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模板:基层应急管理中的“机关干部下沉”何以融入——一个疫情封控社区的过程追踪

发布时间:2023-12-02 11:25:35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研究者从实操层面出发,以结构化理论中行动者如何发挥其能动性适应并打破既有刚性制度约束的相关论述为“先验概率”,寻找出F社区案例过程三个环节中所潜在的因果机制及其各部件的相关经验线索。

一、文献综述

(一)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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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下沉”非是应急管理实践的政策产物,而是我国常态治理过程中一项正式的人事制度安排[1],例如干部驻村助力乡村振兴的“第一书记制度”、规模性动员机关干部下沉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万人助万企”活动等。梳理文献发现,常态下的“机关干部下沉”大都呈现出“协助-领导”逻辑与城市基层社会内部的自治逻辑相交织,其功能在于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补充制度对基层治理进行改造或重塑,着力强化国家、社会二者间的关联与社会内部治理资源的再分配,驱动国家权力进一步向基层社会的渗透,进一步催化“国家-社会”互动的结构性“场域”生成[2]。其实,已经有学者认识到了这一管理方式的变迁,认为该组织的工作重心在于利益、价值与公共规则的整合,而利益整合则是其中的关键,即通过公共利益供给将个体与社会联结,从而完成结构化过程中对零散资源和个体力量的吸纳,激发组织内成员的能动效应达成集体行动,进而提高治理效度[3]。此外,学界以干部下沉为主题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第一书记”制度、“驻村制”等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相关研究,而应急情境下的理论对话却乏人问津,这说明“机关干部下沉”在应急管理领域的理论研究已经严重滞后于实践[4]。本文以“组织”为基本分析单位,窥探到应急管理不仅涉猎组织内部管理中专业性更强的行政控制,还包括诸如防灾救灾、疫情防控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协调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的应急响应。

(二)研究评述

不难发现,与西方有关危机治理中面对科层组织内部依托自上而下公共全力的行政控制是否能够同其他社会组织中自发生成的协同动员、协调一致的置疑大有不同,从事组织学研究的相关学者在2003年的“非典”、2008年的汶川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积累的应急管理中国经验中,找到了在“举国救灾”情境下二者能够真正兼容的证据。回顾既有文献发现,学者们基于不同理论视角对应急管理研究在社区层面的延展路向进行了探索,深刻地阐释了基层应急建设对国家、社会的治理价值,表明了应急处突能力建设成为社区基层提升自身治理水平、满足居民公共安全以及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的必然要求。然而,应急管理亦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形态,即紧急状态下公共治理主体协调、配合、响应,试图在短期内迅速调配各类人力、物力资源从而减缓或消除不确定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危害的管理活动。这说明,应急管理不仅需要社会成员的先期响应和各类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还需要国家力量动员、主导并支持救援甚至强制性介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1]。通过统合“行政控制”和“协同动员”两种机制的方式来为应急管理中能够有效达成不同属性组织间协调合作积累经验,既是极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策产物,也是应急管理实践中积累的中国经验。想要据此来讲述好令人信服的中国故事,仍然有两个关键性问题需要研究者去突破。

二、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一)理论基础:结构化(structuration)理论

结构化理论是英国著名社会理论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提出的最具代表性的理论,也是当今西方学术界影响最广泛的社会学理论之一。从方法论意义上讲,社会学相关理论中有关“个体”与“社会”二者间关系的探讨主要发展出了相互对立的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西方的社会学研究因此而陷入了一种“二元论”的对立局面[1]。在此背景下,吉登斯使用“结构二重性”的概念去解释个体与社会的互动逻辑,并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逐渐构建了结构化理论,后经逐步完善发表了《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纲要》一书,在批判与承袭经典的同时做出全新的突破,调和了传统研究两条进路相互割据的价值倾向,建立起了自己独树一帜的学说体系并逐步发展成为西方行动理论中的主流[2]。可以说,该理论于功能主义与解释学的二元对抗中应运而生,并以对前人理论的批判而闻名学界。它不仅对涂尔干的实证主义导向、马克思以经济为基础提出的生产关系理论、韦伯对行动进行的类型学划分和阐释进行了扬弃[3],还认为帕森斯以“存在一种稳定社会秩序”为前提去思考的方式过于简约,而冲突论又缺乏一种深度,即仅关注到表层的冲突本身,并没有深入地去探讨冲突是否真正导致了变迁,也没有对冲突导致了何种程度的变迁进行阐释。事实上,冲突同样具有两面性,生产破坏一面的背后也有可能促进系统的融合与稳定。这一理论后来也被一些西方学者应用于对当代社会冲突和矛盾产生原因的解释,如政治冲突、文化冲突等。

想要读懂和应用好结构化理论,就必须首先搞清楚“结构”与“行动”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纲要》一书中明确提出:社会系统中所有“结构性”的特征全部都兼具制约性与使动性[4]。换言之,结构既可作为行动的一种介质,又会对行动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作用,这种制约与使动的辩证关系作用于行动者,并被反复实践和再生产的过程即为结构化(structuration)。吉登斯认为,结构指的是前述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规则和资源,不同的结构产生差异化的行动,因而结构既是行动的前提条件,也是行动的最终结果。有必要澄清的是,它通过时空向度而呈现却不被时空所束缚。行动则被吉登斯认为并不是由独立、疏离的意图、动机等简单拼凑出来的简单序列,而是一种类似于认识的具有动态化特征的持续的“流”。行动者的行动通常具有例行化的特征,当某一时空下突发的意料之外的结果以冲击的形式作用于“行动流”,在行动的反思监控作用下它就会以某种形式偏离常规的例行化轨道,行动者的能动作用(agency)才有了直接影响行动的可能,进而去调控自己的行为。这样一个“冲击-回应”的过程并不需要主体与客体共同在场,也就是说作为“回应”的行动没有即时性的要求,它可以挣脱时空的束缚。例如当今时代人类个体间在互联网上的互动,参与互动的个体不需要同处同一空间,而参与者的回应性的行动也可以存在时间上的跨度。

(二)本文分析框架

为回应前文提到的“结构性难题”与“过程性难题”,本研究选取前述结构化(structuration)理论,着重分析科层制组织内部的行政控制以及它对社会中其它组织协同动员的效果,并基于此而搭建出本文的分析框架。研究者采用过程追踪的方法描绘出“机关干部下沉”在隶属同一个社区的两个不同住宅小区中,如何触发差异化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互动模式,并从中捕获导致二者间差异显化的关键性事件、组织行为及其行为动机,从而凝炼出该过程中的因果机制以实现“结构化”分析框架的本土化发展和情景化再现。从认识论角度来讲,结构化理论的核心理念是:具备在地化与情景化属性的公共治理主体,其角色和行为选择很大程度上受其既有社会结构的约束,即使在空间位置和治理情境发生改变后,仍然能够被稳定且持续地进行分析、推断;同时,它们又时常在技术更新、突发事件、新治理主体介入等外源因素变化的冲击下,局部且渐进地打破原生结构限制,这一过程中得以循环往复并逐渐再生产为新结构中的存量知识(the stock ofeveryday knowledge),即为改造和调适原生结构的媒介[1]。这一理念与本文所要探究的下沉干部逐步融入和改造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架构的目标倾向不谋而合,且该理论衍生和发展出的大量文献也为研究者提供了较为明确和完善的分析思路:首先,按照吉登斯对“结构”的定义,研究者将科层制系统中不同条、块间明确的权责分工与基层治理层面的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边界划定为本研究中的初始结构;接下来,我们在疫区城市的应急治理情境中,递次地观察外源“冲击”是怎样引发社区系统内部不同类型治理主体策略性的“回应”及其连锁反应;最后,外源冲击对小区内既有组织结构的突破会出现两种“秩序”:一是下沉干部被既有结构所排斥,二是下沉干部逐渐嵌入并对既有结构进行改造结构(参见图1)。结构化理论的突出特点在于能够在过程本体论研究视角下借助诠释主义的研究范式,深度描绘“行动者-行动-结构”三者间的互动(interplay)关系[2],凝炼出形成持续性互动的因果关系,并以时间维度来重现“关键性事件”的发生情境,从而为研究者观察并聚焦到的经验现象提供理论解释[3]。具体而言,结构化理论对研究者予以赋能,使之能够深入到其所聚焦现象中关于“冲击—回应—秩序”三个环节的连锁反应中,记录其既有结构的原生治理主体在面向封控管理、“组织下沉”等外源冲击时,如何既受限于“初始结构”,又能动地改变行为选择。

三、案例描述:案例过程封控样本的重要过程节点识别 ..................... 24

(一)第Ⅰ阶段:封控管理 ....................... 25

(二)第Ⅱ阶段:机关干部下沉 .............................. 27

(三)第Ⅲ阶段:“第一书记”进驻 ............................ 30

四、案例分析:基层应急组织结构化进程中的融入机制分析 ............. 33

(一)部件1:需求建构(Brokerage) ...................... 35

(二)部件2:功能调试(Appropriation) ................ 36

(三)部件3:角色分工........................ 41

结语.................41

四、案例分析:基层应急组织结构化进程中的融入机制分析

(一)部件1:需求建构(Brokerage)

当外源冲击出现后,社区内基层应急系统为消解冲击带来的影响,其首先考量的就是如何通过组织动员的方式去分担系统内部公共事务的供给负荷。纵观案例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封控管理(冲击I)影响下,常规情境中能够为居民供给日常生活所需食品、药品及其他产品的市场机制、社会机制被强行中止,防疫工作与物资保供工作转变为社区原生治理结构中各子系统需要共同面向的公共服务增量负荷,组织动员这一处置手段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行政控制与组织协同来找出上述负荷增量在各子系统间的合理配置方式。在此阶段,T、H两小区的原生治理结构基于其原生的“治理存量”逐步分化出差异化的应对方案。当机关干部下沉(冲击II)后,该社区的基层应急系统内关于公共服务负荷的已经逐渐摆脱攀升阶段而趋于稳定水平,而新一轮的冲击则来源于下沉干部这一群体的突然涌入,从静态视角观之,两小区的原生治理结构就此而发生了突变,这促使二者不得不通过结构性的调整来消弭存量公共服务负荷。接下去,伴随着冲击III的到来,“第一书记”名义上兼任两个小区总指挥员,事实上则倾注更多的精力专攻已发生系统性功能紊乱的H小区,他引入新型权威来引导原有组织结构的再生产,激活了H小区内消解存量公共服务负荷潜力。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参考

结语

在当前我国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上级政府大多采用“组织动员”的方式由外及内、自上而下地对基层进行输血,从而完成行政控制向基层应急场域的延伸,进而维系并强化了“国”与“民”之间的紧密关系。借鉴2003年的“非典”、2008年的汶川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积累的应急管理经验,作为特殊时期国家与社会两个基本主体互动产物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始一生成就伴有结构化的基因。因此,应急管理情境下横亘在原生基层治理主体与外源治理主体之间的结构性张力,构建了我们理解基层应急管理中国家力量渗透路径的基本背景。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子集,一方面前者受后者约束、规范和引领,只有在其设计的合法性体制框架内才能得以推进;另一方面后者的价值取向决定前者的行为选择,既代表着基层社会组织形态的变化趋势,也是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具象化表现[1—2]。因此,内含于社会治理的基层应急管理实践,能够折射出我国城市在后续的应急管理过程中有关政府行为的启示。

从实践层面来讲,本文剖析了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机关干部这一国家力量如何通过介入并逐步融入基层应急治理的过程机制,从而以结构化方式完成“国家-社会”共同在场合力推进应急治理工作开展。然而,这一输血模式在组织落实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行政控制与协同动员无法兼容的困境和挑战,其根源在于“机关干部下沉”的工作制度未能真正融入我国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导致原有基层治理主体的“排异反应”而无法进一步达成有效协同。首先,从需求视角来看,应急响应中的疫情防控任务是一项全新的治理事务,封控小区内的应急管理体系或是基于原有的自治结构逐步演化而建立,或是依靠上级政府指派的“第一书记”基于情境约束能动地推动小区既有结构的结构化再生产。因而“机关干部下沉”应正确认识封控小区的自治“结构-功能”倾向和“党委引领-业主自治-物业协同”的自治格局,根据不同封控小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渗透到基层应急管理场域,选定合适的“血型”从而做到策略性“输血”;从过程视角来看,应急情境下的机关干部下沉是居委会-物业-下沉干部等多元组织以秩序再造为目标协同治理的过程。T、H两个基层应急组织的系统内成员,无论是在地化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还是根据行政命令制度化动员而下沉的机关干部,都是在实践过程中逐步适应的[1];从结果视角来看,封控管理行之有效的前提是实现其辖区内子系统的结构化,不同治理主体应承担与之相对应的角色并发挥其功能,即建构以“分工-合作”为导向的应急管理模式,形成具有整合性质的有机连带状态,如居委会、物业公司、下沉干部等紧密结合互动,随之产生具有粘性的运行秩序。此外,本文还对平衡社区系统内部秩序的维稳与公民参与、应急管控与公共服务供给等一系列张力进行了深入分析,为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衍变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