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案例代写: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3-05-05 23:33:09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法学毕业论文,笔者从推动网络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立法,加强立法支撑和技术支持方面,积极找寻解决网络诈骗案件证据收集问题的新路径和突破点,在未来强化电子取证实验室建设,利用电子实验提高证据收集能力,以期为解决网络犯罪证据收集问题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一章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概论

1.1网络诈骗犯罪的含义及特点

1.1.1网络诈骗犯罪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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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络信息时代数据信息遍布生活的各个空间,国家始终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全面部署、系统推进网络安全治理工作。网络安全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指标,更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厉打击和预防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是我们必须一以贯之的使命。而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证据收集是破获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关键一环,规范证据收集相关程序,掌握切实稳固的证据链条,就越有利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实现。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网络为媒介,通过发送、传递虚假信息,对受害人进行非接触式、远程欺骗,诱使受害人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汇款途径非法占有他人大额钱款的犯罪行为。网络诈骗犯罪和传统诈骗犯罪目的并无二致,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犯罪,不同之处是利用互联网通讯方式(如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在信息网络世界里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而诈骗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近年来,尽管公安机关、网络信息管理等部门对该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强,社会协同治理也在日趋完善,但无须讳言,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仍呈频发、高发的态势,社会危害性依然十分严重,已然成为当前危及我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成本最为低廉的犯罪手法之一。

1.2网络诈骗案件证据收集的特殊性

基于在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证据的特殊性,结合电子证据在实践中收集主体和收集范围上的特别性,可以看出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具有区别于其他传统证据收集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体现为:

1.2.1收集方式及地点不同

网络诈骗案件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传统犯罪中证据的收集存在较多的不同,网络诈骗犯罪的特殊性又决定了该类型涉案证据的收集方法有别于传统证据的收集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对网络诈骗犯罪中的原始电子证据进行提取固定,但是不能直接在原介质上进行分析鉴定。二是收集复制网络诈骗案件中电子证据时,要使用专用存储设备实行专案专办、实施精准复刻,并备份进行校验,确保收集到的证据复制件与原始证据一致。三是在证据收集过程中要做好技术保障,谨防使用被植入木马病毒或网络黑客程序的软件设备进行数据提取,要确保采集软件的清洁安全性,以防在网络诈骗犯罪中原始电子证据收集受技术手段影响遭遇篡改。四是确保整个证据收集环节的安全可靠性,对分析数据的辅助软件、服务器系统和所使用分析方法提前排查,减少证据收集过程中的风险隐患。五是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收集过程包括检验鉴定环节必须做到全程备案、详细记录、监督到位,做到有迹可循。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构建网络诈骗案件犯罪证据取证原则,以便进一步规范证据收集的标准及要求。

第二章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方法及要求

2.1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方法

2.1.1实物证据及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

第一,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涉及的实物证据,主要来源于公安机关在抓捕现场、查获窝点收集到的犯罪证据诸以及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纸质材料(书证)等。包括将诈骗团伙使用的话术剧本、记录受害人信息的通讯簿、记录犯罪的账单、记录本等。①对上述证据在侦查中应当一并扣押,并对每一份材料做好登记和编号,通过串联收集的纸质材料,联系印证案件事实,从而对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进行事实认定。

第二,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实物证据涉及查封的通讯设备及终端设备以及带有存储性质的记录涉案信息的存储介质。此类证据属于承载涉案关键信息的硬件设施,为防止破坏或损毁,在现场勘验时应及时进行查封、扣押,对每一台涉案的服务器主机进行编号、登记、备案,制作扣押清单,对查封的电子终端设备登记好设备型号、解锁密码,如果查封作案设备是手机等即时通讯工具,应及时将手机模式调至飞行,以保证收集数据的原始性。

第三,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实物证据涉及与犯罪嫌疑人信息相关的证据。如身份证明、户籍信息、护照、居住证、违法记录等信息。用来验证犯罪嫌疑人个人身份信息,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曾用名)、性别、籍贯、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地、职业住所等相关信息,佐证案件事实,帮助分析案情。②通过调取收集犯罪嫌疑人过去犯罪记录:包括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文书、裁定书、释放假释证明书、不起诉决定书等劣迹材料,综合研判关联案情。

2.2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在现阶段,网络诈骗类犯罪猖獗,犯罪手法层出不穷,对司法实践来说犯罪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一再受到新犯罪技术的挑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和提取的难度在逐步升级,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这就决定了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收集合法性要求遵循几点内容:一是收集主体合法,二是收集手段要合规,再者是证据收集要符合时效性规则。

2.2.1证据收集主体合法

对作为证据类型的一种,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收集也必须遵循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中的一般性规则,即要保证证据在收集过程中真实、合法、自愿的原则。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收集主体合法不仅在于实施证据收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还在于主要侦查机关是否具备合法身份。证据收集主体的法律身份明确,多为公安机关行使网络安全保卫职责的业务关口负责,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侦办过程要与《刑事诉讼法》中的一般规定相符合,更要依照电子物证鉴定技术规则严格执行。合法的电子物证对于破获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作用不言而喻,《刑事诉讼法》中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将电子数据正式纳入证据种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作了专门规定,从证据收集的技术层面、参与证据收集技术人员的资质问题和收集电子证据的笔录记录、数据分析、移送审核等问题做了进一步规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在实际的犯罪证据收集过程中,侦查机关应根据相关法定程序执行,对标有关技术标准①,客观、真实、全面、系统地收集、提取、审查判断电子证据。

第三章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5

3.1存在的问题...............................................25

3.1.1立法制度不完善....................................25

3.1.2证据收集技术发展滞后.....................................26

第四章提高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能力的建议...........................31

4.1完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相关立法....................................31

4.2加强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资源支持...............................32

结论.....................................40

第四章提高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能力的建议

4.1完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相关立法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

证据立法不足和法律规范的缺失是当前我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引起国内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诈骗犯罪收集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展开质证和讨论,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继也颁布了一些技术规范的规定,但证据取证收集标准仍不统一、不系统、不具体。①当前阶段我国在证据立法方面的思路仍然模糊,缺乏硬性标准。虽是如此,我国对于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立法方面的研究和思考并没有止步,而是初步构建起一些层次体系架构,并产出了一些取证技术规范,但就现实而言远远是不够的。笔者认为,目前在刑事司法、执法领域侦查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是如何快速、有效收集处理电子证据问题,并兼顾证据收集和证据可采性规则的制定。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已经成为侦查部门办理案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网络信息时代高科技技术的发展,再加上目前我国针对网络犯罪证据收集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立法,其面临的挑战也日趋严重。

基于上述情况,进一步完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相关立法,对规范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的规范性,提高案件的侦查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完善我国网络诈骗案件证据收集的相关立法可以依循以下思路:一是立足本国国情,吸收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出台适合本国司法实践的方式方法,随着信息科技技术和网络全球化的发展,网络诈骗犯罪成了一个全球性的话题,收集完整的电子证据成为破解网络诈骗的重要突破口,收集运用电子证据的结果冲击和挑战着相关的有关网络的法律规定,推动世界各国通过法律积极应对和调整证据收集带来的阻碍。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及时做出调整,并且制定新的规则,帮助解决证据收集存在的一个个难题。对此,我们可以在学习和借鉴这些经过检验的实践经验或法律规则所带来的积极成果,成为完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相关立法的重要参考。二是在细节上下功夫,完善证据收集技术法律规范。

结论

网络空间安全事关国家安全,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衍生的网络犯罪愈发猖獗,网络诈骗便是其中一种,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不仅危害人民利益,更挑战国家法律威严,打击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就需要利用好对电子与实物证据的收集、分析和采用,通过电子取证收集可靠证据帮助构建证据链条,帮助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裁量。而今,我国在网络诈骗相关领域立法尚不健全,证据收集缺乏统一的立法规范和行为标准,技术手段遭遇严峻挑战,对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造成了困扰,网络诈骗破案成为瓶颈。故而,笔者从刑事诉讼中网络诈骗犯罪实际形态证据收集的研究视角出发,充分调研侦查部门在证据收集、取证过程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网络诈骗案件取证困难的原因,并结合实际,得出一定的研究结论,给出合理建议。本篇论文中,笔者从推动网络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立法,加强立法支撑和技术支持方面,积极找寻解决网络诈骗案件证据收集问题的新路径和突破点,在未来强化电子取证实验室建设,利用电子实验提高证据收集能力,以期为解决网络犯罪证据收集问题提供合理化建议。当然,笔者在研究过程中深知对网络诈骗犯罪证据与采信的认知仍然浅薄,理论水平有限,认识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这些都需要在后期不断学习、勤加实践,进一步深化对证据收集问题的研究和理解。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