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环艺毕业论文,笔者运用PSPL调研法对徐州典型老旧社区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得知,这些老旧社区小微空间普遍存在着空间的不正当占用、空间的利用率低下、环境老旧无人维护以及空间弹性的缺失等现存问题。
1绪论
1.1选题背景
1.1.1我国城市老旧社区更新的发展
社区是构成社会的最小单元,也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我国对于老旧社区的改造始于20 世纪90 年代到本世纪初,在当时各个城市大规模兴建新型城市住区的背景下,建于90年代前的老旧社区因经济和历史条件限制,设施老旧、自然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凸显,各地政府开始关注并展开对老旧社区的更新改造,力求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城市面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旧社区也逐渐暴露出公共空间缺失、便民化服务设施不足等新的问题。于是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指出老旧社区的空间品质提升为改造的重点。2017年,住建部出台《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老旧社区的改造要以完善社区功能和提升宜居水平为主要目标,并重点关注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和完善,从而提升社区人居环境。由此可见,我国对于老旧社区更新的关注点在不断变化,从环境问题转向空间品质问题,从大规模的改造转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微更新。此外,政府也在不断尝试新的更新途径。2015到2018年,上海杨浦区政府开展“睦邻家园”项目试点[1]、颁布《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制定社区责任规划师制度等,目的是鼓励公众参与社区治理,达到共享共治目的[2]。2020年“十四五”规划的提出,将安全健康、设施完整、管理有序作为社区更新的主要目标,提倡居民合作共建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
可以看出,随着老旧社区改造的关注点不断变化,更加注重社区的微更新以及居民意愿,因此老旧社区小微空间更新的研究是当下城市发展进程的热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研究目的
(1)为了发现徐州市老旧社区小微空间和现有城市家具所存在的问题
笔者运用PSPL调研法,对徐州典型老旧社区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进行深入的调研,从而能发现老旧社区小微空间和现有城市家具所存在的问题,为后续设计策略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为了充实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的理论体系
笔者通过对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的梳理,分析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的特征及历史沿革,从而在小微空间与城市家具之间建立联系,从而充实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的理论体系,并探究未来城市家具的发展方向,为后续设计策略的提出提供理论依据
(3)为了提出针对性的装配式城市家具设计策略
结合理论研究和调研分析,针对调研中老旧社区小微空间和现有城市家具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的装配式城市家具设计策略,为老旧社区微更新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2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的相关概念解析及理论基础
2.1小微空间的内涵及研究概述
目前既有研究中关于小微空间尚无统一的定义,但国内外学者对“小尺度公共空间”相关的概念已有描述。新西兰W.J Thornton对“小城市空间”给出了定义:具备一定可达性、能吸引人停留和活动的小规模尺度的城市空间[44]。这种定义是广义上的定义,并不针对特定类型和形态的小城市空间,此定义偏向城市居民对城市公共空间的感知质量。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汪丽君、刘荣伶分析了国内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规范,和国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城市广场等类型的面积数据,将小微空间分成三个尺度级别,分别是M级别(1200-4000m2)、L级别(20-1200m2)、S级别(≤20m2),并从广义和狭义上给出了小微空间的定义[45]。从广义上讲,小微空间依附于建筑、道路、绿地等城市元素,是基于人们日常视角下的最小尺度空间类型,是大量存在于城市功能区内部或边界,或功能区与功能区之间过渡区域的碎片化、零散性的空间形态。从狭义上来讲,将小微空间定义为具有一定可达性、公共性、易接触的具有具体尺度范围的微小型空间。
小微空间不同于其他学者提出来的“微空间”的概念,“微空间”是公共空间的一种类型,“小微空间”区别于“微空间”的主要在于概念和尺度上“微空间”比“小微空间”范围更大,而“小微空间”相对来说起形态和尺度较为具体,见图2-1。尽管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与地区其城市尺度、人口密度都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但“小”、“微”等词汇都是对事物大小进行划分和区别的一种描述。
2.2城市空间的内涵及研究概述
2.2城市家具的内涵
城市家具这一名词最早起源于欧洲,主要是指摆放在“城市客厅”(公共空间)里的各类家具[50]。城市家具是一个较大的门类,包含了城市公共空间中大量的、多样的公共基础设施。作为城市中的基础元素,渗透在城市里的各种场所,是在城市面貌和形象的营造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重要角色。城市家具的概念不同与公共设施,公共设施的概念是指单独的设备物件,与环境的关系相对独立,而城市家具除了具有多样化的使用功能以外,它们之间需要具有系统性[51]。正如同室内空间中的家具一样,同一居室中的家具需要有着统一的风格,因此在城市中同一区域的城市家具所安放的位置、色彩、高低、大小、距离等要素需要有密切的关联。
小体量的城市家具适用于不同形态的小微空间,前文提到人们的停留或穿过行为会根据小微空间的品质相互之间转化,因此可以通过城市家具的良好设计和合理布置,使其丰富小微空间的功能,让人们更愿意停留在小微空间并进行多种有意义的活动。城市家具的轻体量和易用性能引导人们的行为,可以创造出多样化的空间环境。
2.2.2各类家型城市家具的发展沿革
从古代开始,到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以及工业时代的每一个历史转折点,城市的物理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每个时期都出现了自己的风格,不断变化的城市风格在体现在每个时期的城市家具。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使用的材料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而变化,新技术和新材料不断出现。随着工业革命的到老,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并为不断发展的城市带来了更为多样的城市家具类型和功能需求。为了减少因城市人口增长造成的混乱,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家具开始变得逐渐多样化,各种类型的城市家具的放置使城市开放空间变得更加舒适,诸如水体设施、遮阳设施、座椅元素等新型城市家具已经出现。在交通法规中,也已经开始引入限制行人和车辆的设施以确保交通安全。
(1)里程碑
古罗马时期是城市家具发展的重要时期。历史上已知的最早的城市家具是在古罗马时期发现的,早期的城市家具多以交通运输有关,如里程碑、马槽等,因为道路是罗马时期的重要基础设施。尽管道路并不是由罗马人发明,但罗马的道路建造技术很高。这些用大理石制成的里程碑被放置在当时罗马市中心的交通路网。这些石碑的功能是显示道路的方向及该地到市中心的距离,见图2-7。
(2)照明设施
早期的城市家具是由工匠生产的。由于快速的城市化运动带来了较高的生产需求,为了能大量的生产,城市家具成为了一种工业化产品。在工业时代之前,希腊人和罗马人开始将历史上第一个城市照明用于安全,他们让奴隶们携带着油灯(陶器灯)来给街道中的上层居民提供照明。而作为城市公共家具而使用的照明设施是用于照亮英国街道的煤气灯,这种铸铁照明元件一直运行到1880年之后被电灯取代。
3 徐州市老旧社区小微空间及城市家具现状调研及分析 ................................... 31
3.1 调研方法及数据采集.................................... 31
3.2 样本社区小微空间调研分析................................... 38
3.3 样本社区城市家具调研分析................................. 44
4 徐州老旧社区小微空间装配式城市家具设计策略研究 ................................... 57
4.1 小微空间与装配式城市家具的适应性研究.............................. 57
4.2 装配式城市家具设计策略........................... 65
4.3 本章小节..................................... 73
5 结论 ........................................ 74
5.1 主要研究结论......................................... 74
5.2 不足与展望.................................... 75
4 徐州老旧社区小微空间装配式城市家具设计策略研究
4.1 小微空间与装配式城市家具的适应性研究
社区小微空间作为社区居民集体意识的体现,是影响社区活力以及城市宜居度的重要因素。作为居民物质和信息交流的场所,它很大程度上能决定人们对于所在社区甚至城市的理解和印象[73]。空间的设计是为了人们能更好的生活,而老旧社区的空间资源紧缺而宝贵,这是由于早期的社区规划较少考虑建筑之间公共空间的规模和尺度,忽视了空间节奏,因此在建筑之间形成了许多带状的、缺少绿化的可达性空间,此类空间多以道路为主,而除了道路以外的其他空间无法给居民们提供良好的活动、社交场所。
通过调研可以发现,这些老旧社区现有的城市家具还是拥有着较高的使用频率。由于道路两侧、楼间角落等零散的小微空间在社区中分布较多,若能合理设计城市家具使其能适应这些不同尺度的小微空间,带给居民良好的心理感受和使用体验,消极的小微空间才能转为积极的小微空间。
笔者在本文第二章中对小微空间的形态和使用方式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为了能将该分类方式与徐州老旧社区5类小微空间节点的复杂性与随机性相适应,需要找出它们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因此需要按照空间使用方式和具体空间形态将出入口小微空间、道旁小微空间、广场小微空间、宅间小微空间以及宅旁小微空间进一步细分。出入口小微空间、道旁小微空间由于承载着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功能,因此笔者将它归为穿过型小微空间,而宅间小微空间和宅旁小微空间处于建筑围合而成的区域,给居民提供了半开放半私密的活动场所,因此笔者将其归为驻留型小微空间,而广场小微空间处于社区的核心位置,给居民提供了停留的空间,但同时也充当着与其他节点人员集散、交换的角色,因此兼具驻留型和穿过型两种特征,见图4-1。
5结论
5.1主要研究结论
在以微更新和微改造为趋势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的背景下,笔者将城市家具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城市家具的轻体量、易改造等特性,以徐州的典型老旧社区为例,尝试探究老旧社区的新型微更新模式。由于老旧社区小微空间的碎片化和零散性特征,且与社区居民的生活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以城市家具作为切入点来研究老旧社区小微空间的更新改造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并且为老旧社区的微更新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都与人们有着频繁的互动。关于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的理论研究,本文从小微空间的尺度特征出发,结合小微空间与建筑、道路、绿地等城市元素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们的使用形式对小微空间进行了类型划分。并从城市家具的概念梳理、发展沿革和系统分类中明确了城市家具的未来发展方向,指出具有高灵活性的装配式城市家具与各类型的小微空间之间有着较强的适应性。
笔者运用PSPL调研法对徐州典型老旧社区小微空间和城市家具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得知,这些老旧社区小微空间普遍存在着空间的不正当占用、空间的利用率低下、环境老旧无人维护以及空间弹性的缺失等现存问题,且现有城市家具存在着使用障碍、功能单一、人性化缺失和分布不均等缺陷,并通过对居民的人群活动调研,运用KANO需求模型,探究了城市家具的功能和居民行为需求之间的关系。这一系列调研反映了老旧社区小微空间环境品质与现有城市家具质量的低下与居民丰富的日常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并以此作为后续设计策略研究的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