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财务管理论文,笔者认为对欢瑞世纪案例的研究主要依托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多年来的审计经验,对案例自身的情况了解尚有局限性,另受自身知识储备限制、对问题认知的不同等可能导致研究不够全面、深入。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自资本市场诞生以来,财务舞弊行为充斥着国内外资本市场,加之新冠蔓延,全球经济发展受阻,更是削弱了股民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国外如,2001年发生在美国震撼全球资本市场的“安然事件”、2007年被爆出的日本“三洋电机造假”等;国内如,2016年崩盘的“乐视网”、2019年被曝光的“康美药业”等,均在资本市场掀起了轩然大波。尽管财务造假行为的实施者是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其中也不乏中介机构协助作为掩体,形成全流程、全系统、全链条式的造假联合体,另外,随着经济业务的日趋复杂而愈发复杂的财务处理模式,使得财务舞弊行为隐蔽性更强。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经济警察”发挥的作用尤其凸显,其执业质量关乎上市公司质量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影视行业不同于传统行业,其有着明显的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特性。其在运营过程中影视剧的制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影视剧制作完成后,还会受政策、艺人行为等影响无法正常上映变现,且行业内三角债问题较为突出,上市无疑成为最佳融资路径。本文的研究对象,欢瑞世纪也曾是行业的佼佼者,被资本所追捧,然而,从2016年11月借壳上市成功至2017年11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好景仅有一年。无论是上市前为满足上市条件实施的提前确认收入,还是上市后为了完成业绩承诺,采取的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提坏账准备手段,均是在欢瑞世纪实控人的策划、组织及指导下完成的。实控人偏好风险的性格,使得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不惜将所持有的股票进行高比例质押获取融资,以至于在股票赎回到期日因无法偿还款项而被冻结,乃至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一直很热衷于研究财务舞弊案例,如何有效地识别和防范财务舞弊是国内外学者始终秉承的信念,尤其国外较早开始了相关研究。
1.2.1 国外文献综述
管理者与财务舞弊的关系:Defond和Park(1997)认为考虑到当前和未来的相对业绩,对工作保障的担忧会激励管理者平稳盈利。Ashiq Ali(2015)通过对1992-2010年间的上市公司进行分析,表明上市公司的CEO与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有关系,在CEO刚任职的阶段通常会高报一部分业绩,这种行为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平均增长约25%。Feng Meietal(2011)发现公司不同职位的高管股权激励政策也不一样,他们都存在为谋取一己私利实施财务舞弊的动机,但显然董事长受股权激励制度的影响最大,所以经常会发生在董事长的主导及压力之下,企业的财务总监配合其实施财务舞弊的情形。
舞弊手段与财务舞弊的关系:舞弊行为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增加利润的表现值,虚增收入、少提坏账准备是发生率较高的财务舞弊手段。Soltaniziba(2015)认为COSO反映出的核心舞弊手段是通过对财务信息的错误披露,以及高估收入和虚增利润。Riedl(2004)通过对2001年至2003年间300多家美国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得出更多的公司通过操作资产的减值损失金额来平滑利润这一结论;Beasley等(1999)和Zage等(2016)发现当涉及财务造假时虚增收入或虚增资产显得更为普遍。
第2章 财务舞弊概念及相关理论
2.1 财务舞弊概念及其影响因素
2.1.1 财务舞弊概念界定
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CFE)认为“舞弊指有意或者故意错报漏报重要事实,提供误导性错误信息导致阅读者改变或调整其既有判断决策的会计信息行为”。AICPA(美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99号》指出,财务舞弊是为欺骗财务报表使用者而对财务报告列示的数字或披露进行有意识错报漏报,错报漏报会计信息导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披露方面未能与GAAP保持一致。2006年,中国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将舞弊定义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及员工或第三方利用欺骗手段故意获取不正当或非法利益的行为。笔者认为财务舞弊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有预谋、有组织地故意采取欺骗手段和违法违规行为,致使财务报表呈现的经营情况存在虚假记载,进而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2.1.2 财务舞弊影响因素
经营风险:当管理层面临更大的绩效压力时,财务舞弊的机会就会增加。高的经营风险同时会导致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增加、融资难度增大,为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企业会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来满足融资需求。
治理层的道德水平:贪婪的人道德水平必然不高。当管理层过度追求个人利益,贪婪心作祟的话,会增加其舞弊的动机。如果行为人不能理智地遏制个人欲望,极可能通过自身权利进行财务舞弊,并试图掩盖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信息不对称:“两权分离”的经济环境下,所有权人与经营者之间信息的同步程度削弱,经营者往往比所有者更多的掌握公司的情况。信息披露的主动权由经营者掌握,披露哪些信息、披露信息的详尽程度等均由经营者决定,此举无疑增加了拥有绝对信息优势的经营者通过财务舞弊谋取利益的可能性,且不易被所有者察觉。
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经济人假设
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的“经济人假说”,是对所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经济和社会中的基本特征的一般抽象,在经济活动领域应用较为普遍。理性的经济人认为,经济活动中的所有人都是利己的,也就是说,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通过思考,都会采用经济行为,目的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
从理性经济人假说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内部的各个利益相关者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他们一致的倾向,例如大股东最大化股票价值,管理人获得股权以最大化个人薪酬绩效或履行绩效承诺。当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追求利益的目标相近时,两者选择的行为往往会重合;当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令人担忧时,组织内的利益相关者很可能通过财务欺诈来谋取个人利益,而所有者和管理者则密谋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理论基础,分析财务造假行为是切实可行的。
2.2.2 控制权私利理论
Jensen和Meckling(1976)最先提出了控制权私利的理论,该理论特指控股股东获得的非货币利益,例如个人消费通过公司财务报销。但总的来说,这种行为其实很容易被公司股东和员工察觉,所以控股股东采用该方式攫取私人利益的可能性极小。1998年,Grossman和Hart提出将控制权的利益分为共享利益和控制权私利,前者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都可以享受的利益,后者是指控股股东的个人利益。一般情况下,控股股东将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而这部分的价值增值可以由公司全体股东享受;但是,控股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有很大的倾向,利用不正当的价格实现关联交易,获取超额利润,而这部分利润来自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侵蚀,属于控股股东的私人利益。
3 欢瑞世纪概况及舞弊情况 ................................. 15
3.1 欢瑞世纪基本情况 ................................... 15
3.1.1 欢瑞世纪公司简介 ................................. 15
3.1.2 欢瑞世纪上市历程 ......................................... 15
4 基于CRIME理论对欢瑞世纪财务舞弊行为分析 ............................ 23
4.1 造假者 ..................................... 23
4.1.1 实控人“一股独大” ........................................... 23
4.1.2 高管人员道德缺失 ................................. 25
5 影视行业财务舞弊行为的防范对策 ................................... 45
5.1 上市公司方面 ..................................... 45
5.1.1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45
5.1.2 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 ................................ 45
第5章 影视行业财务舞弊行为的防范对策
5.1 上市公司方面
5.1.1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造假行为的主导者主要是公司的决策层,财务舞弊行为往往也是公司治理层故意为之或者疏于监管的结果。若要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治理结构的健全是标配,否则将出现内部控制失效,甚至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西方的资本市场相较我国资本市场更为成熟,很多大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当分散,避免了“一股独大”的局面,很好的遏制了“一言堂”的决策行为。然而,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也会导致所有者缺乏凝聚力,让管理者成了企业的“实控人”。若管理者以“打工者心态”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造成的巨大损失也将由企业承担。因此,企业应重视股权结构的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能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治理效率,极大地降低舞弊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欢瑞世纪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实现优化流通股股权结构的目的,利用股权合同或者章程的约定将风险承担程度与决策参与程度、影响力进行关联。同时应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搭建交流平台,通过长期诚信互动,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认同感。也可以增加员工持股制度并与业绩挂钩,不仅能调动员工积极性与认同感,也能有效地优化股权结构。建立股权制衡度对股权结构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有效降低“一股独大”模式带来的不良后果,提升治理效率。这些建议也为其他存在“一股独大”管理模式的企业提供了参考依据。
第6章 结论和展望
6.1 研究结论
财务舞弊行为影响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已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毒瘤”,若不根治,必将给全球资本市场带来灾难性的损害。影视行业作为后起之秀,在其迅速发展阶段难免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受其经营风险高、融资需求大的影响。影视行业呈现易受艺人个人行为及行业政策影响;存货不具有实物表现形态、可辨识度低且存货比重大;“三角债”普遍、应收款项回款困难;收入确认条件复杂等特点。无论是企业内部治理层还是外部中介机构,应结合行业特点,提高风险警惕。
究其根本,欢瑞世纪实施舞弊行为主要是为了实现上市融资,规避未完成业绩承诺而需支付的巨额业绩补偿。欢瑞世纪在其“一股独大”的内部治理结构下,内部监督机制很难发挥作用,无法相互制衡。其“前实控人”在舞弊行为中起了决定性作用,授意对影视剧版权转让业务跨年提前确认收入、提供资金以用于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实现少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的目的等均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性。
公司战略与经济、法律环境的不匹配,造成了欢瑞世纪存货大量积压,进而导致营运能力持续下降,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在其面临较高的经营风险和巨大的业绩承诺压力时,便有伺机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延迟计提坏账准备等常用手段编制虚假财务信息。最终,其因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败露导致包括参与合谋的中介机构在内的所有参与者均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欢瑞世纪被投资者联名起诉,声誉也因此严重受损,公司股票持续下跌,市值蒸发,看似中小投资者是这场舞弊行为的最大受害者,实则欢瑞世纪本身因实施舞弊行为承担了惨痛的代价。因政府监管机构对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小,欢瑞世纪的“前实控人”才是这场“造假游戏”的真正赢家。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