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网络分析
目录
一、宏观经济管理手段
二、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相互关联
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网络结构;相互关联
代写毕业论文网络分析技术是现代管理方法之一,它是以网络分析图来表示一项任务的全貌,网络结构图表明了任务中各元素之间的复杂关系,便于人们统观全局,系统安排。同世界任一任务组成一样,合理运用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也是一个网络结构问题。
一、宏观经济管理手段
网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由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三种管理手段构成的一个系统网络。代发经济管理职称论文在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协调这三种管理手段的相互关系,形成三位一体的并存态势,是宏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别考察,各种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又表现为独立的网络结构。1•经济手段网络结构经济手段,是指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而影响它们的市场行为的市场手段或间接手段。经济手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经济手段是指国家运用与价值形式相关的各种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调控。而广义的经济手段不仅包括多种经济杠杆而且还包括宏观经济计划和宏观经济政策。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说过:“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与市场是紧密结合的,在计划的实施中,计划机制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间接调节企业的经营活动。经济杠杆作为经济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形式主要有价格、税收、信贷、利率、汇率、工资、奖金、补贴、利润等。经济杠杆具有作用广泛、运用灵活、有效性强的特点,是组织经济活动、调节经济利益、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但由于每种经济杠杆都是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因而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事实证明,要有效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必须深入研究多种经济杠杆之间的协调配套,综合运用。宏观经济计划是指调节经济社会的各种计划方式。其种类繁多,主要有全面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与短期计划、国土资源长期开发计划 各产业部门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地区性的经济开发和发展计划等。宏观经济计划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依据,因为它规定着今后一个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规定着速度、比例和效益等一系列重大经济指标,规定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走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经济计划是指导性计划,它通过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民间投资的方向和区位,调整企业的投资环境。例如,日本政府的公共投资产业基盘整备政策对民间经济尤其是民间投资,就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此外,它还通过进行大量的科学预测,向社会展示宏观经济形势和政府干预经济的具体政策意图,为企业商品生产者分析市场行情、进行经营决策提供极其有用的信息,进而影响企业的决策过程,诱导企业向经济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宏观经济政策是政府处理宏观经济问题的手段,它代表政府的意愿和偏好。宏观经济政策本身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从具体内容角度看有财政、金融、产业、投资、贸易、分配等方面的政策,从时间角度看有长期经济政策和短期经济政策。政府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需要制定与运用一个互补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从而保证国民经济在政府预期的轨道上运行。一般来说,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可以有多种途径,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策调控是以市场参数为主。例如,当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时,政府应该采取紧缩政策。而为了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得以正常地发挥,实施经济紧缩可采用提高利率和加税的方法。前者属于货币政策,后者属于财政政策。其中,提高利率的直接结果是通过增加存款,控制广义货币供应量,抑制投资和消费需求,缓解由需求拉动引起的通货膨胀。提高税率的直接结果是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收缩,投资需求减少,或是消费者的购买力降低,消费需求减少。这两个方法侧重不同,有时可搭配使用。总之,经济手段的三种形式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网络系统,只有注意到这一整体性,才能使经济手段的运用更加协调、有效。2•法律手段网络结构法律手段,是指政府依靠立法和执法来管理宏观经济的行为和措施。它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强制性、稳定性的特点。宏观经济管理立法在当代西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当代西方国家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依托。各国在宏观经济管理的各个领域制定了系统而完备的经济立法,具体包括关于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关于市场秩序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关于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是用来确定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的。通过运用法律方法使各类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自主地参与市场竞争,并将其权利和义务置于法律保护之下,其市场主体地位才能真正确立。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法》、《合作社法》、《独资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经纪人法》等。关于市场秩序的法律规范,是用来确定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调整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市场活动与市场竞争的规则等。有关市场秩序的法律是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关于市场准入规则方法的法规,主要有工商企业登记条例、公司登记条例、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2)关于市场交易规则方面的法规,主要有合同法、招标法、拍卖法、票据法、信用证使用条例等。(3)规范中介组织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作用的法规,主要有商会法、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公证法、资产评估业法等。(4)规范政府对市场秩序管理监督作用方面的法规,主要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法等。(5)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规,主要有民事讼诉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破产法等。关于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是用来保证宏观调控体系的正常运作,保证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宏观调控过程中,尽管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即经济手段是向导、基础,法律手段是依据、保障,但是二者可以同时为政府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所运用。在实践中,实行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其最经常使用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就是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例如,日本进行宏观调控的一大特色就是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协调运用。日本从1955年12月制订了第一个中期计划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10多个经济计划。日本的经济计划大都是关于国民经济计划总体目标的发展设想,对经济发展的指导性预测。在推行计划的过程中,日本政府非常重视运用财政、金融手段,以保证计划的实现。同时,运用宏观经济政策来调控经济,特别是制定了独具特色的产业政策,来纠正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方式的不足。日本首创的产业政策是指通过通产省制定的“产业结构设想”和产业组织政策,指明今后产业的发展目标,实行产业倾斜,并从税收、金融等方面给这些产业以一定的优惠,以推动实现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出口结构的优化。它在主导产业的选择、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都产生了良好的效应。同时,经济立法又是日本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保障。日本政府的经济计划、经济政策的许多措施也都是以经济立法的形式出现的。据统计,日本现行法规约有11 000多件,其中大部分是关于经济方面的立法,这些经济立法对日本战后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通过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反映和贯彻政府的宏观经济计划与政策,保障政府宏观经济计划、政策目标的实现,并使政府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具有权威性和普遍性。第二,法律手段为经济手段提供依据。例如,日本的经济计划大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不是政府机构主观任意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对计划行为进行规范和保证计划的科学性,例如,土地改良长期计划的法律依据是《土地改良法》第一章第二部分;国土综合利用计划的法律依据是《国土综合利用计划法》;森林计划的法律依据是《森林法》第三章;等等。第三,法律手段规范经济手段。在我国,作为经济杠杆的价格、税收、利率、汇率已通过相应立法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控手段,而经济政策的大部分仍以政策形式在实践中加以运用。经济政策以其灵活性的特色在我国以往的宏观经济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同时它的变动性也易成为世贸组织贸易政策评审的重点。只有把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在法律确定的宏观调控框架内,对经济手段运用的范围、原则、目标、内容作出原则性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保持政府选择运用具体手段的灵活性,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实现宏观决策的灵活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结合。此外,为了科学地使用经济计划这一手段实现一国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就需要用法律对经济计划进行规范,否则计划的科学性就无法保障,其指导作用也无法发挥。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立法,通过立法把计划手段限制在法律的规范范围内,以符合WTO规则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要求。2•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的相互关联如果说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是一个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关联网络,那么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关联性也很强,也是一个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关联网络。从性质上讲,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均具有强制性,同时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又是一个交叉融合的网络结构。法律手段规范行政手段,反过来,行政手段又增加法律手段的运用。例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应将其定位于对其他宏观管理手段的一种必要的辅助。也就是说,行政手段的运用规模应是适度的。但是,行政手段运用规模的合理界限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因为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府能够集中的行政资源也有很大区别。因此,为了防止对行政手段的滥用,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行政手段的适用范围和规则,在一些市场机制不能直接或间接发生作用的领域中,当市场经济运行发生紧急状况时,政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对经济的运行进行干预和协调。总之,通过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规范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行为,杜绝政府组织和官员滥用职权,从而使政府的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现代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包含着一系列基本制度,如产权制度、法人制度、公司制度、市场制度等等,也包含着一系列基本行为,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管理等等。上述各项制度和行为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极为复杂多变的大系统。对于这些制6财经问题研究 2003年第6期 总第235期控的有效性。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1)计划法,是有关国家计划编制实施的宗旨、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程序的法律。(2)关于宏观调控手段的立法,重点规范市场经济中主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如中央银行法、外汇管理法、对外贸易法、财政法、税法、价格法、投资法等。(3)产业政策法,如日本1963年的《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1973年的《中小零售商业振兴法》、1961年的《电子工业振兴措施法》。这是国家通过经济政策按照不同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立法。(4)综合性宏观调控法,如德国1967年的《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美国1976年的《充分就业和国民经济平衡增长法》等。这些立法综合反映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宗旨与目标任务。(5)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是用来规范如何保障市场经济外部条件的政策目标及其实施手段,如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总之,法律手段也是一个相互关系、相互制约的网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应当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运用,彼此相互协调、相互配合。3•行政手段网络结构行政手段,是指政府凭借政权的力量和权威,通过发布命令、指示、决定等具有约束力的手段,直接调节和控制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行政手段的基本特点是以国家机关的权力为后盾,以下级服从上级和全国服从中央为前提,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强制性的直接干预。行政手段的运用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具有约束力的行政手段,即政府管理机构通过下达任务等形式,严格约束有关方面的经济活动。例如,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需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重要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约束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证按期完成。(2)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即政府管理机构运用手中的权力,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直接的行政指挥和控制。例如,为调整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以及调整一些重大的比例关系,通过采取行政命令、运用组织措施等形式,强行对一些生产经营不善或生产能力过剩的企业实行兼并,强制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3)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手段,即政府管理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经济组织规定的法律规范。例如,为了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以及正确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要制定必要的市场工商管理条例,颁布有关规章制度,以规范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行政手段的优点是及时迅速,在紧急和关键时刻起到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其他手段起不到的作用,在特定条件下对维护国民经济的稳定有着立竿见影的功效。例如,在国民经济面临严重通货膨胀压力时,政府可以运用暂时冻结物价和工资的行政手段;当国际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时,政府为了免受冲击,稳定本国经济,可以采取外汇管制和确定兑换外汇额度的行政手段。当然,运用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也有缺点。单纯的行政手段往往违背市场规律,不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的内在活力,不利于经济活动的协调发展。鉴于行政手段的优点和缺点,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我们既不能任意扩大它的运用范围,也不能简单地否定它,而是要科学适度地运用行政手段。
二、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相互关联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不仅是各自独立的网络结构,而且这三种管理手段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政府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必须形成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基本格局。
1•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的相互关联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网络系统,在宏观经济管理实践中两种手段或是相互配套或是提供基础。具体分析,这两种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相互关联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可以结合运用。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度和行为,必须用法律加以界定和规范,才能保障各种经济契约和合同的履行,调节各种经济纠纷,制裁经济活动中的犯罪和违法行为,规范政府的各种管理行为,从而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行。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化了的行政手段或以法律为形式的行政手段扩充了法律手段的使用范围与程度。例如,价格法中规定:当物价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现象时,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可选择临时集中定价,经营者不得实施商品服务定价行为,或者对部分或全部商品服务价格进行冻结,将价格固定在某一数值上。3•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的相互关联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也是一个内在关联的网络结构。首先,行政手段使用范围的合理性或适度性取决于经济手段及法律手段的完善程度。以我国为例,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手段的使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并未降到合理的水平,比如政府机关随时无偿调用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这便是滥用行政手段的典型。中国政府对行政手段的偏爱是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分不开的。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很多经济杠杆(如汇率等)还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由此可见,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要真正能够替代或规范行政手段发挥积极的作用,只有在市场经济发育比较完善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其次,经济手段在某些情况下也会被当作行政手段来使用。例如,一些具有强制性的政府调节,也有影响生产经营决策的利益机制的引导功效,如对重要农产品实行收购保护价,这个价格具有强制性,通过对农民利益的保护,稳定了农业生产。
参考文献:[1] 朱崇实,等•公共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 王海平,吴春波•国民经济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3] 梁至凤•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89•[4] 聂辰席,等•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5] 金硕仁•政府经济调控与市场运行机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6] 张今声,刘延平•中日宏观经济体制模式比较研究[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7] 毛寿龙•中国政府功能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6•
摘 要:本文运用网络分析技术对宏观经济管理手段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均为独立的网络结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由这三种管理手段构成的一个系统网络。为有效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必须形成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三位一体、协调运作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