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言
1.1 研究意义
中学生是青少年最具代表性的部分,他们的成长成才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来提高中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然而,从世界范围看,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峻,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有专家甚至提出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已经成为世界三大公害。我国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数量大,已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重视和加强对中学生的教育、培养,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有利于中学生所在的家庭和睦、人际友善和社会和谐,也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未来的走向。中学生群体的身体心理发展进入高峰期但尚未成熟,由于尚未步入社会,人生阅历有限,社会化程度较低。大多数中学生对外界事物好奇心强但还不具有自觉抵制不良信息、接受优良文化的能力,当社会物欲横流、不良风气四处侵蚀时,中学生如果没有提早、及时进行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这些社会污流就可能 “苍蝇见缝就钻”,腐蚀中学生纯洁的心灵。因此,正视中学生的违法犯罪的现状,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探讨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学生违法犯罪,对于促进中学生成为具有良好品德、自信健康、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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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近年来,我国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中学生违法犯罪现象还是屡屡发生,特别是一些触目惊心的案件的出现使家长、学校和广大民众那脆弱的神经受到考验,使得我们不断反思基础教育是否为孩子们提供了健康成长所必需的知识和条件。围绕预防青少年或中学生违法犯罪话题,学界同仁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有影响力的成果。陈谊军、张鲤庭著《中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治理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以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机制的研究为基线,通过剖析中学生个体心理特征及其所接触的社会环境与其个体行为之间的联系,来研究中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出现的原因及其形成的过程。在此基础上,论述了预防及治理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方法。揭萍的《中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及预防教育对策研究——以江西省为例》(江西师范大学,2005)强调学校教育督导的重要性,建议整合学校与周边、社区关系,共同预防违法犯罪。杜立著《直面青春的弯道——关于中学生违法犯罪问题的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认为“深入研究这一群体中的违法犯罪现象,对中学教育体制改革和中学生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的改革,对丰富社会学、犯罪学和青少年犯罪研究,对强化中学生的权利意识,提高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都有重要意义。”①李婧华的学位论文《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研究》(长春理工大学,2008)分析了青少年道德水平与违法犯罪之间的关系。“防范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对策在于必须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体制、改进作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法制建设以及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等各方面综合。通过各种对策,切实保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真正成为全社会的系统工程”。②刑庆亮的学位论文《青少年犯罪预防新论——以道德与法制双元平衡原理为视角的分析》(山东大学,2008)认为“根据道德与法制双元平衡原理,预防青少年犯罪通常设有两道篱笆——道德教育是第一道篱笆,法制教育是第二道篱笆。两道篱笆都要扎严实,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道德教育,一手抓法制教育,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强势动态平衡。”③张曼的学位论文《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思想政治教育对策研究》(吉林农业大学,2011)认为青少年犯罪的问题应该抓住根本,那就是思想问题,强调追根溯源,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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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学生违法犯罪概述
2.1 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概念
中学生不论违法还是犯罪,都有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本文为了论证的需要,把中学生违法犯罪作为一个整体的概念加以考察和运用。但从学理上讲,违法和犯罪是两个既彼此独立又紧密联系的概念。从广义上讲,行为人违背所有的法律(包括宪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等)的行为都称为违法,而犯罪单指行为人违背刑事法律的行为。中学生违法在我国尚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但这一概念在理论研究领域以及现实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团体都要遵守法律,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惩处。关于中学生违法,我们可定义为在中学就读的学生(包括已离校但没有办理正式退学手续的学生)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触犯了法律条文,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消极影响,造成了社会危害,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从不同角度分析,中学生违法可作不同的分类。从违法的类别来说,有违反民法的行为,有违反刑法的行为,还有违反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的行为等等,这些直接违反部门法律的行为都是间接违宪行为;从违法的严重程度来说,有程度、影响一般的违法行为和程度、影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行为人应受到的惩罚又有严格的区分;从中学生违法时具体表现来说,又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况,作为的违法是指行为人积极实施法律所禁止或不允许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的身体活动,不作为的违法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而不履行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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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学生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关系
中学生违法与中学生犯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就联系而言,两者都触犯法律规定,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区别而言,一是轻重不一样,犯罪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了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较轻,处罚也较轻。二是惩处方式不同,法院或其它国家机关等对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民事制裁等,既包括财产罚,也包括人身罚;犯罪则由法院审判,可以判处剥夺人身自由的有期徒刑、没收财产,直至剥夺生命的死刑。 中学生必须认清违法与犯罪的关系,如果有错误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出现违法行为不加以管教和改正,并防微杜渐,就会一步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俗话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于中学生的行为教育一定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强化法制观念,树立道德准绳。对于已经有违法行为的中学生,那更是要及时分析,对症下药,并给予必要的救济和帮助,使他们及时悬崖勒马,避免出现更为不幸的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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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 ......... 8
3.1 中学生违法犯罪低龄化 ....... 8
3.2 中学生违法犯罪形式多样化 .... 8
3. 3 失(辍)学生占较大的比重 ......... 9
3.4 中学生团伙违法犯罪行为较多 ...... 9
4. 从思想政治教育角度剖析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 11
4.1 中学生的自身原因 ...... 11
4.1.1 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 11
4.1.2 中学生心理方面的原因 ...... 11
4.2 家庭思想政治教育淡化甚至缺失 ...... 12
4.3 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有待提高 ........ 13
4.4 社会思想道德建设乏力 .... 14
5. 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思想政治教育对策 ..... 16
5.1 加强中学生的自我教育,培养中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 16
5.2 重视家庭的思想政治教育 ...... 17
5.3 重视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17
5.5 整合校内外资源,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20
5. 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思想政治教育对策
5.1 加强中学生的自我教育,培养中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学生的思想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思维日趋活跃,自我意识与自主能力大大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能再将中学生仅视为单纯的被教育、被管理、被评价的对象,而应着重培养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只有能够激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①也就是说,只有着力培养中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让他们真正认识自己、把握自己、控制自己、塑造自己,才能真正提高中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沿着社会所期待的方向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往往会遇到挫折,为了避免一时冲动导致的违法犯罪,应学会化解不良情绪,提高自身应对挫折、自我预防的能力,能及时有效遏制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因此,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品格,增强承受挫折的能力,遇到困难能勇敢面对而不是自暴自弃,避免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在对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就使新发现的心理问题及时得到纠正、抑制。当前我国对素质教育定调颇高、认识深刻,但对中学生综合素质和道德习惯的培养不足,理论认知和实际行为的脱节严重,这也是导致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又一因素。因此,中学生的素质教育应该更加注重培养中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指一切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包括遵纪守法、互助友爱、合作与协商、有爱心、同情心和文明举止等等,比如:2012 年 8 月 21 日 11 时,四川省武胜县石盘小学 3 名学生在石盘河坝边玩耍,突然有两人不慎落入深水区。在河岸边的汤开杰听到呼救声后,一头扑进河里展开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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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针对中学生违法犯罪的现实情况,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深入分析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并逐项给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及各项举措发挥综合效应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添砖加瓦,但由于自己水平有限,本文一些地方的思考和分析还不够深入,一些应对措施还有待细化。我将以此文为基础,继续钻研,不断深化本论题的研究,争取最大程度的提升自身的理论和修养水平,从而更好地指导自己的实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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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