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参考论文精选-关于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12-02-20 13:11:17 论文编辑:硕士论文代写
会计参考论文精选-关于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协调发展Research on the Coordination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Financial Supervision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世界性石油危机爆发,国际金融竞争加剧,为了规避风险,金融机构开始对传统的金融工具进行创新。然而,金融创新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引发了众多金融危机事件。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美国储贷危机,90年代爆发的巴林银行倒闭案、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7年以来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一次又一次地对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这些危机事件的爆发,客观上促使会计准则制定者和金融监管者不断寻求能够有效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会计准则制定者通过不断完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并积极推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特别是2002年欧盟宣布从2005年起运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施范围得到空前扩展,中国也于2006年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金融监管者则通过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方法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体制逐渐由分业监管体制向混业监管体制过渡。

金融监管者在积极推动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同时,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准则对金融监管的积极作用,避免会计准则对金融稳定产生负面影响,金融监管界近年来开始积极影响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期望会计准则能够朝着有利于金融监管目标的方向发展。例如,2000年欧洲中央银行就曾强烈反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全面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的议案。为了保护欧盟自身利益和欧盟金融市场竞争力,欧盟在2002年宣布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同时,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引入了认可机制,只有通过认可机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才能在欧盟范围内实施。2004年11月19日,欧盟委员会同意在欧盟范围内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但有两部分内容被暂时性剥离出IAS39,主要涉及公允价值选择权和套期会计。

除了积极影响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外,金融监管者还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会计准则实施可能对金融稳定产生的负面影响。2004年欧盟即将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三份新闻公报,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银行监管资本的影响进行了调整和消除,随后欧盟银行监管者委员会(CEBS)、英国金融服务局(FSA)、香港金管局(HKMA)、中国银监会(CBRC)等世界主要银行监管者也纷纷采取了类似的监管措施。在美国次贷危机中,面对银行业对公允价值的质疑和可能对金融机构稳定产生的不利影响,美国参众两院表决通过的救援法案中授权美国证监会(SEC)暂停“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欧盟议会通过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对IAS39金融工具分类的修订,避免资产价值在市场动荡中被过于低估,日本和韩国金融监管者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会计准则对于金融监管的影响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监管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且,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协调变得越发重要,并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但一直以来,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协调仅仅限于某个具体的会计问题,一般采取“救火”的方式,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协调理论体系。因此,系统地研究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会计准则对金融监管产生影响的根源,以及如何协调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对于促进会计准则的发展完善、维护金融稳定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论文主要采用了规范研究的方法,从理论层面对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关系进行了规范性研究。这主要是由于会计准则引起的监管问题,往往体现在了个别会计议题中,而随着会计准则对金融监管重要性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会计议题可能会产生金融监管问题,因此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已经不是某个会计准则的问题,而应该从现象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从理论层面分析两者的关系。本论文正是从两个学科理论层面出发,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归纳和演绎,使之更加具有普遍性,更有利于从理论层面协调两者的关系、指导实践活动。当然,在论文中也采取了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本论文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分析。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分属于不同的学科,具有不同理论基础,研究两者的关系必然要涉及对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基本理论问题的阐述和归纳,从而为深入分析两者关系提供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文章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深入剖析,从理论层面对两者之间存在的依存性、统一性和差异性进行了分析,对目前两者存在的差异性所引发的金融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二是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协调研究。针对两者存在的差异性所引发的监管问题,文章从理论的高度提出了协调建议。一方面,会计准则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以促进金融稳定,另一方面,金融监管者应完善监管政策,消除会计准则对金融稳定产生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会计准则加强金融监管;同时,根据金融创新的发展,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方法。鉴于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文章对如何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协调发展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