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哲学思想及儒家思想之概论

发布时间:2014-10-17 12:51:56 论文编辑:jingju
绪论

 

一、问题缘起
自古以来,许多哲学问题和政治法律问题一直困扰着人类思想界,而法哲学问题又是哲学问题的特殊方面,以哲学的理论为研究前提。随着西方对法学的研究的深入,进而产生了西方的法哲学思想。而在中国,人们研究中国古代的法律只是从古代法典出发,研究法律的具体内容,而忽视中国古代的法哲学思想。于是人们对法律产生了疑虑:到底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维护统治者的利益还是以人民大众利益的维持为己任?如果法律仅仅维护统治者的利益那么大众又凭什么去遵守?还有,中国古代到底有没有法哲学?然而,追寻真善美的统一是困扰着古人和今人的难题,同时探索的道路又是如此的艰辛。
在当今时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加强,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的提高,全世界掀起了中国文化热,具体表现在西方许多国家都忙于建孔子学院。而朱子作为儒家思想的第二个里程碑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人们研究朱子,一般集中于宋明理学的角度去研究,而研究朱子的法哲学思想的人不是很多,严重的影响中国的传统文化走向世界的进程。作为一个经济大国和文化大国,有义务让世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有必要让世界了解中国传统文化。而朱子法哲学思想是隐蔽在宋明理学中的一颗摧操的明珠。我们在向西方寻找法哲学思想的智慧的同时,也必须向古人寻找智慧,让这种智慧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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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术史的回顾

 

朱子哲学思想是对儒家思想的概括和总结,是儒家思想发展的里程碑。随着学术的发展,研究的人与日俱增,但人们注重哲学思想,法哲学思想长期没有得到重视。早期涉及儒家哲学思想的著作有武树臣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和杨鹤皋的《宋元明清法律思想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但是,涉及朱熹的法哲学思想的内容不是太多。杨鹤阜的《宋元明清法律思想研究》一书中,朱熹的法哲学思想占据一部分内容。主要论述了朱熹的生平和改革的主张,从“天理说”的角度论述了 “三纲五常”和“存天理,灭人欲”的法哲学理论基础。其次论述了朱熹的治国思想“德礼政刑”观。同时介绍了朱熹的刑法思想,“以严为本,以宽济之”。最后论述了朱熹的民生思想“恤民”主张。
侯欣一主编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与其他著作有所不同,有明显的中国哲学味,符合理学的思维方法和习惯。其实,目前研究朱子法哲学思想的著作不多,许多著作写得很全面,但不完全是从哲学的角度去论述,而是从法学思想的学术角度去研究。另一方面,许多著作不是专门研究朱熹的法律思想,而是把朱熹的法律思想融合在其他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之中一起研究。例如,徐公喜教授主编的《理学家法律思想研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就云集了众多理学家的法律思想,对他们进行系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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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朱子法哲学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第一节南宋的政治文明
宋朝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有影响力的朝代,它与唐朝不同,它的建立不是依靠暴力革命,而是通过政变的方式和平夺取国家政权。宋太祖从“黄袍加身”到“杯酒释兵权”都不见暴力的实施,以经济利益来换取政治权力来消除大权旁落的可能性,进一步巩固封建社会的中央集权,为宋朝政治文明奠定了思想基础。
首先,宋朝的政治思想中引入了权力制衡的理念。它对宰相的大权进行分割。以参知政事行使行政权,枢密使掌管军权,三司使掌管财政大权。在地方,宋朝用文臣任知州、知县,同时另设通判监督地方行政长官。在军事上,宋朝建立了中央军事核心机构——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这三个部门的将领由亲信来担任,并且随时调换。他们有统兵权,但调兵权由枢密院来行使。因此,权力互相牵制,互相制约,相得益彰。同时,宋朝也吸取前朝的教训,严防外戚、宦官被“黄袍加身”,夺取自己来之不易的江山社稷。在官员的任命上也是格外小心,防患于未然。
其次,宋朝政文合一,重视文官的作用,武官通常只能做个副手。通过科举考试的人可以得到优厚的待遇,“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现象不胜枚举。而且难能可贵的是,那是的考试条件跟现在相比没有年龄的限制,也不需要特殊的政治身份,也不受户籍的限制。人们的学习的积极性特别高涨。这样一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文化精英,使中国的《宋词》进入历史的艺术高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宋朝君臣之间关系比较随和,相互说话也比较少禁忌。皇帝也不轻易杀害大臣,大臣对皇帝忠心耿耿也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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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宋朝强大的经济基础

 

北宋的统一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割据局面,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济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宋朝土地可以买卖流转,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人们的私有观念的深化,要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宋朝的民事纠纷特别多,从一个侧面表现了宋朝经济超前的发展速度。
经济的发展要求司法制度的完善,同时也要求科学的法律指导思想,朱熹的法律哲学思想应运而生。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等意识形态。中国在宋朝特别在南宋的时候,由于耕地面积缩小,人口比重相对较大,不得不转向商业经济,尤其是远洋贸易。
当时最大的贸易口岸是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等。这些使宋朝的商人形成了巨大的财力物力,政府可以赋税政策分割商业利润,使宋朝特别是南宋的GDP占了全世界一半以上,南宋是世界上名副其实的经济强国、科技强国、航海强国。
后人说的“积贫积弱”只是从军事上说的。这与宋朝重视文化忽视武力有关,对现代的中国也是一个教训:片面地发展经济和文化放弃军事同样会导致亡国的命运。南宋的农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具品种繁多,农具有所改进,唐朝发明的曲辖犁在南宋改进后更加灵活轻便能在水田作业,大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至此,中国的农耕技术达到了完善的地步,这种技术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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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朱子法哲学思想的主要内涵....................27
第一节朱子法哲学的思想体系...........................27
一、朱子“存天理,灭人欲”的法律价值观............27
二、朱子道德刑罚关系法律思想.......................29
三、朱子情理和法理关系论..............................32
四、朱子任人唯贤的人治思想...........................33
第二节朱子法哲学思想在部门法中的展开........35
一、朱子犯罪原因分析和犯罪预防思想............35
二、朱子民生法律思想......................................39
三、朱子的证据法律思想...................................41
第四章朱子法哲学思想的具体实践.....................43
第一节第一阶段司法实践....................................43
第二节第二阶段司法实践...................................44
第三节第三阶段司法实践..................................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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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朱子法哲学的历史定位和现代价值

 

第一节朱子法哲学思想的历史定位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无论是朱熹的哲学思想还是他的法律思想都占有极其重要地位,他继承了二程的儒家哲学理学思想,吸收道家、佛家、法家思想的精华,加以充分地发展和创新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法哲学风格。他把儒家哲学和官府的法律结合起来,用哲学对法律进行解释,为法律的应用和执行提供理论基础,从形式上论证了官府法律的合法性。
儒家哲学称“内圣之学”,目的并非人人成圣成贤,其实目的很明显,就是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秩序,使天下太平,国家长治久安。从、这一点看,朱熹的法哲学思想符合当时社会的需要,具有存在的实用主义价值。朱熹的法哲学以儒家的天理论为出发点,把天理和人性进行沟通,遵从三纲五常的等级制度,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法定伦理关系,家国一体,划分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在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中保持一个动态的平衡。“存天理,灭人欲”,使人们不得不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和需求,使落后的封建生产力同封建生产关系相适应,不会产生供不应求的供需危机,也使人们不会因为过分追求物质利益而相互争斗。此就是知足常乐的哲学道理。
朱嘉继承了儒家德刑法律思想,强化道德在君主执政中的重要地位,确立了儒家治国平天下的法律价值观。强化道德的教化功能,对维护南宋王朝的统治起着重大的积极作用,大大减少官府的维稳成本,使封建统治在残酷性的基础上带上了人文关怀的花环。朱熹崇尚刑罚的特殊功能,对犯罪有强大的威慑力,对此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不过封建统治也只能以暴力作为后盾才能维持,这一点也是从实用主义价值观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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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朱熹是南宋伟大的哲学家和政论家,他的哲学理论是儒家哲学思想的里程碑,在南宋后期虽然被成为伪学,但在明清时代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主流。
朱熹的法哲学思想是对儒家、道家、释家思想的斗争和融合的产物,为封建王朝的统治从法哲学的角度提供合法性的理论依据,有利于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使下层老百姓丧失斗争的意志,心甘情愿受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朱熹的法哲学思想起到了意识形态的教化功能,是封建统治者的正统人生观、价值观。朱熹的法哲学思想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和智慧的理论结晶。
在当今时代,世界各地流行汉语热,在学习汉语的同时学习中国古代文化,文化本来就是多元化的,学习朱子法哲学思想可以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文化走向世界。诚然,中国文化具有继承性,不能断裂,让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是华夏子孙的义务和光荣的职责。
可见,本选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研究朱子法哲学思想刚刚起步,但本选题不是很新。笔者首先把朱子法哲学思想和时代背景结合在一起,用历史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朱子法哲学思想。
随后论述朱子法哲学思想产生的理论渊源和实践渊源。其次,论述朱子法哲学思想的内容。最后论述朱子法哲学思想的价值和意义。本文形成了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浑然一体。创新之处集中在:不是用传统的研究方法来平铺直述,而是呈现中夹杂着议论。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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