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通过合伙人制度创新与应用挖掘人力资本价值,激发商业模式创新动力 股权激励作为公司通行的激励模式在本质上并未改变股东作为经营主体控制公司的本质,控股股东仍处于企业管理的中心地位,企业注重资本价值最大化,激励效果有待进一步释放。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商业模式创新正日益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当代企业的竞争不是产品、服务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随着互联网技术、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应用,网络经济正在向商业世界各方面渗透,对传统企业商业模式造成冲击。在当前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当代新兴业态经济环境下,商业模式创新日益成为企业间竞争的核心内容与生存发展的关键要素,是企业构建互联网时代竞争新优势,实现价值共创的核心逻辑。尤其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叠加中美贸易战,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的时代背景下,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与应用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激发我国经济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商业模式研究正日益成为国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二、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商业模式创新构建了新的场域
根据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超过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71.6%。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构建了新的场域,电子商务、在线教育、网游等领域不断被网民所熟知与喜爱,极大满足互联网时代下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需求。
第二节 研究意义与创新之处
一、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第一,构建了公司治理、商业模式创新与公司价值增长的逻辑框架。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创新、梅特卡夫定律、齐普夫定律等相关理论,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大量文献、归纳前人研究观点之上,从公司治理视角切入,构建了公司构建了公司治理、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增长之间的逻辑框架,并基于比较案例研究深度剖析检验了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第二,提出激发我国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活力、促进企业长期价值创造的新路径。从公司治理、商业模式创新、企业价值创造三者互动视角入手,探究了公司治理结构对于企业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价值创造的影响作用,并提出通过公司治理机制的创新与完善,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商业模式创新的内生动力、约束公司主要决策者机会主义行为、协调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关系,促进我国企业实现价值创造的新路径。
第三,拓展了互联网时代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创新与完善的新思路。通过理论探讨与案例研究等方式,探究了公司治理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内在影响机理,剖析了企业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所面临的公司治理风险,为公司治理制度、机制创新设计与完善,降低企业互联网商业模式中的治理风险,促进企业长期价值创造能力提供理论依据与经验支持。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第一节 商业模式的定义、构成要素及表达方式
一、商业模式的定义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等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得学术界对于商业模式的关注越来越多。“商业模式”一词在信息系统、管理和战略研究者越来越流行,然而商业模式的定义至今为止仍未取得学术界的普遍共识,对商业模式的进一步研究提出较大的挑战。李鸿磊等(2016)通过整合国内外研究文献将现有研究归类为:企业经营管理类、战略定位类、价值创造类、交易结构类四类对商业模式定义进行归类分析,整合了商业模式的研究成果[1]。
经营管理类商业模式:为获取经营利润,企业试图通过自身经营管理活动,满足客户需求的商业逻辑[1],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Stewart等(2000)提出,商业模式是让企业能够获取持续收益的经营逻辑[2];Allan Afuah等(2004)指出,作为企业资源配置、获取竞争新优势的方式,商业模式不断向用户提供价值,是企业运营秩序和价值创造的来源[3];李振勇(2006)认为,作为一个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商业模式通过整合公司内外部各资源要素,构成一个差异化竞争优势新的运行体系,从而使得产品、服务能够保持长期稳定的收益来源,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4];Teece(2010)提出,商业模式向用户传递了价值,使得用户愿意支付相应的价值对价,从而实现企业获取收益的经营方式 [5]。
战略定位类商业模式:主要从企业战略定位、竞争优势、差异化等视角,与传统战略管理理论相结合来界定商业模式的概念,具有代表性观点主要有:Hamel(1996)提出,商业模式主要由战略性资源、客户界面、价值网络、核心战略等四要素构成,企业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可以摆脱过度竞争的传统领域,并使得竞争对手处于困境之中[6];Shafer(2005)提出,商业模式的本质是企业战略选择,是助力企业实现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的核心商业逻辑[7];罗珉等(2005)提出,战略选择、价值网络、价值创造、价值获取等四要素共同构成商业模式的核心逻辑,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战略创造与结构体系,商业模式是企业基于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有机整合,实现超额收益的逻辑[8]。
第二节 商业模式创新驱动因素的研究
国内外学者从公司内外部视角探究商业创新的驱动因素,表2-2所示,商业模式创新驱动要素主要可以划分为外部驱动因素,即技术推动、需求拉动、竞争压力等因素;内部驱动因素,即企业高管、内部资源能力等因素。
一、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外生驱动因素
主流观点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主要驱动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Timmer(1998)提出,商业模式创新的主要动力源泉来源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9];Faber等(2003)认为,IT和ICT领域,产业模块化与产业融合等技术是推动欧美及日本等国家相关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关键,而且商业模式创新很大程度上增强技术创新为企业所带来的收益[15];国内学者吴晓波等人也相继提出,技术创新有力支撑了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演化。
从市场需求驱动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因素视角,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Sosana(2010)从市场需求视角提出,由于市场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需求改变、潜在竞争者加入、可替代商品威胁等,会使得原有商业模式的利润率逐步下降,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从而拉动企业商业模式创新 [16];Habtay(2014)提出,技术威胁、市场威胁是企业家所面临的两种威胁,不同的威胁将影响企业家的反应。当企业同时面临技术、市场双重威胁时,高水平市场驱动的商业模式创新更容易触发。因为原有商业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市场需求,而企业也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通过企业原有的核心资源能力来整合原有的组织结构,从而获得企业绩效[17];Zalewska-Kurek(2016)基于市场响应度、市场参与度将企业划分为:被动型、主动型、分散型、专注型四种类型。其中,主动型、专注型企业会基于市场需求,分析市场及客户如何影响决策,并利用新机会拓展产品、服务及创新公司的商业模式 [18];
第三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机理分析 ................................... 19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19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25
第三节 机理分析 ...................................... 28
第四章 案例研究设计与初步分析 ............................... 31
第一节 样本案例简析与选择依据 ................................ 31
第二节 案例分析模型的构建与选择 ...................................... 33
第五章 商业模式创新驱动企业价值创造 .................................... 35
第一节 瑞幸咖啡与拼多多商业模式创新的案例分析 ........................ 35
第二节 互联网商业模式下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及路径分析 .................... 45
第三节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创造影响关系的主要分析结论 .............. 57
第六章 公司治理对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路径
第一节 股权结构对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决策的影响分析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股东身份、结构以及股东行使权力方式及效果,对企业家地位或高管创新决策等行为产生影响[32]。稳定的股权结构是不仅是保证创新团队创新决策的前提,也是激发创始人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性,确保商业模式创新连续性、稳定性以及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成功的基础。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企业整体性、长期性、基础性的商业创新活动,只有保证创新团队对企业的控制权,才能确保商业模式创新的稳定性、连续性,从而促进商业模式创新的成功。
一、双重股权结构对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决策的正向影响效应分析
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是创始人领导下形成的特定互联网商业模式概念,创始人对企业创新发展起着关键作用。而双重股权结构可以确保了创始人的绝对控制权,避免企业在多轮融资过程中,创始人因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从而影响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战略性,有利于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稳定性,实现企业长期价值最大化。图6-1所示,2019年4月IPO前,瑞幸咖啡主要以陆正耀、钱治亚为家族信托为核心的神州系资本,以及资本合作伙大钲资本、愉悦资本所共同控股,其中神州系资本合计持有瑞幸咖啡62.58%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9年瑞幸咖啡IPO后,采用双重股权结构设计,表6-1所示,上市后神州系资本股权稀释至53.44%,但双重股权结构下仍持有61.34%的投票权,具有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由此可见,尽管,瑞幸咖啡股权结构会因公司上市融资而稀释,但在双重股权结构下,其公司实际控制权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一、股权结构决定企业家创新主体地位,影响了商业模式创新战略性与稳定性
企业家作为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灵魂,在市场需求、技术条件等外部环境动态变化下,为获取竞争新优势与超额利润,具有主动创新商业模式的内生动机。公司股权结构通过影响企业家主体地位,影响了企业家商业模式创新决策权,从而影响企业商业模式创新路径选择。在互联网公司双股股权结构为主、股权结构普遍集中的现实下,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双重股权结构设计往往拥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构建了稳定的股权结构,确保了创始人团队对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领导地位,从而保证了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战略的长期性及稳定性。在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等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下,公司创始人(企业家)主动追求市场机遇、自上而下的推动企业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将更有利于企业商业模式颠覆性创新。但值得注意的是,双重股权结构下,公司决策权与现金流权高度分离、创始人-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时商业模式的理解和互联网公司市场估值逻辑在投资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进而引发公司创始人利用决策权优势在企业商业模式变革中追求个人财富等机会主义等行为,加剧了创始人经营决策与战略制定方面的道德风险。
二、合伙人激励模式是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高企业创新动力的重要路径
人才作为创新的根基,企业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驱动实际上为人才驱动。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离不开创业团队对于商业模式的理解、设计与把握,创新团队作为公司人力资本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力。而如何通过公司激励模式的设计激发创业团队创新活力,对于支撑企业商业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以股权激励为主的激励模式,缓解了公司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冲突,降低了公司委托代理成本,促进企业价值创造。但这在根本上并未改变当前“劳动雇佣资本”的本质特征,强调的仍为货币资本价值,关注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利于最大化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逐步成为推动企业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关键要素,对于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而通过合伙人等制度创新与应用更有利于促成“知识雇佣资本”的新格局,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本(高层管理者)创新活力,提高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动力,促进企业实现长期价值创造。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