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笔者通过对F公司的财务绩效、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利益相关者角度分析得出,F公司盈余管理行为会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下降,误导利益相关者经济决策,且无法对企业财务绩效产生积极后果。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盈余管理在学界已展开研究,并引起了广泛关注。由此,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也逐渐成为众多学者的研究内容。由于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的经营信息比非上市公司多,基于维护投资者信心、企业形象以及上市资格等诸多盈余管理动机,上市公司有可能利用盈余管理实现业绩承诺或提升公司形象,甚至以此进行税务规划。
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存在ST特别处理制度,证监会会对连续亏损的企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风险警示期间ST上市公司要想避免退市,需要实现扭亏为盈,并消除经营异常状况。但是,由于会计政策存在一定自由裁量权,且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和会计监管不够严谨,也为中国亏损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定空间,以此避免退市。换言之,相关上市公司很有可能会利用盈余管理规避退市。
由此,相关上市公司为了避免丧失上市资格,往往会采用应计盈余管理手段,以保持上市资格。更有甚者,通过操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更为隐蔽的真实盈余管理操作。而真实盈余管理手段由于隐蔽性高,更难为利益相关者察觉。这会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并对中国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而且,盈余管理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亏损企业的经营现状,难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因此,利用盈余管理结束特别处理的行为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上市公司自身也应该从经营战略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努力提升业绩,而非利用盈余管理从账面上增加净利润。上述盈余管理行为不仅不利于企业自身长期发展,更会影响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1)盈余管理动机
关于盈余管理动机,目前外国学者主要认为动机有三,分别是契约动机、资本市场动机以及政治成本动机。
关于契约动机角度,Baker 等人(2003)指出,因为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职业经理人与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导致股权激励和达成业绩承诺成为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1]与之相类似的,DeFond和Park(1997)也提出,在因业绩压力面临解雇风险时,职业经理人往往会选择以盈余管理作为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即出于工作岗位担忧而存在盈余管理动机。[2]而Rodríguez-Pérez和Van(2010)则提出,因股东和债权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上市公司可能会因为债务原因存在盈余管理动机。同样的,Dechow(1995)也指出,债务违约风险越大的公司,越容易出现盈余管理行为,且债务违约风险也属于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
关于资本市场动机,Burgstahler和Dichev(1997)认为维护财务报表的利益数值,为利益相关者使用报表信息时传递积极信号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5]Ducharme和Malatesta(2001)则认为,上司公司为增加IPO首次公开募股的收益,也会使其产生盈余管理动机。[6]而Healy和Wahlen(1999)则认为控制股价也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
关于政治成本动机,Jones(1991)指出,为获取政府补贴或政策优惠,企业有可能因此进行盈余管理。[8]而Verbruggen 等人(2008)则指出,为减少企业所得税等税收负担,企业有可能进行“巨额注销”的盈余管理行为。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是指,企业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当局。企业管理者作为企业财务信息的加工者与披露者,有权选择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变更会计估计,有权安排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与方式。而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披露不完全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在盈余管理的过程中,企业是有目的、有意地选择对自身有利的会计政策或交易安排的。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在于获得自身利益。
盈余管理又分为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两类。
应计盈余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对会计准则与政策的选择,对利润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的行为,也是最早出现,且使用最普遍的盈余管理类型。企业在处理会计信息的过程中,会计准则赋予了会计从业者部分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也带来了盈余管理空间。会计从业者可通过应计项目进行应计盈余管理,如会计计量属性的变更、折旧与摊销的估计以及收入与费用时点的确认等。因此,会计从业者可选择对自身有利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凭证记录。换言之,会计准则中的自由裁量权为企业利用盈余管理操纵利润表数值提供了一定空间。
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指,主体依据合同契约雇佣其他行为主体为自身服务。同时,被雇佣的其他行为主体有一定的决策权利。即授权者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则是代理人。在企业中,股东通常会委托经营者管理公司,从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常见的三类委托代理关系包括公司股东与职业经理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公司股东与职业经理人这类代理关系中,股东委托职业经理人代理经营公司的目的是实现价值最大化,但职业经理人的目的则是薪酬最大化。两者目标不一致可能给企业经营带来问题。由于股东无法全面掌管公司事务,由经营者负责公司重要事务,因此控股股东的监督成本较高,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股东和经营者之间通常会签订合同,其中包含激励经营者的条款和限制经营者的条款,以确保经营者不会违背股东的目标。然而,在实际经营环境中,员工报酬和公司业绩成正比,加上经营者拥有经营权,他们会通过人为操控会计账目来提高业绩,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即盈余管理行为。
第3章 F公司盈余管理案例介绍 ..................................... 15
3.1 F公司概况 ....................................... 15
3.1.1 F公司简介 ........................................... 15
3.1.2 F公司治理结构 ..................................... 16
第4章 F公司盈余管理分析 .......................... 20
4.1 F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测算 .............................. 20
4.1.1 应计盈余管理程度测算................................ 20
4.1.2 真实盈余管理程度测算....................... 21
第5章 抑制过度盈余管理的对策 ................................... 32
5.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32
5.2 发挥独立董事监管作用 ............................... 32
第5章 抑制过度盈余管理的对策
5.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确保公司运作的透明和公正性,减少盈余管理的空间与可能。F公司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抑制过度盈余管理。
第一,落实人员责任制,明确公司出现财务问题的具体责任承担人。如出现与减值转回相关的过度盈余管理问题时,应由财务总监承担相应责任;出现与操控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过度盈余管理问题时,应一并问责涉及负责生产研发的人员。第二,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涉及盈余管理操作的人员执行惩罚,对有效控制并整改盈余管理行为的人员予以奖励,使公司的监管机制发挥其作用。第三,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会计账目处理透明化和规范化,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以抑制过度盈余管理。第四,建立薪酬监管机制,以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对管理层进行绩效考核,将薪酬与业绩挂钩,避免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进行过度盈余管理。
第6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
6.1 研究结论
本文选取了F公司并对其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首先,对F公司的基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以及财务现状进行了分析;其次,对F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进行了测算,并对其盈余管理动机进行了分析;再次,对F公司实施盈余管理的手段进行了识别与分析;最后,对F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后果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盈余管理的抑制对策。根据上述分析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通过对F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特别处理事件分析得出,F公司存在盈余管理动机。其中,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上市资格;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投资者信心,避免利益相关者因信心丧失而抛售股票,保护其股票市值。
第二,通过对F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盈余管理程度的测算得出,F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较高。操纵性应计盈余、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异常生产成本、异常费用以及异常综合指标的测算结果均表明,F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存在利用盈余管理调增利润的行为。
第三,通过对F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分析得出,F公司主要采用了关联交易、资产处置、调节酌量性费用、政府补助以及减值转回的手段进行盈余管理。
第四,通过对F公司的财务绩效、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利益相关者角度分析得出,F公司盈余管理行为会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下降,误导利益相关者经济决策,且无法对企业财务绩效产生积极后果。
因此,F公司只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管作用,认真落实企业会计准则,才能有效抑制盈余管理行为,实现企业可持续经营。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