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法学毕业论文,笔者认为十四五期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依然是我国重要工作目标之一,而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不仅有利于减少民营企业腐败现象的发生,更有利于提升我国在民营领域的治理能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和健康发展。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自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得到了解放,这也给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助燃剂,下海经商在当时甚至成为了一种潮流,我国的经济体制也从完全的公有制变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截止2021年底,我国的民营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了4400余万家,10年的时间里翻了两番,在企业总量的占比也达到了90%,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在民营企业企业的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企业中的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便会想着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通过不法手段获取更大的利益,从中分一杯羹,这也导致了民营企业的出现了很多的腐败现象。
因此,近些年来国家对于私营领域腐败治理愈发的重视。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第一次提出推动构建积极、健康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2020年12月26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本次修正案不仅对民营企业内部发生的侵害民营企业财产的犯罪加大了惩处力度,还对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罪名的刑期作出了适当的修改,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期均提高到了无期徒刑。这不仅仅是通过刑事手段震慑腐败分子、保护企业产权,更表明了我国在全面反腐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了重要的反腐领域之一,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更加得到了重视。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价值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就像是企业成长时出现的蛀虫,只有治理好才能真正实现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过去对职务犯罪的规制往往是通过刑事手段进行事后惩处,而在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方面则投入甚少。然而,当前“治理”已经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关键词,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已经成为了我国现在的重点工作目标。顾名思义,如果“治理”仅仅是指单纯的进行事后惩处,那是远远不能称之为“治理”的,更不利于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因此,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仍然有待完善。
本文通过结合腐败治理理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说明当前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进行治理的必要性,并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以此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从理论的角度来看,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治理的研究不仅能推动腐败治理理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的发展,丰富理论的应用和内容,同时提高其理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为我国民营企业领域的腐败治理提供新的角度。
1.2.2应用价值
早些年由于民营企业在“体制外”,不同于公权力领域,人们对民营企业反腐领域并没有过多重视,甚至一些人认为这是企业内部的“家事”。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腐败治理,民营企业的腐败案件也开始一件一件浮出水面。事实上,大多民营企业内部或多或少都存在着腐败现象。当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管等制度存在漏洞时,就会有一些“家贼”动起了歪脑筋,在一些重要的业务环节上就容易出现腐败问题。例如销售环节,据国内某专业机构的统计,销售岗发生舞弊案件的数量占总数的37.44%。[1]然而,很多的民营企业甚至会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不愿公开自己内部的腐败问题。一方面是由于企业会担心自己的经营受到刑事措施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很多中小企业内部存在着私人关系,企业家或多或少会包庇这些“关系户”。[2]但是,如果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问题如得不到根治,迟早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可挽回的影响。
第二章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理论研究
2.1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基本界定
2.1.1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范畴
一般认为,“职务犯罪”一词往往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公权力相关联,是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现象的统称,由此在社会公众的认知中职务犯罪便与公权力挂钩,形成了思维定势。[3]职务犯罪更多被贴上了“身份犯”的标签,而与此相对的民营企业则更多被赋予的是非公身份,这种人为的身份划定导致人们理所当然将民营企业排除在职务犯罪范畴之外,民营企业的腐败往往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但是,职务犯罪的核心是对权力的滥用,这种权力不仅仅是代表国家政府所拥有的公权力,也应该包括民营企业赋予员工所拥有的职务上的权力。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并不单单是简单的经济犯罪,它同样损害了企业的廉洁,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是对于委托权力或职务权力的滥用。因此,有必要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进行界定,确定其具体范畴。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萨瑟兰提出的,他于1939年第一次提出了白领犯罪这个概念,指那些拥有较高的社会和经济地位的人,利用自己职务所实施与从事行业有关的犯罪。显然,萨瑟兰提出的白领犯罪与本文研究的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存在着内在交叉的部分,但又不完全一致。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应当包括直接侵害企业产权和间接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因此本文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界定为,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其在企业中的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侵犯企业的产权或是通过贿赂为企业谋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其犯罪主体也属于一类特殊主体,即企业及企业的工作人员,包括企业管理者及其员工。这里的民营企业指在我国境内除外资企业以外的所有非国营企业,具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2理论基础
2.2.1腐败治理的相关理论
英文中的治理一词的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治理理论起源于西方,流行于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者希望以“治理”代替“统治”,用于解决政策失败和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西方学者罗西瑙是治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他认为治理是指用于规制社会之间的制度,或者是发生利益冲突矛盾的时候需要发挥解决作用的规则和程序。[6]治理的主体具有多样性,不仅仅有着自治的组织、机构和协会,而且还有一些的政府机构的参与,相互之间都是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进行活动。[7]我国的俞可平教授认为治理具有以下的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又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8]换句话说,“治理”是指公共管理的一种过程,和“统治”的高度集权不同。治理更加强调社会对于国家的作用,治理需要多方主体合作共同协作,而不是仅仅由政府一方。
腐败的治理往往与国家的发展相关,并不是自古就有。自早期的农业社会开始,腐败总会出现在专制独裁之中,因为这些不合理的体制将权力集中到了独裁者手中。[9]早期的腐败治理主要依靠于皇权,由于封建帝制的高度中央集权,主要通过吏治治理官员腐败,目的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皇权的稳定和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随着时代的发展,封建帝制的没落,社会制度也发生了变化,治理腐败的范围也从公职人员扩大到了私营领域,反腐不仅更加得到了全社会的重视,也成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体现。
第三章我国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现状.............................8
3.1事前预防存在缺陷....................................8
3.1.1事前预防重视不足................................8
3.1.2预防制度有待完善.......................................9
第四章我国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困境成因分析........................14
4.1内部成因................................14
4.1.1企业反腐败意识淡薄.............................14
4.1.2内控机制建设不健全.................................15
第五章我国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对策................................18
5.1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事前预防.................18
5.1.1内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18
5.1.2建立内部合规管理体系.............................19
第五章我国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对策
5.1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事前预防
5.1.1内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不光是对犯罪行为的治理,还应当包括对人的治理,因为说到底是人在进行犯罪行为,只有治理好企业从业者,让其达到“不想腐”的思想境界,才能根本上从源头减少犯罪的发生。企业家、管理层和基层员工的思想滑坡、缺少正确的理想信念是民营企业腐败现象的发生的重要原因,单单依靠事后刑事打击,不仅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还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因此,提高民营企业的反腐败意识、加强民营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廉洁文化的教育内容、形式和对象要有机结合起来,对于企业管理人员,要用积极正确的理念和思想来转变那些缺少反腐意识员工的观念,并且要在企业内部形成共同的职业追求,把先进文化转化为企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其次,部门主管和领导层要带头廉洁,开展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健康的部门环境,并且部门主管和领导层要负起对员工进行反腐败教育的责任。[32]最后,企业家是企业的最高领导,企业家的精神对于形成企业文化有着重要作用,企业家的所作所为更影响着整个企业的运营环境。[33]因此,我们的民营企业家更要加强企业员工的廉洁教育,制定企业内部的“家规”,提高企业防范刑事风险的能力,承担起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目前,我国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已经重视起了廉洁建设,规模越大的企业其面临的风险也越高,也更需要营造健康廉洁的企业文化,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例如,三只松鼠不仅对员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廉洁培训以及考核,还针对企业内部制定出自己的“家规”,明确规定了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认定。[34]另外,三只松鼠的廉洁建设还包括对外部的伙伴端,通过制定《合作伙伴廉政处罚细则》,实现与供应商的廉洁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开展大量的廉政建设,三只松鼠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廉政文化,“松鼠廉洁”也成为了其廉洁工作的品牌化符号。
第六章总结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不只是进行简单地规制,而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大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才能将清廉之风带进民营企业。十四五期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依然是我国重要工作目标之一,而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不仅有利于减少民营企业腐败现象的发生,更有利于提升我国在民营领域的治理能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和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愈发的壮大,相信国家必然会对民营领域的腐败治理越来越重视,也会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治理力度。在民营企业反腐日趋成为反腐热点的社会大背景下,提高民营企业的反腐动力,创造性地出台政策支持,规范法律法规,让民营企业全力加入到反腐浪潮之中,是当今国家支持民营企业腐败治理的重点方向。保障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使扶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破除民营企业的反腐困境,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安全感,也将进一步稳固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无限活力。
客观来说,由于笔者缺乏对民营企业的实地调研,这也导致了本文缺乏一些相关的实证数据作为支撑。另外,本文对治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研究不够细致深入,文中的一些观点和对策也需要再多斟酌,可能一些对策的可操作性还不是那么强,还需要进一步检验。笔者只是希望通过提供一些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能够引起大家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治理这一领域的重视,共同探索出更为适合我国国情的治理对策。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