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电子商务论文,本文采用条件分位数回归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影响,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初始阶段显著影响,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成熟阶段影响较弱。
1.导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人口约为5.09亿人,占总人口数的36.11%,在整个人口结构中占较大比例。
农村经济发展对于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专家学者们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众多合理构想和可行性建议。人们普遍认为农村电子商务是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的新路径。农村电子商务在推动农民收入增长,农村电商扶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金融资金对于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受地域影响,农村地区常常面临着金融服务脱节的困境。融资流程过长,融资难度较大,金融产品缺乏适应性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农村地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而数字普惠金融的诞生和发展使得这些问题有所改善。
自2013年移动互联网时代开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也带动了金融产品创新和社会格局变化。数字普惠金融成为金融发展新模式。蚂蚁金服、百度金融、京东金融等先进金融技术企业运用新一代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改变商业基础设施,解决了普惠金融融资过程中融资成本过高、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数字普惠金融的含义是利用数字信息技术促进普惠金融服务效率。数字普惠金融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覆盖面广。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打破传统金融机构营运方式的时间和空间界限,扩大远程服务渠道,拓宽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方式。第二,成本低。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线上服务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支持,不用依赖银行、保险等机构的网点、门店提供服务,大大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第三,具有可持续性。数字普惠金融由于服务费用低,可以为社会群体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服务。
1.2研究目的与方法
1.2.1研究目的
(1)本文拟探索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数字普惠金融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机制,探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数字普惠金融发挥的直接作用,和间接中介传导作用,以期提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积极意见。
(2)本文拟开展对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数字普惠金融现状描述,包括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构成子指标分析,对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进行描述分析,希望为下文提供数据支持。
(3)本文拟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行指数测算,以期能较全面综合反映四川省10个农村电商示范县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作为实证部分被解释变量的数据来源。
(4)本文拟运用固定效应和中介效应模型,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直接影响和中介变量,探究其是否直接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否能通过信贷支持和技术创新间接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2.理论基础与影响机制
2.1相关概念
2.1.1数字普惠金融
数字惠普金融于21世纪初首次出现,并在GPFI白皮书中规范了其具体的概念和定义,即运用互联网数据拓展普惠金融的业务范畴,以经济和大众负担得起的方式惠及普惠金融无法覆盖到的人群,使这些消费群体也能够接触到相应的金融服务,获得了一定发展的机会,并以此带动自身经济的发展,从而最终带动整体经济的发展。
2.1.2农村电子商务
曾亿武(2016)将农村电子商务定义为一种电子业务销售管理活动,这种活动依托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网络营销、物流配送管理等中间环节。洪勇(2016)认为农村电商是和三农相关的电商,重点是工业品下行与农业产品上行双向流动的电子商务,也包括了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农村扶贫电子商务等。
本文将农村电子商务定义为依托网络平台的一种产品交易和管理活动,活动主要包括农产品在线销售、营销管理、线下配送、消费者关系维护等方面。农村电商能够使农副产品超越时空界限,满足消费者因生活水平提高而提出的多样化需求。不仅如此,农村电商还能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带动农民创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稳定。
2.2文献综述
2.2.1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研究
数字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升级,自提出以来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普遍聚焦于其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消费水平差距,农村创业领域的影响。Sarma M和Pais J(2011)探讨了数字普惠金融的目的,认为其目的是减少金融资源配置不平等现象,减少金融排斥,使经济社会中的群体拥有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Levine R(2005)认为金融规模与经济规模的比例能够很好地反映当地金融发展水平,Demirguc-Kunt和Klapper(2013)利用148个国家成年人的借贷支付数据衡量了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杜晓山(2010)认为数字普惠金融是对小额信贷的扩展,服务于中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最终建立了系统规范的金融系统。同时郭田勇和丁潇(2015)认为数字普惠金融的根本目的是使经济社会中的成员都可以平等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使金融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普惠金融的广度与覆盖面依赖于新兴技术的发展革新与引进。黄益平和黄卓(2018)相关研究提到数字普惠金融能够突破传统金融服务机构物理网点的限制,拥有成本低、服务便捷的特点。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大量应用于医疗、电商、视讯等活动中,利用数字化扩大普惠金融的优势,发挥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价值开始受到关注。焦瑾璞(2015)指出新兴金融服务发展的基础取决于互联网技术水平。现代经济社会涌现出大量网络金融平台,为社会人群提供所需要的理财、保险服务。封思贤和郭仁静(2019)认为数字惠普金融的发展是对于传统时间与空间界限的联通,提供在线支付、网上借贷、在线理财的新型服务模式。尹优平(2020)研究表明现代金融服务创新是通过数字技术延伸金融服务路径,使金融触角惠及每一个社会成员。对于指数测度方面,向洁和胡青江(2021)对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现状进行了描述性分析,从时间和空间角度剖析其发展历程和地理空间差异。郭峰和王靖一(2020)通过对数字惠普金融指数的深入研究总结,并概括出相应的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有三个,二级指标共有33个,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充实的数据基础。
3.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数字普惠金融与电子商务发展现状...............25
3.1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25
3.1.1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5
3.1.2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现状......28
4.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数字普惠金融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实证分析.................40
4.1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40
4.1.1指标选取及说明.....................................40
4.1.2变量选择.........................41
5.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50
5.1研究结论.......................................50
5.1.1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有着直接促进作用................50
5.1.2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信贷支持、技术创新发挥间接作用.................50
4.四川省农村电商示范县数字普惠金融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实证分析
4.1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4.1.1指标选取及说明
本文选取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第三期的数据衡量四川省10个农村电商示范县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作为本文的解释变量。本文在现状部分,依据相关文献,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指标体系,测算2015-2019年四川农村电商示范县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数,衡量农村电商示范县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以此作为被解释变量。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的数据来源于2015-2020年四川省统计年鉴县域数据、各县域国民经济和发展公报、县域统计局数据、网络数据。本文还选取了相关控制变量进行实证研究,数据来源于2015-2020年四川省统计年鉴县域数据。在完成数据后,利用Stata15对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4.1.2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指数(Rec)。本文在现状分析部分测算出四川省10个农村电商示范县2015-2019年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从基础设施、电商服务、技术水平、应用程度、影响水平五个维度全面反映了电商示范县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2)核心解释变量1)数字普惠金融指数(Difi)。本文选取北大数字金融指数(2011-2020)第三期数据。
2)覆盖广度指数(Breadth)。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主要体现在支付宝用户数、手机银行用户数、电子银行用户数等方面。
3)使用深度指数(Depth)。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主要反映了用户对网络金融交易的实际使用情况,主要是数字支付交易、数字信贷交易、数字保险交易等业务。
4)数字化程度指数(Digit)。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主要从四个方面衡量:流动性、适用性、便利性和信任度。这些指标包括移动支付、聚合码支付、小额贷款利率等多个指标。
5.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5.1研究结论
5.1.1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有着直接促进作用
数字普惠金融对四川省10个农村电商示范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经过固定效应模型的实证检验,无论是数字普惠金融总量指标还是数字普惠金融构成指标,包括覆盖广度指标,使用深度指标和数字化指标都能显著促进农村电商示范县电子商务的发展。
5.1.2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信贷支持、技术创新发挥间接作用
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对农村地区给予信贷支持,促进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信贷支持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传导作用,信贷支持和技术创新在中介效应回归分析结果中都表现为部分中介效应。即数字普惠金融在信贷支持和技术创新的影响下,能够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5.1.3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电商发展的不同阶段影响效果不同
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数字普惠金融对其发展水平较低的时期正向作用更为显著。本文采用条件分位数回归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影响,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初始阶段显著影响,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成熟阶段影响较弱。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