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本研究讨论了服务型领导对基层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及其作用过程,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与检验,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为早日实现“更好的治理、更好的服务”目标,党的十九大会议提出“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①。党的二十大强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责任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通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政服务体系,提供各类优质的公共服务,使政府的效能和信誉能得到显著提升”②。可见,我国十分重视服务型政府建设,并且将“令人民满意”作为高效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要构建成功的服务型政府,则需要一支以服务为特色的人才队伍。领导干部和基层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内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共同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推动力量。尤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领导能力更应与时代形势相匹配,领导干部需尽力凸显服务特质与人文关怀。而基层公务员作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络者,不仅需要做好本岗位内的工作,还需尽可能在职责之外及时地回应人民需求,做到“乐民之所乐,忧民之所忧,想民之所想”。这种主动自愿表现出正式薪酬体系规定外的有利他人、有利组织的行为,即组织公民行为,恰恰关涉到人民对政府的满意度。与此同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作为对公务员考核的突出指标,也显示出政府治理模式下对公共服务效能的关注,表明研究基层公务人员组织公民行为具有重要价值。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第一,本文探讨服务型领导对基层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关系,试图能丰富其研究群体。查阅相关文献发现,公务员队伍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引擎”,以直接代表的身份履行着政府服务职能。但以往关于服务型领导或组织公民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学校、医院等组织中,探讨公共部门领域内服务型领导与组织公民行为的实证研究还仍然比较少。
第二,通过对基层公务员的服务型领导感知水平,自身组织公民行为表现情况进行测量,探究服务型领导与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间的内在联系,并且引入公共服务动机和情感承诺因子,以此厘清两者影响过程中的传导路径。本研究是将心理学、管理学、领导学的相关理论应用于公共管理研究中,拓展了其研究领域和内容。
1.2.2现实意义
第一,为公共部门改进管理方式提供借鉴。启示公共部门领导者在日常管理中要树立积极的“服务”意识,善于运用服务型领导方式。传统以“权威”、“命令”为主的领导手段已经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形势,在全球化、信息化、经济一体化的新趋向下,公共部门内的管理方式理应做出相应调整。同时,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效能越来越重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开展服务型领导对基层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影响研究,能够为我国的公共部门提供科学的领导思路,提高践行服务型领导方式的覆盖率。
第2章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概念界定
2.1.1情境变量:服务型领导
服务型领导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被首次提出,关于服务型领导的界定,中外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但都蕴含着“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总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解释这一概念:第一,从领导动机看,服务型领导的主要目的是为下属服务,关注并满足下属的需求,注重上下级的交互,而非自我单向的兴趣,表现出极大的利他性,希望通过自己的支持来实现下属成员的成长与发展,使其投身于更大范围的社会实践去服务于他人,为社会创造价值;第二,从领导关注的内容看,服务型领导不仅仅重视下属的工作表现,留心下属的情绪状态,还对其生活上的情况加以关怀,体现出较强的观察力;第三,从领导者特征看,服务型领导一般都具有高尚的品德,如善于倾听、富有同理心、强调回报社会等,这些卓越品质可以发挥引领和榜样作用,极大程度激发下属的潜能。
基于以上阐述,结合前文文献梳理,本研究将服务型领导界定为公共部门内遵循利他主义和服务导向,合理共享权力,关注下属需求,愿意为其创造发展机会,帮助下属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最终推动他人进步,影响他人创造社会价值的领导方。
2.2理论基础
2.2.1社会学习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提出社会学习理论,他认为人类的复杂行为并不是先天存在的,而通过后天习得,以观察和模仿的方式向示范者开展学习。学习活动会受到环境因素、认知因素、行为因素以及三者间相互作用的影响,其中尤其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因素,在此过程里需要充分利用个体自我调节和学习观察的功能。该理论提出注意、保持、复制和动机是驱动行为发生的关键学习流程,在这一系列过程中,个体的行动会与周围环境产生交互,从而抑制或促进行为的发生。具体而言,(1)注意过程。人们首先会注意到身边优秀的人或与自己相似的人。究其内因是强化的潜在性和个体的期望会对其观测对象及观测内容有一定的影响,简单来说就是决定要观测谁和观测什么。(2)保持过程。个体将观察到的结果进行大脑翻译,以便最后以动画符号的连续形式保存在记忆中。(3)复制过程。人们会在潜移默化与不知觉中记住楷模人物的处事方式,并不断模仿榜样人物的行为,此程序中,个体的行为并不是保持不变,而是期望通过多次矫正尽量贴近记忆中榜样所呈现出的行为举止。(4)动机过程。以自主学习视角来看,个体根据对周围境况的观测从情境、期望和榜样三方面进行主动学习。以强化角度来看,外部环境会对个体行为做出奖惩,当人们学习并模仿出这些表率人物的立身处世的行为而受到外界肯定时,便为持续行为的强化埋下了种子。
综上所述,“学习”作为该理论的核心关注点,包括主动学习和被强化两大部分,其行为学习中的动态交互复杂过程同样可以应用于公共部门,解释具有服务意识的领导干部在公共部门工作中对基层公务员的主动作为具有积极影响。领导干部与基层成员相比,权力大、威望高,而服务型领导积极与下属培养良好关系,关注下属的发展和需求,其自身具有的社会责任感和优良美德是下属最好的模范榜样。基层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观察并感知到上级领导对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会启动自身学习机制,从而在组织和社会中都将复刻领导的行为方式并转化为具体行动,服务人民的意识得以踊跃提升,相应的工作表现在得到同事和领导的肯定后组织公民行为被进一步强化,以优质的公共服务托起人民“稳稳的幸福”。
第3章研究设计.....................................17
3.1研究目的.......................................17
3.2研究对象.........................................17
第4章实证分析.......................................22
4.1样本基本信息统计................................22
4.2研究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23
第5章研究发现与对策建议....................................43
5.1研究发现...........................................43
5.2对策建议........................................44
第5章研究发现与对策建议
5.1研究发现
本研究针对服务型领导与组织公民行为间的关系和公共服务动机、情感承诺的中介作用,提出了7个假设,借助SPSS分析软件对调研数据进行假设检验,验证结果如下:
此外,通过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以下研究结果:
(1)被调查的大部分基层公务人员对组织有一定的情感依赖感,有较高的公共服务动机水平,愿意主动做出有利他人和有利组织的职责外组织公民行为。但对服务型领导的感知度还相对较低,究其原因,可能说明在公共部门内的服务型领导者还相对缺乏,上级自身就较少践行“服务”理念,也可能是公务人员对领导者表现出的人文关怀感知灵敏度不足。
(2)基层公务员的组织公民行为水平处于一般偏上。组织公民行为在人口统计学变量上呈现不同程度的差异性。年龄越大的基层公务员反而更愿意做出组织公民行为,刚进入公共部门的新人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水平并不高,这可能是由于新进人员需要时间逐渐融入单位后,才能对组织产生情感认同,进而愿意以职责外的行为去帮助他人,为人民办实事,为组织奉献自己。
(3)服务型领导能够显著预测基层公务员的组织公民行为。在服务型领导与基层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回归分析中,前者对后者具有正向积极影响,并且达到非常显著的水平,实证数据表明在公共部门管理中,践行服务型领导方式是促进组织公民行为的先决条件。
第6章结论与展望
6.1结论
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背景下,研究一线公务员的主动担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结合文献回顾和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服务型领导、公共服务动机、情感承诺与组织公民行为关系间的七个研究假设,构建了两个研究模型;并借助SPSS26.0对收集的243份有效问卷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服务型领导能够正向预测组织公民行为,即公共部门内服务型领导的服务水平越高,下属公务员的组织公民行为越能够得到发展。(2)公共服务动机和情感承诺作为中介传导路径,能够合理解释服务型领导作用于组织公民行为的渐进过程和内在逻辑。即服务型领导程度越高,越能够提升公务员的公共服务动机和情感承诺水平,从而进一步强化其组织公民行为。(3)针对研究结果的分析,为发展基层公务员的组织公民行为,本文从服务型领导、公共服务动机、情感承诺方面着手,提出了具有可能性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