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产生的基础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任何思想都不可能凭空产生。思想总是来源于实践,并和特定的历史背景相联系。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产生也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要研究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产生的基础,首先要对制度和制度伦理的概念和内涵有个正确的理解。
(一)制度伦理的概念及其含义
对制度伦理的探讨离不开对制度的理解,因为有了制度之后才产生了制度与伦理之间的关系问题,从而对于制度伦理的研究才成为必要而且可能。
关于制度,不同的人看法不一。康芒斯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运行规则;诺斯则把制度定义为“为人类设计的,构造着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的一系列约束”;而罗尔斯则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这一体系确定职务和地位及它们的权利、义务、权力、豁免等等。这些规范指定某些行为类型为能允许的,另一些则为被禁止的,并在违反出现时给出某些惩罚和保护措施。”虽然人们对制度的表达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制度是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和规范。
制度的产生源于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表达了特定的价值理念与价值关系,具有伦理性。伦理学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对制度及其所标识的伦理关系理解的共同点是:“制度在根本上是从非个人关系角度表示一种人与人关系且具有规范意义的范畴,是规范化、定型化了的行为方式与交往关系结构,它受到一定权力机构的强力保障,并通过具有控制支配、调节作用的行为规则与程序表现于外。在这个意义上制度是对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客观性安排,它通过强制力得到保证,其中渗透了一种价值精神,并体现了一种价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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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产生的文化渊源
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是在批判、继承和改造传统道德文化特别是传统伦理观念的基础上,在学习、借鉴和扬弃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伦理道德理论为指导,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一分为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和方法,在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的过程中提出来的。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产生的文化渊源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其产生的哲学基础;二是其产生的伦理文化渊源。
下面分别展开论述。
1、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产生的哲学基础
任何伦理思想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理论基础之上的,邓小平的制度伦理思想的提出就是建立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基础之上的。邓小平认为“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观点,但在我国古代思想文化传统中,主要是指一种求实的学风和研究学问的方法。“实事求是”一词源于东汉班固所撰的《汉书、河间献王传》:“河间献王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毛泽东是最早赋予“实事求是”以哲学含义的人。他在 1941 年 5 月的延安干部会议上作的《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重新阐释了实事求是的含义。“‘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毛泽东不仅肯定和运用了班固提出的“实事求是”,肯定了实事求是的务实学风和研究方法,而且把实事求是提升到哲学的高度,使之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即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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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内容
(一)确立制度评价标准的原则
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知道,由于制度具有道德性,因此,制度必须接受道德的评价。制度的评价首先关系到制度的存在,关系到制度是否还有理由继续存在下去。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群众的道德意识宣布某一经济事实,如当年的奴隶制或徭役制,是不公正的,这就证明这一经济事实本身已经过时,其他经济事实已经出现,因而原来的事实已经变得不能忍受和不能维持了。”
也就是说,当一个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对制度的评价为不合理时,那么这一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就产生了危机。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制度下,如果制度安排不合理、甚至不道德,那么个人的道德行为就不可能产生多大的社会作用。这就牵涉到对制度进行道德评价时的标准问题。因为针对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领域、不同层次的制度,需要有不同的评价标准,而且针对同一种制度,不同的评价主体也会有各自不同的评价标准。邓小平就曾指出:“时间不同了,条件不同了,对象不同了,因此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同。”
对制度的评价也是如此,因此在确立制度评价标准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历史性原则
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制度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 并和特定的历史时期或历史阶段相联系。同样,要考察某一社会制度的合理性,也必须把其放在某一历史时期或某个历史阶段,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对其进行道德评价。
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研究和解决任何问题都离不开一定的历史条件”,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按照不同的时间来对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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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合理与否的评价标准
在历史性原则、普遍性原则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层次的制度,有着不同的道德评价标准。下面将主要从层次性原则出发,探讨不同层次制度的合理与否的评价标准。
1、宏观层次上根本制度的评价标准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概括,也是他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评价和伦理要求。“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不努力搞生产,经济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优越性如何体现?”
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的。”
社会主义制度的道德价值不是体现在制度形式本身,而是看其能否最大限度地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上。”
以上这些论述,体现了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评价标准——三个有利于,其核心是生产力标准。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指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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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意义......................22
(一)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理论意义..........23
(二)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实践意义..........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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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意义
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是和社会主义本质论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体现了生产力标准和人的标准的统一。在他的制度伦理思想中,生产力标准是最根本的标准,但生产力的发展最终还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同时,人的发展、人的素质的提高反过来又会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和进步的根本标志;另一方面,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伟大的实践意义。
(一)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理论意义
1、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是邓小平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党和全国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新发展。研究和弘扬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而且其本身的产生就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发展,建国后我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发展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建国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刚刚奠定基础,就在文革期间遭受严重挫折;直到改革开放,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才恢复并得到初步发展;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理论体系也逐渐完善。其间,既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中国化,也有中国伦理文化的马克思主义化,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产生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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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从前面我们对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法和道德是不可分的,制度伦理恰是二者结合的中介,让它们在内容上相互吸收,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在实施中相互凭借,从而达到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的效果。因此,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对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推行有着重大的实践意义。
本文通过对制度伦理及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认为通过研究和弘扬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既有助于我国的制度建设,促进制度向“善”的方向发展,又有助于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不失为解决道德问题的一条很好的思路。而且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应有的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价值目标,更是使我们为之不懈地奋斗。邓小平所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而他的制度伦理思想则是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一个亮点,值得我们去研究和弘扬。
我国传统的德性伦理主要从个体方面解决道德问题,即通过道德教育使人自律,这对于解决道德问题虽然也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个体的道德理性、意志力和能力是有限的,要保证道德建设真正取得成效,除此之外,还需要制度的约束,需要制度伦理的关怀和支持。因为制度伦理能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一方面提倡通过说服、教育、 引导达到主体的自律,另一方面又通过道德规范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其实施,也就是在客观上为道德建设提供一种制度安排的伦理环境,使公民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自觉的养成得到制度力量的支持和关怀。邓小平制度伦理思想是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的,强调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因此更有利于我国目前的公民道德建设。......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