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内容是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首先就是要牢记人民政府的本质,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政府行政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为民服务。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八次体制改革,从整体趋势上看我国机构改革逐渐突破历史藩篱,但随着经济、政治、社会的深刻变革,政府职能也需要随之进行调整,机构改革也在此逻辑下需进行继续深化。1第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行政改革牵引着经济发展的变化,同样经济发展的变化需要行政改革的支撑,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迫在眉睫。通过机构改革完善政府宏观经济调节职能是激发市场活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设开放型市场的内在要求。第二,社会发展的变化。社会发展的客观诉求影响着机构改革的推进。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转化为社会主要矛盾,对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和实现国家治理水全球化进程对国家的影响日益重要,对行政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的行政体制改革不仅要符合自身国情的变化,还要顺应全球时代的变动,积极与国际环境相适应。同时,信息技术的革新对机构改革也起着推动的作用,大数据技术与信息网络技术为机构改革的推进与深化提供了高端技术支持。
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重新审视和调整政府职能和机构设置以应对新的问题和挑战,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在此背景下基于理论层面对日本大部制改革进行系统规范的研究,进而总结出其改革经验结合本国国情为今后继续深化机构改革提出启示是本文研究的重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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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研究综述
本文研究综述分为日本学者关于日本大部制改革的研究和国内学者关于日本大部制改革的研究。通过梳理日本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具体改革路径、改革面临的困境和改革后的影响与意义等来窥视学界对于日本大部制改革的研究课题,理解日本大部制改革的内在逻辑。一、日本学者的研究日本学界学者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对日本大部制改革进行了研究分析。
第一,日本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有一定原因的,日本大部制改革也不例外。
日本学界主要从经济、政治、社会等三个因素展开分析日本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从经济因素观之,政府的巨额财政赤字以及不良国债导致中央与地方债台高筑急切需要缩减政府预算规模。5从政治视角来看,一方面是战后型行政体系阻碍了国家形态自由,导致二战后半个世纪的政府机构臃肿,制度疲劳化严重等情况,而 21 世纪行政体系需要确保政府的透明性,提高政府效率与缩减政府预算等要求改变现存的行政体系。6另一方面是需要通过削减政府机构数量来提升政治领导权力,挽回政府政治合法性,从而实现官僚主义向政治主导的转型。7从社会因素分析,大藏省官员腐败引发的大藏省解体论的社会舆论给予了政府改革的压力。
第二,日本大部制改革的具体改革路径。总结下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强化内阁功能。在内阁中建立了强化综合调整和首相领导力的组织机构。二、完善政策形成过程。日本大部制改革中引进的政策评价制度,为各省厅的政策决策制定了严格的评价标准。10制定了情报公开法,行政改革后官僚机构在法案制定过程中的作用逐渐减弱。11在总务省、经济产业省、外务省等三个省厅中引用政策评价制度。12三、调整行政职能。大部制改革内容还包括特殊法人合理化和规制缓和、民营化等,将政府部分行政职能转让给独立行政法人机构和民营企业,削减了中央政府的行政范围。四、划分中央与地方职能权限。通过地方分权改革,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的自治权和自主权,推动地方社会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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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战后日本政府机构改革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战后初期政府的民主化改革
行政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一定的统治目的而形成的行政组织。日本学者把行政机构称之为“政治的奴隶”。
二战结束后,日本军国主义崩溃,在美军引导下日本开始了战后的国家重建,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整改。首先针对日本带有军国主义色彩的行政机构进行了整改。在美军强制要求下,日本政府解散了军部,撤销了军事行政机关,撤销了陆军省、海军省、大东亚省、军需省、情报局、神袛院、内大臣府等带有军国主义色彩的机构,废止对人民实行法西斯统治的特别高等警察制度。631946 年在美军指导下日本公布了带有民主性质的《日本国宪法》,并根据宪法原则设置了一些带有民主色彩的政府机构,如法务省、建设省、经济安定本部、地方财政委员会、人事委员会(后改人事院)、公正交易委员会等。64继《日本国宪法》后日本相继公布了《内阁法》、《国家行政组织法》及一系列的省厅设置法,坚持以法律保障政府机构改革。随后日本开始了自主型机构改革的探索之路。1948 年日本成立了临时机构审议会,审议会通过审议表决通过设置行政管理厅的建议,大幅度改组农林、工商、运输和邮政省等内部部局,以及整顿各省的派驻机构等。65从 1951年至 1954 年,日本内阁先后成立了五次“行政审议会”,颁布了一系列的政府机构改革法令。
战后初期的日本行政机构改革,使得日本行政机构中带有军国主义色彩及封建主义因素的机构得到了大力度的铲除,日本旧有的军事体制也被彻底解散。经过一系列的政府机构改革,日本带有民主性色彩的政府机构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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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高速发展期的效率导向改革
20 世纪 50 年代至 70 年代,日本采取的“政、官、财”的复合经济体制、产业结构高级化、优先发展机械制造业、促进科学技术更新、实行贸易自由与保护新兴产业等产业政策,使日本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66但随着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后,原有政府行政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日本政府需进一步调整和改革行政机构,实现以提高效率为价值取向的机构改革来应对经济的高速增长。1961 年,池田内阁成立隶第一次临时行政调查会(简称临调会),临调会作为政府行政改革的咨询机构,主要职责是为政府的行政机构改革提供建议和规划。第一次临时行政调查会历时近 3 年,于 1964 年提出了“关于行政改革的意见”报告,其主要内容为:1.强化综合调整职能并建立必要的行政机构;2.实行行政民主化;3.抑制行政机构的过度膨胀;4.推动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效率化;5.根据新的行政需要制定政策;6.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热情。67“第一次临调”关注的重点是提高行政效率。为实现以效率为价值取向的机构改革,日本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来精简机构数量和裁减公务员。在机构精简方面,1967 年底,佐藤内阁提出提高行政效率和减少政府开支的机构改革意见并提出每省厅削减一局计划。1968 年在政府省厅机构中,撤销 18个局,将一部分局降格为部,并实施以整顿审批制度为中心的“行政改革三年计划”,其主要内容为:整顿审批事项和补助金制度,精简行政机构委托行政事务,推进电子计算机利用等等。68在公务员数量裁减方面,1969 年日本政府公布《关于行政机关职员定员的法律》(简称总定员法),将行政机关的专职人员数量最高限额规定为 506571 人。69从 1968 年至 1981 年间,日本政府制定了 5 次定员削减计划。如表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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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与目标指向 ..................... 19
第一节 日本大部制改革背景之一:行政生态的变化促功能调适............ 19
一、国家发展思想:从“经济中心”向“政治中心”转变............... 19
二、国家发展模式:从“国家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20
第四章 功能调适:日本大部制改革中程序性协同机制的构建 ..... 28
第一节 “政治主导”政策决策功能.................... 28
一、新设内阁府的背景.................... 28
二、“政治主导型”内阁府的设立................... 29
第五章 结构优化:日本大部制改革中结构性协同机制的构建 ..... 40
第一节 中央省厅结构重组................................ 40
一、中央省厅重组的过程...................... 40
二、中央省厅机构设置....................... 41
第五章 结构优化:日本大部制改革中结构性协同机制的构建
第一节 中央省厅结构重组
中央省厅的重组,将分散在各省厅中相近的行政功能进行了“横向协同”改革,减少了部门之间的职能利益冲突,明确的职能界定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构建省厅之间形成“横向协同”机制,改善省厅机构臃肿、各自为政的不良局面。
一、中央省厅重组的过程
随着冷战的结束,日本国内的保守、革新两大对立政治势力因意识形态向新保守主义转变,另外长达 38 年自民党一党执政的“55 年体制”也宣告结束,日本掀起了政治改革的热潮。桥本内阁推动中央省厅改革重组的过程主要有四个步骤:第一,设置行政改革会议。桥本内阁组成后,设置行政改革会议。行政改革会议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会长,行政改革担当大臣担任副会长,另外有十三位有识之士组成。1998 年 6 月 30 日的行政改革审议会中提出(1)二十一世纪国家机能应有的状态;(2)中央省厅重组的现状;(3)强化官房机能等三大具体项目进行探讨。12 月 25日提出 2001 年实行新体制的行政改革项目审议决定。第二,行政改革会议最终报告。1997 年 9 月,行政改革会议在听取有识之士及各省厅意见、整理重要课题后发表了行政改革会议的中间报告,同年 12 月 3 日提出行政改革会议最终报告。第三,《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1998 年 6 月 9 日颁布《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由内阁阁议决定,经由国会提出,总共由 6 章 63 条基本法案组成,法案明确规定了中央省厅等改革的基本理念与方针、推进体制的等内容。119第四,设置中央省厅等改革推进本部。1998 年 6 月 23 日设置了中央省厅等改革推进本部,负责监督行政改革的实施和进展情况。1999 年 4 月制定了《关于推进中央省厅改革的方针》。自 2001 年 1 月 6 日起,日本现行的 1 府 22 省厅体制改组为 1府 12 省厅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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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评价、反思与启示
第一节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评价一、改革成效
由上文所述,此次日本大部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功能的调适和结构的优化。那么,从功能调适方面来看其改革成效,首先是将原本的自上而下的官僚主导型政策体制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政治主导型政策决策体制。在政策决策体制转变过程中,通过新设内阁府,增强内阁的政治功能,提高了内阁在政策决策过程中的政治领导地位。除此之外增设了总务省,来加强首相和内阁的全面统筹能力和应对突发危机的治理能力。其次,完善了政策过程,如实现决策-执行一体化的行政方式向决策-执行相互分离且制衡的行政方式的转变;审议会合理化增强政策的协调及转化功能;信息公开法的确立保证了政策的透明化;政策评价制度完善了政策绩效评估等。在结构优化方面,通过中央省厅结构的重组,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纵向分割行政体制中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弊病。另外,通过引入独立行政法人制度和公共事业民营化实现政府机构的瘦身。最后,地方分权改革赋予了地方自治团体的自主权,推动了地方社会的发展。日本各界广泛认为,此次大部制改革能够称得上是与明治维新、战后体制改革相并列的三大改革之一,认为此次大刀阔斧的大部制改革重建了中央政府机构,从而形成更加自由、公正的国家形态,以崭新的国家形象迈入 21 世纪。虽然通过中央省厅重组,日本建立了发达国家中最为精简的中央核心机构的行政框架,原来的官僚体制而显现的弊端如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政出多门、权责交叉等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和,在经济危机背景下政府财政压力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此次改革取得的成果只是给日本的体制带来了形式上的变革,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变化。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