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慈善超市是以社会公众的捐赠为基础,通过超市经营的形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扶和志愿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依托社区、街道和乡村为周遭困难群众提供了温暖和便利。慈善超市是基层治理当中构成新型救助网络的重要组成,覆盖城市或乡村的困难群众,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时代的慈善思想引导下,慈善超市这一新型的慈善事业运作平台和新型的社会救助渠道如何长久的发挥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慈善超市的价值定位可归纳为四点:第一,面向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实现新型助困的平台;第二,让政府救助工作有抓手的基层社会救助平台;第三,接收和分发捐赠物资,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新平台;第四,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平台。
2004 年《民政部关于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颁布以来,在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全国的慈善超市事业“风风火火”,2004 年 1 月,济南市市中区依据“按需捐赠”原则建设慈善超市。2007 年 9 月,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超市”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慈善超市在济南市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多达 34 家慈善超市分布在六区三县一市,但慈善超市的社会化价值并不明显。2013 年是我国慈善超市发展的第 10 年,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创新了慈善超市建设的总体思路,旨在推动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公民等福利多元主体参与并形成“伙伴”关系,构建福利提供者与福利消费者共同参与福利服务的新模式。从实际效能来看,济南市慈善超市惠及程度和价值实现水平并不成正比,政策层面、经营层面和社会层面问题导致慈善超市价值明显“缩水”,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之路困难重重,难以在社会救助和社区治理中发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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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慈善超市相关研究
慈善超市是以社会公众资源无偿捐助为基础,以超市管理和运营模式为基础,为当地居民提供物质帮扶的非营利组织。慈善超市的价值实现研究离不开市场化视角,而如何解决慈善超市价值实现的阻碍又需要对运作过程的研究。
(1)基于市场化的慈善超市研究
慈善超市在英国已经形成特色商店模式,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低成本商品,再以慈善零售的形式销售给社区困难群体,但伴随着慈善机构的成熟发展,慈善商店面临的“交易环境“也要不断优化,慈善超市获取的利润多少影响商品的零售状况,推动慈善超市交易的专业化能够发挥其在社会中的积极作用[2],而要达到这样职业化的状态,需要发达的市场经济作为慈善超市的资源动员。从文化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慈善超市已经超越消费的含义,是一项融合当地特色、体现当地文化的特殊文化场所,应该视其为特殊经济体进行研究[3]。
国外关于慈善超市的市场化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国内学者们关于慈善超市市场化的分析更多的是研究慈善超市的变现能力,分析交易成本与制度视角下慈善超市价值的发挥,以税收政策为出发点分析慈善经济,达到多元化善意经济的格局。
慈善事业市场化的各种主张之间缺乏共识,根源于人们对慈善的非营利性原则的不同态度,彰显着资本逻辑对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影响,与当代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路径与诉求相契合[4]。通过对比广州和上海慈善超市的运作发现,捐赠行为非市场化对资金筹集产生负面影响,广州市慈善超市“变现功能”的缺失是和上海市慈善超市运作的差距所在[5]。从交易成本与制度的分析视角来看,慈善超市作为一种特殊公益性社会组织,要实现社会公共价值最大化,就要发挥交易成本降低对救助模式优化的激励作用,而非作为单纯的“慈善”忽略“超市”[6]。从税收政策角度来看,“慈善”作为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配置角色也容易出现“失灵”的问题,现阶段的慈善超市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税前扣除比例低、直接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不具体、不到位的问题,要从税收优惠政策着手配套改革措施,为慈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7]。从慈善超市发展的维度来看,如何将社会企业的运营目标、机制和模式与慈善超市的运作有机结合,构建整合式、外包式和嵌入式的发展模式,也是重要的话题之一[8]。慈善超市实现到“善意经济”的转化,旨在构建依靠市场、调动善款、弘扬善意的多元化善意经济格局,以社群互益、惠民公益、平台联益和网商返益四种善意经济类型为基础,提升以慈善超市为代表的公益组织的可持续发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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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概念阐释与理论基础
2.1基本概念
2.1.1 非营利组织
20 世纪 70 年代,福利国家面临政府负担过重和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的矛盾,不以利润为目的并从事公益活动的民间法人组织出现,也就是非营利组织。基于文献整理分析得知,国外学者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概念阐释大多是从组织特性着手,美国著名学者莱斯特·M·萨拉蒙基于组织实体的结构性和运作性特征提出了区别于传统定义模式的“结构-运作”方面定义,认为非营利组织是具有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的组织实体。
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非营利组织内涵和外延有不同的侧重,但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总体上强调的是类似的属性,非政府组织被称之为区别于政府与企业的“第三部门”。王名认为,非营利组织是介于政府和企业间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公益性和互益性社会服务组织活动为主的社会组织。邓国胜指出,非营利组织是具有服务大众理念、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所得不为谋取私利。
自非营利组织诞生以来,在不同国家的称谓不尽相同,社会中称这类组织为慈善部门、志愿部门、第三部门等,词汇的含义大同小异,在一定意义上可互换使用,在本文的研究中统一采用非营利组织的叫法,文中所述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具有正式组织形式;三是属于非政府体系且具有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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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协同治理理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政府、企业、民众、社会组织之间协作参与社会治理日益频繁,协同治理理论是以协同的价值理念和治理的行为选择融合的理论内容。美国学者多纳休认为协同治理是“政府通过与其他力量合作共享自由裁量权达到官方追求的公共目标的过程”[30]。郑巧和肖文涛认为“协同治理是指在公共生活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子系统共同组成整体系统,货币、法律等作为控制参量,借助系统中的各要素或子系统间非线性的相互协调、共同作用,产生新的能量,增加新的力量,使整个系统在维持高质量运转的基础上共同治理社会公共事务,最终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之目的”[31]。协同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多中心化、子系统间协作配合、系统的联合和自组织的协调,实现力量整合与增值。
作为跨部门的合作现象,协同治理理论主要有五个特征:第一,强调多元主体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资源优势和价值;第二,参与治理的主体有一致的目标以形成强大合力;第三,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形成平等互动协作的伙伴关系;第四,协同治理的规则具有统一性,在协同治理的集体行为中制定各个主体都认可、接受的规则,才能形成良性竞争合作;第五,发挥治理主体的整合力量,推动各个治理主体优势互补,实现协调治理的目标。
本文以协同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分析政府、市场、社会各个子系统如何在慈善超市价值实现中协作配合以达成良性循环。各个子系统具有独特的结构与运作方式,子系统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在良性竞争和合作中寻找整合途径才能优化慈善超市在基层社区治理的效果。
表3-1 西方慈善超市三个阶段的价值实现要素
第 3 章 慈善超市的价值实现模型构建......................... 14
3.1 西方慈善超市的发展历程........................................... 14
3.1.1 初期阶段的西方慈善超市............................................ 14
3.1.2 发展阶段的西方慈善超市............................ 15
第 4 章 济南市慈善超市价值实现的实证分析........................... 20
4.1 济南市慈善超市发展概况.................................................. 20
4.1.1 济南市慈善超市发展历程............................... 20
4.1.2 济南市慈善超市价值定位................................... 23
第 5 章 济南市慈善超市价值实现的障碍分析........................................ 31
5.1 济南市慈善超市价值实现的问题分析..................................... 31
5.2 济南市慈善超市价值实现受阻的原因分析....................... 33
第 5 章 济南市慈善超市价值实现的障碍分析
5.1 济南市慈善超市价值实现的问题分析
价值实现闭环路径中各个环节的问题影响了慈善超市的价值实现。慈善超市在济南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政府部门的直接推动。在民政部门出台与慈善超市建设的相关文件后,济南市各区积极推动以“慈善超市”、“爱心超市”、“扶贫超市”为具体形式的慈善超市建设,在社区扶贫和基层治理中起到重要作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慈善超市在济南从救助他人的慈善转化为亟需被救助的慈善,具体表现为价值主张偏离、价值创造不足、价值维护失衡和价值增值受限。
5.1.1 价值主张偏离
慈善超市的价值主张包含精准的市场定位、掌握消费者需求和锁定消费者群体,分析慈善超市在济南的“高开低走”之势可发现,慈善超市存在价值主张偏离的问题。第一,市场定位的不合理导致慈善超市市场占有率不足,将自身定位于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只能发挥慈善超市的“慈善”属性,忽视了其作为超市这一经营实体的价值主张。第二,在消费个性化、商品社交化的新消费时代,济南市慈善超市对消费者的“痛点”把握不到位,价值主张严重偏离,即使作为特殊意义存在的慈善超市,也极容易被快速发展的时代淘汰。第三,济南市慈善超市初发展阶段将受众群体锁定为困难群众,但慈善超市的聚焦点在发放物资的给予式慈善,忽视了在双向反馈中挖掘困难群众们的真正需求。
慈善超市的价值主张是将自身的独特之处传递给消费者并展现其他仿冒品、替代品无法做到的内容,通过从消费者视角看待慈善超市所传递的独特价值才能产生主动购买产品的欲望。随大小商超在济南“点状拉动”到“组团式发展”,部分困难群众在扶贫利好政策中逐渐脱贫,济南市慈善超市缺乏对消费者需求和如何满足消费者需求缺乏动态关注。囿于困难群众的消费力不足,将慈善超市的市场定位为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扶的思路必然不能推动慈善超市在市场中获得战略优势。在对济南市历下区慈善超市的负责人张某进行访谈时他说到,“我们一开始的工作就是负责发东西,对着社区的困难户名单发募集到的物资,或者让大家来慈善超市自己领取,一开始还好,大家积极性都挺高,后来募集到的很多东西他们用不到,那些物资都扔仓库里了,后来我们觉得慈善超市应该转型,应该重新找准慈善超市的位置,想要提供更好的物资和服务,但结果并不理想……”。
图 3-1 慈善超市的价值创造路径
第 6 章 优化慈善超市价值实现的对策建议
6.1 明确身份定位,彰显慈善超市价值主张
价值主张是向群众描述所提供产品的优势、深入描述群众的实际需要过程,慈善超市在提供面向群众的个性化产品和服务时,首先要明确自身的身份定位,突出慈善超市的特点和给群众带来的可量化收益,精准识别群众的需求。
6.1.1 慈善超市明确自身身份定位
我国的慈善超市救助模式是在学习美国 Goodwill 慈善超市中发展起来的,美国Goodwill 慈善超市的创立者赫尔姆斯将其定位为是为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有限的公众提供就业服务、培训服务和救助服务,是在个人资源匮乏时的提供紧急的临时资源的实业项目。2019 年,美国 Goodwill 慈善超市总收入的 81%被用于直接或间接的基本就业援助服务,充分彰显其就业导向的价值。自 2004 年,慈善超市在我国以自上而下的形式展开,是政府为实现经常性和日常性救助形式和救援体系的新尝试,是为解决社区困难群众临时性生存难题而成立的社会救助机构,其最初的定位是政府的“附属品”,是存发物资的福利性机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单纯发放物资的慈善超市依靠政府拨款支持难以为继,在突破和创新的道路中对“慈善”和“超市”的理解与自身定位日益模糊,导致慈善超市的定位和运作出现偏差。
在努力开创新时代慈善工作新局面的实践中,慈善超市需要有明确的身份定位和角色认知,是以社会公众自愿性和经常性捐助为前提,以超级市场的运作模式为基础为群众们提供多元化服务的慈善机构,是将社会财富进行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工具。民政部门要从传统的直接操办者到积极推动者转变,慈善超市作为独立运作和自我管理的法人,需要以社会化运营和社会化管理为趋势,朝向多元服务的新型慈善超市发展。
6.1.2 慈善超市精准识别群众需求
新型慈善超市的受众群体是困难群众和普通群众两类,精准识别群众需求能降低慈善的成本,提升慈善的效率。传统的慈善超市在实施临时性救助时以施助者的想法提供给受助者资源,这样的救助手段具有一定的弊病,难以从施助者的角色中脱离出来,关注贫困者的实际需要。慈善超市通过与群众们积极且频繁的沟通和交流,甄别不同受助人群的生活困境情况,调整慈善救助的计划。经进一步分析发现,受助群体可以分为身体残障、无劳动能力和下岗失业人群,对有技能水平和劳动能力的受助者提供机会救助的人性化救助方式,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提供物资救助,关注困难群众们需求层次的个体差异,提升群众们的谋生能力。以慈善超市为依托打造捐助者和需求者的互通平台,针对性的提供救助物资或就业机会等救助思路,杜绝盲目且标准化的慈善超市救助模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