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财务管理论文范例: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 履行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机制探讨

发布时间:2023-08-10 22:36:10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财务管理论文,本文以我国上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3-2020年的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构建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深入分析了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并引入融资约束、企业声誉作为中介变量,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两种主要的政府扶持方式作为调节变量来解释社会责任(CSR)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机制。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财务管理论文怎么写

农业作为国之根本,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中无可替代的作用。农业龙头企业天然的与“三农”有着紧密的联系,其涉农性质和龙头性质,决定了其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的时代重任。农业龙头企业是打造农业产业化体系的“领头雁”,是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引领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自身高质量发展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直接关系着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因此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目标。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履行保障食品安全、带动农业就业增收等社会责任,加强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2021年,农业农村部出台最新《意见》再次强调了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提高联农带农水平,积极打造产业链,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同时,我国积极开展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引进市场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监测,以促进农业龙头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自2000年认定第一批重点龙头企业至今已完成7批龙头企业认定和9次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工作。

鉴于农业龙头企业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也通过项目建设补贴、税费减免、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用地保障及水电优惠等多种形式给予帮扶。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壮大培养一批龙头企业,激励其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调动各类资源,最终实现联农带农,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和扶贫工作等。政策扶持对于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形成了强大的激励,并有效改善了其责任履行状况。

1.2 文献综述

围绕主题,本文将从农业龙头企业绩效、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及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机制三个方面的研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综述。

1.2.1 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相关研究

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研究主要涉及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扶持效果研究和农业龙头企业绩效影响因素研究两大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政府扶持因素事实上也算是众多影响因素中的一个,但通过整理文献发现,政府扶持在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研究中优先级更高,具有较为突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这与当前我国农业龙头企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有关。因此在文献综述时,本文单独考虑了政府扶持效果方面的研究成果。

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扶持效果方面。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主体,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涉及财政、税收、贷款、人才、技术等多个方面,在扶持力度、扶持方式和重点上有所偏向[1](崔宝玉和刘学,2014),所得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是其中最主要的两种扶持方式[2](林万龙和张莉琴,2004)。为此,学者们纷纷开展扶持政策对企业积极意义以及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不少研究发现,政府扶持政策的效果不佳,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不明显,甚至有负面影响[3](范黎波等,2012)。政府的扶持会导致企业对财税补贴具有依赖性,不利于农业龙头企业的长期发展[4](王昌,2009)。虽然,财政补贴政策短时间内增加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但长期来看,导致了管理层的寻租及偷懒行为[5](邹彩芬等,2006)。农业上市公司实际盈利能力较差[6](沈晓明等;2002),国家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仅停留在鼓励层面,可落地的政策并不多,整体政策支持力度较弱,逐渐呈现出乏力状态[7](姜云长等,2019)。扶持政策缺乏效率,政府补贴、所得税减免两种主要的扶持方式对企业业绩无明显积极作用。我国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并未达到预期效果[1](林万龙和张莉琴,2004)。而另外一些学者则持不同态度,认为政府层面的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是有利于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率的提升[8](李道和和池泽新,2011)。政府给予的财税支持有助于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但在企业获利和提升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限[9](赵海,2012)。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①(以下简称“农业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与农户联系紧密,规模和经营指标均达标,并经过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自2000年认定第一批重点龙头企业至今已完成7批龙头企业认定和9次动态监测工作,为了保证龙头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市场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认定资格,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企业,会获得政府给予的项目建设补贴、税费减免、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帮扶。目前,我国农业龙头企业队伍正在不断壮大,已初步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及四级联动的农业龙头企业梯队。

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体现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吴群,2003)、增加农民收入(姜开圣等,2003)、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赵海燕,2007)、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苑鹏,2008)、增强传统小农户环保意识(孙新章,2010)等方面。从农业龙头企业(国家级)认定标准和最终认定情况来看,农业龙头企业除了需要具备硬性条件外,具有以下两个较为显著的特征。

其一,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往往需要达到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信用等级较高,有较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经营稳定性较强。同时,在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中,对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规模和经济收益状况有较高的要求。且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拥有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有稳定的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等。

其二,联农带农作用责任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农业龙头企业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在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以及农民合作社组建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促进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多方面同样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较强,可以通过吸纳农民工就业、延伸产业链、提供社会性服务、创新利益联结方式等多种途径与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体,为农户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带动贫困户脱贫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2.2 理论基础

2.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最早是由弗里曼(1984)提出,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和参与,企业追求的是整体利益,需要尽可能实现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平衡,不应只是股东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利益相关者是指受到企业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Freeman,1984),在这之前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利益相关者理论渐渐在批判这一传统思想中逐渐发展起来,提出除了股东之外,利益相关者还包括消费者、供应商、员工、政府以及社区等众多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群体。他们依靠企业实现自身目标,同时企业也依赖他们获取资源以维持生存。同时,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决策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为此,国内外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划分。从利益相关者的广义定义,到后来有了更为具体的对象和范围,这为后续的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具有代表性的分类方法是Wood等提出的米切尔评分法,其从合法性、权利性和紧迫性三个方面,为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提供了更为精确的范围和界定,推动了该理论的进一步发展。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利益相关者理论也不断发生演变,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在上世纪末,该理论逐渐开始被引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此后这两种理念不断发生融合,推动了社会责任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回答了企业履行什么责任,为谁履行责任的难题。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对于企业的目标实现至关重要,而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实现这一点。从而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关系,获取充足的资源,包括股东的投资、员工投入的劳动资本、客户的购买行为、政府的补贴和税收优惠,以及社区和环境提供的基础设施等等。这些资源有利于帮助企业形成竞争优势,增强自身盈利能力,进一步改善财务绩效。这一理论的出现为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实现经济效益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3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18

3.1 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分析 ................................ 18

3.1.1 企业声誉与融资约束的中介作用 ............................. 19

3.1.2 政府扶持的调节作用 ......................................... 20

4 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扶持与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 25

4.1 农业龙头企业概况 .......................................... 25

4.2 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扶持现状 .................................... 27

5 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分析 ............................... 36

5.1 实证研究设计 .............................................. 36

5.1.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36

5.1.2 变量定义与指标选取 ....................................... 36

5 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分析

5.1 实证研究设计

5.1.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择2013-2020年的上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研究样本。样本是根据2020年12月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九次监测合格的1120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与我国所有A股上市企业名单进行匹配,并根据如下标准进行筛选得出:(1)剔除西藏发展、华英农业、花王股份3家*ST、ST企业;(2)剔除上市不足3年的企业;(3)剔除所在行业不足5家企业的行业;(4)剔除相关数据存在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619个样本。本文社会责任(CSR)数据来自和讯网、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信息来自巨潮资讯网,相关财务数据来自于国泰安(CSMAR)和万得资讯金融终端系统(Wind)。同时,本文对主要连续变量进行了1%和99%分位的缩尾处理(Winsorize),以消除极端值的影响。

5.1.2 变量定义与指标选取

(1)被解释变量

财务绩效(ROA)。企业财务绩效的衡量方法较为成熟,主要包括市场指标和会计指标两种。本文借鉴朱乃平等(2014)、温素彬等(2008)、李井林(2021)等大多数学者的方法,选择总资产净利润率(ROA)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绩效。ROA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企业销售能力、盈利能力、财务杠杆等多方面的绩效状况,在实证研究中被学者广泛使用。此外,本文选择净资产收益率(ROE)进行稳健性检验。

(2)解释变量

企业社会责任(CSR)。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测量,主流的测量方法有声誉指数法、内容分析法、调查问卷法以及第三方机构评级等。目前,第三方机构的评级较为客观全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可信度较高,被学术界所广泛使用(顾雷雷等,2020;焦然和温素彬等,2020)。因此,本文将采用和讯网①的社会责任评分来衡量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财务管理论文参考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6.1 研究结论

本文以我国上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3-2020年的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构建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深入分析了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并引入融资约束、企业声誉作为中介变量,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两种主要的政府扶持方式作为调节变量来解释社会责任(CSR)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机制。对于促进企业持续履行社会责任,以战略的眼光进行社会责任规划,将责任履行从被动合规上升为获取竞争优势与创造价值的发展目标,使其成为企业新一轮创新与增长的推动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为政府采取合适的扶持方式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

(1)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农业龙头企业队伍正在不断壮大。从空间分布来看,农业龙头企业分布较为不均衡,东西差异较大,相比西部东部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分布更加密集。从行业特征来看,农业龙头企业覆盖粮油生产、食品加工、畜牧水产、动物饲料、饮料酒类、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流通各行各业,几乎覆盖了农业全行业及全产业链。与此同时,农业龙头企业的外部政策环境较为良好,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了财政奖补、税收优惠、用地保障、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的扶持。关于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出台频率有所增加,但各地区对于具体的扶持措施有所偏好和侧重,东部在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类的优先级上高于政策引导和水电优惠类政策;中部在财政奖补类和用地保障类政策的优先级高于其他类别政策;而西部在财政奖补类和政策引导类的优先级高于其他类别。西部较少使用税收优惠手段,而东部和中部则较少使用水电优惠手段。

(2)我国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突出,其社会责任履行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联农带农责任上。从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得分情况来看,当前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较好,整体高于全部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但从农业龙头企业内部社会责任表现来看,农业类和制造业类存在一定差距。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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