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对高管腐败影响的研究——基于监事会特征的调节作用

发布时间:2021-02-26 23:26:30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通过对于高管腐败和内部控制的研究工作,可以看到内部控制对于高管腐败行为具有抑制作用,内部控制越有效,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越好,高管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越低。基于此,本文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我国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和新时期,经济与社会正在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并突出出来,而腐败问题是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十八大以来,我党在全国进行着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工作,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反腐败的风暴。据统计,2017年至 2019 年查处副部级以上干部 61 人,查处中央一级党政机关、国企、金融干部 167 人,查处省管干部 983 人1。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制度反腐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习近平指出,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15 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继续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大力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在经济领域中,企业高管腐败问题日益严重。2011年上海医药公司总裁吴建文挪用公款 2233 万余元、侵吞公款 200 万元,依法被判处死刑。2013 年中石油总经理陶玉春,副总经理王永春、李华林,中石油副总裁冉新权先后因严重违纪被查。2019 年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及数位高管 9人涉嫌受贿犯罪被处理。2019 年 8 月 30 日,万达集团高层王某等涉嫌索贿,金额巨大,被移交司法机关。可见高管腐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腐败对于经济社会的危害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它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会造成诸多的危害,它不仅危害了市场经济制度的有效运行,而且影响了人们的是非观和廉耻观等价值观念。经济生活中的腐败活动,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蔡宝刚,2013),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周娜和公婷,2012);腐败造成市场资源的错误流向,导致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失效(王贤彬和王璐瑶,2016);经济领域的腐败活动又会造成政治领域和其他领域的腐败行为,导致权力出轨和寻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程宝库和林楠南,2006);腐败活动也会损害投资环境,不利于我国吸引外资,降低了投资效率(张玮倩等,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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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文献梳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研究了企业内部控制和高管腐败行为之间的关系;将监事会特征做为调节变量,研究其对高管腐败与内部控制的调节作用,旨在对现有理论和文献进行扩充,并对相关主体的管理实践活动提供一定的参考。
1.2.1 理论意义
首先,在现有的关于腐败的研究中,学者们大多将视角聚焦于政治领域的腐败问题,对于经济腐败和高管腐败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将高管腐败进行详细的划分,从显性高管腐败和隐性高管腐败两个角度进行探讨,细化了对高管腐败的研究,丰富了相关理论。
其次,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和高管腐败行为的研究,本文认为高管显性腐败行为可以被良好的内部控制所抑制,而且内部控制也能够对隐性腐败产生影响。同时本文也对监事会特征对内部控制和高管腐败的关系进行了探究。现有关于监事会的研究大多从监事会的评价和监事会的有效性入手,很少研究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作用。本文将其作为调节变量,探究它与高管腐败与内部控制之间深层次的关系。本文深化了监事会的相关研究,为监事会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同时开阔了高管腐败防控的思路。
最后,目前国内外虽然有文献单独研究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高管腐败问题,但该类文献并不丰富,本文丰富了该领域的研究,对该领域研究进行了补充。
表 4-1 变量操作性定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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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文献综述

2.1 高管腐败的相关研究
本部分主要对腐败与高管腐败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把握其研究发展脉络和研究现状。
2.1.1 腐败的含义及产生原因
腐败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书》原意是指食物变质,不可食用。在现代汉语中,“腐败”的意义是指:第一指人或物质的腐烂与变质;第二是指思想的陈旧和行为的堕落;第三是指制度、组织等的混乱黑暗。在西方,英文中腐败用“Corruption”表示,意指破坏或损坏。马克思与恩格斯运用腐败来批判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如今腐败一般是指行为主体因其特殊利益而偏离公共职责,滥用权力的现象。
腐败由多种原因产生。从国外来看,McMullan(1961)和 Bayley(1966)认为腐败是通过公权力的行使获得私有收益的行为。Rose-Ackerman(1975)认为当资源具有稀缺性且人们必须相互竞争和排队来获得资源,且政府无法监督官员行为的时候,就会产生腐败行为。Ades 等(1999)、Laffont 等(1999)认为较低的市场竞争水平可以方便官员寻租,增加腐败发生的可能性。腐败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与公职人员滥用权力有关(Shleifer 和 Vishny,1993,1994;Adit,2008)。Luo(2004)从组织的角度对腐败进行了定义,他认为组织腐败是为获取私利而利用或滥用公共或集体职责的资源交换行为。La Porta 等(1997,1998)研究了不同法律体系中对投资者保护的程度,发现我国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较低。财政分权也会诱发腐败行为,财政分权过度会造成寻租空间的增加(Fisman和 Gatti,2002)。Hoon(2003)研究发现集体主义文化、男性特征和不确定规避文化较高的国度,腐败水平也较高。Brunetti 和 Weder(2003)研究认为新闻自由可以抑制腐败行为。从国内来看,王沪宁(1989)认为权力得不到监督容易引起腐败。盛宇明(2000)从经济学中供给和需求的角度对腐败行为进行分析,认为在中国存在较多的腐败供给源和对腐败需求。不良的社会道德文化会加剧腐败活动(刘文革等,2003)。政府的规模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周黎安和陶婧(2009)研究发现政府规模的增加会使地区官员腐败水平上升。政府管制形成的行业壁垒(张维迎,2011)和社会的重大变革(袁希,2014)也会滋生腐败问题。从整体上来看,腐败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组织内部和组织外部两个方面。组织内部主要与权力过大、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晋升制度和个人私欲的泛滥有关;组织外部主要与政府干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律文化水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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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内部控制与高管腐败的相关研究
本节主要对内部控制和高管腐败的相关文献进行阐述。
2.2.1 内部控制的相关研究
内部控制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直到近代由于审计和公司治理的需要才逐渐进行了系统性研究。1936 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检查账簿记录的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手段和方法”作为内部控制的定义。这是第一次对内部控制进行定义。1977 年美国国会通过《反海外腐败法》(FCPA),该法案要求公司保证正确的会计记录并要求公司建立一套控制系统,防止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1987 年,专门研究内部控制的发起人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简称 COSO)成立。1992 年提出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COSO92),构建内部控制五大要素框架,这对于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减少欺诈性事件的发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安然事件发生后,美国通过了《2002 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SOX 法案),该法案又被称为“反公司腐败法案”。该法案强调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增加了高层管理者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责任。我国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晚,大约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进行较为系统性的研究。2000年我国修订《会计法》首次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以会计控制为重点的内部控制制度。2008 年 5 月和 2010 年 4 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分别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年度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披露。这些法律法规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从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中可以看出,内部控制的目标逐渐扩大,从防止财务舞弊到经营报告的合法合规,再到防范企业面临的风险和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制度逐渐成熟并形成立体框架。
图 3.1 分析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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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18
3.1 理论分析............................... 18
3.2 假设提出................ 21
第 4 章 研究设计.....................................26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26
4.2 变量操作性定义..................................26
第 5 章 实证研究结果及分析......................33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33
5.2 相关性分析..........................36

第 5 章 实证研究结果及分析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主要研究内部控制对高管腐败的关系。首先对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 5.1 所示。高管显性腐败的全样本平均值为 0.0476,标准差为 0.213,说明样本中高管腐败的平均水平并不高。由于该变量是虚拟变量,所以其最小值为 0,最大值为 1。在大样本环境下,存在高管显性腐败的样本数量不多。隐性腐败是本文衡量高管腐败的第二个因变量,用超额在职消费来衡量,从表 5.1 中可以看出,该变量最小值为 8.0979,最大值为23.0072,中位数为 17.6152,极差约为 15,可以看出隐性腐败水平在不同的公司之间差异较大。隐性腐败的标准差为 1.4007,说明在样本之间存在较大波动,不同公司的隐性腐败水平有所不同。由于隐性腐败是通过超额在职消费来衡量的,部分公司的超额在职消费较多,易于发生腐败行为,应当注意控制。内部控制变量最小值是 0,最大值是 4.0775,平均值为 3.2774,中位数是 3.4607。内部控制的平均数小于中位数,说明样本中内部控制水平整体并不高。内部控制极差约为4,说明样本中部分企业对内部控制要求较高,部分企业对内部控制并不重视。其标准差为 0.5339,说明内部控制在组间是具有一定差异和波动性的。
控制变量方面。企业规模往往对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从描述性统计表中可以看到,企业规模的平均值为 22.0948,中位数 21.9235,四分之三位置为 22.7943,可知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处于中等水平。最大值为 26.0706,最小值为 19.0327,可知样本中企业在规模上存在较大差异。总资产净利率衡量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该变量最大值为 0.2781,最小值为-0.219,说明不同企业盈利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存在盈利也存在亏损。资产负债率是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指标,它主要反映了企业的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按照传统财务观点,该指标在50%左右较为理想。资产负债率较低说明财务政策较为保守,该指标较高则说明财务政策较为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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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与建议

6.1 主要结论
本文通过Logit 回归和OLS 回归的方法研究了企业内部控制对高管腐败行为的影响,并将监事会特征作为调节变量进行了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高管显性腐败和高管隐性腐败水平存在差异,尤其在高管隐性腐败水平上,企业之间差距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整体的隐性腐败问题较为严重。非国有企业的显性高管腐败水平较高,国有企业的隐性腐败水平较高,这凸显了国企和非国企面临着不同的腐败现象。内部控制水平反映出企业的管理和运营规范程度。内部控制水平在上市公司中存在差异,表明上市公司对自身内部控制的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同。非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上市公司对于内部控制建设更为重视。从股权结构来看,国有企业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高,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国有企业更注重管理层持股,这反映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不同的激励方式。
其次,在对内部控制与高管显性腐败和高管隐性腐败的回归分析后发现,内部控制能够对高管显性腐败行为形成抑制作用,降低高管显现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内部控制也能够抑制高管隐性腐败,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和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通过对产权性质分组研究后发现,在内部控制对高管腐败的抑制作用上,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要比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更为有效。因此,从整体来看,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可以规范企业的运营,对高管权力形成制衡,加强信息披露,发挥其监督和控制的作用。这样能够对高管腐败进行抑制,保护企业资产和股东利益。
最后,本文研究了监事会持股比例和监事会人数的调节作用。监事会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监督职责的有效发挥,对于防止内部人控制、减轻代理成本、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监事会特征的研究发现,监事会持股比例会负向调节内部控制与高管腐败之间的关系,表明给予监事会一定的股权激励有利于监事会发挥有效的监督职能,保证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能够对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从监事会的规模来看出,监事会的规模不应当过大,监事会规模正向调节内部控制与高管腐败的关系,会加剧高管腐败行为。企业在进行监事会的建设时应当注重监事人员的质量,而非数量。监事会应当吸收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背景的人做监事,积极执行监督职责,提升企业内部控制水平,防止监督权流于形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