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的负诱因作用与教育手段研究-On Modern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s' Sci

发布时间:2011-07-13 09:57:51 论文编辑:第一代写网

关于“教育惩戒”的几点认识
代写教育论文惩戒首先是一种外部刺激,在学生回避它而使其需要得以满足时成为激发行为动机的一种负诱因;作为负诱因的惩戒通过影响需要、动机、态度这些机体内部变量对学生发挥着教育作用;惩戒并非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惩戒的性质由其所承载的教育理念所决定。

关键词:惩戒;负诱因;态度;教育手段;教育理念

On Modern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s' Scientific Research Awareness

Abstract: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scientific research ability is one of the basic qualities that a P.E teacher must have.It explains that P.E teachers' awarenes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the ways and the skills of doing scientific research can notonly improve P.E quality of the school, but also helpful to P.E teachers' self-development. It also expounds some issues thatare important for a P.E teacher to train their scientific research ability, such as, how to search scientific research information.Key words: modern; P.E teacher; scientific research awareness; scientific research informationReflections of Education Disciplinary PunishmentLIU Kai(Education College, Xibei Normal University, Lanzhou 730070, China)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at disciplinary punishment is essentially an external stimulation, not an indispensablemeans of education, and its nature depends on the education conceptions it bearing. It also suggests that it should be anegative cause if the students try to escape from it, and the disciplinary punishment, as the negative cause, effect thequality of education by the internal variables such as, needs, motivation, and attitudes.
Key words: disciplinary punishment; negative cause; attitude; education methods; education conception


摘 要:
“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 ,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教育惩戒”则是学校和教师依法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进行惩戒 。教育惩戒在行使的过程中兼具教育与制裁的双重性质 ,目的是促进合规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 ,而非单纯的惩罚,也与体罚、管教截然不同。教育惩戒作为一种管理教育学生的方法 ,近几年是伴随着“赏识教育”的风行而又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的 。“赏识教育 ”宣扬“好孩子是夸出来的 ”,①教育者要“注重孩子的优点和长处 ——小题大做、无限夸张,逐步形成燎原之势,让孩子在‘我是好孩子’的心态中觉醒 ”。②对此,许多教育工作者提出了疑义,强调运用赏识要注意一个 “度”的问题,否则滥用赏识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诸如可能增加学生的虚荣心 、弱化心理承受能力、助长形式主义等等 ;另一方面重申教育惩戒的重要性,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 、不负责任的教育 ”( 孙云晓 ),强调多种教育手段的综合运用,以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但截止目前,由于人们对惩戒发挥教育作用的心理机制认识不足,对教育惩戒的理解还一直处于感性阶段,因此和“赏识教育”的倡导者们一样,许多教育工作者对教育惩戒的“度”的把握也时常出现偏差。诸如:“教育惩戒是不可或缺的 ”③、“每个人都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倾向,  教育惩戒是抑制其自我过分膨胀、矫正其非社会行为的一种外在动因”,④等等。本文拟从分析惩戒发挥教育作用的心理机制入手,来澄清一些关于教育惩戒的认识,进而阐述笔者对教育惩戒 “度”的把握的理 解 。
一、惩戒发挥教育作用的心理机制
(一 )动机是构成人类大部分行为的基础(Weiner,1985 )。动机是由一种目标或对象所引导、激发和维持的个体活动的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动力(Pintrich & Schunk ,1996),它具有能够激发个体产生某种行为,使个体的行为指向某一目标并维持一定的时间,调节个体行为的强度、时间和方向等功能。人的动机是怎样产生的呢?一般来说,动机的产生和发生作用是内驱力和诱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驱力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内在推力,诱因是满足需要的外在刺激物 ,因此,归根结底,人的行为动机是由内因和外因、内在主观需这些机体内部变量的变化为根据,那么惩戒就仅仅是一种外部刺激,即使其再到位、再策略,也不能引发学生“合范行为”,惩戒的教育作用也就无从谈起。教育者是不可能“改造”学生的,只有学生自己才能 “改造”自己 。有人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倾向,  表现为过分的自负或过多的以自我为中心 。”“  教育惩戒是抑制其自我过分膨胀、矫正其非社会行为的一种外在动因”[3][4]。这一分析是不科学的。第一,这一立论建立在“每个人都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倾向 ”的假设之上,缺乏心理学的依据;其次,即使“每个人都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倾向”,但教育惩戒是要通过激发学生动机、导向相应的行为,达到“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 这一教育目的,仅仅“抑制其自我过分膨胀、矫正其非社会行为”不能被称作是教育惩戒 。
(二)个体的行为是在主观需要和客观事物的共同作用下,通过内驱力和诱因的形式被引发的。这是动机发生的最基本的模式。在具体情境中,还有其它因素影响着个体的行为动机。其中个体已经形成的态度对其行为动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态度的形成有多种影响因素,其中需要的满足与否是态度形成的主要因素之一。个体态度中认知、情感、行为意向三要素的形成 ,都与需要的满足与否有关。个体对于凡是能满足自己需要的对象或能帮助自己达到目标的对象,都会产生肯定的、积极的态度;反之,对于阻碍目标或引起挫折的对象 ,则会产生否定的 、消极的态度。因此,作为影响个体行为的机体内部变量 ,需要、动机与态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及运作机制如下:个体未满足的需要是动机产生的内在条件 ;在未满足的需要基础上形成的内驱力与诱因共同作用产生动机,推动个体的活动;当活动的目标得以实现、需要得到满足,满足了的需要就会影响到个体相关态度的形成 ;而已经形成的态度,则对个体的行为动机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 ,并激发个体产生新的需要 ;随着个体新的需要的产生 ,便又会产生新一轮的循环过程 。而外部负诱因与需要、动机和态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负诱因是一种个体回避才能使其需要满足的刺激物;负诱因是诱发动机的外部条件;负诱因通过动机的激发、行为的发生以及需要得以满足这些环节,影响着个体态度的形成 。(见图二)作为教育者的惩戒,当其发挥负诱因作用时,通过引起学生内在需要的激活与兴奋状态,形成积极的行为动机,从而导向一定的合范行为;当目标实现、需要得以满足时,则有助于学生相关态度的形成;而这样的态度一旦形成,就可以增强其自身的内驱力状态、激发更强的动机,产生积极的动机性行为。如此循环往复,就形成了惩戒发挥其教育作用的运作机制 。可见,在教育者的惩戒与学生的“合范行为”之间,并不是一种 “刺激——反应” 的简单联结。如果教育者的惩戒不能够成为满足学生需要的负诱因、没能以学生已有的态度和内在动机的激发图一:动机性行为发生图图二:诱因、行为、目标与机体内部变量关系图刘凯:

二、惩戒不是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必要手段许多人认为:教育惩戒是教育教学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教育手段,就连教育家马卡连柯也曾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理的 ,也是必要的”。情况果真如此吗?“教育惩戒”的目的是“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而这一目的是“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以否定性制裁”得以实现,因此,教育者的惩戒是达到教育活动目的的一种手段,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确“需要”惩戒。但是,惩戒还不能成为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必要手段 ,原因如下 :首先,惩戒不是激发学生积极行为动机的唯一诱因。学生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诱因也包括正诱因、负诱因,多层次、多类型的需要决不单单是靠教育惩戒这一种形式的负诱因就可以满足的,没有了教育者的惩戒,其它形式的诱因(比如赏识)照样可以激发学生的相关动机 ,产生合范行为。其次,惩戒不是学生态度的形成与转变的唯一影响因素。教育者的惩戒引起学生内在需要的满足与否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学生自身的个性特点、知识和信息、团体关系、经验的积累以及社会文化等其它因素也对其态度形成与转变产生着相当的影响;因此,即使没有教育者的惩戒这一负诱因最终所导致的需要的满足,学生也完全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形成相应的态度,从而影响动机、产生和巩固合范行为 。再者,除了学生自身的态度之外,还有其它一些影响学生积极行为动机的因素,比如学生个体的行为因素可以强化行为动机、通过对自我效能感的影响作用于行为动机,这也说明即使没有教育者的惩戒影响下所形成的态度因素 ,其它因素(如行为)也同样可以影响学生的动机,导向合范行为。还有,对于学生的非动机性行为而言,教师的惩戒并不是必要的。人们除了动机性行为之外,还有大量的非动机性行为。比如:不少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有些学习既不靠动机给以力量,也不靠内驱力的满足来加强。人类生活中的大量学习,也是可以在没有任何明确学习意向的情况下偶然发生的 。如那些没有组织的、判断性的、短期性的有意义学习,能在没有动机的条件下发生 。以上这些都说明 ,不用批评、责备、惩罚,学生照样能够形成“合范行为”;教育需要惩戒,但不是离不开惩戒 ,“需要但不必要”,惩戒不是实现教育目的的一种必要手段。

三、教育理念决定了惩戒的性质教育理念就是教育的思想与观念。思想支配行动,教育活动总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的支配下发生、进行。教育目的是人们在观念中对教育对象的一种设计,体现着人们的一种价值追求,属于理想的范畴,是教育理念的集中体现;解读教育目的,就可以深入理解一种教育理念。教育者的惩戒以学生内部的需要为根据而发挥着教育作用,但这种教育作用是 “好”是“坏”,学生的身心能否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还要看惩戒这种教育方法、手段所承载的是什么样的一种教育理念。如果教育者的赏识所承载的教育理念是“ 好 ” 的 、“ 正确 ” 的 , 能够体现出 “ 教育的意义”,⑤那么这样的惩戒必将起到 “好”教育作用,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但如果教育工作者的惩戒坚持一种错误的价值导向,不能体现或者干脆违背了“教育的意义”,如倡导教育的功利性、宣扬利己主义、推行奴化教育等等,那么教育者惩戒的作用越是显著 ,学生的行为越是合乎“规范”,则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危害越大 。这就是本人对于教育惩戒的 “度”的理解。尽管教育理念支配着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教育目的、取得教育成果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但我们不能忽视手段、方法在教育实践中的重要性。分析、认识惩戒的教育作用,探索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对于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现实的意义。但“真理向前再多跨一步就会成为谬论”,不恰当地夸大惩戒的教育功能,忽视教育实践中多种教育手段的协同运用,无视惩戒背后的教育理念,这和片面夸大赏识的教育作用后果一样,会对教育教学实践产生不利的影响。
要和外在客观事物所共同制约和决定的 。诱因可分为正诱因和负诱因两种 。凡是能使个体因趋向或获得它而满足其需要的刺激物为正诱因,而能使个体因逃离或回避它而满足其需要的刺激物为负诱因 。诱因是个体行为的一种能源 ,诱因具有激发或诱使个体朝向目标的作用 ,促使个体去追求目标;但不是所有的刺激都可以称作诱因,只有那些能够满足个体需要的外部刺激物,才能成为诱因。这样,在外在条件与内部状态的交互作用下,通过诱因和内驱力的形式 ,就产生了既有方向又有力量的动机 ,再由动机与活动结合而导向动机性行为 (见图一 )。惩戒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以否定性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的行为的产生和巩固。惩戒的目的是 “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而这一目的是“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以否定性制裁”得以实现,因此,教育者的惩戒对于学生来说,首先是一种外部刺激,这种刺激在学生回避时能使相关的社会心理需要(诸如安全的需要、包容与情感的需要、荣誉与成就的需要、承认和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等等)得到满足,这时惩戒就成为一种负诱因,成为激发学生“社会性动机”的外在条件。比如:学生渴望得到赏识 ,但做了错事却会招致教师、家长的批评;学生只有“戒除”自己不合范的行为,以合范的行为才可以免受批评、得到赞赏;在这里,批评就成为激发学生产生和巩固合范行为动机的负诱因 。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 ,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所以只有当教育者的惩戒引起学生机体变量 (个体需要)产生激活与兴奋状态时,才能发挥负诱因的作用 ,与内驱力共同作用产生行为动机 ,进而引发学生的“合范行为 ”,达到教育活动的目的 。如果没有学生需要的激活与兴奋状态 ,教育者的惩戒对于学生来说就只是一种外部刺激 ,而不会成为激发学生行为动机的负诱因 。

注 释 :①② 周弘著.赏识你的孩子——一个父亲对素质教育的感悟[M].成都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2000,P47.
③廖一明.关于教育惩戒几个问题的思考[J].江西教育科研,2004.7.

④ 应丹莉、袁圣东.教育惩戒的分析与探究[J].基础教育参考,2004.10.
⑤ 石中英著.教育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P256.

代写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1] 应丹莉、袁圣东.教育惩戒的分析与探究[J].基础教育参考,2004.10.
[2] 卢家楣、魏庆安、李其维主编.心理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3] 薛春海.管理心理学[M].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
[4] 邵瑞珍主编.教育心理学[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5]程正方编著.现代管理心理学(修订本)[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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