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程度对盈余质量的影响研究:以混改试点企业为例

发布时间:2020-10-27 21:41:59 论文编辑:vicky
性质并进行严格的分类,以 2014-2018 年为研究背景,观察涉及企业这五年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情况,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盈余质量的影响做了实证回归分析,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国家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的确能促进企业盈余质量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在第五章中,我们通过实证回归,发现股权多样性与盈余质量成正相关关系,并且在 1%的水平上显著;股权融合度与盈余质量正相关,并且在 5%的水平上显著,验证了我们提出的假设 1 和假设 2。国有企业引入其他股权性质的股东,形成股权制衡局面,的确为国有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有助于提高企业盈余质量。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企业的混改经过地方、中央试点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全面落实所有制结构改革目标的进程中,由于国企发展情况、运营性质及管理规模等方面的差异性,使得改革步伐不统一,缺乏规范的指导,导致部分国企资本运营的收益率与资本平均收益率存在一定的差距,国有资本资源配置不均衡、投资项目回报率低,严重影响了国有产业的现代化改革,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阻滞不前。有学者认为,目前混改的重点不在于“混”而在于“改”,在新经济背景下,国企改革面临着更加复杂、多样化的挑战和机遇。
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没有停止,一直处于探索的路上,国企改革始终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核心内容。在过去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国有集团的核心业务大都通过重组上市实现混合所有。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依旧没有改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与上市之前相差无几。大多数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解决深层的股权结构问题,社会各界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认识参差不齐。有人认为,应该杜绝国企股份化和私有化,认为这样会影响国家的最终掌控权,会动摇企业和市场经济的根本[1]。还有人认为,当前国企发展困难,应当以稳定为首要任务。国有企业改革动力不足,方向不明。2013年秋,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决定。2015 年,中央颁布了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途径。2016年 9 月 28 日,国家发改委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2017 年,地方国企改革呈现出全面提速的状态,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云南白药集团成为标志性改革事件。2019 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名单,涉及企业多达 100 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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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1.2.1 研究思路
图 1-1 研究思路图
1.2.2 研究内容
本文选取国家发改委先后公布的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名单中涉及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手工收集各企业数据,筛选并整理得到 189 家有效企业样本,样本时间选取2014-2018 年度,研究变量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对盈余质量的影响,并在不同市场化程度下,政府干预对这种影响的调节作用。
本文具体章节安排如下:
第一章导论。本文主要变量为混改程度、政府干预和盈余质量。首先对我国如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和形势作了分析,国家发改委先后公布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名单,涉及企业两百余家,国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一直十分关注,也鼓励支持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而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能为企业的盈余质量带来怎样的变化,正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在不同市场化程度地区,政府干预的调节作用又会对混改程度与盈余质量产生怎样的影响,也是本文研究的内容。 第二章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本章节详细介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政府干预和盈余质量这三种概念,并针对每个基础变量分析了国内外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情况,为后面章节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本章节主要从产权结构理论、股权结构理论、控制权结构理论、股东异质性理论和政府与企业理论这五方面做了一定的理论分析。接着根据理论分析提出了本文的假设。后面章节中会依次验证本章节中提出的假设。
第四章样本选取及模型设计。本章节主要介绍了本文的样本选取方法和各变量的衡量方法。本文用修正后的 Jones 模型来衡量盈余质量,用股权多样性和股权融合度来衡量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用政府干预指数来衡量政府干预程度,并根据中国分省份 2014 年市场化指数的算数平均数将企业样本分为高市场化程度地区和低市场化程度地区进行进一步研究。
第五章实证分析与数据检验。本章中,笔者对处理好的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分析。首先是对于基础变量和控制变量分别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从宏观上对变量有初步的分析;其次通过相关性分析,得到了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关系;接下来对变量进行分组,分别进行了独立 T 检验,T 检验通过证明了变量之间的显著性;再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符合前文中假设,由此初步认定了我们的结论;最后进行稳健性检验,通过稳健性检验后进一步确认了前文中的假设,肯定了我们的回归结果,证明了结论的可靠性。
第六章结论与建议。本章节主要对前文做了总结和分析,确定了实证研究结果,接着提出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和需要改进之处,最后结合本文研究结果,为今后其他人的研究做了一些简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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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

2.1 概念界定
2.1.1 混合所有制改革
1992 年改革开放后,中国正式引入民营资本,国企改革正式进入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时期,开启了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混合所有制”起初是为了引入民营资本和外资资本,他们的加入,经实践证明,确实有利于促进国有生产力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国企改革进入新阶段,改革思路明确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九大后,我国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自 1978 年以来,我国国企改革之路已经历了漫漫的 41 年长路。这期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国有企业改革初步探索阶段。从 1978 年改革开放到 1993 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为以“扩权让利”为中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初步探索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基于不触动国有产权地位,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文化大革命”之后,我国国营企业普遍效率较低,国人的思想还停留在“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的阶段,因此先要增强企业活力,让企业实现自我经营。1978 年,四川省首先成为扩大企业自主经营的试点,收到较好的成效,因此逐步向全国推行。1983 年,我国先后推行了两次“利改税”,但由于经验不足、市场机制不完善,很快被“承包制”所取代。但由于承包制自身缺陷明显,并没有为国家财政收入带来太大起色,企业依旧没有生产活力。1984 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提出要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活力,尤其是全国中大型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2.国企改革战略攻坚阶段。从 1993 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到 2003 年的十六大,是以“抓大放小”为主的国企改革战略攻坚阶段。这一阶段有三个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产权改革、现代企业制度。1993 年,我国提出要政企分开,明确产权。旧的经济体制下,政府和企业是统一利益,企业没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意识,原因是当时的企业都是隶属于政府或政府下属部门,本身就在政府体系之内。强调政企分开,不仅是实现结构分开、利益分开,还有职能分开。十五大后,我国提出混合所有制的概念,全面推行股份制、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提出“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发展大型国企,带动全行业,有能力的进行海外产业拓展,参与国际竞争;放开中小国企,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有利于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总体来说,这一阶段的的改革既包括外部的经济体制改革,也包括企业内部制度的改革,为后面的改革之路奠定了稳定的基础,但所有者缺位问题,如何激活大企业内部激励制度,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也是改革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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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国内外研究综述
2.2.1 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
我国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可追溯到 20 世纪 90 年代。何立胜等(2005)[31]提出:混合所有制是一种产权制度、财产组织制度之间相互吸纳的一种耦合。从根源上来看,它具有复合性;从法律角度来看,它是一种财产共有关系。方敏(2014)[33]提出:严格来讲,混合所有制要从所有制形式和性质两个角度来定义,大多数宏观或微观角度的定义都偏离了核心,忽略了所有制本身的性质和结构。她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集体经济、国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共同融合的结果,是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并存的情况,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延伸和孵化的产物。郭骏超(2017)[32]等提出:混改是双向的,与“私有化”、“民营制”不同,国企混改是为了替升国有资本效率,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产物。李鑫(2006)[33]认为,宏观上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集合了国有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和其他合作经济等而产生的一个经济共同体;微观上来讲,是不同性质的投资主体融合形成的一个财产组织。程承坪(2015)[35]却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本来就是宏观层面的。另一种观点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出发,季晓楠(2014)[7]提出:广义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资本的融合;而狭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股份制。他建议应该强化混合制,淡化所有制。刘长庚(2016)[36]认为:狭义角度的理解更符合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思想。
任员(2017)[37]提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应该从概念入手。程恩富,谢长安(2015)[38]认为:混合所有制概念要合理区分,不能为了改革一味的否定国有企业,否定国有经济占据主导地位。推行混合所有制,只是去掉一些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弊端,要因企制宜,让企业未来更好的发展。殷军(2016)[39]提出:当混改前成本不超出某一临界值时,国有企业可以实现混合所有制。并认为,国有企业混改最合适的比例取决于国企所能承受的社会性负担的大小,因此建议不同情况下,国有企业实施混改时,要针对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分开对待。杨建君(2013)[40]提出:政府放权、去行政化和重新定位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成功的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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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17
3.1  理论基础 ....................................... 17
3.1.1  产权性质理论 ................................... 17
3.1.2  股权结构理论 ............................. 18
4  样本选取及模型设计 ................................... 27
4.1  样本选取 ...........................27
4.2  变量定义 .....................................27
5  数据分析与实证检验 .........................................35
5.1  描述性统计 ......................................35
5.1.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35
5.1.2  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36

5 数据分析与实证检验

5.1 描述性统计
5.1.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将收集到的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年报数据,利用Excel2016 和 Stata15.0 等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对 2014-2018 年度,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的平均值、标准差、中位数、最大值和最小值进行全样本统计分析,分析结果如下表 5-1 所示。
表 5-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
根据表 5-1 中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我们可以看出:
(1)盈余质量最大值为 15.5043,最小值为 0.0002,相差较大,说明不同公司的盈余质量确实天差地别。平均值为 0.1206,大于中位数 0.0518,说明少数企业盈余质量非常差,导致样本量平均盈余质量偏低。
(2)股权多样性最大值为 9.0000,最小值为 1.0000,相差较大,说明样本企业前十大股东股权性质参差不齐。平均值为 4.3651,大于中位数 4.0000,但相差较小,说明混改程度适中,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股权融合度最大值为 0.9997,最小值为 0.0004,说明不同企业国有股权比例和非国有股权比例相差较大。中位数为 0.2180,均值为 0.2939,都普遍较低,说明样本企业中大部分企业股权融合度较低。
(4)政府干预指数最大值为 9.0400,最小值为-1.4300,说明我国各省份之间,政府干预现象相差较大。平均值为 4.7455,大于中位数 3.7100,说明有少数地区政府放权现象明显。标准差为 2.4519,说明样本涉及的省份之间政府干预指数较为分散,地域差距还是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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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本文以国家发改委先后公布的四批混改名单企业为研究对象,手工收集并整理了这些企业前十大股东的股权性质并进行严格的分类,以 2014-2018 年为研究背景,观察涉及企业这五年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情况,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盈余质量的影响做了实证回归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国家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的确能促进企业盈余质量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在第五章中,我们通过实证回归,发现股权多样性与盈余质量成正相关关系,并且在 1%的水平上显著;股权融合度与盈余质量正相关,并且在 5%的水平上显著,验证了我们提出的假设 1 和假设 2。国有企业引入其他股权性质的股东,形成股权制衡局面,的确为国有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有助于提高企业盈余质量。
其次,市场化程度不同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不同。在高市场化程度地区,混改程度与盈余质量显著正相关,表现在无论是股权多样性还是股权融合度方面;在加入政府干预作为调节变量后,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干预或放权,对于混改程度对盈余质量影响的调节作用并不显著。高市场化程度地区,市场机制成熟,市场竞争很少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企业在市场中自给自足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与政府的关联程度较小,政府放权与否对于企业盈余影响并不明显。
再次,在低市场化程度地区,混改程度与盈余质量并没有显著关系;但加入政府干预作为调节变量后,研究结果表明:在低市场程度地区,减少程度干预,能够有效促进混改程度对盈余质量的正向影响。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企业难以自主生存,与当地政府联系紧密,引入新的股权资本对于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现象会有削弱,甚至在市场程度过低的地方会有冲突,新的股权资本占比可能会削弱政府在企业中的地位。因此减少政府干预,对于企业提升企业盈余质量会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最后,通过稳健性检验,我们也可以看出本文的假设和实证结论都有一定的可靠性,可以作为一份合格的研究样本。能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企业盈余质量的提高提供一些建议。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