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本文以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精益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以理念精细化、主体精细化、流程精细化、工具精细化四大基本要素为切入点,探究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完善措施。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城市社区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石。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的粗放式管理理念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治理方式尚需革新,治理模式亟待优化升级。于是,社区治理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精细化治理理念被逐渐运用于社区治理领域,希望通过更加精细化的治理方式,加大城市社区治理力度,让城市社区向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及萌芽状态,进一步为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提出了新要求[1]。
精细化治理是一种管理模式的创新,为社区治理提供了一个新的范式。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大政方针,各城市也逐渐开始探索社区精细化治理模式,特别是一些一线城市,根据自身城市特点在精细化治理背景下积极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其治理理念和模式也较为成熟。例如上海在2018年率先开始社区精细化治理改革,通过综合运用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等手段,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上海特色的精细化治理之路。但是,就全国整体而言,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区依旧停留在传统社区治理阶段。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太原市为加快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开始展开了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探索。为此,本文经过实地调研后,选取太原市H社区为研究对象,采用扎根理论研究法,结合对居民的问卷调查结果,探讨H社区在精细化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力求提出完善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措施,为其他类似城市的社区精细化治理提供借鉴,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添砖加瓦。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国外文献综述
(1)关于社区治理的相关研究
由于国外城镇化发展起步早,所以其很早就开始注重对社区的研究,特别是一些欧美国家,关于社区治理的各种理论研究和相关实践研究都比较成熟。国外学者对社区治理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关于社区治理理论的研究,哈贝马斯(1999)著名的公共领域理论指出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私人领域,公民享有参与公共空间事务管理的自由性,不受外部干扰[2]。罗伯特·达尔(2013)不仅认为社区治理中公民具有自主性,还认为政府与公众是平等的关系,公民应复归来自社区治理历史的价值,回归“公民”的身份,承担起社区治理的责任[3]。这些经典治理理论都为当今社会社区治理奠定了基础。
关于社区治理公民参与的研究,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公民需要承担社区治理责任,如Bowles S(2002)通过研究集中在欧美和澳洲等地区的社区自治模式,得出社区治理重点会跟随政府工作重心的变化而变化,社区居民有权决定社区内大部分事务[4]。理查德•C•博克斯(2013)也认为公民应该担负起对社区治理中公共服务决策的责任,政府不应该片面地将公民当作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的享受者,并且政府在社区治理中承担事务需要具有包容性[5]。Marvin(2017)等人在此基础上提出“元治理”理论,也就是说,政府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的是“元治理”的角色,应加强社区治理制度以及行为准则的制定和执行,政府通过提供财政及监管支持,进而有效促进居民主体的参与[6]。Putnam(2021)则通过研究英国社区低碳改造的实践模式后,指出在社区治理中政府依然占主导地位,其与公民是引导与被引导的关系,他认为政府对社区主导的改造比仅凭居民自治吸引家庭参与治理更有效[7]。
第2章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2.1基本概念
2.1.1城市社区
“社区”一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社会学范畴,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社区与社会》(Community and Society)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滕尼斯具体是从社会关系的层面来理解这一概念的,他认为社区是建立在相关人员本能意愿、习惯制约的适应或者共同的思想记忆之上的,是以“本质意志”为根基,在血缘、地缘和友情基础之上建立的人群组合。也就是说,滕尼斯使用的社区概念,专指具有习惯性及认同感的社会关系[42]。之后,美国芝加哥学派代表人帕克将社区概念引入到城市中,并提出了人文区位说,即“在社会共同体中,个人及其团队制度的地理分布形成了社区,每个社区都是一个社会,但并非所有社会都是一个独立的社群。”他还进一步概括了社区的特点:由共同地域组织起来的人群;分散分布的人口不同程度扎根在他们生活的地区;社区中人与人相互依赖、共同生活[43]。
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我国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一批师生,将“社区”这一概念引入中国,并将其翻译为“Community”,随后在国内学术界得到了广泛的引用。国内很多学者对“社区”的理解和认识略有不同:费孝通(2002)深受滕尼斯和帕克的影响,认为社区是若干有地缘、空间关系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所形成的共同生活、相互联系的共同体[44]。徐勇,陈伟东(2002)认为社区的构成要素包括:具体地域范围,特定区域内共同居住的人,社区个体共同利益,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健全的社区治理制度[45]。徐永祥(2006)《社区发展论》对“社区”的定义是:“社区是一个地域性社会共同体,它由居住在某一地域范围内且具有一定程度的内在联系和文化互动的人组成,地域、人口和文化是其形成的基本因素[46]。”
2.2理论基础
2.2.1治理理论
(1)治理理论的背景与内容
1989年世界银行以“治理危机”来概括非洲的社会危机,这是“治理”二字的首次出现,此后“治理”在不同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20世纪90年代,国外学者开始关注治理领域的“善治”研究,之后,该理论在西方迅速兴起,得到较大发展。目前,治理理论的发展已经较为完善,成为一种被很多国家政府所采用的治国理论。
1990年后,治理理论传入中国。毛寿龙(1998)是最早引入治理理论的中国学者,他认为政府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中发挥着统领作用,政府不直接执行任务[65]。俞可平(2000)在《治理与善治》一书中指出:治理就是公共组织运用公共权威维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满足公众需要的过程[66]。其中,治理的主体是公共组织,包括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治理的目的是用公共权力来达到对公民与公共组织各种活动的制约效果;治理的范围就是对公共事务的处理以及公共资源的管理。另外,俞可平还从治理与善治的关系上做出解释,他认为善治是治理的最终目标,是政府与公众以合作和协商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共权力从政府到公众双向流动的过程。
国内学者还将治理理论与社区研究相结合,把治理理论应用于社区治理的理论研究中,提出社区治理要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加强各主体合作性治理,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并通过民主决策使社区治理结果符合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以实现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实现社区的善治需要在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实现社区自治权力下沉,让治理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且多元治理主体处于平等地位,进而提升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种多元主体协同其实就是治理理论与善治理论的有机整合。
第3章太原市H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实践分析.........................20
3.1案例选择及其理由...........................20
3.1.1背景介绍................................20
3.1.2案例选取及其典型性分析..............................22
第4章太原市H社区精细化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34
4.1扎根分析..........................................34
4.1.1资料来源.....................................34
4.1.2资料编码..........................................35
第5章完善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措施...........................50
5.1强化以民为本的精细服务意识...........................50
5.1.1提升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50
5.1.2加强精细化治理理念宣传..........................................50
第5章完善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措施
5.1强化以民为本的精细服务意识
精细化治理从理念的形成到运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推进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关键是要强化以民为本的精细服务意识。因此,应该以提升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加强精细化理念的宣传为着力点,发挥理念指引实践的作用。
5.1.1提升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以民为本”是实现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必要前提和基本准则,社区治理的最终价值是“为民服务”而非“管控居民”,因此,为了提高H社区服务意识,首先要塑造社区工作人员“以民为本”的服务取向。需要基层政府站在居民的立场,把以民为本作为治理基准,坚持“顾客导向”的原则,处理好服务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加强塑造为民服务的精细化治理理念。同时还要建立细致、全面的服务系统,不能单方面决定社区服务供给,应该根据社区基本情况,有的放矢,提供精准化公共服务,并且要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将满足居民需求放在首位,实现全过程透明化、公开化、民主化。其次,基层干部要做到以身作则,用柔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务来达到缓和社区矛盾和推进精细化治理的效果,转变其管理者在上的态度,以平等的姿态去切实考虑居民的真情实感,向居民提供关怀,积极回应居民合理诉求,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社区的温暖,以便在社会治理中心下移的大环境下,推动国家、社会和居民形成社区精细化共治合力。
结论与展望
1、结论
城市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市社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构成,对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城市社区发展来说,精细化治理是一次全新尝试,是城市社区进入新时代和传统社区治理模式尚待更新的需要,更是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因此,本文以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精益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以理念精细化、主体精细化、流程精细化、工具精细化四大基本要素为切入点,探究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完善措施。
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太原市H社区,其通过树立人性化治理理念、推进治理主体多元化、建立精细化运作流程、加强数据智能驱动,突破传统的治理方式与方法,把精细化治理理念运用到社区治理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由于观念、主体、流程、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H社区精细化治理实践仍然有许多不足,存在着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治理主体协同化程度较低、精细化运作流程不通畅、信息化技术应用基础薄弱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即精细化治理理念认识不足、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清淅、社区精细化治理机制不健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投入不足,针对性地提出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完善措施:强化以民为本的精细服务意识、构建权责明确的多元主体格局、健全畅通高效的精细治理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的资金人才保障。希望能为其他类似的城市社区加快精细化治理步伐提供参考和借鉴,进而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