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笔者认为对于大股东而言,由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与制衡机制形同虚设、外部监管有限,违规成本极低、中小股东无相应的后续保护制度,所以在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只要大股东愿意铤而走险,便可以以较低的违规成本获取巨大的收益,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最终被成功资金占用,公司只能惨遭退市,中小股东也难以挽回损失。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我国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集中且基于信息不对称在实际控制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难以解决,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威胁我国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由于资金占用的方式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对相关政策的分析应对变得复杂且隐蔽,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不断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为自己谋取利益,而不被内外部监管及时发现制止,给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部分上市公司事实上已经沦为实际控制人敛财的工具。
即便国家为改变这样的情况进行过努力,如通过股份制改革措施,但实控人资金占用的事件依然屡禁不止。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依然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摆在个人利益之后,甚至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实际控制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的行为不仅对公司、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产生了损害,更是扰乱了上市公司的运作规范。因此,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于2020年央视财经论坛暨上市公司峰会上表示,要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可见,如何有效控制和减少我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依然应当成为我们继续研究的对象。
然而现存的研究大都以实证研究为主且对产生后果的研究也相对较少,尽管以资金占用为对象的研究已经开展多年,然而无论是在抑制行为产生的数量与频率,还是在解决造成的巨大负面后果等方面依然缺乏效用。再者现存的研究对盛运环保类似案例的分析却较少,且多从证券违约和环保行业“高杠杆”特征等角度分析盛运环保面临的风险,极少站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问题的角度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所以,本文拟以盛运环保为例,从资金占用的角度分析盛运环保产生困境与最终退市的原因,研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产生的原因、手段及影响,对丰富实控人资金占用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为预防该行为的发生提供防范和解决思路。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成因的研究
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问题偶有发生,带来的后果也弊大于利,尽管各部门尝试过多种方式抑制和减少该问题的产生,效果却并不理想。实际控制人违规资金占用问题的研究属于大股东利益侵占问题之一,现有的关于成因研究大致有如下角度的分析。
(1)股权结构角度
最早,国外学者Jensen和Meckling(1976)提出了契约框架,主要研究职业代理人与股权分散条件下的所有权人产生的代理问题,他们二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人有合理理由侵占公司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且内部控制人不会百分百返还产生的收益。而Shleifer和Vishny(1986)在基于大股东“控制权共享利益”的基础上提出当实际控制人拥有多种利益时,会刺激其通过自身股权消费公司资源和利益的行为,且随着自身权益的变大,这种刺激会具有现实性,但是中小股东往往没有这种权力。这就引发Johnson和Shleifer等人认为的将公司的资源转移到实际控制人手中的行为,即“利益输送”。
国内学者黄余海(2003)研究发现当国有股权高度集中时,往往会形成大股东一言定锤,产生负面效应。即:在国有股权相对集中的上市公司中,股东权利通常不再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体现在政策职能的衍生上,国有企业“一股独大”是普遍存在的,且享有的股权比例越大对公司治理和绩效的负面影响就更大,继而会引发道德风险问题。
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相关含义界定及理论解释
2.1含义界定
2.1.1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共公司收购管理法》第84条,上市公司投资者达到以下条件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上市公司50%以上;具有实际能支配公司股票超30%能力;有能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投票权;最后拥有重大影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表决权以及其他情况:若上市公司股权分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决定公司的重大财务和业务,则被视为占主导地位。本文盛运环保股东开晓胜持有盛运环保8.72%股份属于能够实际支配上市公司且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所以是盛运环保实际控制人。
2.1.2股权结构
公司股权结构作为管理结构的基点,指不同性质的公司在总资本中的持股比例及其关系。一般来说资本结构有双重意义。本文的股权结构主要指持股集中的程度,即持股构造的三种类型:一是绝对控股股东。拥有对公司的支配权(一般为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二是股权分散度高。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不存在明显大股东,持股小于10%。三是公司拥有相对较大的持股股东,其他大股东占10%到50%的比例。本文盛运环保的实控人属于第三种情况,即实控人开晓胜是相对较大的控股股东,同时其他大股东占10%到50%的比例。
2.1.3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方式
(1)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直接占用资金是实控人利用自身权利,从上市公司直接获取资金。主要方式体现在实控人与公司之间不会发生实质性的交易,实控人往往直接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到自己的账户或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服务。这种方式虽然简单粗糙,但却是上市公司挪用资金最重要手段,会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是使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紧缺,流动性水平下降;二是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态紧密相关,严重会影响其可持续性。现今在审查上市公司时,这种做法已经非常容易被查出,随着控制和监管手段的进一步发展,通过该种手段占用资金的案例发生情况在减少,然而其他占用手段却不断上升。
2.2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理论解释
2.2.1委托代理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Berle与Means在1932年首次提出委托代理理论。主要内容在于通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大股东通常会掌握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但这种状态利于公司发展,所以赞成两权分离,认为经营和所有权分离对公司治理有利。其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公司治理理论的诞生,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无法调节,经营者为获取利益会做出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因此,西方学者中有人认为经营者与股东之间需要制衡,于是委托代理理论有了第一次的发展。第二阶段的发展是由于当时企业中大部分公司都呈现集中的股权,引发了一系列负面问题。所以在上世纪末,La Poraetal通过对系列问题的研究发现证实了超过半数的公司有股权集中的问题。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如图2.1所示。本文主要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上市公司实控人与投资者之间矛盾产生的原因,应用于本文5.1章节的成因分析。
3我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及监管现状........................13
3.1上市公司实际人资金占用现状.................................13
3.1.1上市公司实控人资金占用情况............................13
3.1.2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清欠工作情况.........................15
4盛运环保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概况..............................21
4.1盛运环保公司简介.......................21
4.1.1基本情况...............................21
4.1.2公司组织结构...........................22
5盛运环保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分析..............................30
5.1盛运环保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成因分析.......................30
5.1.1公司内部层面.............................30
5.1.2公司外部层面..............................34
5盛运环保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分析
5.1盛运环保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成因分析
5.1.1公司内部层面
(1)公司治理松散,信息披露不规范
在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盛运环保在信息披露上需要弥补的漏洞非常之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在2021年发表的信息可见,盛运环保隐瞒向关联方提供了30亿元以上的担保。此外,截至2016年底在盛运环保的财务核算中缺少以盛运环保及其子公司名义开设的23家银行账户,共计资产负债近10亿元。如此种种均证明盛运环保公司治理存在缺陷,信息披露不规范甚至违法。
其次在对外担保上,安徽证监局指出,盛运环保在2014-2018年间未按照规定披露发生的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造成的资金占用事项,该段时间的财务报告中均存在重大未记载事项。此外,据证监会公告盛运环保在2014-2018年间同样没有进行合规信息披露其为相关子公司提供的超50笔的担保,金额合计高达39亿元。
最后盛运环保对自己发行的各项债券依然未合规披露逾期债务情况。例如开晓胜隐瞒其与北京开源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的事实,并且从2016年至证监会调查日,开源投资一直为盛运环保前十大股东之一。但因为开晓胜刻意隐瞒其与开源投资一致行动人的关系,导致2016年至2018年期间盛运环保有关的定期报告未能如实披露。
总之,在盛运环保上市到退市的约17年时间内,多次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担保等引发的问题,并且屡教不改,是公司管理层不作为,治理松散的反映。
6研究结论与建议
6.1研究结论
6.1.1内部控制与治理缺陷是资金占用的重要成因
实控人资金占用行为的产生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息息相关。从公司制度形式上看,盛运环保整体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对公司治理情况与结构层次的规定,公司治理设定比较合理,但在盛运环保实际运行中,各部门如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无法发挥较大监管作用,因此其公司治理效果不理想,内部控制和监管部门的设置不完善尚导致盛运环保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为实控人资金占用提供了便利。
通过前述分析,盛运环保实控人凭借其控制权,可影响公司管理层人员任职,从而控制公司管理层使其监管失效,为实控人资金占用提供便利,最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样,由于监事会、董事会成员等与开晓胜有着紧密的利益关系,所以董事会、监事会等都无法发挥其作为监管方面的作用,无法有效减少和抑制其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正是因为盛运环保内部控制结构无法发挥效用,公司治理存在漏洞,因此能够使实控人找到资金占用的途径,是实控人资金占用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
6.1.2外部监管的缺失是资金占用的温床
随着多次出现的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事件,根据前章中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相关数据发现监管层动作不断,出台了各种条文规定,但就实施效果而言却不太理想。首先,相对于早就发生的资金占用,相关部门在发现占用行为的反应较慢,具有滞后性。在本案例中,早在2013年开晓胜就有资金占用等套利行为,但由于我国在上市公司数量大,对其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无法全面地进行监管,再者对公司或相关责任人就资金占用作出的相关承诺要求也不严苛,市场监管较弱。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