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教育论文,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运用于高中法治教学课堂中,能够很好的契合学生素养和应试能力提升需求,是高中法治教学课堂中一种极其有效的教学方法。
第一章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中应用的合理性与实践要求
第一节 概念界定
一、案例教学法的概念
关于现代案例教学法最早是由哈佛商学院所提出来的一种教学方式。因为案例教学法能够做到以学生为课堂的中心,极大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所以这一教学方式被应用到其他领域。这也为后来诸多学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础。自从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法进入我国受到了极大的欢迎。但是国内学者对于其定义具有不同的看法。例如郑金州学者指出:案例教学是一种指导学生根据案例实际情境展开探究的方法①。另外,学者靳玉乐将案例教学定义为: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学习活动,通过在案例教学中发展学生解决问题思维的一种教学方法②。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研究、探讨,发现多数专家学者都把案例教学法定义为:是以事件为主体展开教学的方式,以教师对课程、学情、教学任务的研究为基础,选择恰当的案例,并对所选的案例加以精心且合理地设计,指导学生对案例中的问题展开探究。
综上所述,本研究将案例教学法理解为: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并存,包含师生、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为了培养学生相应的学科能力从而达成育人目标,选用与学生认知相符合且具有深意的案例材料作为教学资源,通过创设案例情境和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来开展教学的一种方法。
第二节 案例教学法实施的理论基础
一、以杜威的思维教学理论为方法借鉴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有不同的任务:首先教师需要选择合适的案例,其次在课堂上需要激发学生的思维潜能。学生则需要围绕教学案例进行思考,利用案例掌握法治知识、养成法治意识。其中,教师任务的达成是完成学生任务的基础,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要充分挖掘案例的法治教育性,以及在课堂上将学生现有的思维习惯和思维倾向培养好和引导好。
杜威判断一个教学方法的好坏在于能不能激发学生的思维以及可不可以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思维可以分为很多种,在杜威看来反省思维是最好的。反省思维包含五个步骤,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如果能够按照步骤的要求将案例中呈现的问题加以解决,就说明学生已具备反省思维。
杜威反省思维教学理念就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提供可借鉴的理论和方法。在具体使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要始终以发展学生的思维为主线,在案例的选取阶段要选择有启发式的案例,在案例的讨论环节要鼓励每个学生独立思考,尽量让每一位学生都可以发表各自的见解。这样既能够锻炼学生的思维,又能够让学生进行充分的自我展示,给学生一种积极的情感体验,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便会乐于讨论与发表想法。
第二章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中应用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应用中的优势(strengths)
一、案例教学法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知识
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是在传统的高中法治教育教学中大部分教师所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其缺点在于会导致学生以死记硬背的方式识记知识点而不能以理解的方式识记。由于法律知识较为抽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能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将其背诵下来。从教育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会让学生产生厌倦该课程的想法,甚至产生消极的学习心理以及削弱其学习动机。而案例教学法的因其具有情境性的特点,以真实的案例为教学手段,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寓于真实的案例中进行教育。在这种教学影响下,学生既能理解知识,还能产生良好的学习体验,激发其学习动机。因此,教师要做到能够以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件作为案例,或者将一些热点新闻进行适当的改编,使之符合学生的认知,从而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的案例发生进行综合分析。同时还能够在短时间内帮助学生对知识做系统的整理与分析,使得学生能够提升对于知识的消化速度和掌握能力。这不仅有利于学生理解所学知识、掌握书本上的重点内容、还能够帮助学生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获得新知识从而在头脑中进行新旧知识的建构。
第二节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应用中存在的劣势(weaknesses)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中的应用获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受到案例教学法自身的局限性和外在因素等多重要素的影响,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案例教学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案例教学法的准备和实施具有局限性
(一)案例教学法费时费力
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费时费力主要表现在:1、需要留给学生大量讨论的时间,问题讨论环节是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的核心一环。对于问题的讨论不是蜻蜓点水式的,而是教师要组织学生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针对一些具有特殊意义或者特别深奥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开展拟真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实践。2、优质案例的选取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前提,对于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能发挥多大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案例的选取。如果没有一个优质的案例,案例教学法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高质量的案例能够提高课堂的效率,可以为课堂润色增彩。但是,高质量的案例获得不是那么容易的,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些教师缺乏编写案例的能力。部分教师为了图方便会直接采用教材中提供的案例,久而久之便会产生懒惰的习惯。由于教材内容更新比较慢,并不能做到实时更新,因而教材中的一些案例会出现滞后性,更不上时事,所以教材中提供的案例不是最好的选择方式。二是案例的改编需要考虑的内容很全面。对于案例的编写也非常考验教师的能力,在进行编写案例时,教师不仅要考虑本节课所涉及到的知识内容、学生的学习情况、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案例本身的逻辑性,还要考虑案例呈现的语言等这些方面,对于习惯了传统教学方式的老师来说,以上案例的编写工作的要求对于他们而言存在一定的困难。三是互联网上错误信息的干扰。当前由于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为案例的收集提供了更多的途径,但是在互联网上获取案例有利也有弊。
第三章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中的应用策略.................................. 24
第一节 强化案例教学的实施原则..................................... 24
一、 教育内容与生活实际相结合原则....................................... 24
二、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原则............................. 24
第四章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中的优化设计——以《严格执法》为例.... 30
第一节 教学案例的选取.................................... 30
第二节 案例教学过程设计................................ 31
结语............................ 40
第四章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中的优化设计——以《严格执法》为例
第一节 教学案例的选取
针对高中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中《严格执法》这一框的教学设计,选取的是“深圳首违免罚案例”。在课堂上进行案例展示。案例材料:2016年深圳市首次执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具备六种条件即可申请首违免罚(首违免罚的条件:1、2015年后再深圳发生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在深圳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3、这次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4、在发生该行为前24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行为;5、该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为500元及以下;6、机动车注册或变更登记已满24个月)。2016年2月2日,胡女士因着急接小孩放学将车停在商场附近禁停区域违反了交通规定,被罚款600元人民币。
笔者所选取的这个案例符合真实的情境纪实,案例发生背景是2016年深圳市首次执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简称条例)。起因与详情为:胡女士因着急接小孩放学将车停在商场附近禁停区域违反了交通规定。案例事件要有冲突性,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感觉有矛盾、有难度,没有那么容易解决。如果事件没有冲突性,学生不用思考就可以轻易得出解决方案就没有教育性。本案例中体现的矛盾和冲突是:人性化执法与严格执法的要求是否冲突?从而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同时,考虑到问题太难或太容易都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动机,因此笔者选取“深圳首违免罚案例”作为案例。我们可以用案例中体现的问题,例如,人性化执法与教材严格执法的要求是否冲突?能使学生进入角色,让学生对问题做出决策,形成具体结论。从而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严格执法的内涵、严格执法的意义以及严格执法的要求。
结语
“案例教学法”将生活中常见的场景搬上课堂,学生能够在案例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建立思维,再运用于生活实践中。因此,案例教学法受到广大师生的青睐。但是通过本文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案例教学法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知识、培养学生问题解决的能力、对高中法治教材内容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但受到其自身的局限性和外在因素等多重要素的影响,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存在如案例教学法的准备和实施费时费力,案例教学法不适宜大范围教学等,学生课前准备不足,教师组织案例教学能力不足等问题。本文针对上述所提到的这些问题,论文提出了针对性的优化策略:一是要将皮亚杰的建构主义理论、杜威的思维教学理论为基础,坚持教育内容与生活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二是选取符合学科特点和满足真实事件的案例;三是要为案例教学提供有利的教学支持,助力案例教学课堂实施建设。最后,论文针对《严格执法》该框的教学环节进行案例设计演示和优化,以“深圳首违免罚案例”作为案例,从教与学双视角剖析案例教学应用中的技巧和方法。
高中法治教育课程的特殊性和高中的认知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法治教育中的运用必要性。此外,基于现实的考虑,高中法治知识纳入学生的考察体系之内,学生的成绩在当前的教育体系里依旧是最直观的考察形式,通过梳理不难发现历年的高考试题都是以材料和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考察,这能够与案例教学法中案例和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起到很好地匹配作用。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运用于高中法治教学课堂中,能够很好的契合学生素养和应试能力提升需求,是高中法治教学课堂中一种极其有效的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