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范文5篇

发布时间:2018-10-11 21:29:47 论文编辑:lgg
本文是一篇硕士论文,硕士生的培养应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面向确定培养目标、培养类型和培养模式。(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硕士论文,供大家参考。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范文篇一

 
1绪论
 
1.1问题的提出
黑龙江省在经济运行上还存在着缺乏竞争力、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结构单一且结构不合理,传统型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等一系列制约其发展的问题。如何调整财政支出重点,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均衡财政支出结构,促进黑龙江省合理均衡科学性发展,成为黑龙江省财政机制调整的核心目标。
 
1.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总目的
采用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的方法,运用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理论,通过对黑龙江省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根据得出的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提升财政支出对黑龙江省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1.2.2具体目标
通过黑龙江省财政支出、经济增长运行现状的分析研究,探索黑龙江省财政支出规模、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以财政支出与GDP的关系、财政支出规模对产业结构增加值的影响,以及财政支出中各项目与经济增长关系为依据,提出优化建议,使黑龙江省财政更好地为经济增长服务。同时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体制改革后的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趋向提供一个新的认识角度。
 
1.2.3研究的意义本研究是对地方财政支出理论的丰富和细化,有利于地方财政支出理论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已有的文献研究大多是从全国的视角对财政支出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研究,也有针对不同省市的研究。而以黑龙江省为研究对象,并从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的却很少。由于黑龙江省作为老工业基地的特殊性,其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也与其它地区存在着许多差异。因此,系统深入的研究黑龙江省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将极大的丰富与拓展已有的地方财政支出理论。有助于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也为财政支出政策提供决策依据。进而促进黑龙江省的经济达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1.3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评述
 
1.3.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在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关系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早,研究成果也很丰厚。但由于国外学者处于不同的时代背景,采用的研究对象存在差异,运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也不尽相同,进而得出的结论也大相径庭。以顺序将国外的研究结论加以综述。阿罗和库尔兹(Arrow,KurZ,1970)最先将政府支出纳入了生产函数中。他们得出结论是外生的政府支出的变化仅影响经济转移动态,其对经济的增长率影响甚微。格默尔(Ge~ell,1983)在对27个较不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的增长对经济的影响程度的分析后,得出其内部关系无法确定的结论[2]。塞米尔(Cemmell,1983)则认为非市场部门的增长对宏观经济的增长存在不利影响,但其在不同的国家又有不同的表现。拉姆(Ram,1986)通过对115个国家1960年至1980年的产出、投资、政府服务、人口数量和经济增长等数据的研究,发现政府支出规模对经济增长具有正的影响,而且这种正效应在低收入国家更强。兰多(Landau,1986)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数据进行研究,他认为政府支出中的消费性支出与经济增长间存在反向关系。兰姆(Ram,1987)和罗宾逊(Rubinson,1977)提出政府规模的扩大对经济增长有着积极作用。康特和达伦(conteandDarrat,1988)财政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对经济增长不存在任何影响。格罗斯曼(Grossman,1988、1990)认为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同时存在积极的和消极的作用,但是净作用似乎是否定的。阿沙沃尔(Aschauer,1989)发现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
 
2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一般关系理论
 
2.1财政支出的涵义
财政支出亦称为预算支出,是财政分配活动的重要环节,是财政收入的具体运用。具体的说,财政支出是指政府将财政收入集中起来的资金通过预算、安排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于经济建设、国防、行政管理及改善人民生活等履行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的过程。财政支出能够满足社会公共的需要,实现政府的职能,保障社会再生产活动能够有序地进行。它是以政府为主体所进行的一种资金分配活动,体现了政府对资金的使用,反映了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和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的费用金额。财政支出的数量和规模集中反映了政府活动的方式及政府导向,同时也规定出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2.1.1财政支出规模的含义
财政支出规模通常表现为财政支出的总量,一般是指一定时期内(预算年度)政府通过财政渠道安排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绝对量和相对量。它反映了政府参与分配的状况,体现了政府的职能和政府的活动范围,是研究和确定财政分配规模的重要指标。衡量财政支出规模的指标有两种:一是绝对量指标(财政支出的绝对规模),二是相对量指标(财政支出的相对规模)。
 
3 黑龙江省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运行.................. 22-37 
    3.1 黑龙江省经济增长运行情况 ..................22-23 
        3.1.1 黑龙江省经济增长概况.................. 22 
        3.1.2 人均GDP增长率变化.................. 22-23 
    3.2 黑龙江省产业结构概况 ..................23-26 
        3.2.1 三次产业变化情况 ..................23-25 
        3.2.2 产业结构现状分析.................. 25-26 
    3.3 财政支出的规模变化.................. 26-29 
    3.4 财政支出的结构变化 ..................29-33 
        3.4.1 财政支出结构中各项目的变化.................. 29-33 
        3.4.2 财政支出结构综合情况分析.................. 33 
    3.5 黑龙江省经济与财政支出存在问题.................. 33-36 
    3.6 本章小结.................. 36-37 
4 黑龙江省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关系..................37-49 
    4.1 财政支出与GDP总量关系实证分析.................. 37-40 
    4.2 财政支出与三次产业关系实证分析.................. 40-43 
    4.3 财政支出结构与经济增长关系.................. 43-47 
    4.4 本章小结.................. 47-49 
5 政策建议.................. 49-52 
    5.1 扩大财政支出规模.................. 49 
    5.2 调整财政支出重点.................. 49-50 
    5.3 优化产业结构.................. 50-51 
5.4 本章小结.................. 51-52
 
结论
 
研究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其目的就是调整财政支出政策,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运行。为保证“十二五计划”的顺利完成,黑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应以促进经济增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的顺利进行为目标进行调整。目前黑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中仍然有不合理的地方,需及时对其进行调整,以满足本省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包括:
(l)通过大量数据资料的分析和整理,对黑龙江省经济运行进行总结分析,包括经济增长总体情况,产业结构概况分析。其中重点对产业结构中第一、二、三产业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归纳出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其中国民经济收入(GDP总量)稳步增加,产业结构中工业占主导地位,第一产业比重低且有下降的趋势。同时对黑龙江省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变化加以分析,侧重财政支出规模变动与GDP关系的研究,发现财政支出的规模随GDP的增加逐渐增大。
(2)通过对经济增长、财政支出运行情况的分别研究。认为黑龙江经济增长存在总量水平低、增长速度慢的问题,产业结构中各产业比重不均衡且结构单一。财政支出中存在总量不足,支出结构不一协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比重偏低,教育比重下滑快,行政管理支出总量高,农业支出比重负增长等一系列问题。
(3)利用计量经济学中协整分析、单位根检验的方法分别对以下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得出结论,以此为依据提出促进本省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制定建议。财政支出与GDP总量关系中财政支出不仅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同时对其有正向促进作用,弹性系数为0.8581。政府应适当扩大财政支出规模,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协调经济增长。
财政支出与三次产业关系是财政支出分别是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产的格兰杰原因,对其影响的滞后期分别为两年、三年和两年。通过调整财政支出对产业结构中农业投入的增加,注重重工业改造与新兴产业的扶持,支持服务业水平的升级,提高技术水平等项目的不同投入,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的进度,进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财政支出结构各个项目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包括农业、教育支出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行政管理支出与之情况相反。社会保障支出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滞后影响期为两年。而经济增长是基本建设支出的格兰杰原因。由此可见,黑龙江省应将财政支出重点放在加大对农业、教育的投资上,同是应控制行政管理支出的总量,适度增加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加大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保障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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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Sharpe W.F., Capital Asset Prices:a Theory of Market Equilibrium under Conditions ofRisk[J], Journal of Finance,1964/19(9):425-442.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范文篇二

 
第一章 公益信托的税法学界定
 
第一节 公益信托税法学界定之意义
在目前世界各国现行的公益信托税收制度中,税收优惠和税收监管是主要考虑的两个方面,如果某公益信托要享受税法中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必须符合税法中对公益信托的界定标准。而在我国,目前在法律法规中尚没有明确的税法学界定标准,所以,只有先对公益信托在税法学上的定义进行明确的界定,才有助于我国建立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益信托税收制度。具体来说:第一,对公益信托进行税法学界定,有助于更加准确的适用税法相关优惠政策。如果不能明确地界定税法上的公益信托的概念,将会造成税法适用范围和对象的不清晰,进而税法相关条款的滥用和逃税避税现象会相继出现。另外,对公益信托的义务性要求可能适用到非公益信托对象上,从而破坏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第二,对公益信托进行税法学界定,有助于从税法的角度明确公益信托的实体与程序要件,增加税法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税法上公益信托的界定主要考虑的是公益信托的经济和社会效果,注重的是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只有明确了税法上公益信托的实体与程序要件,才能更好地对公益信托进行税收管理。
 
第二节 税法上公益信托的实体要件
税法上公益信托的实体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主观上信托目的要具有公益性、客观上信托利益要具有公共性,主体上公益信托的受托人是特许的。
 
一、公益信托主观要件——信托目的的公益性
 
(一) 公益信托目的范围的确定
公益性是公益信托不同于私益信托的最显著特点,各国一般通过法律列举或概括的方式来确定公益信托的范围,我国亦是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 60 条规定: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只要设立的信托是以上其中一种,即符合公益性的要求。其中最后一条“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是兜底条款,实践中对这一条的操作具有一定的困难,只能是根据情况来判断信托目的是否为公益,这也是法律需要进一步阐明的地方。
 
(二) 公益信托目的的纯粹性
纯粹性一方面要求公益信托目的必须仅仅用于公益目的,不能含有任何非公益目的;另一方面要求信托财产必须彻底用于公益目的。对于第一个方面,实践中只要委托人能够确定分别用于公益目的和非公益目的信托财产的数额或比例,那在法律上应该承认用于公益目的的信托部分为公益信托,其他情况应将信托整体确定为非公益信托。对于第二个方面,我国信托法第 63 条规定: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这是处于公平合理要求的考虑,既然国家给予公益信托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那么公益信托的财产就不应用于非公益的目的。
 
二、公益信托客观要件——信托利益的公共性服务
于公众利益是公益信托的要求,这主要体现在:
 
(一) 公益信托的受益人的不特定性
公益信托的成立,要求受益人必须是不特定的,任何指定具体受益人的信托不构成公益信托。一般情况下应由委托人预先确定受益人的选择范围、选择条件和选择方式,受托人据此从符合条件的公众中选择确定受益人。委托人事先不能指定具体受益人,但是可以确定受益人数量或享受利益的多少等等。
 
(二) 公益信托产生的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公共性既然是公益信托的客观要件,那就要求公益信托所产生的公共利益也必须是客观的。一个信托如果仅仅是声称或臆想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但实际却并不具有客观的公共利益,那就不能被认定为公益信托。
 
第二章 公益信托优势及税法现状分析
 
第一节 公益信托的优势分析
我国 2001 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确立了我国公益信托的基本制度,但是直到 5.12 地震发生后,公益信托才逐渐受到重视,与其他公益救灾模式相比,公益信托具有如下优势:
 
一、 公益信托有利于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基金会的成员多为社会知名人士和文化人士,他们大多并没有专业的理财经验,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缺乏科学性指导,难以使公益基金保值增值;而且基金会在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往往受到许多限制,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 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 8%6。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金会的投资行为。而公益信托的受托机构多为理财专家或专业机构,具有丰富性的理财经验,具有公益法人所不可比拟的理财能力,它可以根据公益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采取独立账户、封闭管理的运作方式,运用专业知识及多种金融工具,对信托财产予以管理运用,最大限度地保证公益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三章 我国公益信托税法激励制度的检讨...................20-28 
    第一节 我国公益信托税收激励法律制度................. 20-21 
        一、缺乏公益信托配套性税收激励制度................. 20 
        二、重复征税问题严重................. 20-21 
    第二节 国外公益信托税收法律制度................. 21-23 
        一、国外公益信托税收激励制度案例................. 21-22 
        二、国外公益信托税制的启示与借鉴................. 22-23 
    第三节 我国公益信托税收激励法................. 23-28 
        一、公益信托税制立法原则................. 23-24 
        二、公益信托税收激励税制的纵向构建................. 24-25 
        三、公益信托税收激励税制的横向构建................. 25-28 
第四章 我国公益信托税收监管制度的检讨................. 28-32 
    第一节 我国的公益信托税收监管制度................. 28-29 
        一、税收征管松弛,监控力度过轻................. 28 
        二、公益事业税收激励政策被滥用................. 28-29 
        三、公益信托活动中票据使用混乱................. 29 
        四、我国公益信托的运营缺乏透明度................. 29 
    第二节 我国公益信托税收监管制度的完善................. 29-32 
        一、公益信托设立环节 的税收监管................. 29-30 
        二、公益信托存续阶段的税收监管................. 30-31 
        三、公益信托终止环节 的税收监管 .................31-32
 
结论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益信托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最近几年,中国自然灾害频发,救灾的紧迫性更加加大了社会对公益信托的需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间接促进了我国公益信托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在制度层面上对公益信托进行了肯定,200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2008 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更是专门针对公益信托做了相关规定,以支持公益信托事业的发展。但目前这些信托相关规定还只是停留在制度层面,具体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关于公益信托税收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几乎还处于空白阶段,所以,建立和完善公益信托相关税制,是促进我国公益信托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本文思路是以百瑞公益信托为切入点,总结了我国公益信托存在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在税法学上对公益信托进行了界定,为准确适用税收优惠做好准备。在论述公益信托在灾害救济中的优势的前提下指出了阻碍公益信托发展的税法障碍——税收优惠激励制度的缺失和监管制度的不健全,并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本文对公益信托税收激励制度和监管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深入思考,注重具体税收制度的可操作性,为力求较全面的提出税收立法建议,本文从分别从横向和纵向对税收激励制度的构建提出了个人建议,谋求能初步构建公益信托税法体制。
 
参考文献
1、陈少英著:《税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2、卞耀武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释义》,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
3、何宝玉著:《信托法原理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4、余辉著:《英国信托法:起源、发展及其影响》,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
5、赵磊著:《公益信托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8 年版。
6、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著:《信托研究与年报分析 2009》,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 年版。
7、李青云著:《信托税收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 2006 年版。
8、[美]贝希•布查尔特•艾德勒等著:《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金锦萍等译,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7 年版。
9、吴丽群、杨春玲主编:《中国税制》,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8 年版。
10、丁建臣、王伟东主编:《信托业务创新与规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范文篇三

 
第一章相关理论概述及研究现状
 
第一节相关概念的界定
以财政教育资金运行,涉及到的主体为标准,分为各级财政部门的绩效、各级教育部门的绩效、各级各类学校的绩效和监管部门的绩效;以财政教育资金支出构成为依据,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的绩效、教育基建投资的绩效、科研经费的绩效和各种专项拨款的绩效;以财政教一育资金支出为尺度,又涵盖综合绩效、部门绩效、单位绩效和项目绩效。
 
二、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内涵及所包括的范围来讲,与其它国家的职业教育有所不同,可以说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较新的名词和领域。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明确而一致的定义,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张海峰等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山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实施的旨在培养高技术人才的高等教育;白永红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依据社会经济和人的发展需要培养生产活动所需的具有职业能力高级技能型、应用性人才的高等学历教育。马树超、范唯从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出发,构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模型,他们认为高等职业教育就是在高等学校教育框架下,融入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和实践等要素,使这些要素在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和教学过程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并构建起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与制度环境,由此提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质量,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汽。这种概念模型既可以作为管理的工具,对高职院校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和教学过程进行改革一设计,也可以作为测量评价工具,对高职院校教育的模式转型程度进行定量评价,因此本文采取该概念模型对高等职业教育进行界定。
 
三、平衡计分卡
平衡计分卡是由哈佛大学的罗伯特•S•卡普兰和美国现任复兴方案公司总裁戴维•P•诺顿提出的•整套评价企业战略经营业绩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内部经营过程、学习与成长四个方面,对企业的经济业绩和竟争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系统的评价(卡普兰,诺顿,1992)。这科,评价方法平衡兼顾了企业的战略和战术、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财务衡量和非财务衡量、以及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业绩评价等诸多方面。平衡计分卡被《哈佛商业评沦》评为75年来最具影响力的管理工具之一。
 
第二节相关理论介绍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兴起,并非是偶然的,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与各种相关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是分不开的,本文主要介绍以下三种相关的理论。
 
一、 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NewpublieManagement,NPM)是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以现代经济学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主张在政府等公共管理部门普遍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强调文官对社会公众的响应力和政治敏感性,倡导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行政环节上实行更加灵活、富有成效的管理。即“采用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为特征”的“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的兴起提高了对政府行为可控性和可测量性的要求,绩效评价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和方法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被引入政府的,成为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措施之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核心内容包括:更加关心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以分权代替高度集权、等级制的组织结构;引入市场机制及强化国家核心战略能力,引导国家灵活、低成本应对外界变化及利益要求的变化。
 
二、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沦是契约理论的重要发展,委托一代理关系一直是契约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委托代理模型是一科分析代理关系的理论结构,主要研究委托人如何设计出一个刺激结构(契约)来诱导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行动。委托—代理关系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代理问题”的产生包含两个条件;一是代理人与委托人的效用函数不一致;二是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代理成本。公共资金使用中包含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一方面,公共资金管理者与用款单位之间构成委托—代理关系;另一方面,公众与公共资金管理者之间构成委托—代理关系。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在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时要做好契约设计—明确界定相关概念;规定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和工作流程;建立切实可行的、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规范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模式并明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此外还要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以促使代理人从委托人利益出发来行动。
 
三、 平衡计分卡思想
平衡计分卡最初源于1990年美国诺顿研究所支持完成的“衡量未来组织的业绩”这一课题的研究成果,是由美国著名管理会计学家罗伯特•S•卡普兰和复兴方案公司总裁戴维•P•诺顿首先提出的。简单的说,平衡计分卡(Balaricedscorecard,简称Bsc)就是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包括财务、客户、内部经营过程、学习与成长四个方面,对企业的经济业绩和竞争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系统的评价(卡普兰,诺顿,1992)。这种评价方法之所以称之为“平衡计分卡”,就是因为它平衡兼顾企业的战略和战术、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财务衡量和非财务衡量、以及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业绩评价等诸多方面(见图2-1)。
 
第三章 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37-53 
    第一节 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平衡计分卡架构................... 37-40 
        一、平衡计分卡应用中的角色转换................... 37-38 
        二、明确绩效评价的战略目标................... 38 
        三、明确绩效评价的四个层次及各自目标................... 38-40 
    第二节 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40-48 
        一、绩效评价指标选择的原则................... 40-41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 41 
        三、考评体系及二级指标的确定................... 41-42 
        四、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 42-47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47-48 
    第三节 包头市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绩................... 48-52 
        一、案例描述................... 49 
        二、200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49-52 
第四节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不足................... 52-53
 
结论
 
本文通过对企业平衡计分卡进行修正,为政府引用平衡计分卡对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进行绩效管理提供了一个思路。同时,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讲究和借鉴,结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提出了一套针对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他的财政支出项目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和参考。
由于政府绩效考评和平衡计分卡在我国还是新事物,将平衡计分卡用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还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在指标的选取以及权重的确定方面还不太成熟。同时由于时间、财力和个人能力所限,本文的研究还很肤浅,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在以后的研究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实证方面的研究,尽快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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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范文篇四

 
1.引言
 
1.1. 选题背景
近年来,世界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能源价格居高不下,国际能源危机进一步加剧。中国作为一个能源消耗大国,虽然能源总量丰富,但存在着人均储量少、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进口才能满足需求,从而导致中国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国际形势牵制。在中国不断上升的能源消耗中,建筑能耗就占全国总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为了缓解中国能源供需矛盾,从源头上减少建筑能耗,发展建筑节能成为必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建筑节能的概念就被提出,其目的是减少建筑能耗,提高建筑物在建造、改造和使用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对建筑物的节能或改造行为,可以提高房屋的舒适度、减少环境污染,为整个社会节约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是采取建筑节能的行为人并不会因此获得相应报酬,所以建筑节能行为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单独依靠市场无法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需要相应的政策制度来推动建筑节能的发展。中国当前的建筑节能工作侧重于依靠强制性的建筑节能标准以及相关利益主体自发的行为来完成,缺乏内在动力。为了使建筑节能的外部性内在化,就要研究针对建筑节能利益主体的激励制度。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建筑节能激励制度包括专项基金、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而在各种激励手段中,由于税收制度不需要额外的资金来源,给予行为主体较高的自主权,行为主体可以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自主决定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降低了强制性节能手段中政策执行受阻和政府寻租行为滋生的可能性,己成为国外非常普遍的建筑节能激励措施。中国也运用过一些财税政策来推动建筑节能,但由于一些税收的停止征收和节能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中国促进建筑节能的税收制度还很不健全,税收优惠面狭窄、激励力度不够,难以驱动相关利益主体的建筑节能工作,也没有达到激励和调控建筑材料、建筑节能产品等的作用,在此背景下,研究激励建筑节能的税收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选择从法律的角度对激励建筑节能的税收制度进行研究,目的是对激励建筑节能的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和选择,期望能够为建筑节能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制度框架。由于当一前中国的建筑业正处于鼎盛发展时期,“每年新建的建筑物面积大约有18-20-,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在21世纪前20年中国新建房屋的数量将相当于20世纪末的房屋存量”’。针对当前中国新建建筑蓬勃发展的状况,本文就以新建建筑的节能为研究对-象,探析激励新建建筑节能的税收法律。
 
2.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国际上已经积累了有关建筑节能的很多实践经验,但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才‘刚刚起步,本文是对激励中国建筑节能的税收法律制度的积极探索。结合中国能源资源现状,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确定中国建筑节能的发展战略,选择激励建筑节能的可行制度,对中国的建筑节能税收激励机制进行理论基础研究,改变中国处于高能耗建筑行业国家的现状,努力把中国发展成为具有先进建筑节能水平的国家,是很有意义的研究课题。税收法律制度是刺激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手段,是环境权利义务理论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本论文能够弥补当前对建筑节能激励手段研究的滞后和不足,为建筑节能激励制度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为激励建筑节能提供法律上的制度选择,并为进一步发展建筑节能激励制度提供新思路。
现实意义:一直以来,建筑都保持着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产业模式,再加上现实中对建筑产品的巨大需求,建筑物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耗者之一。中国是一个建筑大国,在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同时,建筑业也成为中国能源需求迅速增长的原因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前,中国能源政策的重点在供应方面,即以增加能源供应来满足需求。经过20多年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在增加能源供应之前先提高节能更具有经济效益,建筑节能就是在这一理念下发展起来的。在此基础上研究激励建筑节能的税收法律,将会降低建筑物的能耗,缓解环境恶化的局面,加快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步伐,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和谐统一。
 
第2章建筑节能税收激励的必要性
 
2.1节能的概念及利益主体
建筑节能的提出,源于建筑用能数量的增加导致建筑能耗在全社会总能耗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建筑能耗作为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建筑能耗主要是指在建筑物的使用和运行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包括照明、采暖、制冷等方面的能耗。广义的建筑能耗除了建筑物运行能耗,还包括建筑材料能耗、建筑物建造施工能耗等等。本文采用狭义的建筑能耗,建筑节能也主要是为了降低建筑物运行阶段的能源消耗。由于建筑分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相应地,建筑节能也分为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改造节能。根据2006年1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一、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的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的能耗。此条例中的建筑节能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改造节能,本文所说的建筑节能仅指新建建筑节能,即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过程中采用节能设计、节能技术、节能建材等,降低建筑物在使用和运行过程中的能耗。此外,由于建筑需求者对建筑节能市场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其对建筑节能产品的选择意向影响建筑节能的实现过程,也应纳入新建建筑节能的规划中。
 
第3章 建材经营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研究................... 22-28 
    3.1 现行建材经营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分析................... 22-24 
        3.1.1 强制性税收制度................... 22-23 
        3.1.2 优惠性税收制度 ...................23-24 
    3.2 建材经营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选择................... 24-28 
        3.2.1 强制性税收法律制度................... 24-25 
        3.2.2 优惠性税收法律制度................... 25-28 
第4章 建筑经营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研究................... 28-33 
    4.1 现行建筑经营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分析................... 28-29 
    4.2 建筑经营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选择................... 29-33 
第5章 建筑需求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研究 ...................33-37 
    5.1 现行建筑需求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分析................... 33 
5.2 建筑需求者税收激励法律制度选择................... 33-37
 
结论
 
当前,建筑节能己成为中国节能战略的重点目标之一,为降低建筑能耗,中国已初步建立了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细化了建筑节能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并提出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建筑节能。由于建筑节能属于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领域,仅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节能目标,所以建筑节能战略实施的关键在于政策制度的合理引导。所以研究激励建筑节能的税收法律,对促进建筑节能事业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理论分析和实例论证的基础上,分析了针对建筑节能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对制度的选择提出了论证和些许建议。但任何措施都不是单一的,除了税收之外,财政补贴、贷款等也是激励建筑节能不可或缺的手段,需要综合起来运用。除此之外,税收法律需要根据相关的最低能效标准来确定节能效果。对于达到能效标准的给予税收优惠,对于没有达到的则可以强制征税。例如,在加利福尼亚,针对新建商业建筑的激励项目是与州政府制定的最低能效标准结合运用的。所以在我们选择促进建筑节能的税收法律制度时,也要同时完善相关的建筑节能标准,以更好地发挥税收法律制度对建筑节能的激励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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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范文篇五

 
1. 导论
 
1.1选题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普遍出现了财政分权趋势。无论是市场经济较为完善的欧美等发达国家,抑或迫于摆脱经济增长陷阱的亚非等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国家,都已经或正在推进财政体制的分权化改革,尽管改革的初始动因并不相同。可以说,财政分权己经成为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重要实践问题,也是包括经济学在内的诸多学科急需加以解释的理论命题。对于一个地域辽阔且人口众多的双重大国来说,中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在这渐进式的转轨过程中,财政分权体制变革一直是经济转轨的核心内容和关键领域。由于在政治制度、经济基础、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不同,中国的财政分权不管是从分权的诱因、分权的程度,还是从分权的表现形态、经济绩效上看,都与其他国家的财政分权存在显著的差异。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对中国的财政分权进行更为细致且全面的考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分散化的市场经济转轨。为了合理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利益,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在财政体制变革领域中理性选择了分权化改革的路径。刀、80年代初期开始推行的“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到1994年前实施的各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都是财政体制走向分权化道路的两个明显的标志。1994年中央政府更是推行了影响深远的分税制改革,财政分权体制也逐渐趋于规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间关系的承载体,分税制首先在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划分了各自的财政支出范围,再进一步根据事权和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明确财政收入范围,并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协调各级地方政府间的关系。这次分税制改革重新调整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并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建立了财政关系的基本框架。之后中央政府又对财政税收权限、财政支出范围、转移支付办法进行了一些局部的调整,使得政府间的纵向财政分权进一步规范化。总之,在这种渐进的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财政分权关系,这一关系在分税制改革后得以强化与规范。
中国的改革开放现已走过三十余年的历程,在经济方面始终保持了持续且高速增长的势头,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约为9%。但是,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却是基础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高度相关的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对不足。以2006年为例,我国公共服务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以及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2.65%和4.34%。从国际比较来看,无论是与高等收入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处于相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中低收入国家相比,我国公共服务支出的占比都明显偏低。这说明,经济的高速增长并没有自然而然的带来国民福利的普遍增进。更为重要的是,比国区域之间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存在显著的差距且呈扩大之势。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东部地区公共服务支出的绝对规模显著大于中西部地区,1994年东部地区公共服务支出总额为539.30亿元,分别大于中部、西部地区244.17亿元和274.50亿元,到2006年这一差距已扩大至2009.08亿元和2027.17亿元;从公共服务支出的相对规模看,东部地区公共服务支出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00年以后也整体上高于中西部地区。这些意味着与东部地区比较而言,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为不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失衡程度也更大,不断累积和日益凸显的民生问题更令人担忧。众所周知,公共服务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其内在的“公共”属性逻辑必然的要求在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以及不同个体之间实现均等化,使无论居住在任何辖区的居民都能享受到大致相当的公共服务。但现实却是公共服务在区域之间并非均等,这势必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值得欣慰的是,区域间公共服务差距较大的事实己经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
 
2.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综合评价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过程,针对我国当前地区之间日益凸现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本章拟选用综合评价法对不同地区不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作一个客观且全面的评价,旨在为新时期政府制定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政策提供新参照。值得注意的是,运用综合评价方法的关键是指标体系的选择。为此,本章将从基本公共服务产出的维度,在充分考虑地区间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成本差异、辖区居民的消费需求、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偏好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边界动态发展的基础之上,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根据综合评价法的原理和步骤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状况进行客观评价,以此获取一些关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特征事实。
 
2.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持续且高速增长的势头,人民的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并从整体上实现了小康,但是区域发展差距特别是地区间基术公共服务差距并未随之缩小,使得不同地区的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的享有机会上并不均等。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该报告可以看出,党和政府殷切期望通过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这就意味着,缩小地区间在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目标与基本途径。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对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加以动态认识,这就需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公共服务属性、居民的消费偏好、政府的财政行为等因素构建出合理科学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此差距进行客观且全面的评价。
 
3.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生成机制...................... 56-91 
    3.1 一个有益的理论视角................ 56-65 
    3.2 转型中的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财政竞................ 65-78 
    3.3 地方政府财政竞争行为的特征................ 78-84 
        3.3.1 资本偏好、流动性约束................ 78-81 
        3.3.2 地方政府财政竞争的形式................ 81-84 
    3.4 异质性的地方政府财政竞争行为的结果................ 84-91 
4. 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的财政竞争行为................ 91-121 
    4.1 地区之间财力差距的特征事实................ 91-100 
        4.1.1 引言 ................91-93 
        4.1.2 分析方法与数据来源................ 93-97 
        4.1.3 地区之间财力差距的总体评价................ 97-100 
    4.2 分权体制下的税收竞争与地区间财力差距................ 100-106 
    4.3 分权体制下的转移支付竞争................ 106-121 
5. 地区差异、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 121-138 
    5.1 引言 ................121-124 
    5.2 计量模型设定、指标选择................ 124-130 
        5.2.1 计量模型设定................ 124-126 
        5.2.2 模型指标选择 ................126-129 
        5.2.3 研究数据说明................ 129-130 
    5.3 计量结果分析 ................130-135 
        5.3.1 经济较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 130-133 
        5.3.2 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区................ 133-135 
5.4 研究结论与政策意蕴................ 135-138
 
结论
 
首先,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对具体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作出系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基于我国转型经济背景,把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纳入财政分权体制框架下,并以地方政府行为作为逻辑载体,从理论和实证层面系统探讨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特征事实、形成机制与治理路径。本文认为,基本公共服务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政府为保障社会全体成员基本的福利水平而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考虑到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公共性和阶段性特征,本文认为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应该首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是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固然,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真正实现有赖于具体公共服务项目的均等化,而本文只侧重于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行总体的考察,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差距并未作详细的分析。因此,下一步将对“十二五”时期民众更为关注的基础教育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配置问题作出系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期为政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制定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其次,构建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的财政竞争行为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关系的理论模型。本文始终把新政治经济学作为一以贯之的理论基础和分析范式,试图揭示转型经济背景下财政分权引致的扭曲以及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内在机制和最佳契合点。严格说,新政治经济学自身还不具备缤密、系统的理论架构,自然不属于一门边界清晰的学科,随着新政治学理论体系和分析方法的完善,将会对转型国家特别是我国的经济社会现象做出更科学的解释,这包括本文探讨的财政分权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地方政府行为是探讨财政分权框架下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的逻辑载体,那么,对政府行为的假设就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经济学规范分析的基本前提。本文借鉴了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把地方政府抽象为以效用或预算最大化为目标的利益主体。当然,现实中的地方政府所追求的利益应该是一个集合,这个集合可能包括了预算收入、政治晋升、地区利益等。如何在统一的模型中刻画一个更为真实的地方政府将是下一步的研究工作。在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的财政竞争行为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传导路径中,本文主要分析了财政分权与政府竞争对地区财政能力和支出偏好的影响。当然,除了财政能力和支出偏好这两个重要因素外,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也可能引起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从这个角度看,在理论模型构造中纳入更多的因素可能有助于拓展本文的分析范畴。
再次,运用更多的方法对财政分权、地方政府财政竞争行为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关系作出实证研究。在探究我国地区间财力差距的形成机制中,本文主要运用了L~an和Yitzh由(1985)的基尼系数分解方法与Shorrocks(1982)的分解方法。当然,这两种分解方法仍属于传统的分解方法,在收入分配领域最新的文献中,FieldsandYoo(2000)和Morduchandsicular(2002)提出了基于回归方程的不平等分解方法,该方法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识别和量化所有影响不平等的因素。在下一步的研究中,可以运用这种方法考察地区间财力不平等的决定因素,从而对传统分解方法进行系统的敏感性检验。此外,在构建转型中的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财政竞争对不同地区地方政府支出偏好影响的计量模型中,财政分权是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现有文献对财政分权度量指标的选择存在很大的争议,本文采用的是人均各省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份额指标,试图从财政支出的角度刻画中国财政分权的程度。显然,财政分权可以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来表现。因此,在已有指标选择的基础上,也可尝试从财政收入的视角设计财政分权指标,同时,纳入更多的合理的控制变量,使本文的实证研究得到更加稳健的结果。
最后,契合中国的制度背景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构建与具体公共服务项目相适应的政策体系。根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的结果,本文试图通过政府绩效评价制度、基层民主制度、户籍制度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的创新构建出治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政策框架。事实上,缩小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仅依赖于上述制度的革新,还依赖于一些配套政策的完善。比如,进一步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公共物品的属性和受益范围合理划分地方政府的事权并配置与之相一致的财权,建立转移支付资源分配的监管机构等。更进一步地,针对具体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急需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提出相应有效的系统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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