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教育论文,笔者通过大量查阅国内外家校合作的相关文献,梳理发达国家家校合作的相关研究,对国内家校合作的相关研究从发展及政策依据、合作模式、合作问题、合作成因、合作策略等方面做整理。通过对国内外家校合作的研究,笔者对家校合作有更深刻的认识。
一、汕头市J中学家校合作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一)汕头市J中学家校合作概况
汕头市J中学是一所直属公办完全中学,这所中学创建于2004年8月,地处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地理位置比邻城镇。目前J中学高中部三个年级共有48个教学班,高中部教师共有215人,教师的学历基本在本科以上,这些老师大多数都是汕头户籍的本地老师。学校的生源主要来自潮阳区练江、榕江、海门三大片区的农村。当地受建筑行业的联动影响,相当一部分家长选择外出务工从事建筑行业,学生中留守学生数量占比较大。
学校本着以人为本,实现学生、教师与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家校合作方面做了很多探索性的工作。家校合作采取集体合作与个别合作相结合展开,集体合作以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开展,个别合作以电话访问、网络联系、《成长记录册》、《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为开展。学校通过多形式的家校合作在家校共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明显的不足。学校家校合作的短板主要表现在:家校合作工作比较局限,基本围绕学生的学习成绩展开,家校互动的内容侧重于学生日常的德育表现和学生学科学习表现。农村学生家长普遍受教育水平比较低,家庭教育的方式简单粗放,家校合作的参与度不高。家长是由于孩子出问题,才会主动寻求学校合作,希望老师给予指导进而解决问题。学校的家校合作基础不稳固,家校合作面比较狭窄,家校合作的层次比较低,合作过程缺乏完善的体制保障,家校合作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汕头市J中学家校合作调查问卷的编制
1.调查目的
笔者希望通过对汕头市J中学的高中教师和家长的问卷调查,真实反映出学校家校合作的实际情况,能为分析该校家校合作的成因提供科学的依据,为后续提出农村高中家校合作的改进策略提供实践依据。
2.调查对象
笔者在汕头市J中学高中任教,对学校的家校合作开展情况较为熟悉。因此调查对象确定为汕头市J中学高中三个年级的家长和教师。
3.调查方法
本次问卷调查以电子问卷的形式在J中学高中三个年级的家长和教师中随机发放。
4.调查问卷的设计
(1)问卷设计的理论基础
系统-生态理论作为此次问卷设计的理论基础,其代表人物布朗芬·布伦纳和霍布斯都指出孩子良好发展环境的创设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霍布斯从家庭需要层面研究,孩子的成长如果出现问题,必须从他所处的亲人、朋友和周围的环境切入分析。孩子与家庭存在天然的亲缘关系,在家庭环境中成长,而学校和社区是孩子成长的周围环境。霍布斯的研究将家庭、学校、社会三者紧密联系起来。家校合作的研究过程中系统-生态理论能够对产生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和解决。
(2)问卷的编制过程
笔者在家长问卷中通过家庭的基本情况、家校合作的认识、开展形式、合作内容、合作效果五个方面设计了《农村高中家校合作现状调查及改进策略研究(家长版)》(见附录A)。与此同时在教师问卷中通过教师的任职信息、家校合作的认识、家校合作的形式、家校合作的内容、家校合作的效果五个方面设计了《农村高中家校合作现状调查及改进策略研究(教师版)》(见附录B)。在文献的查阅过程中,笔者发现包遵臣(2016)的《农村高中家校合作调查问卷(家长)》和《农村高中家校合作调查问卷(教师)》两份问卷的借鉴意义较大,且问卷的信效度较好。
二、汕头市J中学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家校合作未建立明晰的规章制度
1.家校合作缺乏制度保障
发达国家的家校合作在开展的早期便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参与家校合作的各个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家校合作的开展有法可依。纵观我国的家校合作,家校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家校双方在合作过程的权利与义务无法得到保障,一旦家校合作活动发生问题,责任的界定就处于尴尬的境地,学校和各教育主管部门容易互相推卸责任,导致问题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进而打击参与对象的活动积极性。笔者对学校领导进行访谈时,当问及领导对家校合作目前存在问题的看法时,领导表示目前家校合作首要解决的是完善家校合作的体制与健全家校合作的制度。
领导YCL:现在学校的管理工作都是要依规管理、依章办事,规章制度是学校开展一切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目前,家校合作的体制不完善,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学校对部分家校合作活动事项的开展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根据图1.12的调查结果结合学校领导的访谈显示家长与学校都认为必须重点关注家校合作制度规章的建设。然而,当前家校合作相关制度的形式化特征明显。比如J中学的家校联系制度(表2.1),学校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是制度的存在是为了应付上级教育部门的检查,制度的可执行性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再如,J中学的家长会会议记录表(图2.1),家长会会议开展的目的、流程、成效、反馈等内容都没有相应的体现,家长会的形式大于实质。
(二)家庭物质文化基础薄弱并且教育主体缺位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落后于城镇,家庭的物质基础比较薄弱。从表1.11中显示家庭月平均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占调查总数的53.67%,家庭物质条件是比较差的。除此之外,从表1.10的调研也清晰显示农村家长的受教育水平比较低,家庭文化基础的薄弱。物质基础薄弱导致农村家庭只能追求基本生活需求的实现,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低。家庭文化基础薄弱导致家长的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粗放,教育水平低。调研地区地处粤东沿海的潮汕地区,该地区“多子多孙多福气”的养儿防老观念深植,这点也从表1.11中家庭育儿数在3个或3个以上的占比40.71%得到印证。地区传统的养育观念是家庭生育孩子数量较多的重要原因。家庭物质基础条件的不足与家庭养育负担的双重叠加,导致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投入成本、投入时间、投入精力处于低水平。物质基础差、文化基础弱、育儿负担重都是农村地区开展家校合作存在的客观家庭问题。
另外,从表1.12和表1.13中表明该农村地区依然秉持着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成员分工方式,母亲在抚育、养育、教育孩子方面顶起了“一片天”。众所周知,家庭教育的成功需要父母双方齐抓共管,携手并进。家庭教育的父教缺失现象,表明父亲的教育功能被弱化,父亲变成家庭教育的局外人,家庭教育主体缺位导致家庭教育功能的不健全。在农村家庭物质、文化、教育主体等多因素的制约下,家长自发形成教育能力不足的自我认知,便心安理得将教育责任推卸给学校,不主动跟老师沟通交流,不参加家校合作活动。
三、汕头市J中学家校合作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44
(一)家校合作体制和组织不完善造成家校合作保障缺失.........................44
1.家校合作的社会支持体制不健全...............................44
2.家校合作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协调管理..................................44
四、农村高中家校合作的改进策略..................................50
(一)社会为家校合作提供有力支持.................................50
1.完善家校合作的政策法规..........................................50
2.建立家校合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体系...................................51
结语......................................61
四、农村高中家校合作的改进策略
(一)社会为家校合作提供有力支持
协同治理理论指导下的家校合作旨在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配合,实现三方理念、优势、资源的整合,形成共同的家校协作体。因此,家长合作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社会在系统中发挥的作用。完善社会的家校合作机制和体系,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1.完善家校合作的政策
法规家校合作如果单靠学校和家长的自觉参与,就会使家校合作陷入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行为准则,因此理想家校合作机制的建立需要健全的家校合作政策法规做保障,需要专门负责家校合作的组织做依托,才能保证家校合作实现持续长效的运转。①。对国家而言,完善家校合作的政策法规有助于国家、地方、学校各级各组织明确各自的权责,从根本上推动家校合作的秩序化运作;对家长而言,完善家校合作的政策法规有助于明确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权利与义务,一方面约束了家长参与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明晰了家长合作行为的法律依据。家校合作政策法规的健全与完善直接推动家校双方家校合作行为参与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是解决家校合作实践中存在的众多问题的一剂良方。
当前家校合作法规对家校合作大多给出的是指导性的意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该共同承担孩子的教育责任,但是各个组织具体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又有怎样的权利,却没有明确的说明。家校合作法规的制定,一方面要立足于宏观的家校合作发展方向的规划;另一方面要从完善教育体制的角度出发,细化法律指导意见,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家校合作工作范畴,职能进行明确的规定;此外,对家校合作中家庭、学校、社会三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细化,明文规定对家校合作履行不到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参与到家校合作中的各个组织在法律的规定能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家校合作的开展有法律保驾护航能从根源上杜绝家校合作的无序性、随意性、无系统性。
结语
笔者通过大量查阅国内外家校合作的相关文献,梳理发达国家家校合作的相关研究,对国内家校合作的相关研究从发展及政策依据、合作模式、合作问题、合作成因、合作策略等方面做整理。通过对国内外家校合作的研究,笔者对家校合作有更深刻的认识。家校合作必须立足于平等的家校双方的基础上,在保持教育一致性的前提下,家长与学校通力合作,家校双方的教育影响叠加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本论文对照当前我国国内家校合作的实践模式,重点关注城市与农村家校合作发展的不平衡,对汕头市J中学家校合作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并以J中学为案例,总结农村高中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农村高中家校合作的改进策略。本研究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教师、家长和学校领导的访谈样本不够多;提出的农村家校合作的改进策略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检验;调查对象的单一使研究的价值需要作进一步的论证。
路漫漫其修远兮,家校合作的道路还刚开始,农村高中家校合作更加是举步维艰。家庭、学校、社会是家校合作的命运共同体,彼此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农村高中家校合作要牢牢抓住国家重视的发展契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以法规和体制为推手,健全家校合作的长效发展体制,树立家长的主体意识,完善农村家校合作的管理、监督、保障机制,全员联手共同助力家校合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