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含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在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时,应当以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为基础。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比如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以及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当这些情况发生时,都可以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二、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两项金融资产均要求按历史成本计价,但需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规定: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例如: 2006年1月1日,ABC 公司支付价款 2000 元从二级市场购入南方公司五年期债券,面值 2500 元,票面利率 4. 72%( 实际利率为 10%) ,按年支付利息,本金最后一次支付。2007年12月31日,由于南方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该项投资可能发生减值,预计在未来两年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1950 元。2008 年年末,由于南方公司经营状况好转,财务困难得到缓解,预计未来两年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2300 元。ABC 公司在购买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四、对我国进行国际会计协调的建议
首先,要正确对待会计的国家差异和会计国际化。会计差异按性质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合理的差异,有其存在的依据,具有客观性; 而另一类差异则体现为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于这类差异必须有勇气承认,并积极学习和借鉴外国先进的理论与方法。正确对待会计国际化,要求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引进和吸收国外会计的先进思想与技术方法,并尽可能地与国际会计协调一致。但决非盲目引进,更非照搬某一国家的模式,必须广泛研究,视需要和优劣选择借鉴对象。其次,要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的进程。积极参与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计专业团体和政府有关会计协调组织,利用国际讲坛介绍中国会计,实现双向协调; 积极介绍和引进非英语国家的会计经验; 注重引进和吸收国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宏观会计等方面的做法; 注重国外会计的新发展和新领域。在国内建立专门的国外会计研究机构,改进和提高会计教育水平,在高校中设置国际会计的课程;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和适用于中国读者的国际会计学和比较会计学。在今后修订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制定具体准则时应充分考虑国际会计组织和一些主要有会计特色国家的经验和内容,避免新出台的准则与国际会计出现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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