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笔者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公众参与政府对环境规制水平起积极的正向作用。此结果与预期一致。从公众一方来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产生活时,民众的环境意识逐渐觉醒。且伴随着民众物质条件的满足,面对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公众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的需求,而生态环境成了一切的基础与前提。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问题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 40 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展示出持续性的高速增长状态,创造出举世瞩目的“中国经济发展奇迹”,新世纪初,我国 GDP 水平已位居世界第二。但随着经济水平快速增长的同时,与此而来的环境问题不得不引起党和国家的重视,环境污染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在倡导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状态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过程中,环境质量的改善刻不容缓。可以看出,自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理念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环保举措,不断践行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在有关政府环境绩效指数的权威报告中,我国绩效指数位列全国倒数。可见,我国的环境治理效果不尽人意。究其原因,在于环境资源明显的负外部性特征:即主体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相关行为或者活动,但是,这项行为或者活动给他人或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而该主体却不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或为其“买单”。这种负外部性使得环境污染行为源源不断的发生,而囿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利用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解决此类问题显得力不从心[1]。外部性理论提出:政府是环境治理的主体,而环境污染的最大制造者是企业,因而,环境问题的治理重在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改善,而促使其发生转变的外在动力便在政府强制性的环境政策与规制[2]。政府的环境规制水平对于控制企业的污染行为至关重要。然而,由于在环境规制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一方面,政府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第一时间获得真实、准确的环境信息;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自身政治或商业利益,往往将其政策更倾向于政治团体或企业,而忽视了公共利益,即可能存在“规制俘虏”问题,导致其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出现 “合谋”或者执法不严等现象。因此,单纯依靠政府利用环境规制的手段以控制企业污染行为、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依然不尽人心[3]。
1.2 内容框架
为了探讨公众参与对环境规制水平的作用,本文在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利用省级面板数据,借助于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基准回归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政府环境执法强度的中介作用进行“三步法”检验,此外,通过构建交互项观察社会能力及政府环境偏好的调节作用。具体而言,文章的主要内容框架可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根据国内外形势政策及环境治理的现实情况,依据现有研究成果,阐释研究的目的、意义,寻找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初步确定研究视角,并对公众参与、政府环境执法强度、环境规制水平、社会能力、政府环境偏好等概念进行解释;在对现有研究进行总结梳理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缺口与不足,在此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
第三,实证部分。根据研究目的及理论模型进行数据收集,借助 SPSS 软件对主要变量进行因子分析,运用 stata 软件进行模型假设的检验。总体而言,实证分析部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对主要变量做主成分分析以确定变量维度及使用的指标;其次,利用 hausman 检验法进行样本数据检验模型的选择;再次,借助于温忠麟学者提出的“三步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以及通过构建交互性验证调节效应是否成立;接着,考虑到当期政府的环境规制水平可能受到上一期公众参与情况的影响,因此,本文对公众参与进行了滞后效应分析;最后,鉴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间各因素差异较大,因此有必要对样本数据进行分地区回归以观察不同地区的作用效果。
第四,根据实证检验结果统筹分析,得出结论,以此为基础,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提高政府环境规制的能力与效率,进而促进环境治理绩效的提升,改善环境质量。
第五,反思本文研究不足,提出未来研究展望。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公众参与
随着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公众参与”这个概念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研究多种学科的范畴。社会学中,它意指在权利与义务的范围界限内,相关社会主体通过有意识的社会行动从而达到某种既定的目的。法学范畴中,它偏重于权利,指的是法律赋予公众相关权利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国家事务,以此实现自身利益,促进社会治理。而当这一概念被引入到环境领域之内时,它指公众有权参与从环境政策制定到执行的一系列程序及活动中,进行环境保护、维护环境权益、提供环境信息,从而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13]。显而易见,不论是出于民主的、政治的亦或是经济的原则,公众参与都有其理论基础且意义非凡。在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党和国家不断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时,民众也进一步认识到: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青山绿水的环境倡导引领着公众参与的热情。面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对此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公众参与在促进民主治理、降低环境成本、优化治理模式、实现环境公平方面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2.1.2 环境规制水平
作为一种社会性规制,学界从主体、对象、手段、目标、性质等五个方面出发,对环境规制这一概念不断完善和修订,但迄今为止,仍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共识。然而,立足于环境领域,有学者提出:环境规制就是为了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借助于个体或组织的力量,通过无形意识或者有形制度的方式,形成对环境污染主体的约束性力量[14]。即政府通过一定的环境政策对相关主体进行约束性的规定,这种规定是解决环境污染外部性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其本质属性便在于“约束性”,通过约束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并在污染物的处理上制定严格的标准,以此加强对企业生产方式的制约,从而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因此,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将增加企业的内部成本,促使其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这一角度出发,无论是对于相互竞争的企业群体亦或是相关产业,政府的这种强制性规定均是一种积极的优化,能够产生优胜劣汰的正面效果[15]。
2.2 文献综述
2.2.1 关于公众参与的研究综述
伴随着西方国家民主启蒙运动的发展,作为城邦政体的一种古老政治实践,公众参与的范畴最先被运用到政治学领域,且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不断成熟而加速发展,因此,无论是出于参与式民主理论、协商民主理论亦或是社会资本理论,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极其雄厚。纵观现有研究,国内外学者在不断拓展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逐渐步入实证的范畴,开始着眼于公众参与的实践及其作用效果,且成果丰硕。
首先,从公众参与的概念与实质出发,美国学者 Aronstein 提出,对个人而言,公众参与是公民就其权利的表达,而对国家及社会而言,公众参与则是政治民主化的象征。这一概念的出现,让公众参与社会及国家公共事务这一现象开始印入大众脑海,让那些以往不关注政治、经济等领域,不懂得自我权力表达的普罗大众开始参与社会事务的治理中,提出个人诉求与自我意见,以此表达其公民权利,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及公共生活 [18]。我国学者出于不同的视角,赋予该名词互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含义,具体而言,可将其分为三大类:一是基于参与的性质、着眼于公众通过正式渠道的意见表达,即认为公众参与就是制度渠道内公众意见的表达,以期影响公共政策 [19];二是从参与目的的角度出发,认为公众参与就是公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当中,主要目的在于:监督政府行为,维护公众利益,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作用 [20];三是基于参与主体的利益表达,认为公众参与就是个人或者公众通过自发的形式组织起特定的利益团体,专门进行自我或团体利益与诉求的表达 [21]。可见,三种分类的侧重点虽然不同,但都表现出了公众参与的主要特性:即公众有意识的自我意见表达,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从而参与社会治理。
此外,在定性化的研究方面,国内外学者结合实际,对于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参与动机与阶段,以及参与途径等做了丰富的论述。如帕特曼和麦克弗森的参与式民主理论;约瑟夫·M·毕塞特的协商民主理论,即他认为:民主社会的建立需要在公众的有效参与与监督下进行,政府的权力来自于公众,必须代表公众的利益进行社会治理,在这一进程中,公众将通过协商的方式参与其中,表达自我诉求,提供建议与意见 [22];以及布尔迪厄的社会资本理论等。就参与动机而言,动机产生于需求与诱因,需求是对个体身体或心理的一种满足,而诱因是对个体的一种激励。公众参与行为的发生受到参与动机的推动。
第三章 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 ............................... 21
3.1 研究假设 .................................................. 21
3.2 理论模型 .................................................. 23
第四章 研究设计 ......................................... 26
4.1 计量模型设定 .............................................. 26
4.2 变量选取 .................................................. 27
第五章 实证分析及解释 ................................... 32
5.1 实证分析 .................................................. 32
5.1.1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32
5.1.2 变量相关关系检验 ...................................... 33
第五章 实证分析及解释
5.1 实证分析
5.1.1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实证分析中,首先,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公众参与以及环境规制水平两个变量进行降维处理,以确定变量的分析指标;其次,对于其他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以缩小数据的绝对差值,削弱模型的共线性与异方差问题;最后,用对数化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以验证本文所提出的假设。
表 5.1 反映了各变量的符号指标及描述性统计的分析结果。表中结果显示:各主要变量的离散系数(即各数值标准差与平均值的比重)除政府环境规制水平外,均相差较小(比值均小于 2),而环境规制离散系数相差较大,比值约为 93.3,说明各地区环境规制情况不一,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性。因此,有必要进行不同地区作用效果的分析以及就各地区的不同情况纳入控制变量,以降低其他因素对主效应的影响。此外,就控制变量而言,对数化处理之后,发现其标准差较小,说明数据变异性较小,数据较稳定。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6.1 研究结论
为了系统探讨公众参与对环境规制的影响,本文构建了一个既有中介又有调节效应的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个研究假设。接着,本文利用 2008 到2018 年十年间的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借助于计量分析软件进行回归,对研究假设加以验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公众参与政府对环境规制水平起积极的正向作用。此结果与预期一致。从公众一方来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产生活时,民众的环境意识逐渐觉醒。且伴随着民众物质条件的满足,面对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公众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的需求,而生态环境成了一切的基础与前提。因此,面对环境污染,他们不再是置之不理、坐以待毙,而是利用自身权利积极参与环境治理,通过上访举报、投诉、抗议等多种渠道反映自身诉求,从而影响政府决策。就这一方面而言,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日渐提升。从政府角度而言,作为人民的公仆,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民众的需求无法被忽视,且公众环境信息的反映是对政府信息不对称的有效补偿。政府工作千头万绪,环境作为公共产品,不能由市场配置,而环境治理中,“政府失灵”的情况又时常存在,因此,公众的参与是对当前环境治理模式的一种完善,进而促进环境治理效率的提高。基于此,政府也不得不重视公众的作用。在规制制定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的建议,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规制错位,无疑是一种有效措施。即理论和实证都证明,公众参与对环境规制水平影响显著。
第二,政府环境执法强度在公众参与与环境规制水平之间起到中介作用,即公众参与通过政府环境执法强度影响环境规制水平。对于中介作用的检验,本文采用温忠麟学者提出的三步法进行,要想检验中介效应必先进行自变量与因变量,自变量与中介变量的检验。公众参与对于政府环境执法强度而言,政府会根据公众的信访举报加强对相关违法主体及行为的检查监督,进而据此落实执法情况。本文实证方法亦证明了公众参与对政府环境执法强度的积极作用。如果说环境规制是顶层设计,是制度层面的规定,那环境执法则是贯彻落实,是实操方面的作为。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及制度的影响,以及现有途径渠道的限制,普通大众往往不能直接参与某项政策的制定亦或说参与有限。而执法是一种落实,讲求依据,证据更多地来自于各方面的信息收集,所以相对于规制制定,环境执法强度更易受到公众的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