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导论
1.1 研究目的及现实意义
当代中国的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应开辟更为广泛的道德资源,而其中之一就是佛教伦理。因为佛教自传入中国以来,在其和儒、道融合的过程当中,已经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国佛教教义中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极为丰富,其中不乏许多积极的因素,长期以来它作为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起着净化人心、完善社会的作用。许多佛教伦理观念,也是国人所信奉的道德理念,例如,随缘、布施、善有善报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佛教又一次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在佛教信徒弘法利生的过程中,佛教伦理思想也得到了一定弘扬。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均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尤其是在经济方面,中国已经跻身世界经济大国的行列,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国家。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付出了沉重的道德代价: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败成风、诚信危机、底线伦理防线失守、社会潜规则横行、社会逆反心理严重、双重道德人格泛起、婚姻家庭道德困扰,等等。
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在《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一文中再次提倡人间佛教思想,他说:“我们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就是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是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佛教伦理还具有弥补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不足之作用,因为佛教伦理道德是由信仰而支持,因此有一种内在的、自觉的、强有力的约束力。这种内在的、自觉的、强有力的约束力,与国家法律的强制力和社会道德的舆论压力而造成的外在约束力,可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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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对于佛教伦理与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研究论著都较为丰富,但是对于“布施度”的系统探究,尤其是将其作为道德资源试图使之服务于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着实较少。国外的文献相对比较缺乏,下面以国内文献综述为主。
在著作方面有:觉醒主编的《佛教伦理与和谐社会》。这是一本论文集,其中方立天所作的《佛教伦理推动和谐社会发展的三个向度》认为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传统文化中优秀思想的支撑,而佛教所蕴含的丰富伦理资源恰为其用。他从佛教伦理推动人与自我的和谐,佛教伦理推动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佛教伦理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三个方面进行论述。而刘元春根据上海“耀华路念佛小组”的慈善活动纪实所作《佛教慈善的伦理价值》,他认为佛教信徒的慈善活动是佛教信仰力量的驱使,更是人类善良本性的驱动,也是人类友爱和文明的表现。
刘立夫著作的《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多角度论述了佛教伦理与中国传统伦理文化融合的过程。付伟勋主编的《佛教伦理与现代社会》,突出体现了佛教伦理和当代道德建设之间联系的科学方法。
佛源主编的《大乘佛教与当代社会》,通过宏观会通、微观阐扬以及个案透析,试图为佛教伦理与当代中国道德建设建立系统的联系。其中冯焕珍的《佛法中的布施波罗蜜及其现代价值》一文中,分析了布施度的教理依据、修行方法以及现代伦理价值。业露华著作的《中国佛教伦理思想》,在第一章中详细地论述了佛教伦理与中国社会的关系。王月清著,《中国佛教伦理研究》,其中也涉及到了大乘菩萨行的伦理意义,并阐释了中国佛教伦理中的心性特征、入世特征、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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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菩萨行与布施度
2.1 大乘菩萨的伦理追求
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释迦摩尼佛(Shakyamuni)在印度创立佛教,佛陀离世后约100年,佛教发生分裂,产生维护传统教义的“上座部”以及尝试改革教义的“大众部”,佛教由小乘步向大乘的趋势也初见端倪。
如今,小乘佛教在一些地区(伊斯兰卡、缅甸、泰国、老挝等地)仍旧繁盛,然而,真正发展起来的,拥有相对严谨的哲学体系的,还是大乘佛教。
大乘与小乘的明显区别,除了体现在对宇宙间一切法的基本性质的不同认识,还体现在修行者在成佛过程中的不同伦理追求。释迦摩尼在成佛之前,乃是古印度迦毗罗卫国(Kapilavatu)的王子,名为乔达摩·悉达多(Gautama Siddhartha)。悉达多太子本过着如天人一般富足、祥宁的生活,他之所以先后通过苦行以及禅定的方式寻求世间真理,并不仅仅为了自己的解脱,更主要的是为了救度世人于苦海。然而,在佛教成立之初,利他主义的伦理观念是轻描淡写的,佛陀引领众弟子修行,是为了弟子的解脱,而弟子自身的修行也仅局限于此。在佛教步入大乘阶段之后,关于修行之目的的伦理追求,由单纯的自利转变为自利利他双向。除了追求个人解脱外还强调普渡众生,因此一方面继承了小乘佛教的伦理学说和道德说教,另一方面还强调“六度”、“四摄”等所谓“菩萨行”。
早期佛教只奉释迦摩尼为佛,亦认为佛弟子所能证得的最高果位仅为阿罗汉。然而大乘佛教则认为有三世十方诸佛,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在大乘佛教的系统里,修行者成佛之前则是菩萨。同为成佛之前的一个果位,菩萨和阿罗汉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两者的不同的伦理追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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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菩萨行的伦理精神
“菩萨”也是大乘佛教修行者的自称,所以应该这样讲,“菩萨行”不仅仅是菩萨之所应行,也是每个以菩萨为榜样的大乘修行者之所应行。
对于“菩萨行”的理解,即是对于大乘佛教伦理精神的理解。那么究竟何为大乘佛教的“菩萨行”?《维摩诘经》卷上,《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中维摩诘居士对诸菩萨讲解何为真正的菩萨行: 文殊师利,有疾菩萨应如是调伏其心:不住其中,亦复不住不调伏心。
所以者何?若住不调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调伏心,是声闻法。是故,菩萨不当住于调伏、不调伏心,离此二法,是菩萨行;在于生死不为污行,住于涅槃不永灭度,是菩萨行;非凡夫行,非贤圣行,是菩萨行;非垢行,非净行,是菩萨行;虽过魔行,而现降伏众魔,是菩萨行;求一切智,无非时求,是菩萨行;虽观诸法不生,而不入正位,是菩萨行;虽观十二缘起,而入诸邪见,是菩萨行;虽摄一切众生,而不爱著,是菩萨行;虽乐远离,而不依身心尽,是菩萨行;虽行三界,而不坏法性,是菩萨行;虽行于空,而殖众德本,是菩萨行;虽行无相,而度众生,是菩萨行;虽行无作,而现受身,是菩萨行;虽行无起,而起一切善行,是菩萨行;虽行六波罗蜜,而遍知众生心、心数法,是菩萨行;虽行六通,而不尽漏,是菩萨行;虽行四无量心,而不贪著生于梵世,是菩萨行;虽行禅定解脱三昧,而不随禅生,是菩萨行;虽行四念处,不毕竟永离身受心法,是菩萨行;虽行四正勤,而不舍身心精进,是菩萨行;虽行四如意足,而得自在神通,是菩萨行;虽行五根,而分别众生诸根利钝,是菩萨行;虽行五力,而乐求佛十力,是菩萨行;虽行七觉分,而分别佛之智慧,是菩萨行;虽行八正道,而乐行无量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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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布施度及自利利他性..........................................13
3.1 布施度的种类—财施、法施及无畏施 ................... 13
3.2 布施度的境界—世间施、声闻施及佛、菩萨施.......14
3.3 布施度的自利性 .....................................................17
3.4 布施度的利他性 .....................................................17
第 4 章 布施度的现代伦理价值........................................19
4.1 从财施看当代中国慈善 ...........................................19
4.1.1 当代中国慈善状况 ..............................................19
4.1.2 慈善应自利利他结合 ..........................................20
4.1.3 慈善需随顺众生 ..................................................22
4.2 从法施看当代青少年道德教育 ...............................24
4.2.1 当代青少年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 24
4.2.2 青少年道德教育应设“方便法门” ....................... 26
4.2.3 道德教育应重视榜样作用 ...................................28
4.3 从无畏施看法律、政策的公平正义 ....................... 31
4.3.1 公平正义是法律、政策的道德基础 .................. 31
4.3.2 无畏施中的公平正义原则 ..................................33
4.3.3 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即是无畏施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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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布施度的现代伦理价值
4.1 从财施看当代中国慈善
4.1.1 当代中国慈善状况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也日渐显现,例如,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利害攸关的问题逐步凸显。西方国家慈善事业的历史与经验表明,发展慈善事业不仅可以帮助贫困、弱小,同时还可以调节贫富差距、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公平,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非常大的益处。
慈善(Pilanthropie)来自于希腊语的“pilein”、“anthropos”—“爱”和“人”。早在公元前五世纪,这两个词就被希腊哲学家连用在一起,成为一个概念,即人的友善的思考及行为。慈善作为一种美德,并不仅仅限于特定的群体之间,而是扩展到所有的人。基督教的兴起,更是推动了慈善观念在西方的传播,基督教所宣扬的“博爱”与“同情”,为慈善理念提供了宗教伦理基础。在圣经中,上帝之子常常帮助、抚慰那些被社会轻视的人们,并以此教化信徒。可以这样说,慈善观念已经深深地扎根于西方人的伦理文化当中。
在中国,古代虽时有出现“慈善”二字的连用,但其意义不等同于现代。例如,《魏书·崔光传》:“光宽和慈善,不忤於物,进退沉浮,自得而已”,这里的慈善,仅是慈悲和善良之意的叠加。但是慈善的观念却是自古有之,孔子讲“仁者爱人”,墨子讲“兼爱”,本质上与慈善观念无异,都是对他人的关怀与帮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慈善事业作为民间的一种社会互济形式,一直存在并缓慢地发展,后来受到“文革”时期的“左”的思想的影响,被认作是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也一度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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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佛教布施度为六度正行之首,其伦理内涵足以涵盖早期大乘佛教菩萨行的根本内容,是大乘佛教自利和利他精神的集中表现,贯穿在六度所有的修行活动中,成为了菩萨行的指导方针。布施度所蕴含的丰富伦理内涵,可以为当代中国道德建设添砖加瓦,这一方面是对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贡献,另一方面也起到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伦理文化的作用。随着中国政府对宗教事业的扶持,佛教界人士积极投入社会慈善活动,以期弘扬佛教伦理,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贡献。作为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研究,应该重视佛教界人士对佛教伦理的实践,尤其是人间佛教的理念,可以为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研究提供思想素材。
对于佛教修行者来说,在戒律面前没有地位的高低,无论是高僧大德、还是初学佛徒都必须遵守自己所受的戒条,不因为修行有所成就而放弃持戒。反而,修行者的成就越高,持的戒条也就越多,众生因其持戒所获利益也就越大。例如,在家修行者受五戒即可,出家修行者则需受比丘戒,修行获得一定成就者则可能受菩萨戒。但在当代中国,守法者的情形似乎相反,财富越高者、官职越大者,反而越能避开法律的限制,甚至为所欲为,这是违反法律精神的。公民守法应如无畏施一样,通过对自己的约束达到对所有公民的保护,守法的过程也是对自己道德境界的提升、道德行为的操练,这才是守法的意义所在。
本文通过粗浅的文字、简单论述,尝试分析佛教伦理中的布施思想及其现代伦理意义,如有谬误之处,敬请贤者指正。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