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本文的书写检索和整理了大量政府药价监管理论文献,深入研究药品价格改革的历史和现状,分析我国药价监管改革的路程,阐述各地方政府药价监管的成效和不足,以福建省药品政府价格监管为主要研究对象,归纳和总结出福建省政府药价监管的各种监管政策、政策实施情况、监管模式、监管效果及其存在的问题,实地调研收集数据,在详细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后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旨在找出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福建省地方特色的药品价格监管合理路径和具体措施。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药品是一种医学治疗手段,是人类防病治病不可或缺的物品,但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作为一种医疗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通过药企生产、定价、上市、采购、分销等商品的流通渠道进入消费领域,并最终被患者所购买。然而,作为一种医疗手段、一种治疗方法,它直接关系到患者身体的健康和疾病的康复。因此,与其他常见商品不同,该药物具有独特的治疗属性,药品的治疗属性决定了药品是一种刚需商品,药品高壁垒刚需性决定了政府药价格管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药品几乎是所有消费者的生活必需品,几乎每个人都依赖于药品这个特殊商品。消费者是商品的最终使用者,他决定消费何种商品,即消费者有使用权、选择权和议价权。但消费者购买药品,却属于被动消费,有使用权但几乎没有选择权和议价权。消费者对于药品的需求常常属于刚需,属于不得不购买的商品,所以消费者对于药品的价格几乎没有议价权,并且大多数患者医疗知识欠缺,对于药品的选购几乎完全依赖于医生的处方和推荐,所以药品购买的选择权在医生手里。尤其是处方药,只有医生有处方权、选择权,患者有使用权,但无权选择具体使用哪种药物,剂量多少,使用时长,患者只能完全遵照医嘱购买和使用药品,无论药价如何,用量是否合适,患者都会购买并使用,药价即使虚高数倍,为了自身健康,药品消费仍是刚需,在药品消费这件事上患者始终处于被动位置。并且医患双方之间存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等现象,患者大概率只能听从医生安排,无法自主选择。这一切都表明,单靠自由市场竞争来有效控制药品价格是无不可能实现的,现有的药品价格问题需要政府宏观调控,对药价从研发、生产、定价、招标、采购、销售、用药监管等政府药品价格监管全流程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落实。这不仅关系到制药企业、药品中间商、医院、药店等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发展,还关系到全社会的公共利益,这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监管职责,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
1.2研究文献综述
国外文献主要是对各国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建立经济模型,比较各国之间药品价格的差异及其成因,并解释药价差异和政府监管政策之间的关系;国内则主要以对药品价格政府监管的政策和实施情况研究为基础,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1.2.1国外研究状况
在国外大多数研究人员对药价上涨、分销加价、药物贿赂、医患纠纷等问题进行分析,分析其原因,制定应对措施和建议。Schwartz LM(2019)通过考察政府药价政策监管和药品研发投入的关系,认为政府药价政策监管对科研团队药品研发和制药企业的药研投资具有负面影响。美国新药定价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美国医疗创新的推进,增加制药企业新药研发和创新成本,降低制药企业的新药研发和药物创新的积极性,对于医学科研的投资资金减少,相关从业人员减少,未来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①。Lee CH等人(2019),认为市场力量、价格弹性和供给侧的强劲需求是不间断的,导致药品价格上涨,同时,他呼吁各国采取措施遏制不断上涨的药品支出②。Emanuel EJ等人(2020)认为,药企研发药物难度大,创新药研发成本高,因此,为了推动药物创新,制药企业应该在一定时期内受到专利和市场权威的保护③。Janssen DaalenJM(2021)的一项研究将制药行业定性为一个高研发要求的高壁垒竞争性行业,药品的研发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因此它享有专利保护,药品研发成功后又将带来巨大的利润,所以需要接受严格法规的监管④。
有研究者从政府政策的角度分析了政策指导的不一致性,提出了完善药品价格政府监管政策的合理性建议。Parker-Lue S,Santoro M(2017年)认为,政府设置上限价格阻碍了制药市场品牌之间的竞争,反而导致平均市场价格上涨⑤。Wouters OJ等人(2017)认为,仿制药在监管法规很少或没有监管法规的国家(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存有良性价格竞争,在价格监管和补偿规则更严格的国家(法国、意大利、日本),良性价格竞争反而受到抑制,欧盟国家也担心通用药品价格法规的广泛使用会阻碍药品价格良性竞争⑥。Ben-Aharon O、Shavit O、Magnetzi R(2018年)的发现,在医疗保险覆盖面广、专利保护严格的国家,医药市场具有需求价格弹性低、市场控制力强的特点⑦。
2政府药品价格监管的一般理论分析
2.1政府药品价格监管的理论基础
2.1.1准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是现代公共经济学的核心理论之一,是政府为社会成员组织提供和满足公共需求的产品和劳务的理论。其代表人物是萨缪尔森和布坎南。创新公共产品理论于1954年由萨缪尔森提出,它为私有产品和纯公共产品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创造了合理的条件,由此形成了公共产品的经典解释:“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这一理论表明公共产品的三个特征:一是效用不可分性,指效用是全社会成员所共同消费的,不能被分成若干部分,分属某个人或组织消费;二是非竞争性,指某个人或某组织消费时不会减少其他个人或组织消费该产品,也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利益;三是非排他性,指排除潜在使用者需要付出很大代价,并且是难以实现的。布坎南在1965年创新俱乐部产品理论,建立俱乐部平衡,关键在于会员资格和产品数量,解释了半公共产品的特征、半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俱乐部成员性质三者之间的关系,以获得合适的俱乐部会员规模。这阐明了是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有产品之间还存在准公共产品,并且准公共产品大量存在,它的存在是对公共产品理论体系一种完善。目前学术界认为全部拥有上述三个特征的产品为纯公共产品,具有上述一个或二个特征的产品为准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不具有上述三个特征的产品为私有产品。当公共产品资源的价格体系缺失时,政府就是资源配置的主体。公共产品理论表明,药物效用具有竞争性,消费具有排他性,更具有私有产品特征。但政府对基本药物做出强制要求,如价格低廉、全部配置、优先使用、医保支付等,这使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了公共产品理论的准公共产品特征:一是具有效用不可分性,效用为社会成员共同消费且不可分割,也不可限定为个人所消费;二是不会因为某个人作为福利消费而影响其他人同时作为福利消费,具有非竞争性;三是不排除社会成员作为福利进行消费,这表现了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排他性,但不支付基本费用者被排除在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政府、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和患者都是理性经济人,都会追求利益最大化,如果没有协同机制就不能实现基本药物的最佳市场配置。
2.2药品价格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演变
中国政府致力于改善民生,致力于让老百姓买的起药,看的起病,在药品价格监管的道路上不断探索改进,但药品价格监管本就是涉及方方面面的复杂的社会问题,所有的改革都是在不断调整摸索中实现的,以下就是中国政府药价监管改革的几个发展阶段、地方政府药价监管改革进程及当前政府药价监管改革存在的问题。
2.2.1药品价格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阶段
(1)全面价格监管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这一阶段,国家直接指导药品价格。当时药品生产商和经销商数量不多,国家严格实行药品流通的三阶段模式(工厂、批发、零售),最大限度地实现药品流通简易化,但这一模式也存在:流通途径单一,流通渠道过短,医疗机构垄断性销售等问题。中央政府直接严格监控药品价格,药品的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有由政府同统一定制,医疗机构必须按批发价购买药品,并加价15%销售,政府价格管理严格规范,管理方式单一,药品刚性价格和计划经济相协调。
(2)逐步放开价格监管阶段:大约是1990年到1996年。这一阶段中国由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变,中央政府统一管控的严格定价制度得到了放宽,药品价格监管体系逐渐开放化。逐步放开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价格的制定,并逐步放开药品零售价监管,医院可以根据采购价格自行定制药品价格,除极少数大宗基本药物仍由国家严格定价外,大部分药品价格逐步放开。但药品价格定制的开放化,导致医药市场管制失控并开始出现各种问题,如民间制药企业大规模扩张、仿制药盛行、药品购销领域非正常竞争行为、药品回扣、药品无序推销等等。
3福建省政府药价监管的现状分析....................................15
3.1政府在药品生产环节进行的价格监管..............................15
3.1.1获得药品生产资格必须具备“两证一照”....................15
3.1.2政府在药物生产环节的直接价格监管........................16
4福建省政府药价监管存在的问题..............................20
4.1政府在药品准入审批及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20
4.1.1政府对新药审批监管缺失...............................21
4.1.2政府对药品成本核算监管不足..............................21
5福建省政府药价监管的完善对策..................................27
5.1药品生产环节以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公示出厂价的方式管控药品价格.............27
5.1.1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严控药品成本价..........................27
5.1.2公示药品成本价、出产价,使药品价格透明化..............................28
5福建省政府药价监管的完善对策
5.1药品生产环节以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公示出厂价的方式管控药品价格
政府控制药品价格,最重要、最基本的是找出药品生产的实际成本,这需要政府深入药企做实地考察,单纯靠药企的报表、财务数据来定价就是纸上谈兵,大概率会导致药价虚高。所以建议福建省政府派专人深入药企、实地考察、仔细研究,才能帮助药企合理控制药品成本。明确掌握药品实际生产成本,合理制定药品出厂价,并将价格透明化,才能从源头阻断药品的不断加价,从而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
5.1.1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严控药品成本价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其是不可替代性,甚至是垄断性。政府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必须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药品申报上市时对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同时规定流通环节的合理价格,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药品价格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维持药品价格监管。福建省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的《药品管理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派专人深入制药企业,详细调查药品研发原理,生产程序及其生产成本,药品物流成本、药品流通加价,核查调查结果,科学制定药品价格,而不是单纯靠药企上报的各项数据制定药品价格。福建省政府可以建立一个药品价格委员会,由药理学专家、药剂师、临床医生、经济学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人员构成。将药品成本价格调查落到实处,要深入药企,将之前靠药企自行申报,改为到药企进行实地调查。调研的对象包括原材料进价、原材料利用率、辅料进价、辅料配比、药品包装、药品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细致测算,并对药企的财务报表、分类账目、各种收据、发票、凭证、包括财务审核系统等内容进行广撒网式调查。通过对药企进账、出账、财报、票据等内容详细调查务必要查出药品真正成本,发现药企的作弊行为,挤干药价的虚增成分。弄清楚这些,才能真正掌握药品真实的生产成本、在能为后期的药品定价提供科学依据。药品成本价格调查不一定是出于降价的目的,而是在清楚药品生产成本、出厂价、流通溢价、销售价这样才能搞清楚医保应该合理支付多少的费用,从而为未来的药价改革铺路。
6结论与展望
6.1研究结论
本文的书写检索和整理了大量政府药价监管理论文献,深入研究药品价格改革的历史和现状,分析我国药价监管改革的路程,阐述各地方政府药价监管的成效和不足,以福建省药品政府价格监管为主要研究对象,归纳和总结出福建省政府药价监管的各种监管政策、政策实施情况、监管模式、监管效果及其存在的问题,实地调研收集数据,在详细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后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旨在找出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福建省地方特色的药品价格监管合理路径和具体措施。
药品的品类繁多,成分相同或相近药品不同商品名、不同规格剂型价格相差巨大,药品的出厂格与零售价差距过大,都是药品价格虚高的不同表现形式。药价高,各种药价监管政策浮于表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以及这种现象引发的其他社会问题,比如医患关系紧张等,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主要以福建省政府药品价格监管为研究对象,找出影响药品价格的主要因素,结合福建省医疗体制和药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分析各项药价监管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找出现有药价监管政策在的不足以及药品价格监管失灵的原因,并结合福建省药价改革现实难点痛点给出解决方案,研究追求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规范与实证的结合、数据与应用的结合,旨在完善福建省政府现有的药价监管体系,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将理论指导联系实际应用,切实控制药价虚高,解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和现实指导。药品价格的监管关系到卫生体质改革,关系到民生的改善,也关系到其他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药品价格监管体系的完善,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药品价格是全社会迫切的需求,这需要政府有全局观,协调好政府、药企、中间商、医院各个机构之间的关系,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因素,妥善处理好各种政策、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发挥政府政策的指导作用,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利用市场自我竞争机制,发挥政府政策的激励约束机制,应用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科技技术,构建一个全面的、公开的药品价格监管系统。在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让药品价格准确反映供需关系,从而促进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民众医疗费用,利于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