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7-07-08 21:08:58 论文编辑:jingju
一、会计管理体制概述

 

在我国,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体制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会计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和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职责等内容。

 

(一)会计管理体制涵义从社会经济角度,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的涵义有两种理解:
第一,会计管理体制可以理解为某一国家或地区政府出于自身的需要对本国或本地区的会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约束的总和,包括三部分的内容,即会计领导体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准则的制定权限。然而,这种理解将会计管理体制解释为组织、管理和约束本身,这显然偏离了“体制”。而会计管理体制包括会计领导体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及会计制度制定权限,这种定义有待商榷。第二,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据需要对本国或本地区的会计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这种表述将会计管理体制概括为一种组织和管理的方式,这种表述不是很全面。
从现实情况来看,会计管理体制还有更为广泛的内容。会计管理体制最完整的涵义是某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根据自己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从而介入会计活动,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和控制所做出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上的安排,以及据此所制定的一系列会计规范。这一定义所要强调的是以下三点。其一,会计管理体制是某个国家或地区在判断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基础上所做出的选择;其二,任何会计管理体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都是如何干预、干涉和控制会计活动;其三,会计管理体制具有动态性,即可以根据社会经济环境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改革。

 

(二)会计管理体制内容
会计管理体制的内容是指各级会计管理部门之间及其与基层会计核算单位之间在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权责关系,是经济管理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主管全国会计部门工作的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政、审计、税务、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3.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部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罚,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职责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三)我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的主要模式
我国会计管理体制在具体的管理模式上主要表现在企业会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和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围绕企业会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开的会计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会计管理模式,分别是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制和稽察特派员制。
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财务总监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其对国有企业的绝对控股(或控制)地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派出财务总监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稽察特派员又称作总会计师制度下的稽察特派员制。在这种体制下,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总会计师的组织落实和职权落实,抓好总会计师的培训、交流、任免、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另一方面,由国务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由他们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力。稽察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施财务监督,通过财务监督和检查经营成果,对企业主要领导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和经营业绩作出评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指通过成立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在核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设单一账户,统一办理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和服务于一体的一种特殊的会计核算制度。

 

二、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监督弱化,监管不到位
会计工作涉及到企业的资金运转,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转及企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不过当前会计监督工作并没有引起企业领导人的重视,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造成企业财务信息失真,给会计工作的开展带来阻碍。一方面,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经常发生会使得会计工作的运行出现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使得企业制定的计划缺乏科学的数据根据。此外,正是因为监督的缺失,使得会计人员缺乏监督,就会导致会计人员因自身利益而进行造假行为,进而损害企业的利益和信誉。另一方面,会计工作导致的腐败现象逐渐增加。企业的会计工作与企业的财务工作相关联,一些会计人员由于缺少监督导致腐败现象逐渐增加,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影响了正常的财务工作。

 

(二)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的市场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所有制经济结构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模式的探索。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越来越多,但我国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机制主要侧重于对行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而对非国有经济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并不重视。涉及会计人员管理的内容比较抽象,会计秩序混乱和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三)双元控制主体弱化了会计控制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通过控制经营者的任免和报酬来控制企业,达到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经营者通过控制企业的经营权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以完成受托责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虽然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实际是企业的共同控制主体,会计信息是他们的沟通工具。
所有者通过会计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并对经营者实施必要的干预。经营者为完成受托责任,利用会计信息进行控制,最终又利用会计信息报告其行为结果。众所周知,由于客观存在着“代理人风险”,理论和实践中又无法设计出一种完美的契约来消除这种风险。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在目标、利益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使信息成为决定双方切身利益的关键。在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中,会计人员的任免权限在各单位,其档案关系、组织关系、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和职位升迁都由各单位决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只是形式,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牢牢地掌握在经营者手中,经营者是现实的会计控制主体。
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则主要是通过由经营者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来实现。为了粉饰经营业绩,于是产生了虚假的会计报告。

 

(四)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我国《会计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和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由于受到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特别是会计人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其表现主要有:第一,会计人员由于受多元化利益的驱动,往往难以抵挡各种诱惑,不能够坚持原则,甚至协同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第二,谋取私利,贪赃枉法。一些会计人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膨胀,丧失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通过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手段,故意伪造、变造、藏匿和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侵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第三,违背执业准则,弄虚作假。一些会计人员惟领导意志是从,在处理会计业务时,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丧失原则,出具虚假的会计报告。此外,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也令人担忧。在一些小企业中,很多会计人员没有会计上岗证。

 

(五)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问题
《会计法》强调了对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藏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按《会计法》明文规定:对不构成犯罪的,处以3 000—5 000元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会计法》的贯彻落实,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尽管《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为会计主管部门,但同时又规定审计、税务、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和保险监督等有关部门依法行使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受人力、财力的影响,监督面小,对违法、违纪单位的威慑力不够强,各个监管部门各自为政,信息不共享,监督没有形成合力。

 

三、会计管理体制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强化会计监管制度,完善会计基础管理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交易的发生都经过必要的授权,并进行了完整、连续、系统和真实的记录。按照会计准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范编制财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同时通过内部控制,明确职责划分,各部门及人员之间互相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人控制一项交易的各个环节,从而防止舞弊,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发生。
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和会计事务所信用体系,从制度上保证诚信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的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其行为造成的舆论谴责和经济代价,以杜绝失信行为。强化政府监督。建立以财政监督为主体,审计、税务监督为补充的监督体系,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经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着重检查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完善,会计行为是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以形成监督合力。

 

(二)与时俱进,借鉴国外经验
随着市场经济中会计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正在逐步得以解决,在财务经济方面,会计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的会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及挑战。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必须不断修改和重新制定相关准则。除了按照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要求,还必须不断借鉴国外经验,以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由于我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阶段,应以发达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为蓝本,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而会计模式准则也应该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推陈出新。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发展相对较好且符合我国会计经济发展模式的方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实行财务部门人员轮换制度,让每个会计人员熟悉各个岗位的工作,且在一段时期内相互转换,随时检查工作情况,财务人员应向财务管理部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三)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单一的“国家型”管理体制,即对会计人员实行直接管理。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公司制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正逐步形成,这就要求在强调会计监察职能的同时,必须加强会计的反映、预测、对策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能。在宏观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应以对会计人员的适度管理为原则,减少行政干预,主要采取指导形式进行管理,同时加强法律约束,完善会计监督体制。在微观方面,将会计回归企业,赋予企业会计人员参与经营管理的必要权限,同时健全企业内部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从而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实现会计的内在价值。

 

(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
1.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应当在各层次、各类型的会计教育中增设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对现有在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并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逐步树立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良好风尚。
2.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构建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财务会计人员的地位是否能够独立化,只有保证财务会计人员的地位独立,才能保证财务会计人员真实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是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主要信息资料来源,特别是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委托代理关系中不同责任者责任判定和利益维护的依据。
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加工主要是由会计核算工作完成的,加上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目标的不一致性,这就必然要求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加工工作应由独立的第三方操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利益相关者才能根据自己的目标和判断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从而降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会计不仅仅是记帐工具,而且是社会经营责任系统中的一项客观活动,现代社会建立在一个责任网络中,会计人员是作为第三方加入到委托人与经管人的经营关系中。也就是说,会计人员应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负有向社会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责任。需要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财务会计人员独立化。成立经营性的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所谓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是指将原隶属于企业,主要从事经济业务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等财务会计活动的会计人员,剥离为独立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他们对委托者负责,以会计准则为依据,货币计量企业的经济行为和交易记录,在客观、公正、独立和规范的基础上,通过提供财务、成本和财产经营责任信息,确认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履行会计反映的职能,并以企业化的形式独立。
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由企业运行机制对其进行约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业绩考核、职务职称晋升,均由所在的财务会计服务公司负责管理。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接受委托进行会计服务,并实行双向选择制度。企业向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提供会计事项资料,由财务会计服务公司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这里的监督主要是指对原始会计资料真伪性的审核)并对外提供信息,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对外报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第二,管理会计人员企业化。即企业只设管理会计,进行企业内部核算和监督,代表本企业行使职权。管理会计为经营者服务,由经营者进行约束,实质是指将原隶属于企业的从事非财务会计活动的会计人员彻底摆脱政府和企业双重管理体制的束缚,实现会计角色的回归,使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有效运用利益驱动机制,促使管理会计人员尽其所能,对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预测和监控,为企业管理出谋划策,不断向企业管理者即“受托代理人”提供有助于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管理会计信息,以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第三,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的委托权在于监事会。财务会计人员要做到真正的“超然独立”而站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即“中立”,必须要接受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委托,结果会造成委托权“拥挤”,这是不现实的。所以,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委托人,外部利益相关者(除国家外)和企业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因而不能成为委托人,只有国家和内部利益相关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者、监事会和内部职能部门及职工)才能成为委托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也能说明委托权在监事会的相对合理}h}《公司法》第124条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这里虽然不能说明监事会能考虑每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至少能够考虑所有者、职工、经营者和国家的利益。
第四,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的服务要受多方监督。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的业务规范要接受国家监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下属职能部门的监督,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要接受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任何利益相关者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都有权对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提起诉讼,让委托人(即监事会)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或撤消对其的委托。

 

四、结论

 

如果不能够及时解决会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工作组织的科学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法规。其宗旨是完善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当前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会计人员承担更多的工作,这对于会计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会计管理工作更好地发展,应该对会计管理工作进行改革,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必须认识到会计管理工作对会计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性,不断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