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通过对三星新材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表明由理论出发而建立的两条“挤入”路径在实际运用中得以顺利实践并最终对其主营业务产生“挤入”效应。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 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非金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正处于一个“内忧外患”的攻坚克难时期。其中,“外患”来自于国际经济和政策环境的不确定性,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留下了许多后遗症,包括金融市场复苏缓慢、经济发展减速、贸易摩擦升级等等,这些都给各国的非金融企业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与此同时,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关系也逐渐紧张起来,美国方面采取的5G技术打压,加大对出口企业征收关税力度等有针对性的措施也对我国的非金融企业造成不小的消极影响。而2019年底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对国内大大小小企业的发展困境雪上加霜。而“内患”具体指的是我国的产业结构正在经历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的转型和升级,同时,由于受到技术迭代接踵而至、规模不经济、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非金融企业的获利能力逐年下降。以上“前后夹击”式的困境使得我国非金融企业另寻出路迫在眉睫。
反观金融市场,其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与日渐低迷的实体经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相较于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常常能拥有更大的获利空间和更高的收益数额,而这也正是投资者们宁愿承担更多的市场风险也要迈入金融市场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经营的目的之一就是追逐利益,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非金融企业有意愿加入金融投资的队伍当中去。不仅如此,由于信贷歧视等因素的存在,我国中小企业一直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对资金有着强烈的刚性需求,这使得有较强融资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更加迫不及待想参与到金融活动中。但由于我国对金融牌照的管控和审查比较严格以及银行特许经营权的垄断,许多国有企业和上市企业逐渐扮演起影子银行的角色,利用“信用中介”的身份参与购买理财产品、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和民间借贷等业务。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 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综述
(一) 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发展历程
针对影子银行,国外很多学者很早就对其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早在二十一世纪初期,Paul McCulley(2007)就首次对影子银行(SHADOW BANK)的存在做出了定义,其具体指的是一些“类信用中介”在银行监管范围之外做着与银行职能相似的业务与活动。至此,人们对于影子银行并没有再多关注与研究。直至经受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席卷,人们才逐渐意识到影子银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广而深远,并继续在前人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影子银行主要开展是有关促进期限和流动性转化的相关活动,而这些活动却没有得到相关正式部门的合法支持(Pozsar等,2010)。同年,国际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从监管维度出发将影子银行正式准确地定义为不受正常金融系统监管的非传统金融中介系统,其存在伴随着因套利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
随着研究的深入,许多学者将目光聚集到了非金融企业,衍生出了对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研究。Bertrand(2002);Gopalan等(2007)研究了大部分的印度企业并给出了结论,企业内部实力较强的部门经常愿意出借资金给实力较弱的部门,这成为了印度企业内资金运转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研究中也探索到了日本非金融企业影子银行化的种种迹象,不少非金融企业把从债券市场融资得来的资金以定期存款的形式投放于银行来赚取利息(Hattori等,2009)。
第二章 理论研究
第一节 概念界定
一、 影子银行化和一般金融化
国内外现有文献中对“企业金融化”这一主题的记录与阐述颇为丰富,学者们曾尝试从不同角度对“金融化”做出合理的解释。而其中Krippner(2005)对“企业金融化”做出的定义被学术界广为接受,他认为企业不再通过售卖产品或贸易活动来获取全部的利润,而是通过一种或者多种金融渠道来获取大部分的利润。随着实务界业务的多元化和学术界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者们提出以资金来源作为标准将企业金融化继续细分为成“影子银行化”和“一般金融化”两个子概念。
(一) 影子银行化及模式
关于影子银行化,廉永辉和褚冬晓(2020)在研究中将“使用外源融资进行金融投资”的现象定义为影子银行化。其具体指的是在金融化的过程中,企业选择以外部的资本市场资金,例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出售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作为资金支持来开展金融活动。
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中,各家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外部环境需求后通过不同的模式来开展影子银行业务。桂荷发等(2021)提出现有的影子银行模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是大型或国有企业扮演“信用中介”并利用自身的信用优势和融资优势来为陷入融资困境的其他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具体形式有委托贷款和民间借贷等。其二是企业向传统的金融机构购买“类金融产品”而间接参与到影子银行活动中,例如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和结构性存款等,统称为委托理财。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 预防性储蓄理论
Fisher(1956)和Friedman(1957)通过研究最早提出了预防性储蓄理论,其具体指的是社会中的消费者通常是以厌恶的态度来面对各种风险,因此他们会选择拥有一定的额外储蓄来面对将来生活中因不确定性而导致的消费水平下降的现象。
1936年,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提到了预防性储蓄理论,认为在面对复杂且多变的市场环境时各家企业会以不同的动机来持有现金等货币性资产,包括预防动机、交易动机和投机动机。其中,预防动机是指企业持有一定数量的现金等货币性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因资金短缺而带来的风险。而在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的背景下,现代非金融企业从事影子银行业务大多数是以增加企业流动储备为目的,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可以帮助企业在关键时刻能够灵活处理各种风险,以此来预防因风险而出现的资金链断裂的情形,从而扶持、促进主营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 融资约束理论
融资约束指的是企业在筹集资金时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根据所面临约束条件的不同,企业被分成了两大类,分别是融资优势企业和融资劣势企业。在中国,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通常以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而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和资金援助。然而,中小型企业因实力不足而陷入了融资困境。因此,这样的融资情形促使部分具有融资优势的企业逐渐涉足影子银行业务。
第三章 三星新材案例描述............................21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21
一、 公司简介...............................21
二、 业务详情...............................21
第四章 三星新材案例分析....................................30
第一节 由资金动力引起的“挤入”效应..........................30
一、 低成本的资金流入..............................30
二、 企业内部投资........................................34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69
第一节 研究结论.........................................69
一、 “挤入”的资金管理不规范........................69
二、 “挤入”的路径种类不全面...............................69
第四章 三星新材案例分析
第一节 由资金动力引起的“挤入”效应
一、 低成本的资金流入
(一) 获取增量资金
三星新材影子银行化后利用影子银行业务的特质和优点从中赚取到投资收益。这部分增量资金主要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通过委托贷款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向贷款对象和理财银行收取的投资收益。三星新材自2017年上市以来通过影子银行活动获得投资收益的具体数额如表4-1所示:
无论是委托贷款还是委托理财,三星新材获取的投资收益数额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且以总额为2500多万元的数值在2020年达到了收益顶峰。在2018年和2019年,受到自身发展需要、行业经济下行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影响,公司加大了对外委托贷款和委托理财的力度从而满足自己对资金的极大需求。而2020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各个行业中的企业都处于需要流动资金周转的困境,此时三星新材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一方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率,另一方面也对其他企业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有关影子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颁布后,三星新材在2021年缩减了影子银行业务的规模,投资收益也较2020年有所减少。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本文在影子银行化、“挤入”效应已有研究的基础之上,首先将预防性储蓄理论、融资约束理论和资产组合理论与影子银行业务的特点结合后建立起“挤入”效应的两条路径。通过对三星新材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表明由理论出发而建立的两条“挤入”路径在实际运用中得以顺利实践并最终对其主营业务产生“挤入”效应。同时,从财务角度和非财务角度,并结合同行业均值、可比企业数据对最终的“挤入”效应进行多方面的评价,最后得出以下结论:
一、 “挤入”的资金管理不规范
三星新材是将上述两条“挤入”路径成功运用的代表企业之一,为理论与实务之间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并且最终对自身的主营业务起到明显的“挤入”效应。然而,由于存在一些利己思想和短视行为,管理者容易被高额的金融收益诱惑且在资金投入方面难免掺杂主观性思想,进而可能会出现没有将资金用于企业内部投资、转而继续投资银子银行业务的现象。这样的做法并不能对企业的主营业务起到该有的“挤入”效应,甚至会致使管理者忽视主营业务的重要性及未来发展,从而逐步“挤占”主营业务的资源,最终造成非金融企业实体经济空虚和过度金融化的后果。
二、 “挤入”的路径种类不全面
综合三星新材的案例分析,企业应根据理论可行性、行业环境和自身实际需求等方面来制定“挤入”路径。但在实际情况中,有的企业可能会因为经验不足、目光局限等因素而无法根据企业的整体发展制定出全面性、综合性的路径。不全面的“挤入”路径虽然也能对企业主营业务起到一定的“挤入”效应,但最终的“挤入”效应总和可能并没有发挥至最大值。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