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P2P 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形式,来自于英文 peer to peer lending(或 peer-to-peer)的缩写,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本质是民间借贷的互联网化。其社会价值主要是满足个人对资金的借贷需求,另外为出借人或者是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提高社会闲置资金利用率。由P2P 网贷平台作为中介,通过 PC 端或者移动端(即手机端)互联网技术提供借贷信息发布的网络平台,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 世界上第一家 P2P 网络借贷平台 Zopa(www.zopa.com)诞生在英国,由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于 2005 年在伦敦创办,旨在“让人们可以获得更简单,更有价值的贷款和投资”。随后,美国诞生了Prosper(www.prosper.com)。从那时起,Prosper 为超过 770,000 人提供了超过 120 亿美元的贷款。
相较于英美发达国家,中国 P2P 网络借贷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市场规模后来居上,发展速度很快。截止 2018 年底,P2P 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突破 8 万亿元大关,2018 年全年 P2P 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 17948.01 亿元,借款人与借款人数分别约为 1331 万人和 1992 万人[1]。
行业的热度带来的是热钱的涌入,伴随着我国 P2P 网络借贷高速发展而来的是问题平台层出不穷,多家平台出现提现困难、倒闭、跑路、诈骗事件,截至 2018 年 12月底,P2P 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相比 2017 年底减少了 1219 家。7 月、8 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最多,单月超过百家。不少平台盲目扩大经营规模,以拉拢投资,甚至很多平台经营者本身并无任何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导致对借款人审核不严,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和经验,任意大量出借资金,很多最后都形成坏账逾期。还有些打着“低风险、高收益”的幌子肆意吸收公众资金,将公众资金用于非法用途,最后平台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债务,卷款跑路或是宣布破产。这些问题平台使大量投资者遭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给我国 P2P 网贷行业的发展蒙上了阴影,极大的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给社会的安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P2P 网贷平台如何有效施行风险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宜信(www.creditease.con)是我国诞生最早的 P2P 网贷平台之一,于 2006 年由唐宁在北京创办。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宜信公司已成为中国从事普惠金融和财富管理的金融科技旗舰企业,旗下的宜人贷已于 2015 年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科技第一股,积累了大量关于 P2P 网贷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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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宜信 P2P 网贷平台发展现状和风险管理现状 ............................. 23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P2P 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形式,来自于英文 peer to peer lending(或 peer-to-peer)的缩写,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本质是民间借贷的互联网化。其社会价值主要是满足个人对资金的借贷需求,另外为出借人或者是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提高社会闲置资金利用率。由P2P 网贷平台作为中介,通过 PC 端或者移动端(即手机端)互联网技术提供借贷信息发布的网络平台,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 世界上第一家 P2P 网络借贷平台 Zopa(www.zopa.com)诞生在英国,由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于 2005 年在伦敦创办,旨在“让人们可以获得更简单,更有价值的贷款和投资”。随后,美国诞生了Prosper(www.prosper.com)。从那时起,Prosper 为超过 770,000 人提供了超过 120 亿美元的贷款。
相较于英美发达国家,中国 P2P 网络借贷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市场规模后来居上,发展速度很快。截止 2018 年底,P2P 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突破 8 万亿元大关,2018 年全年 P2P 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 17948.01 亿元,借款人与借款人数分别约为 1331 万人和 1992 万人[1]。
行业的热度带来的是热钱的涌入,伴随着我国 P2P 网络借贷高速发展而来的是问题平台层出不穷,多家平台出现提现困难、倒闭、跑路、诈骗事件,截至 2018 年 12月底,P2P 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相比 2017 年底减少了 1219 家。7 月、8 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最多,单月超过百家。不少平台盲目扩大经营规模,以拉拢投资,甚至很多平台经营者本身并无任何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导致对借款人审核不严,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和经验,任意大量出借资金,很多最后都形成坏账逾期。还有些打着“低风险、高收益”的幌子肆意吸收公众资金,将公众资金用于非法用途,最后平台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债务,卷款跑路或是宣布破产。这些问题平台使大量投资者遭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给我国 P2P 网贷行业的发展蒙上了阴影,极大的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给社会的安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P2P 网贷平台如何有效施行风险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宜信(www.creditease.con)是我国诞生最早的 P2P 网贷平台之一,于 2006 年由唐宁在北京创办。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宜信公司已成为中国从事普惠金融和财富管理的金融科技旗舰企业,旗下的宜人贷已于 2015 年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科技第一股,积累了大量关于 P2P 网贷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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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P2P 网络贷款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这种贷款的方式最早可追溯到穆罕默德扶·尤努斯创立的格莱珉银行,该银行主要为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未能顾及到的用户提供资金。自金融危机爆发后,为金融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P2P 网贷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比来说,英美之类的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探索要早于我国,取得的经验成成果也比较多,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总的来说,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2.1 国外研究综述
P2P 网络贷款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这种贷款的方式最早可追溯到穆罕默德扶·尤努斯创立的格莱珉银行,该银行主要为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未能顾及到的用户提供资金。自金融危机爆发后,为金融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P2P 网贷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比来说,英美之类的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探索要早于我国,取得的经验成成果也比较多,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总的来说,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分析 P2P 网络贷款的形成。Agarwal 和 Hauswald(2008)[2]的观点是,对于传统商业银行来说,借款人想要成功借款就需要具备一定的信用水平,不过这一要求对于小微资金需求者来说是难以达到的,所以,很多小微资金需求者在传统银行中就面临着借款困难的问题,需要寻求其他的非传统银行融资渠道,再加上小微资金需求者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标准,资金需求量不大,对这类企业进行考察,企业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但是无法获取足够的收益,所以,对于这类资金需求者,传统银行没有足够的服务积极性,这就是催生 P2P 网贷平台的一个重要因素。Magee(2011)[3]的观点是,P2P 网络贷款的最大优势就是其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支撑,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来促成双方交易,就算是没有抵押且不提供贷款担保,资金需求者依然可以以比银行同期利率更低条件成功获取所需资金,投资人也可以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回报。针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这种网络借贷的合作双方是通过互联网来进行线上交易,双方不进行面谈,所以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Iyer(2009)[4]、Larrimore(2011)[5]等多名学者对 P2P 网络贷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中最为集中的问题就是如何判断借款人的信用度,展开出借人的角度看,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可以帮助他们做出正确决策。所以,了解借款人的“软信息”与“硬信息”是飞铲重要的,除此之外,还需要关注到怎样获取和利用“软信息”。Freedman(2008)具体分析了 Prosper 之后了解到,基于“软信息”的支撑,可以很好地补充“硬信息”的不足而为借款人带来的决策难题。Klafft(2008)对借款人在 P2P 网络贷款平台和传统金融机构这两个渠道进行融资时的资金可得性进行分析,最终发现,并非所有借款人都可以通过 P2P 网络贷款平台获得贷款,一些信用水平不足的借款人通过这一借款渠道依然很难获得贷款,同时,P2P 网络带宽平台的借款成功率也不高,由此表明,这种贷款渠道所吸引到的并非仅是一些无法从传统银行渠道获取贷款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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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 P2P 网贷行业发展现状和监管现状
2.1 我国 P2P 网贷行业的发展现状
2.1.1 我国 P2P 网络借贷的源起与发展
在 P2P 网贷行业中,平台属于中间的第三者,负责评估借款者的真实信息,并设定具有相应标准的借款项目表,这些评估信息涉及借用时间、借款数额以及借款用途、利率标准以及个人信用水平等等,同时还要通过信息透明化的方式让投资者获取到投资机会,再加上平台的协调,保证资金的供需双方达成交易。对比传统的民间融资来说,这一商业模式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它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可以进行实时的信息交互、资金支付以及成本流转和商业交易活动,使借贷双方的交易更加方便、快捷,门槛也不高,激活了社会闲置资金。P2P 最早是于英国金融市场产生的,出借方向有资金需求的借款方提供 1000-2500 美元不等的资金援助,并对借款方的信用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判定其借款级别,在信用评估后,对借款方划分为 A、B、C、D 四个信用等级。投资者基于透明化的登记管理,可以随时掌握借款方的信息、动向,进而能够进行调配,以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利率标准来达成双方的交易。在借款方和投资者双方进行交易时,P2P 平台会发挥组织者的作用,为双方的交易提供相应的规范流程、协议文件以及法律咨询和交易媒介,同时,平台还负有向借款方催债的责任。随着时间的推进,这种 P2P 网贷平台在中国、美国、德国、日本也意大利等多个国家也逐渐流行开来,尽管各国 P2P 平台的网贷运营模式基于国家社会现状的的不同也呈现出一定的区别,不过都是对本国传统金融体系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相对来说,我国 P2P 金融平台并不是最先开始发展的,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在信用消费、超前消费方面的意识更强,时代发展到一定程度催生了 P2P 网贷行业。另外就是因为发达国家有相对更为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网贷平台能够基于完善的信用机制来了解到借贷双方的信用水平,从而保证服务的可靠性,维护双方的利益,有效地帮助平台规避和应对风险,使平台能够稳步发展。
2.1 我国 P2P 网贷行业的发展现状
2.1.1 我国 P2P 网络借贷的源起与发展
在 P2P 网贷行业中,平台属于中间的第三者,负责评估借款者的真实信息,并设定具有相应标准的借款项目表,这些评估信息涉及借用时间、借款数额以及借款用途、利率标准以及个人信用水平等等,同时还要通过信息透明化的方式让投资者获取到投资机会,再加上平台的协调,保证资金的供需双方达成交易。对比传统的民间融资来说,这一商业模式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它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可以进行实时的信息交互、资金支付以及成本流转和商业交易活动,使借贷双方的交易更加方便、快捷,门槛也不高,激活了社会闲置资金。P2P 最早是于英国金融市场产生的,出借方向有资金需求的借款方提供 1000-2500 美元不等的资金援助,并对借款方的信用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判定其借款级别,在信用评估后,对借款方划分为 A、B、C、D 四个信用等级。投资者基于透明化的登记管理,可以随时掌握借款方的信息、动向,进而能够进行调配,以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利率标准来达成双方的交易。在借款方和投资者双方进行交易时,P2P 平台会发挥组织者的作用,为双方的交易提供相应的规范流程、协议文件以及法律咨询和交易媒介,同时,平台还负有向借款方催债的责任。随着时间的推进,这种 P2P 网贷平台在中国、美国、德国、日本也意大利等多个国家也逐渐流行开来,尽管各国 P2P 平台的网贷运营模式基于国家社会现状的的不同也呈现出一定的区别,不过都是对本国传统金融体系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相对来说,我国 P2P 金融平台并不是最先开始发展的,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在信用消费、超前消费方面的意识更强,时代发展到一定程度催生了 P2P 网贷行业。另外就是因为发达国家有相对更为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网贷平台能够基于完善的信用机制来了解到借贷双方的信用水平,从而保证服务的可靠性,维护双方的利益,有效地帮助平台规避和应对风险,使平台能够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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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国 P2P 网贷行业的监管现状
P2P 网贷平台的风险管理与其所处的监管大环境不可分割,2006 年我国诞生第一家 P2P 网贷平台,网贷行业经历了十余年野蛮发展时期,监管基本处于缺席状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每年注册成立大量的网贷平台,造成了行业鱼龙混杂,平台跑路、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屡见报端。 近些年,政府逐步加强了对网贷行业的监管,明确了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违法平台进行清退并移送司法机关,对合规平台存量业务进行限制,互联网金融也连续多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着重强调。
2.2.1 明确监管机构
由于 P2P 网络借贷属于新生事物,涉及到个人理财、民间借贷和网络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处于工商局、工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多个部门的管辖交集区域,因此存在监管部门不明确的问题,行业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没有身份定性。介于以上因素,P2P 网贷行业过去常常有平台进行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甚至沦为非法洗钱的工具[19]。
2018 年 4 月 8 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挂牌,银监会和保监会成为历史。11 月 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称,银保监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至此,P2P 网贷被明确纳入银保监会监管范围。
P2P 网贷平台的风险管理与其所处的监管大环境不可分割,2006 年我国诞生第一家 P2P 网贷平台,网贷行业经历了十余年野蛮发展时期,监管基本处于缺席状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每年注册成立大量的网贷平台,造成了行业鱼龙混杂,平台跑路、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屡见报端。 近些年,政府逐步加强了对网贷行业的监管,明确了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违法平台进行清退并移送司法机关,对合规平台存量业务进行限制,互联网金融也连续多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着重强调。
2.2.1 明确监管机构
由于 P2P 网络借贷属于新生事物,涉及到个人理财、民间借贷和网络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处于工商局、工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多个部门的管辖交集区域,因此存在监管部门不明确的问题,行业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没有身份定性。介于以上因素,P2P 网贷行业过去常常有平台进行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甚至沦为非法洗钱的工具[19]。
2018 年 4 月 8 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挂牌,银监会和保监会成为历史。11 月 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称,银保监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至此,P2P 网贷被明确纳入银保监会监管范围。
2.2.2 一个办法三个指引
2016 年成为我国 P2P 网贷行业的监管元年,中央相继成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和“P2P 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 P2P 网贷明确了领导和监管机构,连续发布一系列文件约束 P2P 网贷平台合规发展,对 P2P网贷向着健康发展指引,整体上可以归纳为“1+3”制度的框架设计,也就是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所谓一个办法,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于 2016 年由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所谓三个办法,即银监会和相关部门在 2016-2017 年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文件,之后,证监会还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信息披露内容说明》,《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由此基本建立了“1+3”的制度体系,从而对网贷行业进行了初步规范,从而能够基本防控网贷风险,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合规性发展,对网贷行业的发展规范进行明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证。
2016 年成为我国 P2P 网贷行业的监管元年,中央相继成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和“P2P 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 P2P 网贷明确了领导和监管机构,连续发布一系列文件约束 P2P 网贷平台合规发展,对 P2P网贷向着健康发展指引,整体上可以归纳为“1+3”制度的框架设计,也就是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所谓一个办法,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于 2016 年由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所谓三个办法,即银监会和相关部门在 2016-2017 年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文件,之后,证监会还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信息披露内容说明》,《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由此基本建立了“1+3”的制度体系,从而对网贷行业进行了初步规范,从而能够基本防控网贷风险,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合规性发展,对网贷行业的发展规范进行明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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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宜信 P2P 网贷平台概况 ................................. 23
3.2 宜信 P2P 网贷平台业务模式 ........................................ 27
3.3 宜信 P2P 网贷平台运营模式 .............................. 29
4 英美知名 P2P 网贷行业风险管理借鉴及启示 ................................... 39
4.1 英美知名 P2P 网贷平台风险管理实践 ................................ 39
4.2 英美知名 P2P 网贷平台风险管理的启示 .............................. 41
5 宜信 P2P 网贷平台风险管理具体措施 ............................. 43
5.1 采取多种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 43
5.2 从源头防范道德风险 .................................... 45
6 为我国 P2P 网贷行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6.1 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P2P 网贷平台拥有借贷快速、高效率的优势,但是同时平台的风险不容小觑,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借贷风险是 P2P 网贷平台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通过前文对宜信 P2P 网贷平台的研究可以得出,建设一套自上而下的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框架是提高平台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也是大多数 P2P 网贷平台的努力方向[33]。建议平台成立由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公司领导与风险管理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的核心决策机构,由公司负责人直接领导,负责制定平台风险管理战略和对关键风险进行审批及决策,统一规范平台各业务线个别规划之产品结构,作业流程,合规事项,贷后管理及审批政策等事宜,作为风险管理事务的最高管理和指导机构。下设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平台的风险管理决策落实,对出借方和借款方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判定项目的真实性与和规定,通过有效的策略来防控欺诈行为。
6.1 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P2P 网贷平台拥有借贷快速、高效率的优势,但是同时平台的风险不容小觑,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借贷风险是 P2P 网贷平台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通过前文对宜信 P2P 网贷平台的研究可以得出,建设一套自上而下的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框架是提高平台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也是大多数 P2P 网贷平台的努力方向[33]。建议平台成立由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公司领导与风险管理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的核心决策机构,由公司负责人直接领导,负责制定平台风险管理战略和对关键风险进行审批及决策,统一规范平台各业务线个别规划之产品结构,作业流程,合规事项,贷后管理及审批政策等事宜,作为风险管理事务的最高管理和指导机构。下设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平台的风险管理决策落实,对出借方和借款方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判定项目的真实性与和规定,通过有效的策略来防控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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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研究结论
7.1 研究结论
通过对国内 P2P 网贷行业的发展现状、监管现状、风险管理现状的研究,我们发现国内 P2P 网贷行业普遍存在着信用风险、道德风险、资金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对比国外知名 P2P 网贷平台 Zopa 和 Prosper 的风险管理,结合对宜信 P2P 网贷平台风险管理的研究,可以得出宜信 P2P 网贷平台并没有完全照搬国外平台风险管理模式,而是结合我国征信现状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创建了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风险管理模式,并针对信用风险、道德风险、资金风险以及技术风险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重点防范,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风险管理措施日趋成熟,成为网贷行业的佼佼者,为我国网贷行业的风险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对于 P2P 网贷这样一个新兴互联网金融模式,国内各个平台风险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主要存在着信用风险、道德风险、资金风险以及技术风险,通过对宜信 P2P 网贷平台风险管理的研究,我们得出降低平台坏帐逾期率的关键是对借款人从严审核,对借款人的真实资料和还款能力进行考察,建立适合自身平台发展的风控体系和用户信用评价体系,不能为了扩大平台的经营规模而降低信审标准,积极纳入百行征信,对逾期的“老赖”进行黑名单过滤。此外主动优化平台资金链,将平台自有资金与平台用户的借贷资金分离,实行第三方银行托管,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对网络安全加强防护,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同时在完善信息披露的同时注重对借款人以及出借人的个人隐私进行保护,确保内部员工都只能查看自己职责和权限之内的数据和信息,对用户信息泄漏进行追责。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