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电子商务论文,本文在阐明数字化转型与价值共创逻辑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大宗物流企业需要与相关利益主体采取目标一致的行为策略,才能以智慧物流平台为核心创建价值共创体系。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1.1.1 研究背景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突破,人类社会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在关键要素、主导技术和基础设施等三个方面呈现出与传统经济截然不同的特征规律,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推动传统产业向创新驱动转变[1]。数字化转型已经受到各行各业的普遍关注,成为企业在数字经济下必经的一个发展阶段。数字化转型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仅是数字化转型必需但并非唯一要素。即便企业能够将新一代信息技术熟练运用于业务实际,但也无法一蹴而就的实现转型,而是需要从内到外的各个方面都做出改变。根据麦肯锡咨询公司所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近年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平均成功率仅有20%,其中传统行业的平均成功率仅在4%至11%之间,而精通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的成功率也不超过26%。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将数字经济的发展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网信办共同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2]。2020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深刻理解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意义,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造服务类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3]。截至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提升至39.8%,已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和引擎。
1.2 研究意义
本文重点对数字化转型下大宗物流企业价值共创机理展开研究,并依次对上述几个关键问题进行探讨。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具体如下:
(1)有利于拓宽价值共创理论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
本文首先通过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理论和数字经济学理论,阐明数字化转型与价值共创之间的逻辑关系,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价值共创理论应用场景的创新。其次,本文针对数字经济中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等主体均可成为价值创造来源的特点,提出了从四方视角对数字化转型下大宗物流企业价值共创进行分析,并运用演化博弈理论讨论了由价值共创所构成复杂商业系统中四方主体行为策略进行深入研究,实现了价值共创理论研究视角从两方主体视角到四方主体视角的拓展。
(2)有助于大宗物流企业科学有效开展数字化转型
本文基于大宗物流企业数字化转型整体处于起步阶段的现状,通过对9家已经取得一定数字化转型发展经验的大宗物流企业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大宗物流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业务服务方式、信息传递渠道、运作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变革,同时对政府部门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分析,总结整理出数字化转型下大宗物流企业价值共创方法路径。同时,本文将研究得出的方法路径直接应用于JN港航发展集团发展实际,并对应用结果进行分析与总结。为尚未进行或正在进行数字化转型的大宗物流企业提供方法指导和一个有迹可循的借鉴对象,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
2 数字化转型视角下价值共创的形成分析框架
2.1 数字经济的发展规律与范式特征
2.1.1 技术-经济范式的发展回顾与总结
技术-经济范式理论由新熊彼特学派的代表人物、演化经济学家佩蕾丝于1983年提出。该理论提出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产生与之相适应且全新的“技术-经济范式”,“技术-经济范式”都能够充分发挥与之相对应技术革命的创新作用,是企业等经济主体运用新技术获益的最佳实践方式[83]。表2-1根据佩蕾丝对相关内容的描述,总结整理了五次技术革命对应的技术-经济范式及范式中所形成的新事物[83]。
2.2 数字经济下价值形成逻辑与企业价值体系分析
2.2.1 数字经济范式下的价值形成逻辑
价值形成主要由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两个核心部分组成。数字经济范式下的价值生成逻辑相比于之前几个技术-经济范式的价值形成逻辑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前几个技术-经济范式所代表的经济形态可以简要的概况为工业经济。在工业经济时代下,企业等经济主体更多强调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企业所具有的核心竞争优势将直接决定价值生成与获取。因此,在工业经济下,企业如果想实现超额利润,就必须在同质性市场中获得相对优势,从而通过获取价值溢价的方式实现。
在前几个技术-经济范式的逻辑下,若想在同质性市场上获得相对优势,就必须围绕供给端进行创新。虽然这种创新方式,使得供给端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但这也使得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需求端存在的价值。随着数字经济范式下企业竞争的逐渐加剧,部分市场开始从增量阶段逐渐步入存量阶段,企业也需要开拓新的价值空间才能实现在新范式下的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形下,供给端能够为企业创造新价值的潜力已经接近极限,从而开始将供给端的价值创造向需求端进行转变。而在数字经济范式下,由于数字平台这种新型设施能够将物理交易空间映射到网络,从而使得供给端和消费端的连接距离与交流成本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持下不断缩减,也能够将不同市场中供给端和需求端聚集在一个网络空间,实现要素和需求的聚集,为供给端和需求端共同创造价值提供了天然的土壤。
3 大宗物流企业及相关主体价值共创行为策略研究 .......................... 32
3.1 问题描述 ..................................... 32
3.2 基于演化博弈理论的四方博弈模型分析 ................... 33
4 数字化转型下大宗物流企业价值共创机理模型研究 ...................... 55
4.1 研究方法选择 ........................... 55
4.2 研究过程设计 ............................... 56
5 基于JN港航发展集团的应用实例分析 ............................. 73
5.1 JN港航发展集团简介与合理性验证 .......................... 73
5.1.1 JN港航发展集团基本情况简介 ........................... 73
5.1.2 应用实例对象选择合理性验证 ................................. 73
5 基于JN港航发展集团的应用实例分析
5.1 JN港航发展集团简介与合理性验证
5.1.1 JN港航发展集团基本情况简介
JN港航发展集团成立于2020年,是一家基于港口航运并服务于大宗商品供应链的国有物流企业,具有港口营建、船舶运输、航道建设、集装箱与新能源船舶制造、综合物流服务、大宗商品交易、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等为主的八大业务板块。集团基于“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由内向外内外兼顾、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核心发展思路,聚焦发展港航经济,布局干支衔接、河海联通、多式联运的物流贸易网络,依托智慧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集成商。同时,集团通过价值共创的方式,探索企业间联动、政企间合作的新型运营模式,以能够聚集内外部的优势资源,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立足京杭运河、辐射长三角、影响全国、联通世界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基于港口航运的大宗物流转型升级、京杭运河经济复兴和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1.2 应用实例对象选择合理性验证
本文所选取作为应用实例的企业应该与前文所研究的结论具有一致性,才能保证后续针对应用实例企业所提出的策略和建议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因此本文主要用Matlab R2021a进行数值仿真,来判断作为应用实例的企业是否与前文提出的数字化转型下大宗物流企业价值共创四方演化博弈模型具有一致性。共同知识的假设是所有博弈理论和经济理论的基础,模型描述的充分与否以及模型的分析是否符合逻辑,都需要以模型参与者所具有的共同知识为基础[96]。
6 结论与展望
6.1 主要工作及成果
价值共创作为大宗物流企业在数字经济范式下获取竞争优势和构筑平台生态的重要途径和选择。本文以大宗物流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对数字化转型下大宗物流企业价值共创机理这一问题开展研究。本研究的主要工作及结论如下:
(1)本文运用技术-经济理论对数字经济的发展规律与范式特征进行了总结,阐明了数字经济范式下新的价值形成逻辑和企业价值体系所产生的新变革,提出了在数字经济范式下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价值共创具有相互促进和迭代发展的逻辑关系。同时,本文还分析得出大宗物流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内在动因是为了适应新范式下价值逻辑的转变,开展价值共创的内在动因视为了在新价值创造逻辑下完成自身价值体系的重构与新型竞争优势的建立。
(2)本文总结归纳了智慧物流平台的四种发展模式,并运用数字经济学中网络外部性、临界容量和双边市场等理论,对四种不同类型智慧物流平台发展模式与价值共创之间的关联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得出了交易撮合型、贸易支撑型和供应链服务型等三类平台发展模式更容易产生价值共创现象的结论。同时,本文对大宗物流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下的几种价值共创表现进行了总结归纳。
(3)本文在阐明数字化转型与价值共创逻辑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大宗物流企业需要与相关利益主体采取目标一致的行为策略,才能以智慧物流平台为核心创建价值共创体系。因此,本文运用演化博弈理论,通过构建数字化转型下大宗物流企业价值共创四方博弈模型,详细分析了四方主体的稳定策略和组合稳定状态,阐明了大宗物流企业与相关利益主体协同合作实现价值共创的内在机理。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