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德国的技术哲学家伦克曾指出,在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像如今这样掌握如此巨大的力量和能量,工程活动能够改造世界、塑造世界、甚至创造世界。因此,对工程的伦理反思是很有必要的,而核心问题是责任问题。责任作为工程伦理的中心议题,已经成为技术哲学家们必须讨论的问题之一。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类日常生活对工程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工程实践已经不同于以往小规模的建设,呈现出覆盖面更广、影响面更大的趋势,加上工程日趋复杂化,工程实践活动中的责任屏蔽造成工程责任主体缺失。
目前,美国对该学科领域的研究已经较为规范,有相对稳定的学科建制,工程伦理教育、工程师协会在促进工程伦理上的机制也很成熟。在我国的工程实践活动中,工程师有没有担负责任?为什么工程伦理界的专家学者没有具体地分析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工程伦理的第一要义是为了人类福祉,那么公众应该如何参与到工程的实践活动中?公众监督、发表意见的权利如何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所以,在这种背景下,西方学者大多都是研究工程师的责任问题、还有工程师的责任困境以及工程师的责任范围扩展等。但是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背景不同于美国,我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研究工程伦理中的责任问题,不能把工程中的责任问题研究也只归结到工程师身上,而忽视了政府、企业、公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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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把责任作为伦理学的核心理念。尤纳斯在《责任原理》一书中是从行动后果的角度来思考责任的,他认为,责任伦理是一种实践,而并不专注于良心,着重强调的是行动及其带来的后果,这种工程实践活动创造着自己的未来,所以要对自然、自己及子孙后代负责,责任论在他那里已具备了独立的道德地位。米切姆在《通过技术思考——工程与哲学之间的道路》和《技术哲学概论》中分析了责任在伦理学中的概念,并从法律、科学家、工程师、宗教、技术社会五个视角考察了伦理责任的历史演变、工程师伦理责任的局限性等问题。
伦克、莱德等人围绕与工程有关的责任问题探讨了责任的概念、责任的种类和层次、道德责任的特点、技术的新发展对责任概念的影响、工程师以及整个社会对技术问题的责任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维维安·韦尔(Vivian Weil)教授对工程师的责任从对公众的责任、对雇主或代理人的责任、对其他工程师和职业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四个层面做了详尽的探讨和研究。美国自从1860年代以来,掀起了一场“社会责任运动”,该运动对美国整个职业界都产生巨大影响。此次运动把作为发明创造的工程师从幕后推到了台前,使工程师成为了社会责任的主要载体,他们因此倍受瞩目。爱迪温·T·莱顿(Edwin T.Layton)认为这不仅仅是工程职业的问题,还是在合作的社会中寻求尊严和自由,更重要的是成为了现代社会一个普遍深入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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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工程与伦理责任概述
工程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在古代社会就有技术与责任问题。如今,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工程发展在人类社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由于工程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复杂程度越来越高,涉及的责任主体也越来越广泛。所以,工程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而在这之中,核心问题就是责任问题。对基本概念的解释和理解是探索工程实践中责任伦理问题的出发点。
2.1工程及责任的概念界定
2.1.1工程的词源释义
从“Engineering”这个词源来讲,工程是engine(发动机、引擎)与ingenious(有创造才能的)的复合词,后者又源于拉丁词ingenenerare(创造),genere一词中含有智巧、聪明之意,其词根gen-的意思为生产、制造。古英语动词engine是指设计,发明,而这些意思都贯穿在近现代的Engineering一词中。
所以从词义上分析,工程包含了作为有创造性主体的人的发明、设计及生产与制造等相关行为特征的活动。西方engineering起源于军事活动,把战争的设施如云梯、驽炮、浮桥的建造称为工程,设计者就是engineer。到18世纪中叶,工程师的工作对象由战争工具变成道路、桥梁、码头,此时的工程是民用工程,也就是中国的土木工程。从工程发展的历史来看,工程则经历了从古代以经验技术为基础的工程造物活动阶段和现代以科学理论、科学规律为基础的工程造物活动阶段。工程主体同样也从古代的工匠到现代的工程师、政府、企业。工具技术手段上也经历了手工工程时代、机械工程时代、自动工程时代和智能工程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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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程与伦理责任的关系
2.2.1工程技术与伦理的关系
工程一直以来是人们通过改造自然和改变客观规律为手段的实践活动,是将科学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生产实践活动。工程活动用于社会生产并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包括政治文化和经济以及社会文化道德方面的影响。本小结主要是分析工程对伦理的影响。
工程与道德属于不同的两个社会系统。道德系统主要包括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行为三个层次。工程实践活动对道德的影响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道德行为上,二是道德规范上,三是道德观念上。工程活动对道德的影响。
工程实践活动对道德行为层次产生影响时,人们的行为选择性就发生了改变。工程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在生活中对于自己的行为有了其他的选择,比如人工生殖,人们可以选择人工受精、体外受精或者是无性生殖。工程活动作用于道德规范层次时,道德规范通过人们的行为方式的改变来形成。比如避孕工具和手段的应用使得人类可以控制人口的增长,婚前同居的行为成为一种道德规范慢慢背社会接受。工程活动作用于道德行为、道德规范时伴随着道德观念的变迁。道德观念又反过来作用于工程活动,影响工程活动的实施。所以,工程与伦理是同一客观世界中的事物与现象,但是两者间有着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
2.2.2工程技术与责任关系的演变
在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以前,大部分人的知识和力量还是很有限的,人们的生产活动都不是很复杂,人们的行为动机都很简单,行为目的与行为结果直接的联系,于是人们通常将行为或者是行为人的伦理问题都归结到某种信念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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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工程实践主体的责任困境解析.........................14
3.1工程实践主体责任困境的现实构成......................14
3.1.1两个案例:“长水机场”事件和“安居房”事件.......14
3.1.2由案例引出的工程责任问题.............................15
3.1.3工程责任主体问题的特点..................................16
3.2工程实践主体伦理责任困境的成因分析..............17
3.2.1政府责任的缺失.................................................18
3.2.2企业责任的功利性.............................................19
3.2.3工程师责任的有限性..........................................21
第4章工程实践主体伦理责任困境的认识根源..........24
4.1技术理性的僭越及其危机.....................................24
4.1.1技术理性的价值合理性.....................................24
4.1.2技术理性僭越与价值理性的缺位......................24
4.1.3技术理性僭越的后果.........................................25
4.2人的有限性与工程的复杂性.................................27
4.2.1工程责任主体的悬置.........................................27
4.2.2工程责任主体的价值困惑..................................29
4.2.3工程主体责任追究困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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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工程实践主体责任困境的消解
工程实践过程中的责任主体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社会价值的混乱,个人价值的冲突与分裂,又有客观上工程活动复杂性,不确定性、风险性所造成的责任判断的困难。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告诉我们,工程责任主体问题的产生是工程实践自身发展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的结果,有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和历史必然性。所以我们必须厘清工程的每一个阶段的责任主体,规范每一个主体的责任制度,依靠公众的参与与监督,建构一个完整的工程责任链。这就要全社会都来关注和重视工程责任问题,共同努力,从内在的责任感或责任意识的培养、责任行为的自觉规范到外在的责任制度建设,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5.1公众责任的回归
5.1.1米切姆技术伦理思想启示
对于米切姆的由技术哲学研究转向研究技术伦理学,在本人看来是并非偶然。研究美国技术哲学兴起的社会背景不难发现,世界范围内的反战、反核、反污染等等保护环境的运动充分地说明促使技术哲学发展的关系是人与技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问题。英国工业革命以来,伦理学的范围渐渐扩大,扩大到了包括动物、自然、甚至技术制品在内的非人类世界。技术发展的后果远远地超出人的意料,同时引发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人类生活。此时,伦理学不能只是受制于技术对其的变革而是要做出积极地回应。因此,对技术的伦理反思确实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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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写作本文的缘由是因为工程实践活动在人类的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工程项目的好坏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这一点通过现实中的一些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所以,本人在分析梳理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从案例研究出发,探讨了工程实践主体的伦理责任问题。着重分析了政府、企业、工程师的伦理责任。通过对现代社会及现代工程实践活动特点的分析,发现技术理性的僭越与复杂工程中人的有限性是造成工程实践主体伦理责任困境的理论根源。以对工程实践的责任主体的分析为例,进而对社会现实情况下的工程实践中伦理责任问题进行追问。得出在我国的工程实践活动中,政府、企业、工程师和公众都应当担负责任,而不是只有工程师的责任。
并且通过米切姆技术伦理思想启示,提出公众责任的回归以及对工程主体责任的划分,从而试图创建一种基于PDCA循环模式的工程实践主体伦理责任制度实施方法,旨在建立一个完整的、规范的、有制度保障的工程责任链。这个思路对于走向和谐的工程责任共同体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从文中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其问题的本质都一样,就是缺乏一个有效的管理机构及伦理责任制度对工程实践活动进行监督。在长水机场和安居房事件中,机场的选址、机场承建方的确定、安居房承建方的确定都是由政府部门最终决定的,政府部门的权力最大,因此所承担的责任也最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