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电子商务论文代写,为探究跨境电商发展对出口贸易的作用机制,本文首先构建了评价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RCEP十五国近十年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进行了量化测算,随后利用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实证分析RCEP伙伴国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作用,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提升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及其四个维度的参数值对双边贸易潜力进行预测。
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近几年,全球贸易增速整体放缓,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也进入了新常态。据统计,2011-2020年间,我国出口贸易总额从2.01万亿美元上升到了2.72万亿美元,但其年均增长率仅有3.41%,显现出我国传统出口贸易的增长动能不足,亟待寻求新的贸易增长点。相较之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一带一路”、“互联网+”等国家战略扶持,我国跨境电商异军突起,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与活力。2011-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由1.7亿元上升至12.5亿元,十年间其年均增长率高达25%,远高于同期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速。与此同时,跨境电商在对外贸易的占比也由7.19%增长至38.80%,说明跨境电商为外贸进出口回稳做出突出贡献,已成为带动我国对外贸易重新焕发灼灼生命力的新引擎。在“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作为数字强国下的贸易发展新动力,跨境电商承载着扩大改革开放以来促进国内外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探讨如何实现跨境电商高水平发展进而助推我国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重焕生机提上日程。
此外,当前世界经济趋势风云诡谲,多国盛行“逆全球化”,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措施。2020年上半年,我国同美国、印度等国国际矛盾频发,我国产品在美、印等市场遭受不公平对待,企业经营活动也受到限制,出口贸易市场严重受挫。在此背景下,2020年11月15日,中日韩澳新等15国签署的RCEP协议开启了我国同亚太地区贸易发展的新纪元。一方面,海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同RCEP伙伴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2.0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8.1%,占我国总贸易额的30.9%。这个最新成立的自贸区,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已成长为我国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国“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出,在我国新一轮的对外开放中,要加快自贸区战略的实施。因此,如何通过RCEP协议发掘我国同RCEP伙伴国之间的贸易潜力、助力我国外贸出口是当前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议题。而跨境电商作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引擎,通过跨境电商新模式同RCEP伙伴国进行贸易往来有利于释放地区之间的贸易潜力,促进贸易总量的提升。因此,通过开展跨境电商贸易实现贸易市场多元化成为我国贸易发展的重要任务。
1.2文献综述与评析
1.2.1跨境电商发展的研究
21世纪以来,跨境电商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来有为、王开前,2014),愈发受到各国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国内外学者也对其发展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
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贸易的一种新模式(姚钟华,2004),是指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贸易双方依托互联网及网络信息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2012),它与经济全球化紧密联系,其发展将加快经济全球化进程(Ghorbani,2013)。跨境电商基于传统对外贸易又优于传统对外贸易,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发展优势,是对外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王外连等,2013)。随着互联网技术在贸易流程中的应用,传统B2B跨境电商模式不能完全与外贸发展形势匹配,B2C贸易模式与综合服务贸易模式应运而生,深刻改变着贸易运作方式,优化了中国外贸转型升级的路径(方虹等,2014)。同时,跨境电商还凭借其去贸易中介、无国界、地理空间限制等优势改变了贸易产业链的布局(孙蕾,2015)。随着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我国进口跨境电商模式已演变为M2C、B2C、C2C、B2B2C保税区、海外电商直邮、返利导购/代运营、内容分享/社区资讯等七种模式,跨境电商行业已初具体系化规模(杨露茜,2015)。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新常态,“三驾马车”的拉动作用逐渐减弱,在传统外贸相对疲软的状态下,跨境电商发展强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甚至整体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刘禹,2017)。从微观层面来看,跨境电商是提升我国品牌知名度、推进品牌国际化进程、提升产品国际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渠道(魏利平、邢文祥,2019)。但是,跨境电商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存在海关监管、营商环境较差、数字化水平相对落后、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有待提升等问题。我国应通过积极构筑自贸区通关网络(李强2019)、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构建数字贸易生态圈(王树柏、张勇,2019)、深度融合区块链技术(张夏恒,2020)、加强产业规划、完善配套服务、高水平推进海外仓建设(徐德顺,2021)等方式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2 RCEP成员国跨境电商与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概况
2.1 RCEP成员国跨境电商发展概况
2.1.1韩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1)韩国互联网渗透率高,跨境电商消费潜力大
韩国的互联网渗透率一直居世界领先地位,如图2-1所示,2020年其互联网渗透率达到了将近97%,即每百人中有97人使用互联网。这么高的互联网渗透率是因为韩国坐拥SK、KT和LG三大电信运营商,为韩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而如此高的互联网渗透率又说明韩国有更高的进行线上购物的可能性,强大的消费需求会为韩国跨境电商市场创造良好的增量空间,从而促进韩国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2.2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情况
2.2.1我国出口贸易规模及结构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多方位推动国家经济增长,我国对外贸易一直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出口始终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01年加入WTO后,我国出口贸易呈现出跨越式增长态势。由表2-9所示,2002年我国出口贸易增速高达22.36%,相比于2001年的6.78%,翻了将近两番。而此后几年里我国出口贸易也保持较高增速,2001-2007年六年间年均增长率高达28.89%,同时我国出口贸易规模也持续稳定上升。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我国首次出现加入WTO后的出口贸易增速负增长。2010-2020年间,我国出口贸易额从1.57万亿美元增长到了2.59万亿美元,总量增长率达36.4%,但这十一年间的年均增长率仅有5.13%,相比2001-2007年间的年均增速大幅降低,说明我国传统出口贸易的增长动能不足,亟待寻求新的贸易增长点。2015-2016年,由于全球贸易低迷,国际贸易需求增长缓慢,我国出口贸易额出现负增长态势,但相对世界整体贸易形势来看,我国出口贸易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2017年,我国出口贸易增长实现由正转负,回升势头强劲。美国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2019年,由于中美贸易摩擦愈演愈烈,地区间贸易壁垒不断升级,我国出口贸易受到较大影响,增速极为缓慢,增长率仅为0.51%。2020年,在全球性新冠疫情冲击下,全球供应链严重受挫,贸易进程按下暂停键,虽然我国迅速对疫情进行反应,并凭借完整的产业供应链的积极进行经济复苏,但整体的出口贸易增速不足5%,发展仍不理想。
3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出口贸易影响的机理分析...................................33
3.1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理论分析.................................33
3.2理论传导机制.....................................37
4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测度与分析.................................38
4.1测算指标体系的构建.......................................38
4.2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测度.........................39
5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45
5.1实证研究设计..............................45
5.2变量分析.........................................47
5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5.1实证研究设计
5.1.1模型构建
当前,人们广泛应用引力模型对贸易流量问题进行实证研究。Tinbergen(1962)和Poyno-hen(1963)最先应用引力模型来研究国际贸易,基本形式是:
Tij=A·(YiY j/Dij)(5.1)
其中,Tij表示双边贸易额,Yi表示i国的GDP,Yj表示j国的GDP,Dij表示i国与j国的地理距离,A为常数项。
鉴于上述方程的连乘性质,一般在应用引力模型时,会对所有变量做取对数处理,从而得到以下线性估计方程(式5.2),在此基础上进行线性回归估计。
LnXij=β0+β1Ln(YiY j)+β2 LnDij+uij(5.2)
其中,β0为常数项,β1和β2分别为Yi、Yj和Dij的弹性系数,uij为误差项。
引力方程具有非凡的稳定性以及对双边贸易流量的解释力,在后续广泛的的实证研究中,学者们不断丰富贸易引力模型,添加了人口、共同语言、是否接壤等变量到模型中,来更好的研究被解释变量,增强模型的实效性。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以上文测度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CED)为核心解释变量,选取GDP、人口、贸易距离、关税水平和是否接壤作为控制变量,对引力模型进一步拓展,最终设定的模型如下:LnEXijt=β0+β1LnCEDjt+β2LnGDPjt+β3LnPOPjt+β4LnDISij+β5LnATARijt+β6LANDij+β7LANij+Uijt(5.3)
其中,EXijt表示i国在t年对j国的出口额,CEDjt代表j国t年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指数,GDPij表示j国在t年的国内生产总值,POPjt表示j国在t年的人口数量,DISij表示i国与j国两个国家间的贸易距离,ATARijt表示进口国在t年的全部商品的加权关税水平,LANDij表示i、j两国是否接壤,LANij表示两国是否有共同官方语言,Uijt为随机误差项。
6研究结论与建议
6.1研究结论
随着RCEP协议的逐步生效,RCEP成员国的跨境电商将迎来发展高峰。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型贸易形态,以其低门槛、低成本、中介少、便利性等优势,深刻影响着国际贸易方式。为探究跨境电商发展对出口贸易的作用机制,本文首先构建了评价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RCEP十五国近十年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进行了量化测算,随后利用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实证分析RCEP伙伴国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作用,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提升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及其四个维度的参数值对双边贸易潜力进行预测。此外,本文还通过相关理论分析构建了跨境电商对出口贸易的作用机制,并利用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影响出口贸易的渠道机制。本文通过上述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RCEP成员国跨境电商整体呈良好的上升趋势,但存在较大的国别差异
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RCEP成员国2011-2020年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进行了量化测算,从结果发现,随着时间的延伸,RCEP多数成员国跨境电商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是,RCEP成员国之间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国别差异。首先,RCEP国家中非东盟国家跨境电商发展水平整体高于东盟国家;其次,国家间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增幅存在显著差异,有的国家如新西兰增势迅猛,有的国家如韩国增势平缓,同时个别国家出现下滑情况;最后,国家间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指数值存在巨大落差。2020年,排名前两位的国家新西兰、日本指数值都达到了0.8以上,而排名末两位的国家缅甸、柬埔寨的指数值低至0.197和0.276,显示出巨大的国别差异。
(2)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我国出口RCEP伙伴国的贸易流量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
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本文核心解释变量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我国出口贸易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即伙伴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水平越高,越能发挥我国对伙伴国出口贸易活动的带动作用。此后,随着RCEP协议的生效,跨境电商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出口贸易的带动作用也会越来越显著。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