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电子商务论文,本文以小农户为研究对象,结合案例分析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影响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的研究模型和理论假设,深入探究技术赋权、技术赋能、人际信任、制度信任与参与电商共富体意愿之间的作用机制,同时讨论不同类型小农户的作用效果。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1.1现实背景
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在过去一百多年一直在努力追求的目标,它包含着诸多要素,如“平等”、“信任”等。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全体人民的富裕,强调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2021年6月,浙江省被列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愿景,这一体系化的制度性纲领引领着共同富裕建设新征程,效率与平等并重的时代方位越发清晰起来。历史和现实都已经证明,推动共同富裕实现,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实现农村共同富裕这一目标,必须不断提升小农户收入,不断升提其富裕富足生活的内容和品质,因此引领小农户走向共富尤为重要。
为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农村产业化组织开始进行数字化转型,组织中成员通过不断地学习、运用新的技术,完善自己的生产和管理并创新组织形态等方式,带动新的成员加入到电商合作中,逐步形成了以电商技术为依托的农村共富联合体。这种以增强各成员之间的合作,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为目标的电商共富体可以有效的优化小农户之间、小农户与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结构,使小农户获得参与农业全产业链的能力和机会。与传统的农村利益联结机制相比,电商共富体有助于小农户获取更广泛的市场交易信息,减轻封闭市场的价格歧视,扩大农产品销售半径,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及其与收购商的博弈能力(刘子玉、罗明忠,2022)。同时在共富体内部,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数据平台进行了自由的信息链接,开辟了新的利润空间,使得农业的“去中心化”和联农富农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全面的体现(朱婷、夏英等,2022)。小农户利用社会网络获取大量相关信息,克服集体行动困境,也有效减少了搜集技术信息的交易费用,促使与电商共富体成员间信任关系的建立,进而增强了乡村凝聚力。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研究目的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
(1)本文采用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揭示电子商务对小农户参与共富体意愿的影响及作用机制。首先通过文献梳理,整理出关于电商共富体、技术授权赋能、组织信任以及小农户参与意愿相关研究,为本文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其次运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通过分析访谈得到的原始资料和网络搜集到的二手资料,识别出影响小农户参与共富联合体意愿的关键因素,并分析这些因素间的逻辑关系,构建出电商背景下小农户参与共富联合体意愿的理论框架。最后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案例分析构建出的模型进行验证。
(2)探讨提升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意愿的基本路径及策略。为促进电商与农村融合,充分调动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积极性,正确有效的指导小农户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联农带农提供借鉴。
1.2.2研究意义
1.2.2.1.理论意义
本文提出技术双赋理论框架,充实了授权赋能领域的理论研究。近几年关于互联网背景下授权赋能理论的研究逐渐增多,大多是从绩效提升、价值共创等角度研究如何对个人、企业赋能,但对电商技术如何赋能小农户的研究还较为分散,同时将技术授权与技术赋能细化为两部分来深入研究授权赋能的机制的文章也较为少见。因此本文以小农户为研究对象,基于江山市猕猴桃案例,研究电子商务赋能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意愿的作用机制,从而进一步充实和丰富赋能理论相关研究。同时,本文引入组织信任为中介变量,构建“技术授权赋能——组织信任——参与意愿”的研究框架,为揭示电商技术对小农户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的影响机理提供新的研究思路。
2研究综述
2.1农村电商共富体相关综述
传统的农村利益联结机制具有浓厚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人际联系紧密,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常是以一定的亲疏关系为基础展开的,且组织结构相对比较单一。受农业技术条件的制约,对土地有较高的依赖性,特有的地域文化也导致农户与自然相互影响(廖一红,2022)。同时市场化的渗入也给传统模式下的乡村经济带来影响,人才、资金、技术等重要资源不断外溢,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越发不畅,乡村凝聚力减弱、产业发展不足使社会经济功能不断弱化。随着电商技术的广泛使用,农产品电商经营的农产品业态、运营渠道、支撑电商的运营平台、活动等多元化特征开始显现,农村电商使小农户具备了链接互联网市场的能力和途径、增加了收入缓解了农村的发展困局,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城乡关系(聂召英、王伊欢,2021)。以电商为基础构建的乡村利益联结机制突破了空间限制,很大程度上拓宽了乡村资源与市场对接的渠道,小农户以此为平台,以农产品销售为纽带,不断拓展和深化乡村社会关联(陈旭堂、余国新,2019)。各利益成员借助网络通过认同、信任、合作、参与等方式凝聚了乡村共同经济利益意识,从而推动了农村共同体的变革与重构。
郭庆海(2018)指出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发展轨道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构造具有整合功能的组织,并带动农户参与到组织合作中。因此本文将这种依托电商技术联结各类成员从而加强各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利益共享,并进一步提升成员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的现代化农村利益联结机制称为电商共富体。电商共富体打破了传统的地理空间的阻隔,使各成员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跨区域的沟通和交流,缩短了生产端和销售端的距离。同时,信息的互通在改善乡村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让电商共富体成员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外部的生产销售网络(Lundgren,2017),进一步实现各成员特别是小农户的增权与平权,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日常的需求,有权利、有条件、有目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自己作为乡村主体的独特作用(雷竣超、王敏等,2022),最终实现利益共享、情感互联、组织互惠的效果。
2.2小农户相关研究综述
2.2.1小农户概念界定及类型划分
小农户在我国的农业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通常学者会根据其经营规模的大小来定义小农户,认为小农户指因人多地少等禀赋而产生的以家庭为单位、集生产与消费于一体的农业微观主体(张红宇,2017)。他们所经营的资产可能是自有或通过租赁得到的,而且一般不会超过全家人能力范围内所能够经营的最大规模,也不会低于保证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最小限度。也有学者从劳动力的角度对其进行界定,认为小农户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进行日常的生产销售工作,并获取所需的物质资料,他们通常只能参与少部分的市场活动,很难与市场需求完全对接。而且这类农户大多是经营自耕地或通过反租倒包的形式赚取租金以及部分种植收益或将土地外包自己外出打工的群体(武舜臣、储怡菲等,2019),家庭成员是他们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也有学者尝试对小农户进行全面的定义,认为小农户是会主动规避风险,依据利益最大化而行事,且在一定程度上被整个产业链获利主体边缘化的,以家庭生产经营为主、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具有兼业属性的农户(黄宗智,2018)。
对于小农户类型的划分,部分学者根据小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将其划分为全职型和兼业型两类,全职型农户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经营,兼业型农户的收入主要来源既包括家庭经营内部的兼业,也包括家庭经营之外的兼业,同时根据农业和非农业收入的比例还能对兼业型农户进行进一步划分,认为农业收入大于50%小于90%为兼业1型农户,农业收入小于50%大于10%则为兼业2型农户(郭庆海,2018)。徐旭初和吴桃(2018)指出,当前时代下对于小农户的划分不能只局限于是否从事农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否从事土地耕种,而要拓宽小农户的范围,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纯农户、有一定兼业性质的农户、从事与农业领域相关经营的农户等等。
3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的探索性案例研究...........................18
3.1研究方法.......................................18
3.2研究设计......................................18
4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的实证研究.............................31
4.1模型深化..................................31
4.1.1社会认知理论..........................31
4.1.2研究假设..........................32
5研究结论与展望.................................59
5.1研究结论..................................59
5.2理论贡献与管理启示..............................61
4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的实证研究
4.1模型深化
4.1.1社会认知理论
社会认知理论是研究外部环境因素(E)、个体认知(P)及行为(B)之间的动态关系的理论,最早是由心理学家Albert Bandura(1999)为研究个体行为提出的,如图4.1所示,他指出个体行为、环境因素和个体认知不仅仅是单向因果关系,三者之间更倾向于三元交互决定的因果关系模型。该模型认为三者中任两个因素间的交互关系强度和影响时间并不相同,且都会随着个体、环境、行为的不同而产生差异性的变化。从个体认知和个体行为之间的交互关系来看,个体的思考、感觉等因素会影响自身的行为方式,而个体行为和外在环境又会对个体的感知水平、对事物的认知、情绪表达等造成一定影响。同样,在所处环境与个体认知之间的交互关系中,环境因素会影响个体的认知和情感,而个体对外部环境的反应也会导致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时个体对外部环境的认知和感受也会影响到外部环境的作用效果。最后,个体行为和所处环境之间也存在交互关系,个人的行为会与当前地理区域、所能够获得的资源等外部因素互相影响,在日常生活中个体行为会在改变环境条件的同时被他所创造的环境条件所影响。如果个体对于外部环境一直处于不接受、反对的状态,那外部环境整体也一定是敌对的。相反,如果个体对于外部环境是积极支持的,那整个环境也或呈现一种促进、友好的状态。
当前,社会认知理论大多应用于互联网环境下造成个体行为变化的相关研究。周军杰(2016)通过社会认知理论研究虚拟社区中成员参与环境下,自我认知因素与知识贡献行为之间的关系。杜惠英等(2020)将所处环境的影响归纳成自我效能,探讨自我效能、用户认知程度和使用意愿之间的关系。王森强等(2022)在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组织的商业模式的变化时提出“行为反馈认知”与“认知引导行为”整合框架。陆渊和张新文(2021)构建了“环境——认知——行为意愿”框架,引入社会信任和政治效能感衡量个体认知,研究影响农村居民参与乡村治理意愿的因素及其运作路径。赵蕾(2022)参照社会认知理论,从消费者认知、环境因素和消费者行为3个方面构建理论模型。
5研究结论与展望
5.1研究结论
随着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和普及,农产品电商已经成为增加农户收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动小农户积极参加电商共富体,学习电商技术,提升信息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以小农户为研究对象,结合案例分析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影响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的研究模型和理论假设,深入探究技术赋权、技术赋能、人际信任、制度信任与参与电商共富体意愿之间的作用机制,同时讨论不同类型小农户的作用效果。根据前一章的实证分析结果,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技术赋权和技术赋能都正向影响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意愿,但效果略有差异,技术赋能对参与意愿的影响作用要略高于技术赋权。通常而言,能力的提升可以让小农户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直接获利,而权力提升所带来的收益则需要小农户长期参与到共富体事务中逐步体会。通过电子商务赋能的小农户能够与外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获得低成本的农资以及农产品价格等信息,并利用电商技术科学安排生产运营,生产出满足市场需求的高质量农产品,进而实现增收,因此能力的提升可以更直接的让小农户感受到获益进而影响参与意愿。技术赋权主要表现为小农户在电商共富体中影响力和地位的提升,小农户在逐步参与电商共富体事务的过程中,话语权、决策权等权力的提升可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并不断从电商共富体中获利进而更加愿意参与到电商共富体合作中,因此技术赋权可以提升小农户参与意愿。
第二,技术赋权对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都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即权力的提升可以增强小农户对电商共富体的信任感,但对人际信任的影响略高于对制度信任的影响。技术赋权可以使小农户在电商共富体中获得更多的权力,不断参与到电商共富体的事务中,而随着参与程度的加深,小农户会逐步与共富体成员建立互动关系,产生对组织的依赖感和归属感,进而转化为人际信任,我国农村合作网络通常是基于人际关系建立起来的,因此更容易产生人际信任。同时,在小农户参与电商共富体事务的过程中也会不断加深对组织制度合理性、有效性的理解,小农户地位的提升也会让他们在共富体中更具影响力,在进行相关制度的决策时更易表达自己的观点进而提升对电商共富体的制度信任。因此,技术赋权可以有效增强小农户对组织的信任感。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