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教育论文,本文紧密围绕在线学习欺骗行为问题研究的主题,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按分层随机抽样法选择三所城市中学、三所城镇农村中学的初中生为研究对象,对漳州市初中生在线学习的现状进行问卷调查。
第一章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内涵
一、学习过程
本研究探讨的是学生在整个在线学习过程里的学习欺骗行为,而不仅仅是作为学习过程末端的期末考试。为此,需要阐述学习过程的概念。
结合《论语》和《中庸》的论述,从孔子学习过程的阶段来看,孔子将学习过程分为七个阶段,分别是:立志、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时习、笃行①。根据《论语》中提到的“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弗学,何以行”等语句,孔子将学习过程定义为学习、思考、实践和执行等阶段,提出了学习过程的阶段性。汉朝的王充、宋代的朱熹、明清的张载、王夫之等我国历代著名教育家、思想家总结了学习、思考、相互鼓励、相互促进的四个学习过程。
赫尔巴特是19世纪德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他将学习分为四个连续的步骤: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这实际上是学习的四个阶段。这些步骤后来被美国赫尔巴特发展为五个步骤:“明辨”变成“准备和提示”“联想”变为“比较和抽象”“系统”变为“概括”“方法”变为“应用”②。教师运用这个学习理论指导学生进行实操练习,第一是准备,例如学习物理中的漂浮原理可以提醒学生现有的漂浮物体的经验。第二是指示,如通过各种演示方法介绍漂浮的有关情况。第三是比较与抽象。第四是联想,通过在教师的启发下完成前两个步骤,学生将发现新事物与已知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因此,在学生的心目中,新旧观念与旧观念相结合,学生将看到这两个事实之间的共同吸引力的本质,而选择这一共同要素是抽象。在这一步骤中,学生尝试命名新旧事物的共同元素,以便他们提出基本的概括性和浮动原则。第五是应用,当学生被教导一个新的起点时,它可以用来解决有学习生活中关于浮选的问题或疑问。这是赫尔巴特提出的杰出学习过程或教学过程中的五个步骤。
二、学习欺骗行为
到现在为止,学者对于学习欺骗行为还没有进行概念的统一定义。1964年,外国学者鲍威尔(Powell)首先通过填写的提问表来调查学术欺骗的频率,他较早定义了学术欺骗①:在考试、学术论文等学术评价活动中未经批准就接受别人的帮助,在一些学术评价中,不标记典型的引用来使用别人的想法和语言。国内学者认为,学习欺骗又称为学术欺诈,是指个人或群体用违背道德、违反纪律的方式对学习研究成果进行有意欺诈,利用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和明令禁止的方法手段,既不正当手段来完成考核测试的现象,“用欺骗的方式做违法乱纪或不符合规定的事情”②。学习欺骗行为的形式各种各样,包含剽窃、造假、欺骗、作弊、破坏、渎职、受贿或有偿服务、代考等等③。纵观国内外对学习行为的评价,既有过程性评价也有终结性评价,既有学术欺骗也有作弊。国外教育对学习欺骗行为的评价是过程性的,学习过程中有利用不正当手段来完成学术活动,破坏了学习公平的,都视为学习欺骗;国内教育侧重考试,对学习欺骗行为的评价属于终结性评价,惯用作弊来描述考试测验衍生的违规违纪手段,重视学习结果,也就是考试的分数等量化指标。
那么,应该把学习欺骗行为定义总结为:学习过程中的非主动学习行为,利用别人的帮助或者外力帮助产生不完整学习过程的行为。之所以称之为欺骗,是因为这个学习行为不是自发的、独立完成的,是受别人或者是外力帮助的,并没有独立完成学习,学习过程只有结果导向,没有获得属于自己的学习过程评价,这一系列行为是带有欺骗性质的,教师或者其他评价者不能获得学生的客观学习水平。学习欺骗行为表现在考试或课题中接受不正当的帮助,利用剽窃、抄袭、不诚信、代做、携带考试相关的信息、盗用他人的答卷等各种手段获得学习成绩、综合评价,或者在课题中使用不规范的参考“复制”“引用”“剽窃”时被认为是学习上的欺骗;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利用互联网获取不正当的信息也属于学习欺骗。
第二章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现状调查
一、初中生在线学习现状的调查过程
(一)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1.调查问卷的设计
本问卷调查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那么哪些方面可以反映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呢?这就要从初中生在线学习过程的前端、中端、末端去解构,逐一呈现。
其一,根据前文对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可知,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由三个维度构成,三个维度分别是学习过程的“在线学习前端准备”“在线学习中端进程”和“在线学习末端反馈”。
其二,在问卷的具体题目设计上,参考了国内其他学者研究中学生作弊、大学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硕士生学业欺骗行为的调查工具,如余丽莎的《农村初中生考试作弊心理研究》、顾云龙的《初中生考试作弊问题研究》、何佩航的《大学生在线学习失信行为及干预策略研究》、张庆玲的《大学生作弊的文化分析》等。在参考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对中学一线教师和中学生的初步访谈获得的学生学习过程的实际情况,经过深思熟虑,对本问卷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设计。
因此,本问卷把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分为三个维度、五个部分,即“在线学习基本情况”“在线学习前端准备”“在线学习中端进程”和“在线学习末端反馈”“在线学习成效评价”。每个部分对应4-6个题目,每个维度对应着5-6个题目,问卷总共31道题目。
二、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表现
通过上述调查,在线学习欺骗行为涵盖了学生在线学习行为的“前端”“中端”和“末端”。线上学习“前端”学习欺骗行为包含课前准备不足,学习行动落后等情况;线上学习“中端”学习欺骗行为包含应付学习、应付教师、无效答题、不参与在线互动、不参与在线学习等情况;线上学习“末端”学习欺骗行为包含课后作业中的作业复制、作业抄袭、找‘枪手’代替自己完成学习任务、使用后台刷课软件、多网页刷课、多电脑刷课等。
根据“在线学习前端准备”“在线学习中端进程”和“在线学习末端反馈”三个维度,可以把学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表现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在线学习前端准备不足
学生不清楚线上学习最基本的规则,不了解线上学习对于学业的具体规范要求,未按教师规定的要求进行在线学习的预习准备,教师对学生的预习进度和程度无从把握。从访谈中得到,每次课程的授课结束前教师一般会布置家庭作业,其中就包含了预习作业,预习作业一般是自学,偶尔要求提交预习完成的书面或讨论式作业。而学生又很容易忽视预习作业,特别是在线学习的“前端”准备预习环节,大部分学生没有反思自己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两种不同状态的对比情况,认为线上课老师不会抽查预习情况就不预习了,或者认为上课前翻翻课本即是预习,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无法学习到知识,觉得只要自己考试不作弊就不存在学习欺骗行为。从调查数据得出,有近八成的学生认为自己能够全部完成或者大部分完成线上课程要求的预习作业,但是这些学生又认为线上课程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会带来变化,产生这种矛盾,是因为学生对于学到的知识根本没有完整的罗列,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学习到了哪些知识,哪些知识可以运用到考试中,对于线上学习依旧处于一知半解状态。
第三章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原因分析........................................39
一、学校管理机制不到位.................................................39
(一)教师在线教育经验不足...............................39
(二)教师的在线管理手段不灵活...............................39
第四章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预防对策......................................45
一、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实效性.......................................45
(一)提高教师的在线教学能力............................45
(二)加强对初中生在线学习的监督.................................45
第五章研究结论与讨论......................................51
一、研究结论..............................51
二、讨论..........................................51
第四章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预防对策
一、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实效性
(一)提高教师的在线教学能力
面对在线学习的信息技术化,教师需要提高对在线教育的认识,深刻意识到在线教育对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在线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参与教研室集体备课线上交流讨论,把握在线学习课程设计的科学性、灵活性,形成自己特有的在线教学方式方法,全身心投入到在线教育的探索与实践中,带领学生在新的教学模式下更好的完成教学任务。因此,建立优化的在线教育平台、组织教师参加在线学习授课技能培训是当务之急,这个问题需要整个教育界的进一步研究。
(二)加强对初中生在线学习的监督
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当学生面对来自教师更多的注意和外部压力时,他们会选择减少产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可能性。教师是学生管理过程中的守护者和引导者,在推进在线学习教育时,教师需要充分引导初中生发挥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学习主动性。另外,适当加强教师的在线对话频率和深度,组建一支由校长、年段长、班主任等教师的教育督导队伍,从第三方视角参与在线学习教育课堂的巡视与监督,及时指导在线学习教育教学活动。
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开发相应的学习平台监督功能,利用学习数据计算学生参与在线学习的时长、互动次数、答题正确率、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建立在线学习进度台账、预警机制等,从途径上预防学生产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
第五章研究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
本调查研究发现,初中生居家参加在线学习时,因为自律自控性差,缺乏教师和家长的监督,容易产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初中生参与在线学习中,认为只要认真上课,学习态度好,及时完成功课,或是补做功课,这样做就不存在在线学习欺骗行为了,但学生努力认真学习知识只是符合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中的低阶认知,记忆、理解、应用,而对应的分析、评价和创造的高阶认知能力学生并未显现。初中生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表现有线上学习“前端”课前准备不足、学习行动落后等;在线学习“中端”应付教师和学习、无效答题、不参与在线互动等;在线学习“末端”学习欺骗行为包含课后作业复制、抄袭、找‘枪手’代替自己完成学习任务、使用刷课软件等,由此产生了初中生在线学习的学习进度落后、学习数据造假、学习动力缺乏、认知能力锻炼止于低阶层次等学习欺骗行为特点。在线学习欺骗行为的隐蔽性强,不但不易被发觉,而且其中部分行为并不被教师视为是一种教育学问题。但是,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创新人才,这就要求学生必须按照学习进度按时学习,否则就只是暂时记住了一些知识,并未锻炼创新能力。许多学生、家长和老师所认为的学生的学习只要最后通过考核而无视其学习进度落后的观念,必须跟着在线学习这种新式学习方式而更新。本研究所指出的在线学习欺骗行为是新形式的“作弊”,应该从教育学的角度进一步深挖。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