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
进入 21 世纪,中国在世界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中小企业所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发挥出了“五六七八九①”的重要作用,即在税收方面的贡献超过 50%,在国内生产总值上的贡献超过 60%,在技术创新领域的贡献超过 70%,同时它还为城市创造出了将近 80%的工作岗位,在我国所有的企业总数里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 90%。特别是因为有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存在,市场更加活跃、科技更加进步,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和社会的稳定等方面也起着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
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使得我们与世界各国间的往来越来越密切,众多的投资机会让很多民众开始下海经商,1978 年以后,中小企业的发展逐渐变得迅速,各个地方的中小企业都蓬勃发展。但是,我国仍有近七成的中小企业有扩大融资的需求,据相关报告显示,中国的中小微企业群体在全球规模最大,有 4.4 万亿美元的潜在融资需求,但当前真正能够提供给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资金只有 2.5 万亿美元,融资缺口 1.9 万亿美元,缺口率为 43%②。同时,就融资成本方面看,超过五分之二的中小企业借款成本超过 10%,通过信托计划取得的融资成本大约在 15%-20%之间,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成本就更高了,通常都要超过20%。从取得融资的期限上看,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的话,银行出于规避风险考虑,放款时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有的甚至要 1-2 个月才能发放贷款,这些情况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尤其困难。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融资困难的处境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若使天津市经济取得进一步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在当前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之下,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较弱,抵抗外部风险的能力也非常差,如果经营过程中资金发生问题,将会有很多企业破产,此时会更加需要资金的供给来度过这个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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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1.2.1 研究目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国家,论文以天津市为例,在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时期,希望通过问卷调查以及借鉴各国经验提出一些相应措施,致力于减轻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负担,使政府最大限度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引导和帮扶。虽然目前已经有很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和规定,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论文的研究目的在于分析政府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重新对法律制度、政策制定,现有政策实施,政府与金融机构沟通等方面进行改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1.2.2 研究意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一直有着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先天的劣势地位,以及各大中小金融机构“嫌贫爱富”的现象时有发生,大企业越是发展的好、资金充足,银行等金融机构越是愿意贷款给它们,而最为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反而得不到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仅靠市场调节获得的资金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自身的发展,因此,当发生市场失灵的情况时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通过行政手段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天津拥有着良好的区域优势,国家也一直十分重视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论文选取天津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抽样调查的形式了解到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向外寻求资金的过程中遇到各种难题,希望在分析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理论和地方政府为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所做出的实践基础上,为天津市以及其他各地方提出一些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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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这一概念起源于十九世纪,是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提出的,良好的市场环境下,规模大小不一的公司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渐渐形成了中小企业的概念。
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概念都是相对于大企业来讲的,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员工人数少、企业资产少、总营业额和整体规模都不大。一般来说,单个人或者几个人拿出资金就可以建立一个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不大,所以并不需要雇佣太多的员工,很多公司事务都是由法人直接处理的,很少受到外界的影响。
(1)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
从上个世纪 50 年代起至今,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项制度设施的完善,我国已经对中小企业先后进行了九次划分。2017 年,我国新发布的中小微规模的企业划分标准在以往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标准更加适合当前经济社会现状。最新规定如下:
表 2.1 2017 年我国部分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
2.2 理论基础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罗伯特·哈登特在多次研究和实践后对新公共管理思想进行补充,首先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没有过度要求权利的集中和通过问责的方式提高政策实施的效果。相反,它提出要学习企业内部如何管理,并将这种管理方法运用到政府的内部管理当中,以期达到提高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将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运用到政府内部管理,以期政府部门的服务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提高,通过调整政府内部的管理和服务,有助于整个社会和市场的发展。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一套有关政府为公民服务而处理相关问题的理论,他们的工作重点既不是成为“舵手”,也不是成为“浆手”,而是尽力成为服务的提供者。在组建一系列带有明显整合性和响应能力的公共政策时,他们应致力于为公众提供服务并将权力下放。政府应该多多提倡公民参加到管理的行列当中来,而自身则并不需要任何事都采取行动。
2.2.2 金融成长周期理论
Weston&Brigham 在 19 世纪 70 年代提出了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这一理论创造性的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和公司在各个发展阶段对资本的要求进行创造性的结合,分别介绍了企业在启动、成长、成熟和衰落四个时间段对资金的不同需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立之初,资金流量小,企业信息披露程度低,资金只能以内部筹集的方式提供给企业;随着企业的成长,仅靠企业内部的资金是不能弥补企业发展所需资金缺口的,企业就要利用向外部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维持自身发展。这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部各项财务制度相对完善,企业的信誉提升,通过银行和其他非金融机构贷款的成功率都会提高,但是仍以自有资金为主,但随着成长期时间的延长,自有资金和外源融资的比例也会进行变化;当企业的各个方面发展成熟时,有一部分企业就具备了向股票市场或证券市场发行的能力[29];在这之后,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能顺势发展成为了大企业,但大多数情况下是进入了衰退期,如果没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只能被市场淘汰。
表 3.1 国家和天津市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现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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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问题分析....................14
3.1 天津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现状.................... 14
3.2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分析............................. 15
第 4 章 国内外地方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经验借鉴.....................28
4.1 国外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做法............................. 28
4.1.1 韩国.............................. 28
4.1.2 日本.............................. 28
第 5 章 地方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33
5.1 完善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33
5.1.1 健全中小企业法律体系................................. 33
5.1.2 成立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 33
第 5 章 地方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5.1 完善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5.1.1 健全中小企业法律体系
(1)健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
与市场上规模较大的企业做对比,科技型中小企业毫无优势可言,更加需要多方支持,尤其是法律方面的保障。只有拥有了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地方政府在落实政策时才有法可依,相关政策才能更加及时有效的落到实处。前文提到天津市没有地方的立法权,很多红头文件不具有强制性,在实施的过程中难以保证政策效果,因此借鉴以上美国、日本、韩国的做法,国家应该尽早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已经出台法律的具体实施细则,方便政策落实部门参照执行,及时填补政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参考依据的空白,尽早健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政策体系。
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审批的时候,提交的资料要经过层层审批,环节多且操作流程繁杂,单是处理这些资料就要浪费大量时间,延误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最佳时间。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综合考虑后适当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避免重复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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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中小企业像是经济发展的指示灯一样,从中小企业的发展形势就可以看出整个经济的发展情况。目前,全国总的企业数量当中中小企业的数量早已超过 90%,它为国家的各项发展做出众多贡献。例如,中小企业可以增加地方的收入总量,吸收广大面临就业和现已失业的人群,为他们提供工作的机会,减轻国家解决就业的压力。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还能推动技术创新,我国发明专利数量中有一半以上来自中小企业。但是,贡献如此之大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缺少资金时却无能为力,资金短缺问题会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如果企业挺到最后也没能得到融资资金,就只能以破产告终了。政府逐渐意识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在政策方面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困境,不过,由于政策空间有限、政策的落实效果不好等问题,采取的一系列对策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论文以天津市为例,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地方政府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时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没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完善的法律支撑;第二,针对国家已经颁布的各项政策,地方政府的执行效果不好,没有将扶持政策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现实情况有力结合;第三,有些科技型中小企业不重视自身的信用问题,社会上没有对企业建立信用体系进行强制要求,导致看重信用情况的银行不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资金;第四,社会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建设不完善,机构内部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强,不能合理归纳各种信息,有时向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可能并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真正需要的,而企业想要获得的信息在平台上也许并不能找到。针对这些问题,借鉴了韩国、美国、日本和国内深圳、重庆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总结出这些国家和地方政府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很多共性:第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法律体系,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寻找到相关条文作为保护自己的依据;第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专属的管理部门,通过组织的形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相应支持;第三,继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现有的信用担保体系在自身建设和数量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真正做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机构并不多;第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出更多能够获得贷款的方式,提高企业贷款成功的几率,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减少每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破产数量。通过总结这些地方政府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将其运用到解决各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当中去,希望可以达到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效果。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