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以2016—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近年来减税降费对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效果。通过研究减税降费对企业创新投入及创新绩效的影响,以及创新投入在减税降费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的中介作用,进一步理清了三者间的作用机制。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经济格局已悄然发生变化,世界经济呈现出“东升西降”的新态势。当前,受全球经济增长低迷、国际经贸摩擦加剧以及逆全球化思潮等诸多问题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在面临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了更多的新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寻求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但经济要想实现向高质量的彻底转变,就必须依靠创新来驱动。创新作为未来决定时代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效益、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一直以来都是各国争相抢夺的对象。企业作为市场最重要的主体,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才能在市场上稳站一席之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良好的市场研发氛围,打造特色创新发展高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
为切实激发我国企业发展活力,提高企业进行研发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近几年政府不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于树一和杨远旭,2019)[1]。减税降费作为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自在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首次提出要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后,我国相继采取了所得税改革、全面“营改增”以及各类直接或间接的税收优惠等方式实施减税,其中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减税规模最大的两大税种(肖捷,2012)[2]。2018年,为进一步应对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新局面,国家提出将继续出台更大规模、更大力度的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措施。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优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减税方式为我国企业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1.2文献综述
1.2.1减税降费与企业创新绩效的相关研究
当前,国家正积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一方面希望能够帮助企业减轻成本负担(林卫明,2019;刘永禄,2019)[3][4],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李慜劼,2019)[5],另一方面也希望能降低企业投机性投资比例(Deveraux et.al.,2002)[6],影响企业治理结构及经营方式(Desai&Dharmapala,2007)[7],为企业绩效提升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截至目前,多数学者的研究对象还是以企业经营绩效、财务绩效为主。部分学者从创新效率、创新产出角度出发,探究了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伍红和郑家兴(2021)基于我国制造业上市企业数据发现,减税降费可以降低企业实际税费负担率,进而促进创新效率的提升,且这种对创新效率的激励作用存在单一门槛效应[8]。李真和李茂林(2021)则进一步将企业创新产出划分为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通过对比研究发现,随着减税降费力度的加大,区域内企业的创新产出会有显著提升,且相较于实质性创新,减税降费对企业策略性创新的激励作用更大[9]。
同时,部分学者通过将减税降费细分为增值税转型、相关税收优惠等发现,增值税转型、所得税税收优惠等政策对企业的创新产出均有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基于对2004年至2009年间我国逐步开展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对不同地区行业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刘行和赵健宇(2019)肯定了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创新产出的积极影响,认为企业在增值税转型后,其产出的专利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均有显著提升[10]。
第二章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主要概念界定
2.1.1减税降费
减税降费作为政府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成分,是指国家和政府为解决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特殊问题而采取的特定手段(陈伟林,2021)[58]。具体来说,是国家和政府制定和出台的一系列帮助减轻企业税负负担和降低企业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总称。
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开始逐步推行减税政策以帮助企业提效降本,推动社会经济回暖复苏。但减税降费一词最早是在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李克强总理研究布置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与创业创新工作时提出的。截止目前,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为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过渡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第二类为2018年以来为缓解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的“实质性减税降费”政策,又称“普惠性减税降费”。其中,自习总书记在2015年主持召开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后,我国减税降费政策具体又可被划分为“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个组成部分(郭庆旺,2019)[59]。
区别于实质性减税,结构性减税降费是指针对特定群体和税种展开的税负减免,旨在通过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转型、环境保护税等辅助性税收的开征以及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等特定领域的税收优惠等措施,优化税制结构,刺激经济发展。而实质性减税降费相较于结构性减税降费,范围更广、程度更深、力度更大,其主要集中于对增值税税率和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的调整以及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铺开,减税降费力度空前,政策实施预期效果更佳。
2.2理论基础
2.2.1减税理论
(1)凯恩斯学派的减税理论
凯恩斯学派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创立,后经欧美众多经济学家完善发展而形成的西方经济学派。与传统经济理论主张的“看不见的手”相反,凯恩斯学派主张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或货币政策等手段干预市场经济,借以保持市场经济的稳定增长。其主要观点包括:一是有效需求理论,指在完全自由竞争环境下,资本主义经济能否稳定发展取决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要的均衡与否。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的出现主要根源于市场有效需求的不足,具体包括消费需求不足和投资需求不足两种情况(曲薇,2004;李秋霞,2016;杨灿明,2017)[79]-[81]。若仅依靠市场自发调节,长期以后将无法确保经济供求之间的均衡关系,故需借助政府外部干预等手段用以稳定经济。二是累进所得税制度的“内在稳定器”功能,国家设计超额累进所得税制度就是意图通过税负随经济周期变化的自动调节,进而实现自动稳定经济的作用。通过自动调节国民收入征税负担,防止国家繁荣时期经济过热,不仅可以带动消费,还可有效控制社会需求总量在任何时间段均处于正常区间范围(黄世斌,2008;苏京春和王琰,2019)[82][83]。三是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强调在国家不同经济周期,实行“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可以有效熨平国家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孙飞,2000;刘娟,2018;张斌,2019)[84]-[86]。当国家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政府应合理运用财政支出和税收手段,通过对政府采取“减法”,牺牲部分税收,换取对企业利润的“加法”,进一步唤醒市场经济的“乘法”。
综上所述,凯恩斯学派减税理论突破了古典经济学派固有的“税收中性”、“市场自动调节”等思想,强调了税收调整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率先提出了运用税收调节宏观经济的新观点。
第三章我国减税降费制度背景与实施效果....................................18
3.1我国减税降费制度背景...................................18
3.2我国减税降费实施效果................................20
第四章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26
4.1减税降费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26
4.2减税降费对创新投入的影响......................................27
第五章研究设计...............................29
5.1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29
5.2变量定义....................................29
第六章实证结果分析
6.1描述性分析
从表6-1全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可以发现,企业专利授权总数(PATENT)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相差5.932,标准差为1.535,说明不同企业之间的创新产出绩效具有较大的差异,且部分企业对创新绩效并不重视,企业之间创新能力层次不齐。其中,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PATENT1)最大值为4.844,均值为0.830,非发明专利授权数(PANTEN2)最大值为5.489,均值为1.272,进一步说明当前我国企业创新绩效多集中于非发明专利,仍缺乏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创新。
减税降费率(TAX)最大值为0.138,最小值为-0.088,说明企业间减税降费率的差异较大,且仍有部分企业未能切实享受国家减税降费带来的红利,税费负担加重的情况仍然存在。但减税降费率的均值为0.009,大于0,又说明大部分企业享受到了政策福利,我国减税降费实际覆盖率较好。
企业创新投入(R&D)的最大值为24.600,最小值则为0.020,且标准差较大,说明不同企业之间在创新投入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同时,按照欧盟国家的标准,研发投入强度一般超过5%才被认定为具备充分研发的能力,而样本企业研发投入均值为4.524,说明我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仍然有待提高。
第七章研究结论与建议
7.1研究结论
本文以2016—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近年来减税降费对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效果。通过研究减税降费对企业创新投入及创新绩效的影响,以及创新投入在减税降费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的中介作用,进一步理清了三者间的作用机制。具体研究结论如下:
(1)减税降费对企业创新绩效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实施减税降费不仅是国家为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所采取的积极措施,更是国家未来将建成科技创新强国的重要信号。随着越来越多的减税降费政策向企业创新活动及创新成果倾斜,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提升自身对创新产出绩效的重视程度,也更加有信心进行创新。许多企业一改过去向国外先进企业购买技术成果的做法,开始坚持以自主创新成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自身在全国乃至全球的核心竞争优势。
(2)减税降费对企业创新投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企业创新研发资金的投入上,减税降费的实施能够给予其显著的正向推动作用。借助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减税降费在帮助企业节约经营成本的同时,也积极引导企业将更多的流动资金投入到企业创新活动中去,不断提升企业创新投入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更进一步。
(3)创新投入在减税降费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具有部分中介作用。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离不开企业前期对创新活动的投入。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使得企业将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创新研发活动。通过将企业减税降费后节省下来的资金重新投入到企业创新活动中,进而助推企业创新绩效产出,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解决没钱创新的困境,也可以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企业创新产出路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