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硕士论文范文 目录
第一部分 研究背景、资料与方法 1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目的 2
二、研究方法与内容 2
(一)研究对象和调查时间 2
(二)研究方法 3
(三)数据及资料的分析思路与方法 3
(四)抽样设计 4
(五)家庭入户调查的主要内容 5
(六)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及访谈主要内容 5
三、质量控制 5
(一)调查方案的设计、论证和预调查 5
(二)调查人员培训 5
(三)调查质量核查 5
第二部分 基线调查结果的描述性分析 7
第一章 调查人口基本情况 7
一、调查人口的一般情况 7
(一)调查地区及被调查人口 7
(二)调查人口的性别构成 8
(三)调查人口年龄别构成 9
(四)调查人口灾后临时居住地调查构成 9
(五)调查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构成 10
(六)调查15岁以上人口文化程度及构成 11
(七)调查15岁以上人口职业状况构成 11
二、调查住户及成员的2007年经济收入及卫生服务支出状况 12
(一)调查城乡家庭2007年居民人均年收入情况 12
(二)调查城乡家庭2007年居民人均年收入分层比例 13
(三)城乡调查家庭的2007年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情况 13
三、调查人口医疗保障情况 13
第二章 调查家庭及成员的受灾及经济状况分析 14
一、家庭及成员受灾情况分析 15
(一)城乡因灾家庭总财产损失折合金额情况 15
(二)家庭有伤亡家庭成员数及比例 16
(三)城乡家庭房屋不同损坏程度情况 17
(四)农村耕地损失情况 18
二、调查家庭及成员灾后经济状况分析 19
(一)城乡因灾失去工作人数情况 19
(二)城乡因灾月收入减少情况 20
(三)城乡灾后家庭收入来源构成 21
(四)城乡调查家庭灾后向亲友借债金额情况 21
(五)城乡调查家庭灾后向亲友借债原因构成 22
(六)城乡调查家庭灾后向银行借债金额及原因构成 22
(七)城乡调查家庭灾后向银行借债原因构成 22
第三章 调查居民灾后健康状况与卫生服务需要 23
一、居民两周患病率疾病严重程度分析 23
(一)调查居民千人口两周患病情况 23
(二)两周患病疾病系统别及疾病别患病率 24
(三)影响两周患病率的因素分析 24
(四)疾病严重程度分析 29
第四章 调查灾后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利用及费用 33
一、两周患病治疗与就诊情况 33
(一)两周患病者就诊情况 34
(二)影响就诊的主要因素 35
二、因灾伤病及治疗情况 36
(一)因灾伤病治疗情况 36
(二)因灾伤病住院情况 38
第五章 灾后医疗救助工作满意度和可及性分析 39
一、 紧急医疗救治实施结果比较分析 39
二、紧急医疗救治可及性分析 41
(一)因灾伤病第一个实施救助人员构成 41
(二)因灾伤病得到医疗救助时间构成 41
第六章 影响灾后居民卫生服务需要与利用的多因素分析 42
(一)影响居民精神卫生评分分值的主要因素分析 43
(二)两周患病就诊概率的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结果 44
第七章 灾后紧急医疗救助实施障碍分析 46
一、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47
二、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 47
三、应急物资储备不足 48
四、社会力量组织、调配不足 48
第三部分 关键问题估算 46
第八章 灾后新增困难人口及资金需求测算 48
一、灾后困难人口比例推算 49
(一)基线调查对灾区“三无”人员统计 49
(二)“三无”人员的界定标准 49
(三)对不同灾区困难群众比例估算 50
(四)灾后增加困难人口估算 51
二、四川省2009年增加医疗救助资金估算 52
(一)估算的基本步骤 52
(二)四川省2009年增加医疗救助资金估算 52
第九章 灾后紧急医疗救助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后续医疗费用估算 58
第四部分 主要发现和政策建议 59
第十章 本次调查的主要发现 59
一、不同灾区城乡家庭及居民因灾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差异明显 59
(一)不同灾区受灾程度差异明显 59
(二)城乡居民受灾程度差异明显 59
二、灾后不同灾区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量大幅增加,疾病负担加重 60
(一)灾区居民整体的卫生服务需要大幅增加 60
(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现在灾区居民的主要疾病,但重大疾病的防控不容忽视 60
(三)灾区居民的精神健康状况很差,灾区心理治疗与辅导应积极开展 61
三、极重灾区及部分重灾区的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不能满足居民的卫生服务需要 61
四、灾后医疗救助工作成绩显著,但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不高 62
(一)居民对灾后紧急医疗救助政策及服务满意度较高 62
(二)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及重视程度不高 62
五、困难群体人数增加幅度较大,医疗救助资金将大幅增长,对灾区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工作产生巨大挑战 61
(一)灾区困难群众大幅增加 61
(二)灾区困难群众卫生服务需要量增加,正面临着生存和疾病负担的双重压力 61
(三)灾后困难人群医疗救助资金将大幅增长 62
第十一章 相关政策建议 62
一、如何加强地震救援与突发灾害事件的卫生应急管理 62
(一)广泛开展公共卫生运动 63
(二)加强灾区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63
(三)加强卫生应急管理 63
二、如何加强政府及非政府组在救灾过程的效率与作用 64
(一)建立专门的应急指挥协调系统 64
(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警系统 64
(三)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治体系 64
(四)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与管理机制 64
(五)充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与供应 64
(六)建立健全社会力量的动员和参与机制 65
三、医疗救助政策建议 65
(一)保证公共财政对医疗救助制度的支持 65
(二)医疗救助方案应该遵循适时的动态原则 65
(三)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65
(四)增加医疗救助内容,合理制定救助标准及比例 66
(五)因地制宜的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66
(六)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的宣传力度,整合医疗救助资源 67
致谢 65
附件: 66
第一部分
研究背景、资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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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一)研究背景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地震,截至9月18日12时,在灾区8个省(直辖市)已造成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失踪17923人,累计受灾人数4555.2965万人。因地震伤病住院治疗累计96544人,共救治伤员4242616人次。
地震发生后,国家对灾后紧急医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非常重视,紧急调动人员、物资、财力支援灾区。由于地震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因此对灾区人群,尤其是对伤员,以及遭受心理创伤的灾区群众实施有效的医疗救治和救助成为灾区重建的核心之一。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抗震救灾的紧急救治阶段对地震中的伤病员一律采取免费救治,所需医药费用均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直接支付。但是紧急救治阶段结束后医疗救治则逐步转为常规性的管理。灾区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所有群众的伤病医疗费用将由城镇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分别承担所需医药费用,而民政部门将发挥最后一道医疗保障的作用。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灾后紧急医疗救助方案,灾害发生后,如何合理界定救助对象;如何简化程序,建立更加便捷的申请审批程序;如何搞好医疗救助与相关保障制度衔接;如何采取更加便利的措施,使救助对象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如何提供适宜的、符合实际医疗需要的医疗服务,形成一个较为完善和易行的灾后紧急医疗救助机制和随后的专项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基于上述背景,在HPSP项目的支持下,民政部计划对灾区进行调查,掌握此次地震灾害后需要医疗救助的人数和新增贫困人员其及医疗需求情况,了解当地灾后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助的情况及救助伤员的基本情况,并对此次灾区实施医疗救助的过程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实验性研究,探索有效的医疗救助制度与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方法,合理的医疗救助内容和项目、有效便捷的救助程序和救助资金筹集与支付方式,救助人力和物资的组织方式,促使灾区更好地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并为今后建立有效的紧急医疗救助预案机制,应对地震等紧急自然灾害事件提供科学有效的救助程序和政策建议。
(二)研究目的
灾后紧急医疗救治及医疗救助基线调查的目的,了解受灾地区因灾导致社会经济、人口结构、医疗服务能力、居民医疗需求的变化情况,以及紧急医疗救助阶段灾区医疗服务利用情况;评估灾后紧急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紧急救治程序、实施情况和救治效果,总结灾后紧急医疗救助经验和不足,为制定紧急医疗救助操作预案提供支持;掌握紧急救助后期灾民基本状况、疾病经济负担及其医疗需求的变化,为今后的灾后医疗救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如下:
1. 通过对样本地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因灾损害情况等内容的调查,了解不同灾区家庭及居民的受灾程度、健康状况、医疗保险覆盖水平及经济状况,分析不同灾区、不同收入水平的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及医保覆盖水平差异,探讨城乡困难人口变化趋势,并对不同灾区城乡困难人口比例进行推断。
2. 通过对样本地区因灾伤病及2周内患病情况、调查一年内住院情况、家庭成员精神卫生评分等内容的调查,了解灾居民后2周患病、因灾伤病人员的比例及病种分布,分析不同灾区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变化及灾区城乡困难人口卫生服务需求特点及疾病负担能力。
3. 通过对样本地区卫生服务机构因灾损失状况等内容的调查,了解不同灾区卫生医疗机构资源状况,评价不同灾区医疗机构供给能力,为灾区紧急医疗救治制度过度为常态医疗救助制度后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4. 通过对样本地区居民对医疗救治工作满意度及对政府、非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访谈材料的调查、归纳,了解了解灾后医疗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评价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成功与不足,为今后建立有效的紧急医疗救助预案机制,应对地震等紧急自然灾害事件提供科学有效的医疗救助程序和政策建议提供依据
二、研究方法与内容
(一)研究对象和调查时间
1. 访谈对象:受灾地区省、县(市、区)、乡(镇)救援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受灾地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护人员;;救援队负责人(包括军队救援人员和地方救援人员)。
2. 入户问卷调查对象:受灾地区居民(包括受灾安置点和返回原居住地的居民);因灾受伤住院人员。
其中受灾地区居民的对象是抽中样本住户的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并生活在一起(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如亲戚、保姆等其他人),如果单身也作为一个住户调查。
3. 调查时间:灾后紧急医疗救治及医疗救助基线调查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收集国内外灾后医疗救助的研究资料,灾后政府部门的相关统计信息公报资料,受灾地区的统计年鉴和卫生统计年鉴。
2.现场调查法
(1)抽样调查
灾区居民的抽样调查采取入户调查的方法,根据灾区的实际受灾情况及受灾人群的分布抽取调查的10样本县和每县再抽取4-6个样本乡,再根据样本地区灾民的安置情况分层随机抽取家庭样本进行入户调查,每县共计调查400户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
(2)社会经济状况普查
用社会经济状况调查表对灾区各样本县(市、区)、乡(镇)社会经济状况及受灾状况进行调查。
3.访谈法
利用专门设计的访谈提纲,对参与灾后医疗救助的关键知情人进行深入访谈,了解灾后紧急救助程序、管理和组织流程,回顾与分析灾后救援工作,并总结灾后救援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
(三)数据及资料的分析思路与方法
1. 定量资料的分析方法:用Epidata软件录入资料,用SPSS11.5进行数据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卡方检验、多元统计分析等。
2. 定性资料的分析方法:举例说明法、比较分析法、流程图方法等。
(四)抽样设计
灾区居民的抽样调查采取入户调查的方法,根据灾区的实际受灾情况及受灾人群的分布抽取调查的10样本县和每县再抽取4-6个样本乡,再根据样本地区灾民的安置情况分层随机抽取家庭样本进行入户调查,每县共计调查400户。具体抽样方法如下:
1. 县(市、区)抽样方法
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23次会议通过的《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报告》所评定的三类受灾地区(极重灾区、重灾区、一般灾区)的受灾状况和人群分布情况,采用整群分层抽样的方法,分别在四川选取6个县(极重灾区:北川县、都江堰市;重灾区:郎中市、绵阳市涪城区;一般灾区:雅安市雨城区、射洪县)、甘肃(重灾区:陇南市武都区、康县)和陕西(重灾区:宁强县;一般灾区:眉县)各2个县,共10个县(市、区)作为调查对象。
2. 乡(镇)抽样方法
按照国家地震局和防震救灾指挥办公室制定的四类灾害标准(特别重大破坏性地震、重大破坏性地震、较大破坏性地震灾害和一般破坏性地震灾害),按照受灾状况和受灾人群分布情况,采用整群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各样本县(市、区)选取4-6个乡(镇)为调查对象。
3. 居民抽样方法
各样本乡(镇)中,考虑交通条件和受灾人群分布情况,按实际各类居住形式(集中安置点、分散安置点、原住房)居民比例随机抽取调查的家庭进行问卷调查。
表1-1-1 不同灾区家庭健康询问调查样本容量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合计
样本县(市、区) 2 5 3 10
样本乡(镇)数 8 20 12 40
样本户数 933 2175 1275 4383
样本人口 2969 8138 4671 15778
家庭平均人口 3.2 3.74 3.66 3.53
4. 关键知情人样板抽取方法
关键知情人的抽取方法为分层随机法:政府知情人员按县、乡、村三级机构随机抽取3-5个人;卫生机构知情人也是按县、乡、村三级机构抽取3-5个人。
(五)家庭入户调查的主要内容
1. 调查家庭成员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如城乡居民、性别、年龄、婚姻、教育、就业等
2. 家庭因灾受损状况、经济状况、借贷情况、临时居住地及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水平等。
3. 调查前两周内患病名称、持续时间、卧床时间及就诊机构等。
4. 调查因灾伤病后医疗救助情况、被救助时间、人员、救治医疗机构及失能情况等
5. 调查15岁以上居民灾后自感健康及精神卫生情况等
(六)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及访谈主要内容
1. 调查灾区各县(市)、乡(镇)社会经济状况及受灾状况
2. 调查灾后紧急救助程序、管理和组织流程、居民实际医疗需求满足情况,回顾灾后救援工作,听取各类关键知情人对灾后救援工作经验和存在不足的总结和分析。
三、质量控制
(一)调查方案的设计、论证和预调查
在召开多次专家论证会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民政部门、研究机构和大学相关专家意见,对调查方案进行设计、增补及筛检,力求调查内容客观实际、解释清晰、标准统一。同时在四川省彭州市(极重灾区)进行预调查,检验调查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根据预调查结果对调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调查人员培训
项目专家组制订了“基线调查指导手册”,在四川省成都市对调查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要求每个调查员必须明确调查意义,了解设计原则,熟悉调查表内容、掌握调查询问方法。并对每个调查员进行考核后方可参加正式调查。
(三)调查质量核查
1. 现场调查中,在每一户询问并记录完毕后,调查员要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如有疑问要重新询问核实,有错误及时更正,有遗漏及时填补。
2. 对调查得到的资料进行核对和逻辑纠错,并抽取5%的资料进行复查以了解调查资料的可靠性。
3. 将核对后的资料双机双盲输入计算机,并进行双机相互核对纠错。
第二部分
基线调查结果的描述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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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线调查的描述性分析,重点突出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调查地区居民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调查地区居民的社会经济学和社会人口学特征、灾后生活环境、医疗保障水平、灾后紧急医疗救助情况及因灾居民受灾情况分析;二是调查地区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服务需要量,包括两周患病率及急慢性病患病率、因灾伤病情况;三是调查地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利用包括两周患病就诊和住院、因灾伤病就诊和住院及其费用情况、未就诊和未住院原因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四是对灾后医疗救助工作进行评估;五是对灾后居民的卫生服务需要及利用进行多因素分析。
在描述性分析中,重点进行以不同灾区分类为主线的“横向比较”,在灾区内突出城乡差异,着重在不同灾区及城乡这两个纬度上进行比较。
第一章 调查人口基本情况
一、调查人口的一般情况
本章主要对调查人群的人口学特征、灾前社会经济水平、灾后的生存居住条件和医疗保障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和分析,以便对灾区的人口状况有所了解。
(一)调查地区及被调查人口
本次调查共在灾区抽取了10个县(市、区),其中极重灾区2个(四川北川县、四川都江堰市)、重灾区(四川省郎中市、绵阳市涪城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康县;陕西省宁强县)一般灾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射洪县;陕西省眉县)。家庭入户调查共调查住户4380户(极重灾区2969户、重灾区2175户、一般灾区1272户)。家庭入户调查共调查人口15788人(其中农村居民占82.9%;城镇居民占17.1%)。调查家庭人口规模(3.53人)小于2003年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3.40人)。由于本次调查的重点在灾区的农村,所以调查的农村人口比例较大(82.9%)。(表2-1-1和表2-1-2)
表2-1-1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范围和规模
灾区性质 样本县(市、区) 样本乡(镇)数 样本户数 样本人口数 家庭平均人口
极重灾区 四川北川县 4 496 1423 2.87
四川都江堰市 4 437 1546 3.53
合计 8 933 2969
重灾区 四川郎中市 4 412 1236 3.00
四川绵阳涪城区 4 458 1412 3.08
陕西陇南武都区 4 425 1892 4.45
陕西康县 4 451 1903 4.22
甘肃宁强县 4 429 1695 3.95
合计 20 2175 8138
一般灾区 四川雅安雨城区 4 437 1631 3.73
四川射洪县 4 404 1277 3.16
甘肃眉县 4 431 1763 4.09
合计 12 1272 4671
灾区合计 10 40 4380 15788 3.53
表2-1-2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城乡人口构成(%)
灾区合计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第三次卫生服务
调查
农村居民 82.9 73.2 84.0 83.7 74.4
城镇居民 17.1 26.8 16.0 16.3 25.6
家庭平均人口 3.53 3.2 3.74 3.66 3.40
(二)调查人口的性别构成
调查人口中,男性占51.1%,女性占48.9%,男女性比例为1.04略高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的1.02。农村男女比例为0.97,城镇男女比例为1.08。(表2-1-3)
表2-1-3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人口城乡性别构成(%)
合计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合计 城镇
合计 第三次卫生服务
调查(2003年)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男 51.1 49.1 51.9 51.5 50.7 51.3 49.9 51.2 50.4 50.5
女 48.9 50.9 48.1 48.5 49.3 48.7 50.1 48.8 49.6 49.5
男女性别比 1.04 0.97 1.08 1.06 1.03 1.05 1.00 1.05 1.02 1.02
(三)调查人口年龄别构成
调查人口中,0-14岁组占15.3%、15-34岁组占28.1%、35-55岁组占32.4%、55-64岁组占12.2%、65岁以上占12.0%。同时还看出城镇居民中65岁以上居民所占比例都高于相同灾区的农村中65岁以上居民比例。(表2-1-4)。
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相比,调查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升高,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2.0%,按照维也纳世界老龄问题大会的规定,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属于老年型国家或地区。由此看来调查灾区的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明显,而城镇居民的老龄化更为明显,当然不排除与抽样方式有关,在城市年轻人多在上班,而在家的以老年人居多有关。
表2-1-4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人口年龄别构成
年龄分组
(%) 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 不同灾区
合计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合计 城镇合计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0-14岁 20.5 15.3 13.5 9.3 16.0 11.9 15.9 15.5 15.8 12.9
15-34岁 28.4 28.1 29.5 26.3 29.7 27.0 26.1 28.8 28.1 27.6
35-55岁 32.6 32.4 34.4 35.8 31.9 34.2 32.8 29.0 32.5 32.5
55-64岁 8.9 12.2 11.6 11.4 11.6 13.3 12.6 12.6 12 12.7
65岁以上 9.5 12.0 11.0 17.3 10.8 13.7 12.6 14.1 11.6 14.3
(四)调查人口灾后临时居住地调查构成
调查不同灾区居民临时居住地的差异较大:极重灾区农村居民主要集中居住在灾区集中地(33.8%)、自建帐篷(25.6%)和原住房(38.7%);极重灾区城镇居民主要居住在灾区集中地(33.8%)和原住房(56.7%)。重灾区的农村居民主要居住在自建帐篷(38.7%)和原住房(49.4%);城镇居民则居住在原住房的比例较高(77.7%)。一般灾区农村(85.1%)和城镇(94.8%)居民则大多都居住在原住房中。(表2-1-5)(图2-1-1)
表2-1-5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人口临时居住地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合计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灾区集中地 33.8 33.8 7.6 2.1 2.4 0.3 7.4 5.7
自建帐篷 25.6 8.4 38.7 16.1 8.3 0.9 24.6 8.8
原住房 38.7 56.7 49.4 77.7 85.1 94.8 63.9 81.7
亲友 - 0.3 2.8 2.8 3.4 3.6 2.9 2.7
外出打工 1.8 0.9 1.4 1.3 0.8 0.4 1.2 0.9
图2-1-1 不同灾区农村和城市居民临时居住地差异比较(%)
(五)调查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构成
本次调查15岁以上居民婚姻状况,其中:离婚率城镇居民(2.5%)明显高于农村的比例(0.7%)。而丧偶比例农村(7.3%)则高于城镇(6.0%)。农村与城镇居民的未婚与结婚比例差别不大,并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的比例相当。(表2-1-6)
表2-1-6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构成(%)
婚姻
状况 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 农村
合计 城镇
合计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未婚 18.0 16.2 17.4 14.9 16.5 15.4 16.2 17.9 16.5 16.3 17.0 16.5
已婚 74.7 75.8 74.1 75.9 71.2 74.6 76.2 73.6 75.8 75.4 75.7 75.5
离婚 1.1 0.7 2.5 1.3 1.9 1.5 0.6 2.8 1.0 0.8 2.4 1.1
丧偶 6.2 7.3 6.0 7.9 10.4 8.6 7.0 5.7 6.8 7.4 4.8 7.0
(六)调查15岁以上人口文化程度及构成
在调查15岁以上居民中,文盲半文盲在农村(24.3%)和城镇(9.9%)的比例差异较大,农村的比例明显高于城镇的比例。高中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农村(10.7%、2.2%)远远低于城镇(22.2%、9.2%)。(表2-1-7)
以上看出文化程度上的差异与地区及城乡经济状况有关,经济状况越好,人口整体受教育程度越高。
表2-1-7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15岁以上人口文化程度构成(%)
文化
程度 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 农村
合计 城镇
合计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文盲
半文盲 18.8 24.3 9.9 19.6 9.5 16.8 30.1 11.4 26.9 18.4 8.2 16.7
小学 26.4 29.8 23.4 34.2 18.6 29.8 32.3 24.7 31.0 26.1 23.7 25.7
初中 34.2 33.1 35.3 35.0 34.3 34.8 26.7 36.0 28.3 40.0 34.7 39.1
高中
中专 14.9 10.7 22.2 9.9 26.8 14.6 9.3 20.0 11.1 12.4 23.2 14.2
大专
及以上 5.7 2.2 9.2 1.3 10.9 4.0 1.5 7.8 2.6 3.0 10.2 4.2
(七)调查15岁以上人口职业状况构成
调查中,我们询问了15岁及以上被调查者的就业状况。因为被调查人口中的农民占的比例较大,所以被调查人口的职业构成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的职业构成差异较大。其中无业、失业及半失业人口比例较高,这与受灾后当地企业停产及外地打工人员返乡人数增多有关。(表2-1-8)
表2-1-8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构成(%)
职业状况 第三次卫生服务
调查(2003年)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机关、企事业单位
管理、技术及一般办事人员 11.8 1.3 3.9 3.5 6.9 1.8 6.1
商业、服务业、
个体工商户及非农产业工人 2.6 4.6 9.7 22.6 9.1 1.9 4.0
农民 60.6 44.0 4.0 40.5 10.5 27.9 2.2
学生 6.5 7.3 9.3 20.1 13.4 38.0 15.1
务工人员 1.3 23.8 21.3 6.5 19.6 15.3 24.3
无业失业半失业 9.7 16.1 51.6 5.4 39.0 11.7 46.2
离退休 7.7 2.9 0.3 1.3 1.4 3.4 2.1
二、调查住户及成员的2007年经济收入及卫生服务支出状况
(一)调查城乡家庭2007年居民人均年收入情况
调查住户的收入情况时,了解家庭收入及卫生支出情况很难得到准确的数据,比如调查城镇家庭及居民的收入,一般回答的是账面的工资收入,很难了解到其他的收入状况,尤其是股权收入等经营收入;在农村,要根据实物折算(比如农田收入,家禽收入等),调查收入同样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低报低估的情况较普遍。在本次问卷调查培训时我们规定了问卷涉及的“收入”都为居民的纯收入。
根据家庭入户调查,统计出2007年,农村人均年收入中位数为2400元高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的2175元;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中位数为4000元低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的6565元。其中极重灾区2007年人均年收入高于其他灾区。(表2-1-9)
在后面的讨论中将着重对低收入居民的经济收入进行分层,以便对困难居民进行界定。
表2-1-9 2007年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人均年收入
地域分类 均数(元) 最大值(万元) 中位数(元)
极重灾区 农村 4987 16.9 3400
城镇 7967 20 6000
合计 5786 20 4000
重灾区 农村 3501 19.1 2250
城镇 4443 9.6 3070
合计 3721 19.1 2500
一般灾区 农村 3507 25.3 2250
城镇 5478 6.8 4168
合计 3828 25.3 2500
农村合计 3650 25.3 2400
城镇合计 5382 20 4000
灾区合计 3997 25.3 2600
(二)调查城乡家庭2007年居民人均年收入分层比例
调查居民的收入情况时,为了更清楚了解不同收入水平的构成情况,对2007年人均收入进行了分层,调查各县(市、区)的农村贫困线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都在600元-1000元之间,所以以1000元为底线、以1000元为分层单位对人均年收入进行了7个层(分别为<1000;1001-2000;2001-3000;3001-4000;4001-5000;5001-8000;>8001)
极重灾区中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比例(4.8%)和城镇比例(2.8%)都低于重灾区及一般灾区,这部分人群的比例将决定医疗救助对象的目标人群的范围。(表2-1-10)
表2-1-10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人均个收入层次构成(%)
居民人均
年收入(元)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合计 城镇合计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1000 4.8 2.8 17.9 8.3 15.3 3.0 15.2 5.3
1001-2000 16.1 5.2 24.5 17.7 26.0 12.0 24.5 13.5
2001-3000 20.1 7.1 18.6 21.8 19.7 19.4 19.3 18.7
3001-4000 14.1 11.7 14.5 12.0 13.9 12.6 14.2 12.2
4001-5000 13.7 10.7 6.5 9.5 7.1 14.7 7.5 11.9
5001-8000 20.3 30.8 11.2 19.4 10.8 23.9 11.9 22.9
≥8001 10.8 31.7 6.8 11.3 7.2 14.3 7.4 15.5
(三)城乡调查家庭的2007年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灾区农村2007年卫生服务费用中位数区别不大(极重灾区:2200元、重灾区:2400元、一般灾区2000元);城镇居民中极重灾区2007年卫生服务费用中位数(4500元)高于其他2个灾区。不同灾区个人付费占2007家庭收入比例看出极重灾区的比例(农村为13.7%;城镇为6.3%)高于其他2个灾区。(2-1-11)
表2-1-11 调查家庭2007年医疗卫生费用及自付金额、比例情况
地域分类 2007年家庭药品卫生服务总费用 个人付费占2007年
家庭总收入比例(%)
均值(元) 最大值(万元) 中位数(元)
极重
灾区 农村 2891 3 2200 13.7
城镇 8215 10 4500 6.3
合计 4408 10 2300 10.1
重灾区 农村 4872 10 2400 8.6
城镇 6975 5 3300 5.8
合计 5229 10 2500 7.9
一般
灾区 农村 5210 27 2000 10.3
城镇 7516 20 3000 5.1
合计 5607 27 2300 9.0
农村合计 4901 27 2200 10.0
城镇合计 7407 20 3350 5.6
灾区合计 5354 27 2400 8.8
三、调查人口医疗保障情况
调查显示,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形式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极重灾区90.8%、重灾区94.2%、一般灾区92.8%),与2003年相比农村居民中无保险(自费)的居民比例大大降低,说明农村居民医保水平的到了很大提高。城镇居民中享有社会保险的比例与2003年(38.6%)相比变化不大(其中:极重灾区42.4%、重灾区36.7%、一般灾区34.0%),参加商业保险的比例提高较大(其中:2003年10.6%、极重灾区48.9%、重灾区20.8%、一般灾区29.9%),无保险(自费)的居民比例比2003年(44.8%)有大幅下降(其中:极重灾区3.6%、重灾区23.8%、一般灾区11.9%)。(2-1-12)
表2-1-12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医保形式构成(%)
医保形式 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2003)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和公费医疗 1.8 38.6 1.6 42.4 0.5 36.7 0.8 34.0
新农合 9.5 8.8 90.8 5.1 94.2 18.7 92.8 24.2
商业保险 9.6 10.6 5.9 48.9 1.3 20.8 3.2 29.9
无保险 79.0 44.8 1.6 3.6 3.9 23.8 3.2 11.9
第二章 调查家庭及成员的受灾及经济状况分析
本章主要分析了灾后灾区家庭和居民的经济损失情况,生产生活资料损坏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同时对灾后不同灾区居民的经济水平和经济补给能力及情况作了描述和分析,为后面章节对灾区困难人群的估算作初步的统计和分析。
一、家庭及成员受灾情况分析
(一)城乡因灾家庭总财产损失折合金额情况
调查显示,不同灾区受损情况和不同灾区所受灾情相符,极重灾区家庭损失总财产折合金额中位数(其中:农村5.0万元、城镇13.0万元)远远高于其他两个灾区(其中:重灾区农村1.0万元、城镇0.2万元;一般灾区农村0.2万元、城镇0.2万元)。(表2-2-1)(图2-2-1)
不同灾区中城镇受损情况较农村严重,在极重灾区则更为明显,这可能与城镇房屋结构(城镇房屋以混凝土机构为主,而农村以砖瓦为主)和家庭财产多少(城镇家庭的房屋成本、家电数量较农村多)有关。
表2-2-1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家庭损失总财产折合金额(万元)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均值 7.4 17.3 10.5 2.0 1.4 1.9 1.4 1.8 1.5
最大值 140 250 250 30 30 30 200 200 200
中位数 5.0 13.0 5.0 1.0 0.2 0.8 0.2 0.2 0.2
图2-2-1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家庭损失总财产折合金额(万元)
(二)家庭有伤亡家庭成员数及比例
为了解不同灾区家庭人员伤亡情况,采用每千人因灾伤(亡、病)人数为统计指标。调查显示极重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其中:遇难人数合计61‰、住院人数29‰、生病人数25‰、受伤人数64‰、病情加重人数21‰)明显高于其他灾区。(2-2-2)
表2-2-2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因灾人员伤亡情况(‰)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遇难人数 46.2 77.1 61.7 - - - - 3.1 1.6
住院人数 23.5 34.1 28.8 3.1 - 1.6 1.1 - 0.6
生病人数 28.7 22.0 25.4 12.1 7.2 9.7 3.9 5.4 5.2
受伤人数 43.3 85.9 64.6 10.8 5.7 8.3 4.2 12.7 8.5
病情加重人数 23.2 19.1 21.2 1.2 3.0 2.1 7.3 33.2 20.0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
(注:如果有项目栏没有统计值或小样本,则作卡方检验其差异性有无统计学意义(下同))
(三)城乡家庭房屋不同损坏程度情况
房屋受损情况直接影响家庭财产损失情况,更是造成居民伤亡的直接原因,因此本次调查对家庭房屋受损情况做详细调查。
本次调查,对不同灾区城乡房屋受损程度的构成情况,来反映不同灾区城乡房屋受损严重程度。显示:极重灾区房屋倒塌(城乡房屋倒塌比例合计51.19%)和危房(城乡房屋危房比例合计29.35%)的比例远远高出重灾区(倒塌:15.76%;危房:23.84%)和一般灾区(倒塌:7.97%;危房:14.76%)。
各灾区城乡比较显示,极重灾区:城镇与农村房屋倒塌及危房的比例差异不大;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农村倒塌及危房比例都明显高于城镇。可能与极重灾区灾情较重城乡差异不明显;重灾区、一般灾区灾情较轻,城镇房屋结构较农村结实有关。(表2-2-3)(图2-2-2)
表2-2-3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房屋受损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倒塌 54.19 45.67 51.92 19.46 3.65 15.76 9.09 1.76 7.97
危房 27.29 35.04 29.35 27.61 11.46 23.84 15.65 9.82 14.76
受损可居住 17.19 15.49 16.74 46.36 60.44 49.65 42.92 58.80 45.34
基本无损 1.33 3.81 1.99 6.57 24.45 10.75 32.33 29.62 31.92
图2-2-2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房屋受损构成(%)
(四)农村耕地损失情况
由于地震地区多地处山区,家庭因地震损失耕地情况较为严重。对农村家庭来说,耕地作为其主要生产资料,直接影响这家庭的经济收入,一旦耕地受损,可能因此变为“三无”家庭,在灾后一段时间将成为困难居民,所以本次调查对居民耕地损失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调查显示:随受灾程度不同居民耕地损失情况差异较大,极重灾区家庭损失耕地比例均值(62.6%)高于其他灾区(其中:重灾区57.9%;一般灾区42.5%)。
针对耕地损失情况,又进一步统计了不同灾区每百户家庭中有耕地损失的家庭比例,极重灾区为35.7户,重灾区5.9户,一般灾区17.7户,同样可以看出不同灾区家庭因灾耕地损失情况具有明显差异,极重灾区耕地损失比其他灾区严重的多。(表2-2-4)(图2-2-3)
表2-2-4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农村家庭耕地损失情况(%)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家庭损失耕地比例均值 62.6 57.9 42.5
损失比例耕地中位数 62.5 50.1 20.2
每百户家庭有耕地损失家庭数 35.7 5.9 17.7
图2-2-3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农村家庭耕地损失情况
二、调查家庭及成员灾后经济状况分析
(一)城乡因灾失去工作人数情况
受灾情影响很多灾区的厂矿企业停产、停工,导致大量工人(务工人员)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致使很多以务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和人员失去经济来源,由此可能成为“三无”人员,从而增加了当地困难人群的比例。(在下面章节中将推算因灾增加的困难人口比例。)
调查显示极重灾区每千人口因灾失去或部分失去工作的人口数(完全失去工作:农村77人、城镇98人;部分失去工作:农村68人、城镇72人)明显高于其他灾区人数。(表2-2-5)(图2-2-4)
对这部分主要以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居民来说,再重新找到工作之前,应以“三无”人员对待。
表2-2-5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每千人因地震失去工作人数(‰)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每千人完全失去工作人数 77 98 13 12 4 7
每千人部分失去工作人数 68 72 44 22 18 21
图2-2-4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每千人因地震失去工作人数(‰)
(二)城乡因灾月收入减少情况
以上讨论了造成居民经济收入减少的因素,调查还直接询问了灾后居民的经济收入减少情况。调查显示极重灾区居民月收入损失金额(城乡合计中位数:800元)比其他灾区(重灾区:600元;一般灾区:700元)。
其中还可看出农村居民的经济损失要比城镇的经济损失严重,其中农村合计人均月损失金额中位数为700元,而城镇为625元。(表2-2-6)
表2-2-6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因地震失去工作经济损失情况(元)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合计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人均月损失金额均值 1073 1269 1126 923 707 899 1110 788 1076 1005 933
人均月损失金额中位数 700 1000 800 700 500 600 800 525 700 700 625
(三)城乡灾后家庭收入来源构成
调查显示:灾后家庭经济收入不同灾区差异明显,在极重灾区农村、城镇居民中分别有80.4%、52.8%的靠政府救济生活,这与灾区的救济政策和受灾程度有关。
表2-2-7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灾后家庭经济收入情况(%)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完全没有 1.6 2.8 5.8 1.4 2.2 0.9
农业收 8.7 0.4 58.0 12.1 37.9 1.4
务工收入 5.8 4.8 19.4 22.6 30.5 19.9
个体经营 1.1 1.2 2.8 6.7 7.2 11.6
工资 2.0 35.9 2.3 30.1 4.2 36.1
政府资助 80.4 52.8 10.0 26.7 11.4 25.9
亲友资助 0.2 1.6 1.5 0.3 2.2 0.5
其他 0.2 0.4 0.2 0.2 4.5 3.7
(四)城乡调查家庭灾后向亲友借债金额情况
为了了解灾后居民的经济补偿能力,调查中特对居民的借贷情况进行询问。
调查显示受灾越重的灾区居民向亲友借款的金额和人数越少,其中极重灾区居民借债金额中位数和每千人口借款人数合计分别为:0.3万元和31人;重灾区分别为:0.5万元和59人;一般灾区分别为:0.9万元和64人。在极重灾区政府对每个居民给予经济和粮食补贴,居民基本的生活可以维持,加上大家的处境基本一致,所以在极重灾区借款的人数及金额要比其他灾区要少。
同时还显示,农村和城镇在以上两方面存在差异,农村居民借款金额(0.7万元)高于城镇(0.4万元),而每千人借款人数则城镇(87‰)多余农村(60‰)。(表2-2-8)
表2-2-8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灾后向亲友借债金额及人数比例比较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合计 合计
借债金额均值(万元) 0.49 0.66 0.55 1.21 1.24 1.21 1.69 0.76 1.56 1.41 0.98
借债金额中位数(万元) 0.2 0.5 0.3 0.6 0.4 0.5 1 0.4 0.9 0.7 0.4
每千人借款人数(‰) 29 37 31 60 53 59 65 57 64 60 87
(五)城乡调查家庭灾后向亲友借债原因构成
在居民向亲友借款原因中可以看出,在极重灾区尤其是城镇居民由于因地震而借款的比例(21.1%)要高于其他灾区(其中:重灾区15.6%;一般灾区4.7%)。而疾病、建房都是各灾区借款的主要原因。(表2-2-9)
表2-2-9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灾后向亲友借债原因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因地震 9.6 21.1 15.6 7.6 6.7 4.7
疾病 28.7 21.1 32.7 39.0 24.8 43.9
经营 11.0 14.5 7.1 5.2 11.8 6.5
建房 27.8 18.4 30.4 20.9 36.7 17.8
其他 23.0 25.0 14.3 27.3 20.0 27.1
(六)城乡调查家庭灾后向银行借债金额及原因构成
由于灾后极重灾区的社会设施受到了严重损毁,很多金融机构已停止业务,所以在极重灾区居民向银行贷款的人数和金额比其他灾区都要少,尤其在极重灾区的城镇,调查中没有发现在灾后向银行贷款的居民。其中每千人贷款人数分别为:极重灾区为2人;重灾区6人;一般灾区25人。其中在极重灾区城镇居民中未发现向银行贷款居民,可能与极重灾区城市银行停业有关。(表2-2-10)
表2-2-10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灾后向银行贷款债金额及人数比例比较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均值(万元) 0.73 - 0.73 1.61 2.3 1.67 1.67 3.4 1.78 1.65 2.88 1.69
中位数(万元) 0.5 - 0.5 2 2.5 2.0 1.0 2.0 1.0 1.0 2.0 1.0
每千人借款人数(‰) 2 - 2 7 3 6 30 4 25 16 3 14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
(七)城乡调查家庭灾后向银行借债原因构成
调查显示居民向银行贷款原因中看出,居民还是主要集中在疾病和建房等方面,与向亲友借款原因比较,居民向银行贷款原因中用于经营的比例有所增加。 这可能与银行向居民放贷的政策倾斜有关。同时可以看出,可能受城镇的存款金额及收入来源影响,城镇居民的灾后的经济补给能力强于农村居民,导致农村贷款金额大于城镇。(表2-2-11)
表2-2-11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家庭灾后向银行贷款原因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因地震 - - 7.9 5.1 4.7 3.4
疾病 19.0 - 21.7 12.8 16.5 13.8
经营 20.3 - 11.8 17.9 15.8 24.1
建房 39.2 - 41.4 30.8 45.3 20.7
其他 21.5 - 17.1 33.3 17.6 37.9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
第三章 调查居民灾后健康状况与卫生服务需要
本章主要对灾后居民的卫生服务需要情况作了分析,同时对不同灾区和不同居民的卫生服务需要程度和水平做详细的对比分析,为后面章节的困难人口灾后卫生服务总量的估算做初步的统计分析。
一、居民两周患病率疾病严重程度分析
(一)调查居民千人口两周患病情况
调查两周患病率情况显示,灾区的每千人两周患病率都很高,极重灾区每千人两周患病率(其中:农村276‰;城镇255‰)是2003年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其中:农村131‰;城镇116‰)的2倍多。其他灾区每千人两周患病率也是2003年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的1.5-2倍之间。由此可见灾区居民的卫生服务需要量在灾后猛增。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是,灾区居民两周患病慢性病的比例大于患急性病的比例。(表2-3-1)
表2-3-1 调查城乡千人口2周患病率(‰)及急性和慢性病构成(%)
第三次卫生服务
调查(2003年)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
村 城
镇 合
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每千人2周
患病率(‰) 131.0 115.8 128.2 276 255 271 235 239 236 218 289 230
2周所患急性
病比例(%) - - - 54.6 32.8 49.3 31.5 25.3 30.6 36.5 35.6 36.3
2周所患慢性
病比例(%) - - - 45.4 67.2 50.7 68.5 74.7 69.4 63.5 64.4 63.7
(二)两周患病疾病系统别及疾病别患病率
本次调查两周患病率较高的疾病为:感冒、风湿、椎间盘、高血压、心脑血管等,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相比,灾区的风湿、椎间盘的患病率较高,与当地的居住环境有关。
表2-3-1 调查城乡千人口2周患病率(‰)及急性和慢性病构成(%)
本次基线疾病名称 构成(%) 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疾病名称 构成(%)
急性上感感冒 20.6 急性上感感冒 14.3
类风湿性关节炎 16.1 急性鼻炎炎 12.5
椎间盘疾病 9.6 高血压 8.3
高血压 6.2 胃肠炎 7.4
心脑血管 5.7 流行性感冒 4.1
肠胃病 5.3 类风湿性关节炎 3.6
心血管 2.3 慢性阻塞性肺炎 2.6
头疼 1.2 脑血管 2.6
妇科病 1.2 椎间盘疾病 2
气管炎 1 胆结石 胆囊炎 1.7
口腔疾病 0.9 扭伤劳损 1.7
咽炎 0.8 糖尿病 1.6
结石 0.8 缺血性心脏病 1.5
胆囊炎 0.7 口腔疾病 1.4
胃炎 0.6 消化性溃疡 1.3
(三)影响两周患病率的因素分析
1. 不同临时居住地两周患病率
由于外出打工和住亲友家的居民比例较小,在统计两周患病率时这部分居民没有统计。
极重灾区中灾区集中地的千人口两周患病率(城乡合计335.3‰)明显高于自建帐篷(288.7‰)和原住房(218.6‰),而重灾区三种居住地的千人口两周患病率区别不大。
在调查中同样感受到,住在集中居住地(搭建帐篷和活动板房)的居民的患病情况较为严重,而且人群密集很易相互传染,这也是当时灾区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表2-3-3)(图2-3-1)
表2-3-3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不同居住地千人口患病率(‰)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集中居住地 331.0 343.6 335.3 211.2 222.0 212.3 128.0 - 125.6
自建帐篷 289.1 277.9 288.7 219.1 241.1 221.7 207.6 - 209.9
原住房 225.5 204.0 218.6 257.0 247.2 255.3 221.9 288.6 233.8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
图2-3-1 调查城乡不同居住地千人口患病率(‰)
2. 不同临时居住地两周患病构成
不同灾区临时居住地不同居民两周急病情况看出,在极重灾区农村集中居住地的患病人数比例为40.5%,高于自建帐篷(27.1%)和原住房(32.4%),反映了极重灾区集中居住地居民患病较为严重的事实。(表2-3-4)
表2-3-4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不同居住地2周患急慢性病构成(%)
居住地 患病性质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集中居住地 急性 25.0 16.1 1.8 0.7 0.9 -
慢性 15.5 25.3 1.3 1.1 0.6 -
合计 40.5 41.4 3.1 1.8 1.5 -
自建帐篷 急性 14.0 3.2 13.3 4.3 2.0 -
慢性 13.1 7.0 23.8 7.5 5.0 1.3
合计 27.1 10.2 37.1 11.7 7.0 1.3
原住房 急性 15.4 13.4 14.7 19.9 32.4 35.2
慢性 17.0 34.4 40.0 64.1 53.6 60.1
合计 32.4 47.8 54.7 84.0 86.0 95.3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
3. 不同性别两周患病率
在三个不同灾区千人口患病率女性(其中:极重灾区城乡合计305.6‰、重灾区合计259.1‰、一般灾区235.9‰)都高于男性(其中:极重灾区城乡合计235.3‰、重灾区合计216.1‰、一般灾区207.0‰),这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所得规律(其中:女性155.8‰、男性130.4‰)相一致,但本次调查的患病率则远远高于卫生服务调查,说明灾后居民的患病情况比灾前严重的多。(表2-3-5)
表2-3-5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不同性别千人口患病率(‰)
极重灾区 极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男 235.2 235.3 235.3 216.9 213.7 216.1 194.1 278.2 207.0
女 316.6 276.5 305.6 257.8 265.0 259.1 244.8 299.0 235.9
4.不同年收入每千人两周患病率
在极重灾区不同收入水平居民患病率差异不大,而其他灾区随收入水平增高患病率逐渐降低,尤其在一般灾区更为明显。这可能与极重灾区居民受灾程度较重,灾后居民的经济及生活水平都很接近,所以患病率差异不明显;在一般灾区受灾程度较轻,经济及生活水平存在差异,患病率差异明显,说明居民的患病率与经济及生活居住环境存在相关性。(表2-3-6)
表2-3-6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不同收入千人口患病率(‰)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1000 297.0 272.7 284.9 261.9 265.3 263.6 240.8 391.3 316.1
1001-2000 318.7 275.0 296.9 254.7 257.1 255.9 246.3 263.7 255.0
2001-3000 291.1 327.3 309.2 238.2 263.6 250.9 202.9 256.8 229.8
3001-4000 250.8 230.8 240.8 168.4 204.2 186.3 213.2 312.5 262.9
4001-5000 213.1 253.0 233.0 260.9 194.7 227.8 179.9 312.5 246.2
5001-8000 250.6 259.4 255.0 191.2 169.6 180.4 217.5 313.2 265.3
≥8001 340.6 239.8 290.2 227.3 261.2 244.2 167.3 247.7 207.5
5.不同文化程度每千人两周患病率
不同文化程度居民的两周患病率比较,低文化程度居民明显高于其他居民,文盲半文盲居民的两周患病率在不同灾区都最高(其中极重灾区城镇合计465.5‰、重灾区370.7‰、一般灾区433.0‰)其次是小学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居民的患病率最低。这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所得规律相一致,但此次调查的患病率则明显高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同样说明了灾后居民患病严重程度增加。(表2-3-7)(图2-3-2)
表2-3-7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不同文化程度千人口患病率(‰)
极重灾区 极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文盲半文盲 438.5 492.5 465.5 324.7 416.7 370.7 384.5 481.5 433.0
小学 350.4 435.1 392.8 267.9 317.1 292.5 325.6 371.8 348.7
初中 195.3 260.3 227.8 196.4 215.3 205.9 158.9 340.6 249.8
高中\中专 171.3 142.9 157.1 154.3 150.9 152.6 112.5 215.7 164.1
大专及以上 125.0 129.9 127.4 69.0 131.9 100.4 80.0 89.6 84.8
图2-3-2 极重灾区不同文化程度两周患病率比较(‰)
9. 年龄别两周患病率
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结果相一致,15-34岁年龄组居民的患病率在三个不同灾区都最低,比其小的年龄组,随年龄的降低,患病率逐渐增加,比其大的年龄组,随年龄的增加患病率增加,年龄别患病率的变化趋势呈“√”状(图2-3-3)。65岁以上城镇居民的患病率在不同灾区都高于农村居民。(表2-3-8)
表2-3-8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不同年龄千人口患病率(‰)
极重灾区 极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0-14岁 168.4 112.7 140.5 139.6 140.9 140.3 118.4 165.1 141.8
15-34岁 159.7 84.6 122.1 136.3 109.5 122.9 84.9 118.2 101.6
35-55岁 330.1 270.1 300.1 280.5 240.7 260.6 223.3 333.3 278.3
55-64岁 434.4 379.3 406.9 358.0 421.7 389.8 388.4 382.0 385.2
65岁以上 400.9 492.4 446.6 390.8 403.5 397.1 428.3 565.7 497.0
图2-3-3 不同灾区城乡居民年龄别患病率差异(‰)
(四)疾病严重程度分析
1.千人口两周患病持续天数及两周患病卧床情况
极重灾区的千人口患病天数(其中:农村2590天、城镇2528天、合计2578天)明显高于其他灾区(其中:重灾区合计1134天、一般灾区822天)及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合计1093天),并且随受灾程度降低,患病天数也随着下降。
灾区的患病卧床率均低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可能与灾区的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及居住条件有关。在调查中发现大多居民居住在活动板房和帐篷中,当时正值夏天,房内(帐篷)内的温度很高,不宜长期在内休息,可能是导致居民患病卧床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千人口卧床天数随着受灾程度下降而明显下降。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千人口卧床天数(分别为:211天、184天)高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170天),说明两灾区居民疾病严重程度较高。(表2-3-9)(图2-3-4)(图2-3-5)
表2-3-9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严重程度的指标
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千人口患病天数 1043 1238 1093 2590 2528 2578 1106 1284 1134 758 1146 822
卧床率(%) 37.6 33.7 36.6 16.0 13.3 15.4 21.6 18.4 20.1 22.3 15.7 20.9
千人口卧床天数 169 175 170 196 253 211 188 163 184 108 98 104
图2-3-4 千人口患病天数对比
图2-3-5 千人口患病卧床天数对比
2. 15岁以上调查人口灾后自感健康状况
本次调查对15岁以上居民自感健康状况分为“很好”“好”“一般”“不好”“很不好”五个等级,均为本人回答方可计入,代答不计入。
在不同灾区15岁以上调查居民中城镇居民自感健康状况 “很好”比例(其中:极重灾区6.3%、重灾区8.2%、一般灾区3.1%)都比农村低(其中:极重灾区11.2%、重灾区11.4、一般灾区6.4%);城镇居民的“很不好”比例(其中:极重灾区3.6%、重灾区2.5%、一般灾区1.9%)都比农村居民高(其中:极重灾区1.7%、重灾区1.8%、一般灾区1.4%),说明城镇居民的自感健康状况要比农村差。(表2-3-10)
表2-3-10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自感健康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很好 11.2 6.3 11.4 8.2 6.4 3.1
好 32.4 31.0 38.7 37.0 32.5 22.6
一般 31.2 38.0 23.1 26.7 33.7 46.0
不好 23.5 21.1 25.0 25.6 26.1 26.4
很不好 1.7 3.6 1.8 2.5 1.4 1.9
3. 15岁以上调查人口不同人均收入灾后自感健康状况构成
在分析时把居民收入水平分为7个等级,分别对不同等级层内居民的自感状况进行人数和构成进行统计。
调查15岁以上不同收入灾后自感健康状况看出,居民中“很不好”的居民最少(合计174人),居民主要集中在“好”(合计3013人)、“一般”(3029人)、“不好”(2418人)三个选择上,说明灾区的自感健康状况一般。(表2-3-11)
表2-3-11 调查15岁以上调查人口不同收入居民自感健康构成
人均收入(元) 很好 好 一般; 不好 很不好
<1000 N 92 282 317 374 28
% 8.4 25.8 29.0 34.2 2.6
1000-2000 N 140 558 660 617 45
% 6.9 27.6 32.7 30.5 2.2
2000-3000 N 160 710 618 517 34
% 7.8 34.8 30.3 25.4 1.7
3000-4000 N 111 358 434 265 26
% 9.3 30.0 36.3 22.2 2.2
4000-5000 N 58 270 267 158 8
% 7.6 35.5 35.1 20.8 1.1
5000-8000 N 105 487 436 322 25
% 7.6 35.4 31.7 23.4 1.8
>8000 N 90 348 297 165 8
% 9.9 38.3 32.7 18.2 0.9
人数合计 756 3013 3029 2418 174
不同收入水平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
不同收入居民层内比较看出:在所有收入居民中,小于1000元居民中选“不好” 的比例高于其他收入居民,并随收入增加选“不好”居民的比例则逐渐减少。选“好”的居民在不同收入中所占比例,随着收入增加,比例逐渐增加。以上看出居民的自感健康状况与经济收入水平成正相关。(图2-3-6)
图2-3-6 15岁以上调查人口不同收入(元)层内比较居民自感健康差异
4. 15岁以上调查人口灾后精神健康状况
在本次调查中借鉴了总体健康问卷-12(GHQ-12)获得,本次调查使用的“家庭健康卫生调查问卷”(详见附录“调查问卷”)是GHQ-12最初30条用来筛选心理疾病发病的简略版,问卷涉及的12个问题是通过询问4分度法对应症状的存在与否(一点也不,与平时差不多,比平时多一些,比平时多很多),每个问题的得分分布都是(0,0,1,1),最后12个问题计算一个总分,在分析时将GHQ分值,分为:>8分、8-4分、2-3分、0-1分四个等级,其中8分以上为极高危险组;4分以上居民为精神健康高危险组,2~3 分为精神健康中危险组,0~1 分为精神健康低危险组。
调查15岁以上调查人口灾后精神健康状况显示,受灾程度越重,高分值居民所占比例越高,评分大于8分居民占居民比例分别为:极重灾区农村为30.2%、城镇为24.8%;重灾区农村为18.3%、城镇为9.0%;一般灾区为11.0%;13.5%。而低分值居民所占比例则正好相反:随受灾程度减轻,所占比例越高。可以看出,居民的精神健康状况与灾区受灾程度呈正相关。(表2-3-12)(图2-3-7)
表2-3-12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精神健康评分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0-1分 17.4 16.8 18.7 40.3 34.7 33.5
2-3分 13.7 13.4 15.8 22.1 25.5 24.7
4-8分 38.7 45.0 47.2 28.6 28.8 28.3
>8分 30.2 24.8 18.3 9.0 11.0 13.5
图2-3-7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城乡精神健康评分构成(%)
第四章 调查灾后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利用及费用
一、两周患病治疗与就诊情况
在不同灾区医疗服务机构存在差异,其中极重灾区县乡医疗机构损坏严重,很多乡镇主要靠对口医疗单位和军队医疗机构援助。同时在不同灾区灾后3月以后采取不同的紧急医疗救助政策:极重灾区采取全民免费医疗政策,而重灾区灾区和一般灾区则采取付费方式,以上因素可能都会影响居民的两周患病率。
两周患病率定义为:每千人(或每百人)两周内因病或身体不是寻求各级医疗机构治疗服务的人次数。
(一)两周患病者就诊情况
1.不同灾区两周就诊情况
调查显示:极重灾区两周就诊率略高于其他灾区(其中:极重灾区合计71.1%、重灾区66.9%、一般灾区66.0%);未就诊率则相反。各灾区农村居民就诊率高于城镇就诊率,(其中:集中灾区就诊率农村为76.4%、城镇为54.3%;重灾区农村为67.8%、城镇为61.7%;一般灾区农村为67.4%、城镇为66.0%)。(表2-4-1)
表2-4-1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两周就诊情况(%)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就诊 76.4 54.3 71.1 67.8 61.7 66.9 67.4 61.0 66.0
未就诊 23.6 45.7 28.9 32.2 38.3 33.1 32.6 39.0 34.0
2.两周就诊单位构成
极重灾区居民在临时安置点和军队医疗机构就诊的比例(其中:临时安置点合计21.9%、军队医疗机构8.6%)比其他灾区高,可能与在极重灾区这两个医疗机构形式交其他灾区普遍有关。而其他灾区就诊机构则主要集中在村卫生所、乡镇卫生室及县及县以上医院。(表2-4-2)
这得关注的是在极重灾区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作用在灾后没有很好的体现,可能与灾后的免费医疗救助政策有关,调查了解到,很多地区的村卫生室自己要采取垫付药费,长时间垫付经济能力不能支撑,很多村卫生室只能关门或半天工作制,这使的村卫生室作为最为便捷的医疗服务机构的作用大打折扣。(表2-4-2)
表2-4-2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两周就诊就诊机构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临时安置点 18.4 36.4 21.9 5.8 4.4 5.5 12.8 24.7 15.3
村卫生所 12.1 3.0 10.4 29.6 7.5 24.6 37.9 19.2 34.0
乡镇卫生室 44.6 19.2 39.6 32.6 20.1 29.8 22.4 14.4 20.8
县及县以上医院 15.3 37.4 19.5 31.7 66.7 39.7 26.7 41.1 29.7
军队医疗机构 9.7 4.0 8.6 0.2 1.3 0.4 0.2 0.7 0.3
(二)影响就诊的主要因素
1.不同临时居住地两周就诊比例
调查显示在极重灾区合和重灾区居住在集中居住地和自建帐篷的两周就诊率明显高于原住房居民。而一般灾区不同居住地的就诊率差异不大。(表2-4-3)
表2-4-3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不同临时居住地两周就诊率(%)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灾区集中地 86.8 57.9 79.7 83.9 66.7 82.8 60.0 - 63.6
自建帐篷 78.1 89.3 79.5 67.8 79.1 68.4 62.9 - 64.9
原住房 62.5 44.4 56.6 66.7 58.9 65.0 68.3 60.3 66.4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
2.不同收入水平两周就诊率
调查显示人均年收入小于1000元居民,极重灾区两周就诊率高于其他灾区(其中:极重灾区合计73.0%、重灾区合计64.1%、一般灾区合计57.6%),这可能与在极重灾区的免费医疗政策使低收入人群的就诊率提高有关。在极重灾区高收入人群(人均收入3000元以上)的就诊率低于低收入人群(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一下),这可能与在极重灾区医疗机构的药品供给能力较低等因素有关,导致高收入居民不愿到当地的临时居住地和军队医疗点就医。
调查中了解到在极重灾区临时医疗点提供的药品大多都是捐赠药品,药品品种较为单一,很难满足居民的医疗需求,很多居民因为在当地治疗效果不好,不愿到临时居住地医疗点就医,宁愿自费到临近县乡医院就医。(表2-4-4)
表2-4-4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不同收入两周就诊率(%)
人均年收入
(元)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1000 76.5 63.3 73.0 64.3 60.9 64.1 58.0 53.8 57.6
1001-2000 78.8 61.5 76.9 72.8 58.6 70.5 68.7 53.6 67.0
2001-3000 82.7 64.7 80.6 74.0 62.7 71.3 63.9 75.6 66.5
3001-4000 71.4 39.1 64.0 67.5 58.8 66.0 68.7 63.3 67.6
4001-5000 71.2 60.0 68.6 72.4 56.5 69.1 80.8 66.7 74.7
5001-8000 72.3 61.1 68.4 75.2 63.2 72.0 64.7 49.1 58.6
>8000 77.3 48.1 65.1 70.2 63.9 68.3 87.0 63.3 77.6
3. 两周患病未就诊原因分析
不同灾区城乡未就诊原因构成通过 χ2检验, P>0.05, 两周患病未就诊原因差异性无统计学意义。(表2-4-5)
表2-4-5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未就诊原因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病轻 58.8 43.8 18.8 - 85.7 100.0
自购药 11.8 25.0 12.5 60.0 - -
其他治疗 11.8 6.3 - - - -
经济困难 - 12.5 43.8 20.0 14.3 -
没治疗条件 17.6 12.5 25.0 20.0 - -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2.153
二、因灾伤病及治疗情况
(一)因灾伤病治疗情况
1. 因灾千人口伤病率
调查显示:不同灾区千人口因灾伤病率差异明显,受灾程度与伤病人率成正比。其中:极重灾区千人口因灾伤病率为52.2‰,重灾区为14.6‰、一般灾区为6.0‰。(表2-4-6)
由于在调查时,很多因灾伤病住院的居民还未出院,所以调查所得的伤病率数(尤其在极重灾区)会少于实际的伤病率。
表2-4-6 不同灾区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千人口因灾伤病率(‰)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千人口因灾伤病率 44.8 72.2 52.2 15.6 9.4 14.6 5.1 10.5 6.0
2. 因灾伤病门诊及住院治疗分布
调查显示:灾后居民因灾伤病主要在门诊治疗,极重灾区的门诊比例低于其他两灾区(其中:极重灾区合计49.5%、重灾区合计63.6%、一般灾区69.9%)。住院治疗比例则极重灾区高于其他两灾区(其中:极重灾区合计32.7%、重灾区合计21.5%、一般灾区13.3%)。以上差异说明集中区居民受伤情况较其他灾区严重,因此住院治疗的比例较高。没有治疗的比例各灾区相当。(表2-4-7)
表2-4-7 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因灾伤病门诊及住院治疗构成(%)
治疗机构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门诊 56.8 42.3 49.5 56.7 70.6 63.6 61.5 77.8 69.6
住院 28.8 36.6 32.7 30 13.1 21.5 15.4 11.1 13.3
没治疗 14.4 21.1 17.8 13.3 16.3 14.8 23.1 11.1 17.1
3. 因灾伤病门诊治疗构成
调查显示不同灾区因灾伤病门诊医疗机构存在差异:极重灾区主要集中在临时安置医疗点(48.0%)、乡镇卫生院(20.0)和县及以上医院(19.0%);重灾区在临时安置点治疗的仅占4.1%;一般灾区占22.6%,都少于极重灾区。由此看出临时安置医疗点在灾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极重灾区居民重要的医疗服务机构,对解决极重灾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起到关键作用。(表2-4-8)
表2-4-8 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因灾伤病门诊治疗机构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临时安置医疗点 41.7 57.5 48.0 4.8 - 4.1 22.7 22.2 22.6
村卫生室 13.3 5.0 10.0 28.9 14.3 26.8 31.8 33.3 32.3
乡镇卫生室 28.3 7.5 20.0 32.5 50.0 35.1 9.1 11.1 9.7
县及县以上医院 11.7 30.0 19.0 32.5 35.7 33.0 36.4 33.3 35.5
军队医疗机构 5.0 - 3.0 1.2 - 1.0 - - -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
(二)因灾伤病住院情况
1. 因灾伤病住院病种别构成
因在调查是大多伤员还未返回,调查到的伤病人员多以骨折、开放性创伤、烧伤等伤病。
2. 因灾伤病住院得到服务种类构成
因灾伤病住院得到服务种类构成不同灾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表2-4-8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因灾住院受到服务构成(%)
服务类型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生活照顾 32.1 20.0 22.2 33.3 - 100.0
心理安慰 10.7 5.7 11.1 - 50.0 -
两者都有 53.6 62.9 51.9 66.7 - -
两者都无 3.6 11.4 14.8 - 50.0 -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3.123
3. 因灾伤病费用情况
调查显示调查不同灾区城乡因灾住院费用中位数:极重灾区合计0.8万元、重灾区0.21万元、一般灾区0.2万元。(表2-4-9)
由于灾后国家出台政策,对因灾受伤住院的居民实行免费治疗。所以因灾住院个人付费就不作统计。
表2-4-9 家庭入户调查——调查不同灾区城乡因灾住院费用(万元)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农村 城镇 合计
均数 1.42 0.63 1.15 0.6783 0.15 0.64 0.33 0.2 0.27
中位数 1.0 0.3 0.8 0.23 0.15 0.21 0.33 0.2 0.2
3. 因灾伤残情况
由于在调查时大部分因灾住院伤员还未出院,导致本次调查的因灾伤员过少,不能代表整体特征。
第五章 灾后医疗救助工作满意度和可及性分析
一、 紧急医疗救治实施结果比较分析
地震发生后国家对不同灾区实行不同医疗救助政策:极重灾区灾后所有居民在半年内实行免费医疗政策;在重灾区和一般灾区灾后三个月内实行免费医疗政策,三个月后实行常态医疗救助政策。本次调查对灾后紧急医疗救助政策居民满意度作了调查。
(一)居民对紧急医疗救治政策满意度
不同灾区对灾后紧急医疗救助政策满意度较高,说明灾后紧急医疗政策的实施深得人心,体现了国家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应得到肯定。(表2-5-1)
表2-5-1 调查不同灾区城乡居民灾后紧急医疗救助政策满意度分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满意 90.4 82.7 96.6 87.2 85.5 92.5
不满意 9.6 17.3 3.4 12.8 14.5 7.5
(二)居民对紧急医疗救治服务满意度
不同灾区城乡居民满意度存在一定差异,极重灾区满意度低于其他灾区,在调查中了解到在极重灾区居民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药品缺乏,这与极重灾区医疗机构损毁及卫生人员伤亡严重有关。极重灾区的药品主要靠捐赠来维持居民的需求,品种较为单一。(表2-5-2)
表2-5-2 调查不同灾区城乡居民灾后紧急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分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满意 78.1 66.4 97.0 83.5 94.5 87.7
不满意 21.9 33.6 3.0 16.5 5.5 12.3
(三)居民对紧急医疗救治服务不满意原因构成
由于重灾区和一般灾区的调查时已经实行常态医疗救助政策,现只对极重灾区的居民卫生服务不满意度原因进行分析,看出居民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缺乏药品”。 (表2-5-3)
表2-5-3 调查极重灾区城乡居民灾后卫生服务不满意度原因构成(%)
极重灾区
农村 城镇
缺乏药品 65.2 79.7
缺乏人员 2.7 3.8
技术水平低 6.3 3.8
服务不及时 12.5 10.1
其他 13.4 2.5
(四)居民对医疗救助的知晓率
通过对“居民对医疗救助的知晓率”的调查得知,灾区居民的医疗救助知晓率较低,极重灾区的知晓率还不到20%,说明在平时的对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工作还不到位。(表2-5-4)
表2-5-4 调查极重灾区城乡居民灾后对医疗救助的知晓率分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知道 18.9 18.0 18.8 33.8 29.0 36.7
不知道 81.1 82.0 81.2 66.2 71.0 63.3
二、紧急医疗救治可及性分析
(一)因灾伤病第一个实施救助人员构成
由于在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受灾较轻,调查得到的信息太少,就不作统计,下面只对极重灾区信息进行分析。调查显示第一个对居民实施救援的人员中,“家人或邻里”和“自救”合计比例在城乡都达到50%,说明在第一时间自救或家人、邻里救助在灾后人员救助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在城乡,医护人员的救助比例也较高(其中:农村25%、城镇38.2%),说明在灾后医护人员的救援作用不容忽视。(表2-5-5)
表2-5-5 家庭入户调查—调查极重灾区居民因灾伤病第一个实施救助人员构成(%)
极重灾区
农村 城镇
非医疗救援人员 9.6 5.9
医护人员 25.0 38.2
军人 13.5 5.9
家人或邻里 25.0 8.8
自救 26.9 41.2
(二)因灾伤病得到医疗救助时间构成
调查显示:受伤居民在一天之内接收到医疗救助的比例在农村达到75%,在城镇达到60%,看出居民得到的救助是非常及时的,从侧面也体验到在灾后医疗救援政策实施的及时与正确。(表2-5-6)
表2-5-6 家庭入户调查—调查极重灾区居民因灾伤病得到医疗救助时间构成(%)
极重灾区
农村 城镇
半天 55.6 38.2
一天 20.4 23.5
两天 7.4 14.7
三天 5.6 14.7
三天到一周 7.4 5.9
一周后 3.7 2.9
第六章 影响灾后居民卫生服务需要与利用的多因素分析
(一)影响居民精神卫生评分分值的主要因素分析
我们按不同因素(如灾区性质、年龄、医保形式、城乡差异、居住形式、人均年收入、是否两周患病等)进行分层,分别计算各分层的精神评分,发现各因素间居民评分高低不尽相同,同时也发现不同因素间有明显的交互作用。建立影响居民精神卫生评分的多变量模型,一是研究在控制其他因素的交互作用后,特定解释变量对精神评分的影响;二是采用不同评分组分别引入模型,考察特定解释变量在不同评分组作用的变化。在此我们将居民精神评分按:0-1分;2-3分;>4分三个等级进行分层,分别建立了三个模型,考察不同因素对三个评分等级的作用。
表2-6-1 是灾区15岁以上居民精神卫生评分的 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结果。分析结果表明三个模型的假设检验均具有高度显著性(p<0.01)。
从三个模型中可以看出,灾区性质、居住地、医保形式、两周是否患病、收入水平及年龄都对居民的精神评分有明显的影响。
三个模型可以基本可以概括为:灾区受灾程度越高评分越高;集中安置点和自建帐篷的评分高于其他居住形式;无医保的比参加医保的评分高;两周患病的比未患病的评分高;收入越低评分越高;年龄越大评分越高
表2-6-1 灾区15岁以上居民精神卫生评分的 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结果
解释变量 模型一 模型二 模型三
参数 显著 相对 参数 显著 相对 参数 显著 相对
估计 水平 危险度 估计 水平 危险度 估计 水平 危险度
对照组(灾区性质=一般灾区)
极重灾区 -0.4503 ** 1.6374 -0.6393 ** 0.6144 0.2665 ** 1.3054
重灾区 1.5823 ** 0.8663 1.4444 * 0.2631 1.8019 * 0.0612
对照组(户口类型=城镇)
农村居民 -11.662 1.0449 -0.1389 0.8703 -0.0182 0.6723
对照组(居住地=外出打工)
集中安置点 1.9241 ** 1.2482 -0.7194 ** 1.4870 2.4852 ** 1.4404
自建帐篷 -1.4918 ** 0.8503 -0.4656 ** 0.9278 1.3976 * 0.8908
原住房 -1.0438 0.6822 -0.0081 ** 0.8919 1.9924 0.7239
亲戚家居住 2..336 0.6993 0.0449 0.7528 0.8083 * 0.2566
对照组(医保形式=无医保)
城镇居保、医保、公费 -2.151 ** 0.2585 -2.5492 ** 0.1651 -1.3976 ** 0.1128
新农合 -12.4164 ** 0.1078 -1.3759 ** 0.1310 -1.7062 ** 0.0871
商业保险 1.6337 ** 0.1618 1.7703 ** 0.2306 -1.3938 ** 0.1136
对照组(两周未患病)
两周患病 0.7102 ** 2.0343 0.1713 * 1.1869 -0.1609 * 0.8514
对照组(人均年收入>8000元)
>1000元 0.6802 ** 0.6802 2.2449 ** 0.5112 -17.0637 ** 1.5462
1001-2000元 0.5263 ** 0.5263 0.1947 ** 0.5602 -16.2797 * 0.6517
2001-3000元 0.1461 ** 0.1461 1.4826 ** 0.1584 -15.6816 * 0.3258
3001-4000元 1.7324 1.7324 0.8290 * 1.3518 0.6673 * 1.7639
4001-5000元 0.7409 * 0.7409 -0.1705 0.5420 0.5458 0.6033
5000-8000元 1.4937 1.4937 0.8103 1.4323 0.3897 1.4900
对照组(年龄15-34岁)
34-54岁 -0.8441 * 0.0407 1.3245 0.5297 0.7538 1.3633
54-64岁 -0.4013 ** 0.6033 0.0738 * 0.8151 0.1648 * 0.6700
>65岁 0.1244 ** 0.8025 0.5196 ** 1.2004 0.2470 ** 0.9534
*为p<0.05; **为p<0.01
(二)两周患病就诊概率的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结果
为了了解居民两周患病情况与不同影响因素(如灾区性质、年龄、性别、医保形式、城乡差异、居住地、人均年收入、文化程度及精神评分等)的相关性,建立了两周患病就诊概率的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
表2-6-2是影响灾区居民两周患病概率的 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结果。分析结果表明模型的假设检验均具有高度显著性(p<0.01)。
从模型中可以看出,居民的两周患病概率与灾区性质、性别、居住地、医保形式、城乡差异、收入水平、年龄、文化程度及精神评分有明显相关性。
模型可以基本概括为:灾区受灾程度越大患病概率越高;集中安置点和自建帐篷的评分高于其他居住形式;无医保的比参加医保的概率高;收入越低概率越低;年龄越高概率越高;文化程度越低概率越高;女性患病概率高于男性;收入越高概率越低;精神评分越高概率越高。
表2-6-2 影响灾区居民两周患病概率的 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结果
解释变量 参数估计 显著水平 相对危险度
对照组(灾区性质=一般灾区)
极重灾区 0.6304 ** 1.8783
重灾区 -6.2039 ** 0.0020
对照组(户口类型=城镇)
农村居民 -3.0147 ** 0.0491
对照组(居住地=外出打工)
集中安置点 0.0172 * 1.0173
自建帐篷 7.1339 ** 1.7189
原住房 -0.0596 0.9422
亲戚家居住 0.7973 0.2195
对照组(医保形式=无医保)
城镇居保、医保、公费 -1.5234 ** 0.2180
新农合 -2.2908 ** 0.1012
商业保险 -4.5122 ** 0.0110
对照组(人均年收入>8000元)
>1000元 -1.2028 ** 0.9003
1001-2000元 -0.5323 ** 0.5873
2001-3000元 -0.8582 ** 0.4239
3001-4000元 -0.3936 0.6746
4001-5000元 -17.7508 ** 0.0000
5000-8000元 -0.8705 ** 0.4188
对照组(年龄>65岁)
15-34岁 0.6876 ** 1.9890
34-54岁 -1.8854 ** 0.1518
54-64岁 1.2421 * 0.4630
对照组(精神评分>8分)
0-1分 4.3987 ** 81.3424
2-3分 4.1015 ** 60.4315
4-8分 1.1028 ** 3.0125
对照组(性别=女性)
男性 -2.0963 ** 0.1229
对照组(文化=大专及以上)
文盲、半文盲 9.0267 ** 8322.3316
小学 10.5067 ** 5.8854
初中 1.5418 ** 4.6728
高中、中专 5.0931 ** 1.8954
*为p<0.05; **为p<0.01
第七章 灾后紧急医疗救助实施障碍分析
“5•12”汶川大地震─一场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瞬间把中国拉进非常状态,各级政府展现了极高效率,各地方、各单位也及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尽可能地把灾害对生命和财产的损失降至最低。
然而在本次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尽管之前国家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导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及救助工作,而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灾难,明显感到各种预案、条例建立与完善还很不够,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在应对大型自然灾害面前存在着许多不足。
众所周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发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有的甚至不可预测,它的发生人们往往毫无察觉;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同时危及许多人,可能造成大面积的人群和地区受到危害;三是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影响的人群和领域都很广泛,所以其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需要多系统、多部门的密切配合,要在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下综合协调处理;四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发生的突然性和事件发展的难以预测性,救治机会稍纵即逝,要求事件的处理者必须果断作出决策,及时处理。灾后紧急医疗救助工作机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应遵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及规律有序、高效进行。在调查中我们针对灾后紧急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研,分别对不同对象(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工作人员、非政府组织等)进行了访谈,就救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障碍进行了归纳总结,具体如下:
一、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在地震的初发阶段,通讯一度中断,由于信息渠道不畅、信息统计不准确,导致医院应急反应不快。信息在卫生应急机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只有搜集到准确的信息,才能为指挥组织体系提供决策的方向,才能有效地指挥、动员、协调、调度地区内的资源来应对危机。
二、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
各医疗单位均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应的一些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此次地震中,各级医疗单位及时启动了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急诊急救,物资准备、车辆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但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大多数医疗卫生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识有所提高,但是专业队伍应急知识缺乏,许多人未受过训练和演练,造成了灾情发生时束手无策。
三、应急物资储备不足
尽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等方面的储备,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但事实上,各医疗机构储备的物品大都是医院常用品种及用量,并无额外的储备,一则是无这方面的强制要求,二则也无这方面的资金。为抢救伤员,一些常用的基本物资医院可以想方设法去购买,但其它如人力资源储备、手术器械、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在短时间内却无法补充。
四、社会力量组织、调配不足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许多在校学生、社会力量都积极投身到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面对庞大的志愿者群体,同时存在没有专门机构来负责组织、统一调配、联络安排工作,随机报名参与的志愿者有很大的随意性,很多地方出现志愿者“过剩”现象。
第三部分
关键问题估算
————————————————————————————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对关键问题的专题研究,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一是灾后困难人口比例及四川省新增困难人数估算;二是灾后四川省2009年医疗救助资金增量估算;四是灾后紧急救助期间医疗总费用估算等内容。
第八章 灾后四川省新增困难人口与新增资金需求测算
灾后医疗救助资金的推算思路:
一、灾后新增困难人口测算
(一)基线调查对灾区“三无”人员统计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后困难人口将大幅增加,在我们的基线调查中已经对受灾居民的经济损失及生存现状作了大量描述,居民的经济收入急剧减少,困难居民比例将大大增加。然而困难居民的估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很难通过基线调查得到一个比较精确的比例,因此本章只能对灾后困难人群的比例作一个大致的估算。
在灾后由于灾区(尤其是极重灾区)居民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没有收入、居民的生产生活还处在无序状态,这种状态可能会持续一点时间,因此困难人口的统计已不能按照灾前划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方式来界定困难人口。在各个地区的分报告中没有或很少涉及灾后困难人口这一问题。那么如何测算灾后困难人口及救助资金?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作了如下的分析:
第一:灾后各个灾区对困难人口的界定主要以“三无”人员( 无生产资料、无住房、无收入)来界定家庭及个人的受灾程度,因为以上人员是受灾程度最重,最应在灾后受到关注的人群。
第二:在灾后一年或几年内,现有“三无”人员的经济状况完全转变的可能性不大(重新耕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周期为一年、房屋重建的经济负担可能以3-5年为周期)。
第三:即使有部分年纪较轻、身体健康的“三无”人员在灾后依靠打工赚取一定的经济报酬,但重建房屋及子女上学等其他经济负担的存在,还不足以使其摆脱困境。
第四:我们经过考虑认为在灾后一段时间内(可以划定为一年),对困难人口的界定应以“三无”人员(只要具有“三无”标准中任何一项的人员)为主要组成部分,并加上不是“三无”人员的灾前困难群众及因灾严重致残的特殊困难人员。对以上这部分人员应该考虑给予实施医疗救助。其中:“三无”人员的人数将依据基线调查的数据予以测算;严重伤残的人数则通过政府部门的伤残比例加以测算。
第五:经过分析将困难群众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特别困难群众,即具有“三无”指标中任何两项及三项的人员;第二层次为一般困难群众,即只具有三无指标中一项的人员;第三层次因灾严重伤残人员,并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人员。
第六:在救助资金估算之前,我们对不同困难群众建立一个救助模式,具体如下:第一,由民政部门资助所有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帮助他们支付参保费;;第二,对因灾严重伤残人员人员,资助他们参加医疗保险,并根据他们需长期康复治疗的特点,采取门诊医疗定额救助的方式实施救助。
第八:根据上面所说的救助政策,在资金测算时我们对如下救助资金进行测算:一,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群众的参保费;二,严重伤残人员的参保费及门诊定额救助费用。
本次基线调查对灾区“三无”人员的数据统计看出,不同灾区“三无”人员比例差异较大。(表3-8-1)
表3-8-1 不同灾区城乡“三无”人员比例构成(%)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三无人员”状况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无生产资料 0.49 - 0.94 - - -
无住房 53.07 53 10.18 4.51 9.24 0.36
无收入 0.49 0.92 0.67 4.23 2.94 0.3
无生产资料及住房 10.57 9.22 0.87 0.56 0.11 0.8
无生产资料及收入 0.49 0.92 1.07 1.13 0.72 0.71
无住房及收入 6.14 3.69 1.08 1.1 0.82 0.5
完全“三无人员”
(三者都无) 9.58 8.76 1.08 0.5 0.42 0.73
不同灾区及城乡差异性 χ2检验 P=0.0000
在基线调查是为了更清晰的了解家庭“三无”状况,我们在设计调查问卷时对关于被调查居民的“三无”的问题是多项选择,且不存在重复数据,并排除了灾前的困难人口,因此下面的“三无”人员比例为灾区新增加的困难人口。(表3-8-2)
表3-8-2 不同灾区城乡困难人口比例(%)
极重灾区 重灾区 一般灾区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一般困难群众 54.05 53.92 11.79 8.74 12.18 0.66
特别困难群众 26.78 22.59 4.1 3.29 2.07 2.74
合计 80.83 76.51 15.89 12.03 14.25 3.4
(二)灾后新增困难人口估算
由于本次地震主要波及四川省,新增困难人口主要集中在四川省,因此我们将只测算四川省新增困难人口及救助金额。
思路:
1. 四川省不同灾区困难群众人数估算(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7年我国城乡人口比例为:城镇45%;农村55%。)
(1) 四川省极重灾区困难群众人数估算
Ⅰ. 极重灾区人数 :10个县的总人数为3531808人
Ⅱ. 极重灾区城镇居民总数为:3531808人×45%=1589313人;
Ⅲ. 极重灾区农村居民总数为3531808人×55%=1942495人
Ⅳ. 极重灾区灾后城镇特别困难人口总数=城镇居民总数×极重灾区特别困难人口比例=1589313人×26.78%= 42.56万人
Ⅴ. 极重灾区灾后农村特别困难人口总数=农村居民总数×极重灾区特别困难人口比例= 1942495人×22.59%=43.88万人
Ⅵ. 极重灾区灾后城镇一般困难人口总数=城镇居民总数×极重灾区一般困难人口比例= 1589313人×53.92%= 85.69万人
Ⅶ. 极重灾区灾后农村一般困难人口总数=农村居民总数×极重灾区一般困难人口比例= 1942495人×54.05%= 104.98万人
(2) 四川省重灾区困难群众人数估算
Ⅰ.重灾区人数 :29个县的总人数为1024万人
Ⅱ.重灾区城镇居民总数为:1024万人×45%=460.8万人;
Ⅲ.重灾区农村居民总数为:1024万人×55%=563.2万人
Ⅳ.重灾区灾后城镇特别困难人口总数=城镇居民总数×重灾区特别困难人口比例=460.8万人×4.1%=18.89万人
Ⅴ.重灾区灾后农村特别困难人口总数=农村居民总数×重灾区特别困难人口比例= 563.2万人×3.29%=18.53万人
Ⅵ.重灾区灾后城镇一般困难人口总数=城镇居民总数×重灾区一般困难人口比例=460.8万人×11.79%= 54.33万人
Ⅶ.重灾区灾后农村一般困难人口总数=农村居民总数×重灾区一般困难人口比例= 563.2万人×8.74%=49.22万人
(3)一般灾区困难群众人数估算
Ⅰ.一般灾区总人数 :100个县的总人数为7265万人
Ⅱ. 一般灾区城镇居民总数为:7265万人×45% = 3269.2万人;
Ⅲ. 一般灾区农村居民总数为:7265万人×55%= 3995.7万人
Ⅳ. 一般灾区灾后城镇特别人口总数=城镇居民总数×一般灾区特别困难人口比例= 3269.2万人×2.74%= 109.48万人
Ⅴ. 一般灾区灾后农村特别人口总数=农村居民总数×一般灾区特别困难人口比例
= 3995.7人×2.07%= 88.71万人
Ⅵ.一般区灾后城镇一般困难人口总数=城镇居民总数×一般困难人口比例=3269.2万人×0.66%= 21.57万人
Ⅶ.一般区灾后农村一般困难人口总数=农村居民总数×一般困难人口比例=3995.7万人×12.18%=486.67万人
2. 灾后四川省城乡困难群众总人数估算
(1) 灾后四川省城镇一般困难群众总人数=不同灾区城镇合计=161.59万人
(2) 灾后四川省农村一般困难群众总人数=不同灾区农村合计= 640.9万人
(3) 灾后四川省城镇特别困难群众总人数=不同灾区城镇合计=151.12万人
(4) 灾后四川省农村特别困难群众总人数=不同灾区农村合计=170.93万人
(5) 四川省2007年底城镇困难群众人数=178.3万人
(6) 四川省2007年底农村困难群众人数=301.8万人(表3-8-3)(表3-8-4)
表3-8-3 显示四川灾后不同灾区城乡困难人口数合计;表3-8-4 是灾后城乡不同困难人口合计与2007年低四川省城乡困难人口数及比例对比。
表3-8-3 四川省灾后城乡不同困难人口数及比例
四川省城镇 四川省农村 四川省灾后城乡
一般困难群众合计 四川省灾后城乡
特别困难群众合计
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 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
人数
(万人) 161.6 151.1 640.9 170.9 802.5 322
表3-8-4 2009年四川省灾后困难人口数及比例估算值
四川省2007年底困难群众 四川省灾后困难人口困难群众
(一般及特别困难人口)
城镇 农村 合计 灾后城镇 灾后农村 合计
总人数(万人) 3888.9 4753.2 8642.1 2013.8 6628.3 11242.8
困难人口总数(万人) 178.3 301.8 425.3 312.7 811.8 1310.9
困难人口数占总人数比例(%) 4.6 6.3 4.9 15.5 12.3 13.9
3. 四川省灾后增加一般困难人口数及特殊困难人口数估算
(1)灾后四川省城镇困难群众增加人数=灾后四川省城镇困难群众合计数- 2007年底困难群众人数= 312.7-178.3= 134.4万人
(2)灾后四川省农村困难群众增加人数=灾后四川省农村困难群众合计数- 2007年底农村困难群众人数= 811.8-301.8= 510万人
(3)特殊困难群众估算: 以上是灾区增加的困难群众人数,还应考虑到因灾严重伤残(截肢、截瘫)的特殊困难群众。这次地震伤员中截肢截瘫比例0.9%, (四川省卫生厅2009年1月4日公告),按此比例估算将增加3万人的在地震中截肢截瘫的特殊困难群众。(表3-8-4)
表3-8-4 四川省灾后增加一般困难人口数及特殊困难人口数(万人)
2007年底四川省
困难人口数
(民政厅数据) 灾后测算
困难人口数 灾后增加
困难人口数 灾后增加特殊
困难人口
(因灾严重伤残)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困难人数 301.8 178.3 811.8 312.7 510 134.4 3
二、四川省2009年增加医疗救助资金估算
由于灾后灾区新增困难群众人数较大,如何在有限的救助资金预算情况下,最大程度保证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需求是灾后医疗救助的难题。在此我们考虑:首先应资助灾后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来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真正做到医疗救助的兜底功能。其次是对严重伤残(截肢、截瘫)人员实行门诊定额救助的方式满足他们的长期康复治疗需求。因此在资金测算时我们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医疗救助资金年度预算要求,只对新增困难群众(一般、特别困难群众及严重伤残人员)的参保费用及严重伤残群众的定额门诊救助费用。
(一)2009年四川省增加医疗救助资金估算
四川省2009年常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增加资金测算思路:
1. 灾区新增一般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参保费测算
(1)新增救助对象参保费测算
【提示】1.按四川省2009年新农合困难群众参保费资助金额以20元\人\年 标准支付;城镇居保困难群众资助金额以四川省平均水平130元\人\年支付(四川省标准81-180元/人/年)。
2.四川省2009年城镇新增特殊困难(因灾严重伤残)群众3万人,这部分困难群众的按城镇、农村居民各50%计算基本医疗保险费。
(a)四川省2009年农村新增困难群众新农合参保费= 510万人×20元\人\年= 1.02亿元\年
(b)四川省2009年城镇新增困难群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 134.4万人×130元\人\年= 1.75亿元\年
(c)严重伤残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1.5万人×20元+1.5万人×130元=0.02亿元
(2)因灾严重伤残人员(截肢、截瘫)定额门诊救助资金测算
作法:对因灾伤残较为严重(截肢、截瘫等)且需长期后续门诊治疗的困难群众给予定额救助,建议设立500元/年为封顶线(医疗救助试点地区标准)。
【提示】这次地震伤员中截肢、截瘫比例0.9%, (四川省卫生厅2009年1月4日公告),按此比例估算将有3万人在地震员中截肢、截瘫,按500元/人/年的门诊封顶线救助标准,2009年严重伤残人员的门诊服务医疗救助补偿费为0.15亿元。
因灾严重伤残人员(截肢、截瘫)定额门诊救助资金= 因灾严重伤残人数×500元/年/人=0.15亿元
(3)医疗救助资金的风险储备金测算
【提示】在对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时应增加风险储备金的测算。考虑到灾后二次救助、临时医疗救助等资金增加,建议四川省民政厅2009年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时对医疗救助风险储备金上浮10%。即由原来救助资金预算总量的10%,上浮到20%。
医疗救助资金的风险储备金测算 = (新增救助对象参保费+因灾严重伤残人员定额门诊救助资金)×20% = (1.02+1.75+0.02+0.15)亿元 ×20%= 0.59亿元
(4)四川省2009年新增医疗救助资金总量测算
新增医疗救助资金=新增救助对象参保费+门诊定额补偿费+风险储备金=1.02+1.75+0.02+0.15+0.58= 3.5亿元
以上是对四川省新增医疗救助资金的总体估算,由于灾后困难人口的多样性(一般困难、特殊困难等)及灾后医疗救助工作的复杂性,给医疗救助资金的估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此所估算的数据只是理论上的数值,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有偏差。
表3-8-9 四川省2009年新增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数据汇总(亿元)
新增救助对象参保费 新增特殊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补偿费
(城乡新增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补偿费) 增加风险
储备金 新增医疗救助资金合计
金额 2.79 0.15 0.59 3.5
第九章 灾后紧急医疗救助住院病人医疗费用估算
在本次调查中所收集到得因灾受伤住院病人非常有限,仅有不到100人。因此在研究中参考了汶川地震受伤住院治疗的相关文献数据,急医疗救助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对作大致的总体估算。
一、本次研究关于紧急医疗救助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统计为:极重灾区0.8万元/人。
二、相关文献研究显示:四川华西医院收治的 1635例出院地震患者,包括地震伤员l413例(86.04%)、灾区病人222例(13.96%)住院地震患者人均费用为9165-12426元,费用构成主要为手术及其相关费用(包括材料费、检查费、治疗费),占71.75%,药品费仅占18.41%,床位费和其他费用不足10%(张进等) 。
三、有以上研究看出本次基线调查的因地震住院伤员的费用与张进的研究相近,接近1万元/人,汶川地震因灾受伤住院人数为10万人次。由次我们进行了汶川地震因灾住院人员的医疗总费用测算(总体估算)。
四、汶川地震因灾住院人员的医疗总费用测算(总体估算)= 因灾受伤住院人数×人均住院医疗费用= 10万人次×1万元/人次 = 10 亿元
由此估算汶川地震因灾治疗受伤人员费用大概估算为10亿元。需要说明的是在伤员住院期间各医院还需支付伤员的餐饮费、陪护费、陪护人员的餐饮费及伤员和陪护人员的返乡交通费等费用,因此实际花费将大于10亿元。
第四部分
主要发现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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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本次调查的主要发现
一、不同灾区城乡家庭及居民因灾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差异明显
(一)不同灾区受灾程度比较
调查显示极重灾区家庭财产损失金额不同灾区差异明显,极重灾区农村、城镇家庭损失金额(中位数)为农村5.0万元、城镇13.0万元,在重灾区、一般灾区家庭受损金额则大大降低:重灾区农村1.0万元、城镇0.2万元;一般灾区农村0.2万元、城镇0.2万元。城乡房屋倒塌比例也存在差异,极重灾区有51.19%房屋倒塌远远高出重灾区的15.76%房屋倒塌和一般灾区7.97%的房屋倒塌。同时不同灾区居民伤亡、失业人数、耕地受损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尽管在灾后政府对不同灾区采取了不同的救助政策,但灾后居民房屋的重建、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建立等急需解决的问题还需深入研究,并拿出相关应对方案。
(二)城乡居民受灾程度差异明显
调查分析中将城镇及农村居民对照研究发现,城镇家庭在:失业人数、房屋受损、家庭损失金额等指标上高于农村居民或家庭(全失去工作:农村77‰、城镇98‰;部分失去工作:农村68‰、城镇72‰;极重灾区家庭损失总财产折合金额中位数:农村5.0万元、城镇13.0万元)。虽然城镇受灾居民人数较农村少,但城镇居民或家庭的受灾程度则较农村严重。
二、灾后不同灾区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量大幅增加,疾病负担加重
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以、社会经济水平及疾病结构是影响卫生服务需要的最主要因素。在灾后灾区的居民的居住环境、生产生活、精神健康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到严重损毁和人员伤亡,灾区的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大大减弱。尤其是灾区困难人口比例在灾后大幅增加将给当地民政部门带来巨大压力。
(一)灾区居民整体的卫生服务需要大幅增加
调查显示:不同灾区的两周患病率都是2003年卫生服务调查的1.5倍到2倍;居民的自感健康大多处于“不好”“一般”状况,灾后居民的卫生需要量极具增加。如此大的卫生服务需要增加,加之灾区(尤其是极重灾区)卫生服务机构损坏严重,给灾区卫生服务供给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整合卫生资源满足灾区卫生服务需要(特别是极重灾区)是当地政府现在的工作重点。
(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现在灾区居民的主要疾病,但重大疾病的防控不容忽视
本次调查显示,灾区居民主要疾病模式已经发生明显转变。从疾病患病率的构成来看,前五位疾病分别为呼吸系统、循环系统、运动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疾病。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极重灾区很多居民还居住在活动板房,居住密度较大,极易发生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在我们现场调查中发现居住在临时安置点的居民患感冒、风湿及肠胃炎的居民非常多。这都与灾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人口居住密度及受灾程度密切相关,因此灾区的卫生预防工作仍不能忽视。
(三)灾区居民的精神健康状况很差,灾区心理治疗与辅导应积极开展
本次调查显示,精神健康评分处于高危险的居民占调查人数的50%以上,这部分居民的心理健康问题也在灾后凸现。灾后不断有灾区居民自杀的报道,在灾后包括灾区幸存者、失去亲人者、儿童、救援人员、媒体工作者、志愿者等,都可能造成一定的心理阴影或心理疾病,亟需心理干预。灾后心理干预应作为一项重要的卫生保健措施积极开展,并应得到社会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三、极重灾区及部分重灾区的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不能满足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
以上是北川县及都江堰两个极重灾区医疗机构因地震受损的一个缩影,在震后整个极重灾区的卫生机构情况大致相同,内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地震中损毁严重,服务能力受到严重制约,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严重下降。在紧急医疗救治期时期,主要靠部队野战医院、临时医疗点、医疗小分队等多种方式为灾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灾后医疗救助工作成绩显著,但常态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不高
(一)居民对灾后紧急医疗救助政策及服务满意度较高
调查显示:居民对紧急医疗救助政策及紧急医疗服务的满意度都很高,不同灾区都在80-90%之间,说明在灾后紧急救治期间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最大程度的缓解了灾后广大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得到了老百姓的肯定。
(二)常态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及重视程度不高
调查显示:居民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不高。只有20%左右居民了解,如此低的知晓率使得很多需要医疗救助的居民不能得到必要的救助,导致救助率过低,不利与救助工作的开展。
五、困难群体人数增加幅度较大,医疗救助资金将大幅增长,对灾区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工作产生巨大挑战
(一)灾区困难群众大幅增加
调查显示,灾区困难群众的比例大幅增加,由原来的5%左右增加到极重灾区的50%左右,重灾区的20%左右,一般灾区的10%左右,如此大规模的困难人口的短时间内增加,加剧了当地民政部门的工作压力。灾后困难群众的生存状况堪忧,如何解决如此规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和医疗问题是当下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
(二)灾区困难群众卫生服务需要量增加,正面临着生存和疾病负担的双重压力
调查显示:越低收入水平居民的自感健康状况越差;低收入居民的千人口患病率也高于高收入居民,如何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及其与其他医保形式的衔接,保证灾区困难群众的医疗健康水平是现在民政及卫生部门急需解决的难题。
(三)灾后困难人群医疗救助资金将大幅增长
由于灾后困难群众比例大幅增加,所需医疗救助资金也水涨船高,经测算四川2009年新增医疗救助资金将到3.5个亿,如此大的救助资金不仅要靠国家财政资金的扶持,同样还需社会力量的筹集与捐赠。
第十一章 相关政策建议
本次调查的主要发现揭示了,地震对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及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量增幅明显、灾区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下降、困难人口比例将大幅增加、救助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有效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满足不同居民的卫生需求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难题。针对在调查中对灾后紧急医疗救治及医疗救助过程的研究,建议对以下一些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解决。
一、如何加强地震救援与突发灾害事件的卫生应急管理
灾情发生后,政府及社会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紧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救援工作,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外电评论:中国政府以高分通过了这次灾难带来的考试。然而在看到所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现在面临的艰巨的公共卫生问题:大量居民还居住在人口密度很高安置点、灾区卫生服务机构损毁严重、卫生人力资源缺乏等等,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内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灾区着重加强下面几个方面工作:
(一)广泛开展公共卫生运动
要在安置点及集中居住地广泛开展公共卫生运动。安置点的人口比较密集,生活条件相对比较简陋,所以要把群众动员起来,广泛开展预防疾病、健康教育、生活方式干预等活动。健康是个人的责任,除了被动的接受医疗服务之外,要动员人们主动参加维护健康的活动,实现预防为主。“爱国卫生运动”曾经在我国有成功的经验,同样应该在救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灾区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目前灾区(尤其在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破坏严重,非常薄弱,很难满足灾区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在灾后的重建中,应该把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灾后重建的规划。调整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把更多优质的资源调整到农村和社区。同时,不仅要规划硬件标准,还要进行制度的建设,四川灾区可以借鉴一些西部的地区乡镇卫生院纳入全额拨款范围的成功经验,并且对村医进行补贴,以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和供给能力。同时在灾后重建医疗卫生体系的过程中,探索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制度。
尤其对极重灾区的临时安置点,应该按照人口的规模设置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满足灾区居民对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的需求。这些卫生服务机构应该由政府主办,如果社会力量有意愿,也应当鼓励他们参加。考虑到灾民目前的经济状况,这些医疗机构应当主要采取免费服务的方式,或者只收取少量的挂号和药费,政府给予拨款和补助,并且配送基本药品,鼓励采取适宜技术。除了满足灾民的需求之外,还应当利用这个机会对于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进行探索。
(三)加强卫生应急管理
以上案例是发生在汶川地震期间的广为报道的一应急管理的典型案例,由此可以看出日常培养全民预防灾害、伤害的意识、观念、知识,学习和提高自救、互救、逃生的能力与技能是何等重要。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应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议
1. 在灾害没有发生之前,做好监测、预测、预报,预防灾害发生;制定预案并实施监控,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采取有效化解、缓解措施;加强对公众的危机教育,做好应急准备、动员和物资调配。
2. 灾害事件一旦发生,做好应急抗灾,迅速、有效控制事态扩展;启动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协调各系统各部门救援力量,回应民众愿望,满足社会需求,减少灾害对社会的冲击。
3.紧急救治灾害事件中的罹难者,使他们获得及时、正确的急救、治疗和照料,减少残疾和死亡。
4. 灾后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重建服务体系;组织对事件全过程的评估;最大限度地对抗灾害事件的后果,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严防事态再燃或引发次生灾害。
5. 灾害事件应急管理上的大卫生观念,应该将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急救医学有机结合起来,协同做好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预防、控制与救治。
二、如何加强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在救灾过程的效率与作用
(一)建立专门的应急指挥协调系统
公共卫生涉及多个组织机构体系,大范围包括指挥决策机构、卫生、医疗、交通、民政、财政、军队、通讯、宣传、物资支持、保险等部门,为了把这些功能结构不同的部门机构有序整合,保证在危机状态下能够高效地协调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合作,避免多头指挥,以尽快控制危机局势,恢复社会秩序,就需要建立一个常设的、具有独立地位的综合指挥协调机构,专门应对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常设机构的优越性在于反应迅速,使整个应急体系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大大提高系统效率。
(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警系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的发生往往不可预测,这就要求我们有一套完善健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在事件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时迅速作出反应将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5•12”汶川大地震告诉我们,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根据灾难发展的不同程度作出迅速有效反应的应急系统,只有这样才会避免指挥混乱和社会资源的无谓浪费,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治体系
医院作为救助受害者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非常重要,拥有一支专业的队伍对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来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医院应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并进行科学合理、长期的规划培训。此外,医院还应建立紧急动员机制,确保能够短时间内抽调出足够的人员和充足的医疗抢救设备,并根据灾情合理安排人力资源,避免疲劳作战。
(四)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与管理机制
公共卫生信息具有极大的外部性,因此要建立好资源共享、信息沟通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避免因信息的不确定造成人们心理的恐慌和因信息的不准确造成人们对应急指挥中心的不信任,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信息设备的加固和建设,避免因自然灾害对信息设备的破坏而导致信息渠道的堵塞。
(五)充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与供应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事关灾区人民的急诊救洽和基本生活保障,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实现医疗单位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共享。政府应增加救灾应急物资储备预算,特别要充分考虑应对大灾的需要,在现有储备的基础上,增加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
(六)建立健全社会力量的动员和参与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就是范围特别大,危害领域很多,往往单靠政府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所有问题,而需要及时大力动员志愿者的参与。志愿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化活动,光凭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以机制建设来保障志愿精神的生生不息。因此,志愿服务需要建立一个外部机制、内部机制和长期机制。外部机制让社会更多的人去认知;推动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内部机制:首先是对志愿者的激励机制;其次是对志愿者的培训问题。广大社会群众的参与一方面可以使公众了解真相,起到恢复社会秩序。稳定社会的作用,同时还可以降低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成本。
三、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议
灾后医疗救助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民政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应根据当前灾区特点作出适用的调整。从实际出发,增加资金投入、合理制定医疗救助方案,降低或取消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将院前、院中与院后救助相结合、门诊救助与住院救助相结合、全额救助与差额救助相结合,切实提高救助效果。在救助范围上,要取消医疗救助病种的限制,扩大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在救助标准上,要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适当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报销比例;在救助程序上,“严审”和“简便”相结合。具体建议如下:
(一)保证公共财政对医疗救助制度的支持
“5•12” 汶川特大地震后,灾区今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资金需求量很大,地方财政无力化解受灾困难群众后期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大幅增加的压力。
一方面是灾区损失严重,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压力,另一方面是城乡救助需求增加的压力。如果依旧由地方财政负责,地方政府很难承担起这个沉重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发挥现有保障制度的基础作用、社会捐赠的补充作用和政府财政的补助作用,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社会捐赠资金、各种残疾人康复资金以及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统筹解决。 其中,中央财政必须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增加财政转移投入,使灾区城乡救助的制度得到资金保证。
(二)医疗救助方案应该遵循适时的动态原则
医疗救助方案设计首先要确定医疗救助的对象、界定医疗救助服务包及确定救助程度,这些要素的确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条件。汶川大地震对灾区的社会和经济条件、居民的健康状况改变很大,这些都会影响到医疗救助方案的设计。灾区的经济受到严重损失,直接影响可动用的医疗救助资金量,继而影响医疗救助可覆盖的目标群体、服务内容,及可承受的救助程度。如果仍旧采取灾前的医疗救助模式,根本无法满足灾区现在困难人群的医疗需求。地震令灾区的卫生服务机构受损,灾区的服务能力减弱,也对医疗救助制度产生影响。今后随着灾区重建工作的开展,灾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卫生服务状况会不断好转,针对灾区的医疗救助计划又需要重新调整。医疗救助方案要保持一种能够适时调整的状态。
(三)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在政策面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54号),明确了医疗救助制度和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必须衔接,并规定了通过帮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方式将两种制度衔接起来。尽管有政策层面的支持,但医疗救助资金仅用于支持困难人群参保,救助效果可能大打折扣。即使困难人群加入了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他们要获得服务,必须要越过医疗保险设立的“门槛”,还要共付医疗费用。而很多情况下,困难人群既交不起门槛费,更交不起高比例的共付费用。最终,有可能出现医疗救助支付的参保费用仅让贫困人群中少数相对富有的人群和普通的非困难参保人群受益。
因此,不仅有政策面的衔接,还应该有管理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上的衔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有效使用,以保证医疗救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黏合,提高医疗保障的整体效果和效率。
(四)增加医疗救助内容,合理制定救助标准及比例
1.对救助资金分配比例的建议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以大病保障为主,门诊大部分地区均未实行统筹,作为兜底的医疗保障服务,有必要覆盖基本的门诊服务,防止困难群众小病拖成大病而致贫。建议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要,开展医疗救助服务,要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应科学设计门诊救助金与住院救助金的分配比例,门诊救助金过少,起不到作用;门诊救助金过多会影响住院救助的效果。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分配比例根据试点地区经验,建议为2:2:1。
2. 对住院救助的建议
对住院救助建议实行医前救助和医中救助相结合,减少救助对象垫付费用压力。对于“五保”户、“三无”人员、因灾因灾严重伤残人员,即使是较低的起付线对于其接受必要的医疗服务也会造成很大的障碍,因此此类救助对象应取消起付线。对于一般救助对象,如果当地实行了门诊救助,也应取消起付线。在未实行门诊救助的地区,为避免门诊病人转住院,即使保留起付线,也应设置较低,不应超过当地低保对象年收入标准的5%,随着医疗救助资金的不断增加,建议所有对象取消起付线。
3. 对门诊救助的建议
四川地震导致了大量伤残人员,有些人员可能长期或终身需要康复治疗,建议针对对这部分救助对象中的慢性病人、需要长期维持性及康复性治疗的病人门诊负担较重的特点实行一定的门诊限额救助。比如建议门诊救助定额为500元\人\年标准实行。
4. 对救助比例的建议
不同医疗救助对象实施分类救助,实施不同救助比例,特殊救助对象应逐步达到100%,一般救助对象应达到与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累计实际补偿比70%,随着医疗救助资金的增加可以逐步提高救助比例。
5. 对因灾伤残人员的建议
灾后因灾伤残人员大概有3万多人,很多人需要二次手术及长期康复治疗,建议对受灾严重的集中灾区实行定点医疗,对定点医疗单位实行按病种付费方式,对这部分人员实施医疗救助。
(五)因地制宜的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灾后居民的经济自给能力还很差,很多居民处于临界困难状态。建议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临时救助方案,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方案中要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临时救助,救助范围之外的患大病的低收入群体可以按照家庭人年均收入扣除家庭年人均自负医疗费用后达不到当地低保标准的群体进行界定,例如某家庭人年均收入为5000元,而该家庭当年如果住院花费(或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偿后)自负医疗费用达12000元,三口人家庭人年均收入扣除家庭年人均自负医疗费用后剩下1000元,低于当地3000元/年的低保标准,则可以享受临时救助。如果考虑到居民收入不好界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简单地用当地居民年人均收入来衡量。如假设当地当地居民年人均收入为7000元,低保标准为3000元,剩下4000元,乘以3人,则在临时救助时可以简单界定为自负费用超过12000元以上的可以给予临时救助。
(六)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的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开辟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和办法,使城市广大群众家喻户晓,让真正需要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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