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金融集聚的影响探讨

发布时间:2022-05-23 21:13:01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金融论文,笔者认为城市金融集聚水平通常与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同步。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金融规模和金融密度越大,金融集聚水平越高;城市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城市金融金融规模越大,金融集聚水平越高。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1。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要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但行政手段依然是配置资源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诸多城市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政策,它有助于重新配置区域内资源,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集聚作为金融的空间特征,反映着金融活动的区位选择和金融资源的集聚状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金融业集聚发展趋势日益明显。现代金融企业越来越多地集中于某一城市和区域,这些区域往往是地区经济、交通和商业中心。金融集聚能够降低交易、信息成本,加速技术创新,加快资本积累,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如何推动金融加快集聚是学术界和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

理论上,行政区划调整政策能直接扩大中心城区,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流向该城市,提高市场竞争效率,有利于金融集聚发展。然而,行政区划调整政策也会引发金融资源的重新配置,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在中心城区集聚,这可能会转移区划调整政策实施前原有城区的金融资源分布,不利于该地区的金融集聚。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金融集聚影响效应和机制是什么?行政区划调整是否适用于所有城市?是尚需研究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基于城市金融集聚角度,分析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城市金融集聚水平的变化,探寻两者变化的内在机制,为行政区划调整的政策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1.2  文献综述

1.2.1  金融集聚相关文献

金融集聚含义广泛,涉及金融资源、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等多个方面。金融集聚和一般的产业集聚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其特殊性。现有相关文献主要集中在金融集聚影响因素以及效应研究方面。

(1)金融集聚的定义及特征

金融集聚根据通常有两种定义角度。如果视金融集聚为一个过程,则是指:金融资源与所在地理空间在进行协调和配置的过程中,金融产业发生时空变化,生成金融地域密集系统,进而不断成长、发展。如果视金融集聚为一种结果,则是指:金融业在发生以上时空变化后,金融资源达到一定规模,与地域内政策制度等在一定地域空间有机组合的现象(黄解宇、杨再斌,2006;马丹,2007)[1-2]。金融产业集聚与一般的产业集聚相比,其集聚的速度更快、集聚程度更高、影响范围更广、影响力度更大。

金融集聚主要具有四个特征。一是空间性,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在设置与布局的过程中,各种资源与空间关联或结合,形成集聚,即金融集聚的运动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二是复合性,指金融集聚形成原因复杂,国际金融中心成长的动力主要有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两种拉力,供给因素、历史因素和城市因素三种推力,以及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作用力(冯德连、葛文静,2004)[3]。三是动态成长性,指金融集聚在动态成长中,一方面金融资源总量增多,体现在金融组织经营规模扩大,另一方面金融组织运行效率提高。四是层次性,指金融集聚根据规模、分布格局等方面的不同,可以分为国际、国家和区域三个层次。

第二章   行政区划调整对金融集聚影响的理论分析

2.1  金融集聚与行政区划调整的理论基础

本节分别对金融集聚相关理论和行政区划调整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其中金融集聚理论主要有:信息流与信息腹地理论、需求反应和供给引导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行政区划调整的相关理论主要有:行政区经济理论和经济区经济理论。后文对行政区划调整影响城市金融集聚的路径及机制分析都严密建立在这些理论基础之上。

2.1.1  金融集聚的相关理论基础

(1)信息流与信息腹地理论

金融地理学的信息流理论是当前该领域的主流学派,认为金融业是“高增值”的服务业,信息是金融集聚和金融中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主导着金融业的发展。不对称信息理论可以解释金融活动集聚形成和金融中心成因。首先,金融中心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极其依赖信息,不仅要收集和使用信息,还要将标准化信息转化为高层信息。其次,非标准化信息经距离传递后,可能会因距离而产生损耗,因此,金融资源和金融机构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非常关键。最后,为了准确了解金融市场信息,掌握活动动向,须到达现场,这时地理空间因素不容忽略。信息腹地理论也讨论了金融集聚的决定条件。信息在信息腹地内成本较低,可以最高速度和可信度流动。信息腹地通常是信息的生产收集地或传播的始发地,很多经贸活动都在该地集聚。金融中心通常在信息腹地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

(2)需求反应和供给引导理论

需求反应和供给引导理论指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两种模式。需求反应模式指经济增长引致金融服务需求增加,使得供给增加,金融体系得以发展;后者是指金融体系的扩张有助于提高社会资金配置效率,通过增加储蓄、刺激投资,从而推动经济发展(Patrick,19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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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行政区划调整影响金融集聚的路径和机制分析

2.2.1 行政区划调整影响金融集聚的路径分析

(1)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演变

行政区划调整政策通常在城市经济发展与空间供给的矛盾背景下实施,使得县(市)纳入城市中心城区,原城区与原县(市)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行政区划调整降低了市县(县级市)之间的制度壁垒等行政壁垒,有助于设区区域内要素和资源的流动,整合城市资源禀赋,冲破部分政策约束。缓解地方政府利益冲突,促进设区县(市)产业与市区产业相互融合,吸纳人口。

基于行政区理论和经济区理论,行政区划调整能够促进地方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演变,发挥城市集聚经济效应。城市经济集聚引致金融服务需求增加,使得金融机构、金融从业者等金融资源也随之集聚该地区,为金融业的集聚与发展提供原生动力。城市依托其经济发展,可以自发吸引其他金融资源进行集聚。 行政区划调整在带来城市经济集聚后,基于需求反应理论,该地区金融业也会随之集聚。

(2)行政区划调整会促使政府引导金融发展

第一,城市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政策后,在新的行政区划框架下,各级政府出于提高自身政治绩效的需要,在着力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之余,也会制定、更新或者完善城市的特色化金融发展战略、金融发展规划,给予金融产业政策红利,促使当地成为金融资本、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及金融信息的集聚高地,从而刺激经济的新一轮増长,最终提高政府绩效。

第二,行政区划调整能够优化政府治理结构,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进而加强经济管理的有效性,使金融资源得到更为合理的配置。政府对各种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以及财政资源的分配具有绝对的影响与控制力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只要本地市场产生了旺盛的金融需求,政府就会利用政策的导向性便利,为其提供发展空间与相应的资金技术支持。

第三章  我国行政区划调整历程与趋势分析 ..................................... 17

3.1  我国行政区划调整类型 ............................................. 17

3.1.1 我国行政区划设置 ............................................... 17

3.1.2 我国行政区划调整类型 ....................................... 17

第四章  我国城市金融集聚现状研究 ..................................... 23

4.1  我国城市金融集聚综合评价 ................................... 23

4.1.1 城市金融集聚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23

4.1.2 城市金融集聚水平测度 .......................................... 24

第五章  实证分析 ...................................... 31

5.1  模型设定 ......................................... 31

5.1.1 DID 模型构建 ............................ 31

5.1.2 PSM-DID 模型构建 ................................. 33

第五章  实证分析

5.1  模型设定

5.1.1 DID 模型构建

按照传统方法,为检验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金融集聚的作用,可采取单差法进行评估,但该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能并不准确。因为在行政区划调整的前后,其他一些因素会影响城市金融集聚水平的提高。此外,同一时期出台的其他政策也可以使未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金融集聚水平提高,从科学评价的角度看,会高估我国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金融集聚水平的作用。因此,如果要识别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金融集聚的净效应,须剔除影响城市金融集聚水平的其他因素。于是学者开始使用更为科学的双重差分方法(DID)对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效果进行评价。

双重差分方法(DID)是政策分析中广为使用的一种计量经济方法,用于评价某一事件或者某项政策的影响,国内较早应用该方法分析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效果。在众多政策评估方法中,双重差分方法(DID)相较于传统的单差法具有更高的估计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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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

近年来行政区划调整政策实施频繁,呈阶段化特征。相较中部和西部城市而言,我国东部城市更受行政区划调整政策的青睐。本文基于中国 281 个城市 2008—2018年的面板数据,建立金融集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使用因子分析法提取出金融规模因子和金融集聚因子,衡量城市金融集聚水平。随后,使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方法(PSM-DID)研究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金融集聚的影响及政策异质性,同时基于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通过中介效应三步法分析行政区划调整影响机制。得出如下结论:

(1)金融集聚水平存在明显差异。我国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的金融集聚总水平、金融规模和金融密度大于未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就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的金融集聚水平也不同,东部地区金融集聚水平、金融规模和金融密度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西部地区金融集聚水平、金融规模明显高于中部地区,但是金融密度水平小于中部地区。

(2)行政区划调整能够显著促进城市金融集聚。行政区划调整能够显著提升城市金融集聚水平,体现在扩大城市金融规模和提升金融密度两个方面,有利于区域金融发展。行政区划调整政策实施当年便能促进城市金融集聚水平,促进效果具有持续性;不能立即扩大城市金融规模,从第二年起政策效果逐渐显现并逐年递增;当年即能提升金融密度,提升效果不具有持续性。

(3)行政区划调整能够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市场融合促进金融集聚。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市场融合担任部分中介角色,即行政区划调整除了能够直接促进城市金融集聚,还能够促进城市产业升级和区域市场融合,通过此机制进一步加快城市金融集聚。

(4)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金融集聚的影响具有异质性。一方面,我国东、中、西部城市的政策效果不同,行政区划调整能够促进东部城市的金融集聚;对中部城市金融集聚的影响效应并不显著;在西部地区,区划调整虽然可以扩大城市金融规模,但同时会降低金融密度,但仍能促进城市整体金融集聚水平。另一方面,政策效果也因城市规模而异,行政区划调整能够显著提升大城市的金融规模和金融密度,促进金融集聚;对中等城市促进作用不显著;会降低小城市金融集聚水平。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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