农村征信体系薄弱,缺乏有效抵押物覆盖借贷风险;加上农村产业配套基础条件较差,尤其是农业生产投资见效慢、流动性差,这些因素导致具有资本逐利性特征的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深耕农村市场,而是将金融网点集中布局在中心城市,在中心城市周边的乡镇单位金融机构设置偏少,并且提供的金融工具有限,最终产生的结果是金融资源在农村地区的供给量严重不足,供给结构严重失衡(程郁,2019;温涛、何茜,2020)。另一方面,农村金融融资成本高,金融创新能力低,服务手段单一。大多数银行机构习惯于使用传统的思维模式对待农村金融,在服务人员投入、资产定价等方面受传统金融模式影响和约束。而农村金融用户大多属于长尾群体,在不依靠技术手段、批量化运作的情况下,金融机构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经济效率低(周鸿卫、田璐,2019)。金融机构缺乏在农村地区发展金融业务的动力,导致适应农村金融特点的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缺乏。因此,要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金融产品不匹配的难题,需要引入新的竞争元素,通过金融创新填补“三农”金融缺口。
1.2 核心概念界定
为方便下文更加深入地探讨相关内容,这里先对文中用到的几个核心概念进行阐述。
1.2.1 数字金融
由于数字金融在我国出现时间相对较短,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数字金融所呈现的形式和发展侧重点存在差异,内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相关理论研究对数字金融的概念界定和定义存在争议,缺乏统一权威的解释。目前,学术界对数字金融达成共识的一个认知是:数字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和金融业态。黄益平、黄卓(2018)认为,数字金融泛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融资、支付、投资和其他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在此基础上,王修华、赵亚雄(2020)借鉴了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对数字金融作了明确定义:数字金融是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这种金融模式是传统金融机构或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等金融功能。唐松等(2020)对数字金融的本质做了进一步阐述,即数字金融的本质是通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金融以解决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高风险高成本问题,改变传统金融模式中价值交付的环节,在重塑传统金融体系的同时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产品。
结合数字金融的发展阶段,数字金融应包括早期银行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开展的电子化金融业务,新兴互联网企业基于现代网络技术优势创新推出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财富管理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以及传统金融机构在经历数字化转型后同互联网金融企业一起共同提供的移动化、智能化和场景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在第一个阶段金融互联网化时期,银行通过推行后台服务 IT 化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同时通过自动取款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多种终端向用户提供金融服务,这是银行业在模式和工具上的创新。第二个阶段属于互联网金融时期,这一时期数字金融的发展主要以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主体,第三方支付是这一阶段最重要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并迅速在民间普及,同时,其他金融服务得到进一步细化和应用,这一阶段数字金融业务结构趋于完备,业务特征和模式鲜明。第三个阶段是以商业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转型,传统金融机构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对自身经营模式、组织体系、用户服务、金融产品等进行升级改造,不断推陈出新,为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多种发展可能。至此,金融科技已全面覆盖了金融领域,意味着中国的金融业整体进入了数字时代。
第二章 理论基础、文献综述与研究框架
2.1 理论基础
2.1.1 金融发展理论
数字金融是现代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和金融业态。虽然融入了互联网基因,但其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和职能,其发展演进符合 20 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传统金融发展理论提出的规律,相关理论主要包括金融结构理论、金融深化理论和金融约束理论。
(一)金融结构理论
金融结构理论是由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在其著作《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中提出,该理论基于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对金融发展的过程及规律进行研究。为了研究的方便,戈德史密斯将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其中,金融结构是由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共同决定,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形式、性质及其相对规模共同构成了金融结构的特征。戈德史密斯认为,对金融发展的研究需要深入探究金融结构的变化历程及其表现出的趋势,金融不断发展的过程就是金融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通过对三十多个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金融结构问题进行分析,戈德史密斯提出了金融相关率指标,该指标用于衡量一国的金融发展程度,金融相关比率越高,对应的经济状况往往也越发达,这一衡量方法被一直沿用至今。他还进一步强调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促进作用。由于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出现使储蓄和投资成为两个相互独立的职能,这既为投资者提供了额外的借贷资金、满足资金需求,同时又为储蓄者提供了收入的增值,促进了资金的流通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助于刺激经济增长。因此,金融结构越发达、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种类越多,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越大。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要不断优化金融结构,促进金融模式和金融工具创新,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2.2 国内外研究动态
2.2.1 数字金融相关研究
(一)数字金融的微观影响机制研究
数字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市场失灵问题。结合数字金融的特点,根据现有文献总结了数字金融的作用机制如下:
第一,数字金融特别是移动支付的使用能够降低家庭汇款和收款的交易成本,在交通不便、人口居住分散的偏远地区降低交易成本尤为重要。交易成本既包括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交通成本、在路上和排队等待的时间成本、个体之间、个体与供应商或客户之间的协调成本、跨行转账之间的交易费用、以及盗窃发生造成的损失可能等,金钱和时间的损失是具有机会成本的,而数字金融的使用可以降低协调成本和时间成本。Jack and Suri(2014)研究发现,肯尼亚家庭的汇款平均距离在 200 公里左右,通过降低汇款成本,移动支付提升了农户获得亲朋好友汇款的可能性,是对家庭收入的有效补充。Sekabira and Qaim(2017)也指出移动支付账户的灵活性使得其账户存款可用于现金提取或向交易对象支付商品费用,交易成本的减少能够鼓励农户参与更多非农经济活动。
第二,数字金融的使用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家庭的融资成本。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支付和理财等交易记录可以提升用户的财务透明度,降低金融机构获取客户信息的交易成本,使得网络借贷成为可能。同时,电子交易记录能够保护用户免受盗窃、欺诈的侵害,有助于提升用户对业务的信任度,增加数字金融使用的可能性。Beck et al.(2018)利用肯尼亚企业调查数据研究发现,供应链贷款会促使生产率高的企业更积极地使用移动支付方式作为与供应商的主要交易方式,移动支付的使用反过来也会提升企业偿还贷款的意愿,这说明移动支付与获得外部融资之间存在一定的互补性。除了直接提高信贷获得外,改善其他金融服务类型的可得性对于缓解金融约束、促进企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大数据的风险评估有助于金融机构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融资(Moenninghoff and Wieandt,2013)。
第三章 数字金融发展现状与使用分析 ................................ 32
3.1 数字金融发展现状 ................................. 32
3.1.1 县域数字金融增长情况 ........................................ 32
3.1.2 县域数字金融增长的地区差异 .............................. 34
第四章 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村家庭金融资本积累的影响 ............................. 43
4.1 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村家庭金融资本影响的作用机理 ......................... 43
4.2 数据说明、变量选取与实证模型设定 ............................. 44
第五章 数字金融使用对农村家庭生计资本结构的影响 ............................ 56
5.1 数字金融使用影响农村家庭生计资本的分析框架 .................... 56
5.2 生计资本评价指标构建 ..................... 57
第七章 生计多样化对农村家庭收入分配的影响
7.1 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之后,农民生活质量大幅提升。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和农村人口的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同时,农民收入增长在八年间实现“双超”,既跑赢经济增速,也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户收入出现跨越式增长,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但应当注意到,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问题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户抽样调查数据,2019 年农村收入最低 20%家庭与最高 20%家庭的平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 4263 元和 36049 元,收入差距高达 1: 8.46,不平衡现象十分突出。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增收环境和动力机制的调整变化致使农村家庭增收形势趋于复杂化,对农户增收形成制约。因此,避免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成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现 2035 远景目标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
生计多样化在脱贫攻坚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开源增收的同时,实现了低收入人群收入的稳定增长。当前,我国农村家庭生计活动呈现多样化和向优势生计发展的趋势,大多数农村家庭的收入来源具有多样性和阶段性特征(刘永茂、李树茁,2017)。生计多样化具体表现为纯农户农业经营的多样化与农村家庭非农产业的兼业化(温思美、赵德余,2002)。生计多样化被认为是农村家庭在面对外部压力和打击时的适应性生计策略。特别是对于贫困家庭,通过重新组织家庭内部拥有的各种资源禀赋,农村家庭以农业多元化经营或转向非农活动的方式管理或规避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家庭收入流,减少收入不确定性。多样化的生计活动能够充分发挥家庭劳动力资源优势,提高收入水平,对于维持低收入家庭生计可持续性、保障生计安全具有积极意义(陈传波,2007;叶敬忠等,2019)。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
8.1 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可持续生计分析、金融发展和农户行为等相关理论,系统研究了农村家庭对数字金融发展的生计响应行为。在可持续生计框架基础上,结合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将数字金融引入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中,并结合金融发展和农户行为理论,构建了研究数字金融影响农村家庭生计的整体分析框架。之后,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和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多期数据,运用计量分析和统计分析方法探究数字金融发展背景下农村家庭的生计资本变化、生计策略调整及生计结果。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了农村家庭金融资本的获得和积累。具体表现在数字金融发展增加了农村家庭金融市场的参与,并提升了家庭金融资产的持有规模和信贷获得可能性。这一结论反映了数字金融发展对缓解农村地区金融排斥和摆脱农村金融市场“有限参与”的作用,即通过提高金融资源可得性,家庭的融资能力和金融资产水平得到显著提高,金融要素禀赋得到强化。
第二,数字金融使用优化了农村家庭生计资本结构。通过量化农村家庭各项生计资本并测算各项生计资本之间耦合协调度发现,农村家庭各项生计资本之间的协调程度总体处于低级协调水平,相较于未使用数字金融家庭,使用数字金融家庭的生计资本耦合协调程度更高,呈现向中高级协调发展的趋势。此外,数字金融使用显著增加了金融资本和物质资本占家生计资本的比重,二者恰好是农村家庭最主要的生计资本短板,这说明数字金融使用能够起到补短板的作用,促进家庭资源交换,使家庭各项生计资本得到均衡发展,从而改善生计资本结构。
第三,数字金融使用促进了农村家庭非农活动参与,提高了家庭生计多样化水平。在生计活动选择方面,数字金融会提高农村家庭从事自营工商业和非农务工活动的可能性。在数字金融爆发增长前后,家庭进行的生计活动调整也印证了这一结论,即数字金融会促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转向工商业经营,但对已经从事工商业经营和非农活动的家庭而言,数字金融支持家庭保持非农经济活动的发展。在生计多样化方面,由于数字金融使用提高了农村家庭从事非农活动的积极性,这也间接促进了家庭生计多样化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