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笔者认为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是一项复杂的综合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的主导,还需要社会各方的协同参与,仅靠社会组织一方的力量难以肩负起推动退役士兵群体再社会化的重任。唯有形成一套综合的培训参与机制,吸聚各方资源,同时在制度层面予以配套保障,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方能卓有成效。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的概念核心在于“退役”二字,“退役”是相对于“现役”而言的。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规定,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并依照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36《退役士兵安置条例》37第二条明确指出:“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相关规定38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需要指出的是,退役士兵与退役军人概念存在一定差异。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退役军人涵盖的对象范围更为广泛,不仅包含退役的义务兵和退役的士官群体,也将退役军官群体囊括在内。而退役士兵则专指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并且不包括退役军官和复员军人。因此,退役军人的外延和适用范围更广。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是退役士兵群体,因而不包括退役军官在内。
二、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的概念来自西方,但由于中国的国情与西方社会并不一致,因此,学者们在界定社会组织的概念时往往从不同的语境和发育体系出发,对社会组织的内涵进行概括。虽然在社会组织概念的定义上存在诸多的分歧,但大多数学者普遍赞成萨拉蒙(LesterM.Salamon)所列举的社会组织七大属性。沃尔夫(TomasWolf)对社会组织概念的界定,也受到国内不少学者的支持。他认为社会组织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组织,以公共服务和非营利为目的,根据有关法律享受免税待遇,其组织主要特征如下: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基于非营利的运行目标;管理层排除个人利益和私人财务所得;依法成立的合法组织;依法享受税收减免。39王浦劬(2009)认为,社会组织具有以下特征:①不以营利为目的;②不同于党政机构及市场组织;③具备公益性的组织使命;④不追求剩余价值分配。40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41以及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划分标准,我国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外社会组织。事实上,在实际研究中,大多数学者将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与社会组织视为等同概念,其原则意义上都同属于“第三部门”或“公益类组织”。本文采用的是王浦劬狭义上的社会组织概念,且对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不做具体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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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关键在于其关注社会管理的多元化格局。治理理论认为,社会公共权力中心是多元的,政府并不是唯一的主体。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其他社会主体也可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治理理论突破了“全能政府”的边界,强调公共事务治理需要加强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参与的多元性
治理理论强烈主张社会事务的参与应该摆脱传统的单一权力中心,社区、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团体都可以有效地自由进入到公共事务的治理,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并为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建设性意见。政府的定位不再是享有高高在上的统治权威,而应该在与各部门的联动和行动网络中保持仲裁者、调停者的角色。换句话说,政府是有限的政府,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能范围和能力状况,打通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并通过与各参与主体的信息共享促成公共目标的实现。
(二)政府的主导性
任何公共事务的参与,都需要政府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管,这是维护公共性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作为社会管理事务的主要承担者,对公共服务的供给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在将自身的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主体去承担,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当“甩手掌柜”。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活动的主体,虽然社会组织等主体在公共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其只是处于辅助的地位,并不影响政府管理的权威性。政府管理的宗旨是为了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会的公平,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发挥政府的主导性,是确保政府职能最终得到有效履行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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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组织参与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一节 社会组织参与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的必要性
一、政府主导的就业培训服务存在低效
整个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的过程,政府集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于一身,极易产生“政府失灵”问题,政府主导的就业培训也一直为退役士兵所诟病。政府在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服务领域的失灵与低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
(一)服务的单一供给与多元需求之间的矛盾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垄断了公共服务的供给,采用一元的化管理模式,强调公共服务供给的统一、普惠和均等。很长一段时间内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敏感,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供给过于单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从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逐渐转变为公共服务的多元需求与如何公平、有效配置之间的矛盾。公众的就业服务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层次化、复杂化、个性化等新特征,而政府主导的公共就业服务在服务供给和服务方式等层面难以彻底摆脱僵化的供给模式带来的束缚,难以及时、有效地回应普通民众日益多元化的公共就业服务需求。
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服务属于退役士兵安置和公共就业服务范畴,是政府向退役士兵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当前由政府主导的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具有单一性的特征,难以应对快速变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课程与企业的用工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匹配缺口,难以满足当下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就业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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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组织参与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的可行性
一、法律政策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了支持
政府为社会组织放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入标准,给社会组织参与提供了政策支持。从 2013 年起,政府逐步放宽了部分社会组织在登记与备案、开办资金数额、办公场地要求、组织机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及规范等方面的准入条件51,加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规范建设,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供制度保障。以合肥市为例,2019 年 9 月,合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从放宽准入条件、优先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畅通政社信息沟通渠道等方面加大了对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已出台的有关就业培训领域的政策都有提及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就业服务的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例,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对社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活动基于指导和扶持”,为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2010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 号)明确指出,“要对退役士兵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在师资培养、技能鉴定、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方面与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同等对待”。2013 年,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3〕96 号)指出,“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培训载体多元的体制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针对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依托职业院校、社会团体等平台,开展创业就业指导”。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引导多元服务,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强化就业服务,鼓励专业人力资源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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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中社会组织“自上而下”的参与模式 ........29
第一节 “自上而下”参与模式的要件.........................29
一、政府主导.........................29
二、公共财政支持...................30
第四章 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中社会组织“自下而上”的参与模式 ........40
第一节“自下而上”参与模式的要件..................40
一、市场需求主导..................40
二、企业资金支持..................40
第五章 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中的社会组织“自主型”参与模式.............50
第一节 “自主型”参与模式的要件................50
一、“内生性自主”..........................50
二、注重能力建设................51
第六章 社会组织参与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的改进策略
一、加强社会组织参与能力建设
当前社会组织发展的最大困局在于自身组织发展的不完善,而其中最明显的体现便是社会组织参与能力的孱弱。因此,提升自主参与能力是保障社会组织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服务供给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前提。社会组织能否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实现对社会服务需求的及时回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组织自身服务参与能力的强弱。社会组织参与能力的强化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社会组织要始终坚持能力建设的价值导向。能力建设事关社会组织的存亡兴衰,社会组织只有不断提升自我的各项能力,才能与时代发展、社会需求保持同步。社会组织的能力主要包括人才的招募、资金筹措、服务水平、项目管理等内容。在人才招募上,社会组织可以充分利用贴近基层的优势,主动拉近与社区的距离,将社会基层闲置的人力充分调动起来;还可以与高校、学术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开展协作,共同培育社会服务所需的人才。在资金筹措方面,社会组织除了向政府申请必要的补助和服务购买,还可以与营利组织组建合作联盟,通过维护共同利益实现互补双赢。在服务水平建设领域,必须将服务的提升与实际的服务需求挂钩,主动把握现实的服务走向,积极创新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开拓出适合退役士兵群体的就业培训服务方式。在与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层面,行业协会是社会组织参与退役士兵培训的合作重点。通过与商会、各类行业协会的加强联系与沟通,可以了解市场的人才需求,从而因地制宜地开展退役士兵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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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展望
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不仅对提升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实现充分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关乎整个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大局,并一步影响社会的稳定与经济发展。近十年来,各地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机构数量、培训人数和培训规模等方面都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但与西方国家在退役士兵培训工作上相比,我国开展退役士兵的时间还比较短,在实践经验积累层面远不如西方国家那么多,存在诸多深层次的矛盾有待未来进一步解决。尤其在培训资金投入、培训专业设置、培训参与率、培训完成率和就业实现率96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从整体上看,我国的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目前还处于初发和辅助的位置97,并未成为退役士兵安置和促进退役士兵就业的有力抓手。今后,国家和政府仍需在提高退役士兵的参与、加强培训管理和提升退役培训服务的质量等方面加快探索的步伐,以进一步提升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政府在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中面临行政资源匮乏、服务专业化程度低、服务的低效率等问题,由于政府自身不具备从事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的专业经验,无法准确、有效地回应退役士兵日益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公办培训机构也难以提供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这无益于退役士兵提升就业能力。在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变革的当下,政府为了有效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士兵的就业培训服务。然而对于退役士兵就业培训这类准公共物品,企业出于逐利性的初始动机以及对投资风险的顾虑,也缺乏承接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的意愿。在政府和市场双双失灵的情况下,社会组织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市场在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服务领域的缺陷。首先是政策环境的变化,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发展空间。其次,社会组织在专业性、资源整合能力、基层社会的动员能力等方面优势,也为社会组织参与就业培训提供了契机。此外,近年来,社会组织在数量、从业人数、组织规模、组织管理与与运营能力建设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综合上述原因,使得政府和社会急切地呼唤社会组织“入场”参与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更好的满足退役士兵的就业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