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以年均近10%的增长率持续快速增长。然而,伴随着改革的迅猛推进,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的急剧转型以及利益分配的不平衡,城市弱势群体的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
(一)城市弱势群体客观存在,规模庞大,比例不断增长
弱势群体一般指的是由于制度伦理的缺陷、权利与义务的失衡而被排除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之外,不能够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目前,我国的弱势群体主要是由城市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贫困农民、老年人等几类人员构成。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城市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城市残疾人以及城市流浪者,这四类人规模较大,而且比例不断地增长。
下岗失业人员数量较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2010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呈总体上升趋势。2008年底,我国城镇失业人员总数为88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 2%, 2009年第一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4. 3%,比2008年第四季度上升了 0. 1个百分点,至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仅有小幅度下降,为4.1%。大多数城镇失业人员的经济状况不佳,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
进城农民工的规模庞大。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涌向城市形成“民工潮”。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08年末,全国农民工数量为22542万人,农民工群体规模庞大,但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存在,进城农民工一开始就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地位进入城市的,与城镇市民相比,他们在社会保障、知识技能、收入水平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这种社会身份与户籍身份的不统一,使他们在城市中处于弱势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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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现状与创新之处
近几十年来出现了 “弱势群体”这一词汇,而且国内外对于弱势群体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在伦理方面也开始对弱势群体研究进行探索,但伦理方面比较系统的研究成果较少。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就城市弱势群体的国内研究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理论工作者在弱势群体这一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并对我国弱势群体的成因、现状以及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对策做了详细的论述。但是就城市弱势群体的伦理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著作和论文几乎没有,只能借鉴相关的研究,如弱势群体的研究、对城市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研究等。
在著作上,目前就城市弱势群体的伦理问题进行研究的成果还未出现,但是就弱势群体进行专门研究的著作比较多,相关的研究有中国人民大学郑杭生教授主编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2002,弱势群体与社会支持》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报告2004,走向更加安全的社会》,这两篇著作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于弱势群体的概念、范围、成因、社会支持的价值基础、基本目标与政策选择等所作的论述,并且对于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体系包括:社会保障体系、人权保障体系、教育体系、就业体系等进行了十分全面的论证。另外,郑杭生教授在其所作的《社会分化、弱势群体与政策选择》、《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研究》、《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现状与趋势》及《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等多篇文章中,提出了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弱势群体的概念和构成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且从弱势群体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关系,弱势群体与其他群体的关系,提升我国国力的需要这四个方面论述了关注弱势群体的必要性。此外,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李培林与陆学艺所编的《中国新时期社会发展报告》、胡鞍钢等人所编写的《中国地区差距报告》等著作中也对弱势群体作了大篇幅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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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城市弱势群体及其伦理关系现状
第一节城市弱势群体及其生存状况
一、弱势群体的概念界定
国际社会从是否能够融入社会生活、是否能够共享社会权利、是否具有竞争性的人力资本以及是否能够影响政策决策等因素进行分析,对弱势群体的概念形成了基本一致的认识。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政治以及经济等方面缺乏各种机会,加之某些障碍的限制而处于较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弱势群体”成为国际通行的一个词汇,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并随着研究的不断扩展,逐渐成为一个核心概念出现在社会学、政治学以及经济学等领域,经常被运用于分析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的不平等,研究社会结构的不协调以及社会制度的不合理等方面。但是由于不同的研究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同,所持的研究视角不同,对于弱势群体的理解和界定也就不同。因此,关于弱势群体的定义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标准。
例如失业者、残疾人、老年人、贫困者等,均在弱势群体范围内。国际社会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弱势群体是同类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的集合,其内部并没有组织化,因而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群体。在弱势群体的分类上,国外学者通常认为弱势群体主要包括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两大类。生理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自身的生理原因而处于弱势地位,而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形成主要是社会因素造成的,例如农民工、失业者的形成便是户籍制度、分配制度以及社会转型等原因所致。不难看出,国际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定义突出的是该群体较差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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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弱势群体的构成及生存发展状况
弱势群体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果以地域为标准可以将弱势群体分为城市弱势群体和农村弱势群体,城市弱势群体一般是指在城市经济生活中收入水平较低,生活质量较差,承受能力较弱的城市社会群体。
在城市弱势群体的构成上有多种不同分类。一种是简单地列举城市弱势群体的组成部分,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何平所作的分类是较为全面的,他将城市弱势群体划分为四类人。首先是下岗职工,或者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人员。他们大部分年龄大、知识层次和再就业能力较低;其次是“体制外”人、残疾人和孤寡老人,其中“体制外”人一般是指靠打零工或摆摊生活的人;再次是退休比较早的“体制内”人员。他们的退休工资非常低,很难维持基本生活,并且因为单位不景气,他们也没有享受到各项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后是进城农民工。他们往往从事脏、累、差的工作,即使和城市劳动者从事相同工作也很难享受同等待遇。这四类人中,只有农民工不属于城市人口,他们因为户籍、生活习惯以及社会歧视等因素影响而沦为城市边缘人口。他们在生存和生活的物质条件方面,发展机遇方面,权利和权力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对人民生活保障十分关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及其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制度纷纷建立并完善,老百姓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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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市弱势群体的主要伦理问题及成因..............22
第一节下岗工人同城不同命........................................22
一、在岗变下岗,人富我贫..........................................22
二、代际发展不公,出现恶性循环...............................25
第二节进城农民工同工不同酬...................................26
一、劳动保护不力.....................................................26
二、劳动条件较差.......................................................27
三、劳动报酬较低.......................................................28
四、福利待遇不同........................................................29
第三节城市残疾人同类不同等.......................................31
一、难以平等参与社会生活...........................................32
二、难以平等享有受教育、就业、政治参与、公共服务......33
第四节城市流浪者无依、无养、无所属...............................37
一、居无定所,食无所依......................................................37
二、无业可就,病无所医......................................................38
第三章化解城市弱势群体伦理问题的新思路......................40
第一节强调公平正义,加强伦理制度化建设........................40
一、借鉴他国伦理制度化建设的成功经验........................40
二、制定公平公正的伦理制度..........................................41
三、严格公平地执行伦理制度.........................................42
第二节加强人文关怀,规范社会救助行为..........................43
一、树立救助双方地位平等的意识..................................43
二、在言行上尊重并理解城市弱势群体..........................44
三、救助中多关心城市弱势群体的精神需要....................45
第三节强化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城市弱势群体道德素养...45
一、通过社区生活加强其社会归属感............................46
二、通过慈善行为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46
三、通过媒体报道激发其道德完善的诉求......................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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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化解城市弱势群体伦理问题的新思路
第一节强调公平正义,加强伦理制度化建设
下岗工人同城不同命,农民工同工不同酬,城市残疾人同类不同等以及城市流浪者无依、无养、无所属,这些伦理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仅靠个体的道德自律已无法解决,传统的道德教化方式已经无法解决现实中的道德问题。然而,社会不可能在无序状态下求发展,改革也很难在伦理失范的环境中获得成功,社会的和谐离不开伦理精神的支撑和伦理的制度化约束,因此需要加强伦理的制度化建设。
“伦理制度化建设主要是指把社会伦理道德中的一些人伦关系和道德活动方式规范化、制度化,让人们的道德行为由原来仅仅依靠内心信念、习俗习惯来加以调节和约束,转变为同时由外在他律的强制性来加以调节和约束,把人们的一些日常基本道德行为上升为法律行为,依靠制度化、法律化的伦理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实现社会道德状况的根本好转、公民道德素质的明显提高,进而实现社会和谐。”①伦理制度化既内涵了道德自觉的本质规定性,又被赋予制度的刚性外观;它不仅可以针对制度领域里的伦理问题,也可以针对个人道德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是道德建设中一个综合性的对策性措施。
因此,为了解决城市弱势群体的伦理问题,实现社会道德状况的根本好转和公民道德素质的显著调高,需要加强伦理制度化建设,以化解城市弱势群体的伦理问题,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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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城市弱势群体的存在是社会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现实,在一定意义上说,当前我国弱势群体包括城市弱势群体的规模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都在积极探索和研究各种有效的途径,以便解决城市弱势群体的问题。伦理学作为一门实践科学,立足社会实际是根本,推动社会进步是其作用的体现。以伦理学的角度,正视和重视城市弱势群体问题,用伦理学的方法,指导我们在解决城市弱势群体问题上的实际工作。
通过本文对南京弱势群体伦理问题的分析,了解了城市弱势群体当中具有典型性的四类人: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城市残疾人以及城市流浪者的具体伦理问题。通过加强伦理的制度化建设,将伦理精神渗透到各种制度、政策之中,实现制度公正。在对城市弱势群体进行帮助中,要给予城市弱势群体充分的尊重和理解,以伦理道德引领和提升人性的发展,强化对城市弱势群体的道德关怀,促进人性善良和谐。同时,城市弱势群体自身也要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和沟通、交流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适应城市化建设的伦理挑战,实现自身的“内源”发展。内外因素相结合,城市弱势群体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弱势群体问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