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课题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课题研究背景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相关标准,年龄高于 60 岁标准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高于 10%水平时,或者年龄高于 65 岁标准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高于 7%水平时,即说明该地区或国家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的成因复杂,包括生育率下降、科学技术进步、生活条件提高、人口平均寿命延长等等,而步入老龄化社会就必然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养老保障支出需求上升、适龄劳动力人口减少等等,老龄化问题越严峻,则社会养老负担越重。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计划生育作为我国基本国策得到全方位的贯彻落实,加之医疗事业迅猛发展等因素影响,我国于 21 世纪初期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 年我国年龄超过 60 岁标准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26 亿人次,占比超过全国总人口的 10%,证明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此后这一数值逐年上涨,至 2017 年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已经增长到 2.4 亿人次,占比超过总人口的 17%。以上数据表明,我国面临的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另一方面,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问题表现出鲜明的“未富先老”特征,因此我国也承担着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的养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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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尤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和国家,人口老龄化问题也会较早的出现,因此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均早于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在这种环境下,国外发达国家对于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研究,普遍开始于上世纪中后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国家国情的差异,国外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明显高于我国,社会福利水平也要高于我国,因此国外发达国家的研究成果并不能直接应用于我国,只能作为参考和借鉴。国外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社区养老、长期照护制度、以及整合照料制度三个方面。社区养老是西方学者较为重视的一个研究领域,其目的是在社区内满足老年人的各项照护需求,使其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国外学者 Hillel 的研究指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部门需要提供必须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以确保社会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转,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各项生活保障①;国外学者 Kane 的研究则提出,社区是社会养老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无法被其他主体所替代,政府需加强对社区服务的监管,以确保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落实,并不断提高其养老服务水平②;国外学者Meredith 将老年人的照护需求分为物质和精神两类,社区养老的一个集中优势,就是可以实现老年人物质照护需求和精神照护需求的协调和全面满足③;国外学者Peter 的研究提出,社会照护更便于老年人彼此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是促进老年人精神健康的重要措施,在消除孤独感、无用感,增加老年人社会集体活动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其中发达国家着手开展社会照护服务与健康服务一体化的改革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有:美国 PACE 计划、日本长期介护保险、英国综合照料项目和荷兰护理医师主导等。
美国 PACE 计划的中文名称为全方位养老服务计划,这是一种面向社区的成熟的医养结合模式,在运营理念、服务形式和内容、服务团队、支付体系以及适用性等方面具有优势,主要包括急病诊治、医疗护理、住院治疗等服务。是一种综合创新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其服务对象为机构养老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55 周岁以上需要医疗服务、卫生护理服务等的老人,该计划在宣传力度、服务能力、人才培养和融资渠道等方面做得很好。国外学者 Catherine 等人通过研究证明: PACE 的参与者对比普通的护理院入住老人具有较低的死亡率,针对 1 000 个被调查者中,其中 PACE的死亡人数为 138 人,而护理院的人数为 186 人。在临终关怀方面,PACE 也会优先考虑到参与者的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况,为参与者及家人提供专业的社会支持性服务,为老人及其家属带来较高的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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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基本概念
2.1.1 养老模式简述
第 3 章 政府主导下长春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现状与面临困境 ............ 15..........................
第 2 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基本概念
2.1.1 养老模式简述
养老模式就是人在进入老年之后,为其提供晚年生活保障的机制和制度,以满足老年人照护需求为核心,主要包含经济、服务、精神三方面的内容。养老模式与养老方式、养老体系的概念并不相同,其侧重对稳定性、延续性等属性进行了强调,但三者的核心内容基本相似。国外学者也曾表明,对老人的照护应该被视为一种社会团结的形式,国家社会家庭和老人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应该是一种多面的社交行为①。 传统模式下,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家庭养老,一种是机构养老,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家庭养老就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养老模式,老年人的各项照护需求,由其子女或其他亲属负责满足和协调,养老压力由家庭承担,其本质就是家庭成员间的相互帮助和依赖。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家庭养老也在革新,其定义不再局限于子女与老人一起生活,是指以子女为主的全方面照护,子女和家庭对老人的意义是无法代替的,家庭养老的优势就在于老人能够得到更多的精神慰藉,有关研究表明愉快的精神比良好的物质对身体健康更加有利;机构养老则是代指社会养老,以政府或社会机构创办养老服务机构为主要形式,由专业的机构负责满足老年人的各项照护需求,具有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两种。社会养老的优势在于,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养护具有多样性,能够缓解家庭对于养老的资金压力,对特殊老人提供有效帮扶。但现在一些老人,已经固化了思想,不愿意接受养老院、日托中心等,认为其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安全、幸福需求,这也使得这些老人的养老问题陷入了一个矛盾的境地,促使了许多新型养老模式的诞生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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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需求层次理论
需求层次理论由马斯洛(心理学家,美国)提出,核心观点认为人的需求分为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需求以“金字塔”的结构呈现,最高层次的需求为自我实现需求,最低层次的需求为生理需求。需求的满足遵循低级需求优先规律。
2.2.1 需求层次理论
需求层次理论由马斯洛(心理学家,美国)提出,核心观点认为人的需求分为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需求以“金字塔”的结构呈现,最高层次的需求为自我实现需求,最低层次的需求为生理需求。需求的满足遵循低级需求优先规律。
根据需求层次理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中,生理需求、医疗需求属于低层次的需求,而社交需求、精神慰藉等则属于较高层次的需求,二者相比,低层次需求满足的愿望更加迫切,并且只有低层次需求得到良好地满足,才能保障高层次需求的满足。在这种环境下,传统的养老模式很难实现老年人不同层次需求的兼顾,故而需要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有效融合,尽可能地满足老年人低层次需求,并以此为基础,满足老年人的高层次需求。
2.2.2 福利多元理论
福利多元理论是西方福利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提出福利由社会发展产生,因此政府不应是社会福利唯一的提供主体,政府公共部门、社会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甚至家庭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而实现社会福利供给效率的提高。
根据福利多元理论,参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我国国情,“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在我国的实践和发展,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协调社会、社区、企业、家庭等多方主体,共同建立多元化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发挥不同主体的作用,整合既有资源,实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化发展。
福利多元理论是西方福利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提出福利由社会发展产生,因此政府不应是社会福利唯一的提供主体,政府公共部门、社会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甚至家庭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而实现社会福利供给效率的提高。
根据福利多元理论,参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我国国情,“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在我国的实践和发展,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协调社会、社区、企业、家庭等多方主体,共同建立多元化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发挥不同主体的作用,整合既有资源,实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化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老年人群体提出的养老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多样化特征,传统的政府供给为核心的“一元福利”机制,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同时,我国客观存在的“未备先老”、“未富先老”等问题,也直接决定了政府不可能完全包揽设备养老压力,必须在福利多远理论基础上,积极引导多种社会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供给,从而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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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长春市老龄化发展特征 ............................ 15
3.1.1 空巢化特征 ............................ 15
3.1.2 高龄化特征 ........................... 16
第 4 章 政府主导下长春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问题分析 ............... 24
4.1“医养结合”的管理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 24
4.1.1 管理观念和意识陈旧落后 .................................... 24
4.1.2 不具备完善的多元主体协调机制 .............................. 24
第 5 章 政府主导下长春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对策 ................. 34
5.1 完善政府主导下的治理机制 ............................. 34
5.1.1 建立系统的管理机制 ....................................... 34
5.1.2 对既有政策和法规进行补充 ................................. 34
第 5 章 政府主导下长春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对策
5.1 完善政府主导下的治理机制
5.1.1 建立系统的管理机制
从政府的角度,“医养结合”并不是简单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结合,而是要在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间建立系统的配合机制,协调各方主体的关系,进而构建长效、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构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医养结合”在全社会的推广。目前阻碍长春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多龙治水”的交叉错位管理格局、不清楚的部门职责界限。
首先政府部门要创新传统的观点,改变单一部门的管理模式,科学调整绩效考核模式,对不同管理部门间的竞争进行削弱,明确不同部门的具体权责,界定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从根本消除部门与部门间的管理重叠和缺位问题,才能理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其次,要建立部门间的横向协调机制,确定决策中枢,规范各工作环节的流程标准,提高信息交流的有效性,进而实现医疗与养老在政府层面的良好对接。首先,应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明确、理顺、规范人社、民政以及各级卫计委等部门在“医养结合”业务上的任务范畴,防止部门间条块分割以及权责重复、交叉,阻绝“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资源的无故消耗,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改进“医养结合”机构资质审批管理方式,加快行政许可和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最后,地方管理部门在完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建设的同时,应结合区域特色,进一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产业链资源,将“医养结合”产业发展与区域发展有机结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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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长春市作为吉林省省会城市和全省首批确定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对其养老服务体系有着全新的要求,养老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从整体的角度分析,长春市老龄化问题十分严重,老龄化发展迅速,表现出明显的空巢化、高龄化、以及失能化特征。对此,推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科学整合既有资源,是长春市养老行业转型,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必然举措。
本文选择长春市为研究对象,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发展为主线,在广泛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积极总结当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在长春市的发展现状、面临问题、以及问题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各项观点均具有相应的数据支持,其结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信性。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如下:
第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需要政府与社会相关主体共同努力实现,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管理效率,政府需建立科学的协作机制,加强不同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尤其要实现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的有效对接,从而为“医养结合”养老目标的实现,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二,长春市政府在理顺“医”和“养”之间的关系上需要明确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之间的关系,明确医疗、养老机构之间的功能定位,还需明确主管其发展的民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源头上理清头绪,明确责任,充分考虑“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推进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而寻找共赢机制。
第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需要政府与社会相关主体共同努力实现,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管理效率,政府需建立科学的协作机制,加强不同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尤其要实现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的有效对接,从而为“医养结合”养老目标的实现,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二,长春市政府在理顺“医”和“养”之间的关系上需要明确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之间的关系,明确医疗、养老机构之间的功能定位,还需明确主管其发展的民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源头上理清头绪,明确责任,充分考虑“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推进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而寻找共赢机制。
第三,在既有的三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基础上,长春市政府还需根据自身养老行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全新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要积极推动机构的转型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主体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化发展。
第四,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主导作用,加强对养老市场的监管,恢复市场秩序,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提供良好地市场环境。
第四,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主导作用,加强对养老市场的监管,恢复市场秩序,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提供良好地市场环境。
第五,要建立有效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被照护者低层次需求和高层次需求的良好满足。同时,政府应设置层次化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提高养老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参考文献(略)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