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论文范文代写:浙江省W县社区矫正管理探讨

发布时间:2022-10-03 19:15:27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管理学论文,笔者通过相关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发现W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如主体队伍建设困难、部门衔接障碍、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难题都严重影响了W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一章导论

1.1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1.1研究的背景

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使得社区矫正的新型刑罚执行方式应运而生。它区别于以往的监禁刑执行方式,它是让罪犯回归社会,利用社会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一种管理制度。社区矫正管理方式也更加注重服刑人员的人格尊严,符合国际社会人道主义和人文主义精神。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方面的必然要求,也是新背景、新时代下社会治理探索的新方向。

管理学论文参考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前工作重心。社区矫正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管理创新和优化的重要要求,对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意义重大。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浙江省W县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是仍然存在许多困境和难题需要解决。例如管理主体力量薄弱、信息化管理方式落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各种现实问题已严重影响W县矫正管理工作的质效。鉴于此,笔者从公共管理角度出发,研究W县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找到破解难题的有效措施,以期更好推动W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发展,并且为其他地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升提供经验。

1.1.2研究的目的

社区矫正是当前我国社会公共管理当中的一个经典范例。本文从管理学视角出发,以浙江省W县这一地区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为研究的对象,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探究W县在社区矫正管理中的先进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寻找打破目前管理障碍的措施。通过本文,笔者希望探索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总结实践中的先进成果和操作方法,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改善和进步提供帮助。

1.2国内外研究概况

1.2.1国内研究概况

1.2.1.1关于社区矫正定义研究

定义研究是研究社区矫正管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管理主体对管理对象的管理方式。官方将社区矫正定义为“非监禁性矫正刑罚”,学术界也大体同意这一观点。目前国内对社区矫正定义主要有以下3种观点:第一,行刑说。即按照官方定义,认为社区矫正是单纯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支持该观点的学者有:屈学武(2013)认为,无论是从我国社区矫正的实际运作模式,还是从其管理对象、执行机关、适用范围来看,都应明确社区矫正的本质就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手段,在社区矫正中过于关注其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会使社区矫正变成一种社会感化活动,失去了惩罚性、强制性和严肃性。王顺安(2021)提出,作为新型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降低了监禁刑诸多不良影响,是保障人权思想的体现。第二,双重属性说。该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兼具刑罚和社会活动双重属性,也是目前学术界最普遍的观点。张建平(2015)指出,社区矫正是国家法治发展过程中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弥补和改善了原监禁刑的很多缺陷。陈玉等(2015)提出社区矫正除刑罚属性外具备社会康复和社会福利属性。社会康复是指通过学习教育、心理咨询等措施使其认识错误,重返社会生活。社会福利指对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困难帮扶等公益服务。陈文显(2016)认为社区矫正是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罪犯回到社会的一种纠正措施,罪犯可以在限制范围内参与社会生活。黄葵花(2019)也提出社区矫正融合刑罚和社会福利双重属性,认为单纯把社区矫正作为刑罚会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发展。而社区这一场所的限定又决定了该项工作必然需要具备社会福利属性。第三,教育说。少数学者单纯将社区矫正视为社会再教育的一种方式,该观点完全剥离了社区矫正中的刑罚属性。连春亮等(2014)认为社区矫正是通过社区资源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其提出的社会契约论,认为社区矫正是矫正机关、矫正对象和社区之间在达成合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新型社会活动。李蓉,谭祎瑶(2017)认为社区矫正已经脱离了刑罚属性,单纯是一种教育方式,目的是为了评价罪犯在社会环境中的行为是否有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矫正目的并非惩罚,是反复评价其危险性的同时进行教育、感化,促使其重新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第二章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它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也是人类为克服监狱行刑罪犯易交叉感染、重报应惩罚的局限性而做出的理性选择。简单来说,就是将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行较轻、对社会危害较小的罪犯,将其放在社区进行监管,由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对其采取一系列监管、教育帮扶等矫正措施,而不需要进入监狱服刑改造,只是限制其部分人身自由和权益。社区矫正制度主要作用是减轻政府负担、惩罚和矫正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社区矫正相较于传统的刑罚来讲,其制度更加温和、人性化。其特点强调社会参与,重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这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到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谋而合,也是新形势下协同治理理念的探索。

2.1.2社区矫正管理

社区矫正管理是司法行政部门主导,其他机关配合、保障,社会力量起协助作用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和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本文中所研究的社区矫正管理,简单地说就是指社区矫正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和矫正流程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帮扶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确保刑罚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政府管理行为。社区矫正在管理上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

2.2理论依据

2.2.1协同治理理论

赫尔曼.哈肯于20世纪70年代首次提出协同理念。他认为社会中存在属性不同、形态各异的子系统,尽管系统之间有所差异,但是各子系统在整体大环境中相互作用和影响,既存在竞争,又存在合作,由此形成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协同的概念最先是在物理学中提出,后来随着不断发展,吸收了社会学和管理学中的相关理论,由此形成更加系统的协同治理理论。协同治理强调消除隔阂,重视合作,以低成本形成大收益,在治理过程中要从系统角度看待问题,认清社会系统的复杂性以及在加强沟通和合作的同时不排斥良性竞争。

协同治理理论是指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多方主体开展协作的治理模式,包含主体多元、子系统协调、共同制定规则、竞争合作等内涵。协同治理的本质是通过资源整合、共同行动、协调关系、耦合结构等方式来弥补政府单一主体在处理公共事务中的局限性。因此,协同治理理论提出在管理复杂公共事务时,要结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注重消除各方主体之间隔阂,实现资源最大利用。

协同治理挑战公共事务只能由政府来管理的传统思想局限,创新了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化的观点。在早期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政府作为主要管理主体,承担了绝大部分管理工作。但是随着时代发展,显然单纯依靠政府进行管理已不能应付复杂的现实环境。根据协同治理理论,应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者、公益机构等多元主体分担政府管理压力,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方式。

第三章浙江省W县社区矫正管理现状 .......................... 12

3.1 W县社区矫正管理主体概况 ....................................... 12

3.1.1 W县社区矫正管理主体机构及主要职责 ........................ 12

3.1.2 W县社区矫正管理主体队伍构成情况 ................................. 12

第四章浙江省W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23

4.1 存在的问题 ................................... 23

4.1.1社区矫正管理队伍力量薄弱 ..................................... 23

4.1.2各机构、工作部门之间衔接难 ..................................... 24

第五章完善W县社区矫正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 33

5.1加强社区矫正管理主体建设 ................................. 33

5.1.1 社区矫正管理主体专业化建设 ........................... 33

5.1.2 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合理化建设 ..................................... 34

第五章完善W县社区矫正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5.1加强社区矫正管理主体建设

5.1.1 社区矫正管理主体专业化建设

从公共管理角度出发,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队伍专业化为大方向,重点建设社区矫正管理职业队伍。通过制定严格、统一的专业规范和标准,规范W县的社区矫正模式;加快进度发展社区矫正人才库,细化全县相关人才配备工作,广招贤才壮大队伍规模;加强社区矫正人才梯队建设,以老带新的模式培养新工作人员,尽快掌握专业技能;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制定职业规划和安排,增强职业归属感。W县司法局也要针对社会工作者群体反映最为强烈的薪资酬劳问题做好安排,对目前的薪资水平做好相关研究,可通过设定职业等级的方式,鼓励他们通过提升技能等级的方式获得更优的待遇,或者设定相关标准,工作服务满相应年限,也能获得薪资待遇的提升。通过合理薪资方案,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获得感,减少专业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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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县司法局要通过提高管理效率的方式弥补人员不足问题。笔者前文已经提到,W县专职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编制数量固定且有限,当前对机关单位编制管理越发严格,目前暂时无法通过扩编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但是W县司法局要转变工作思路,通过提高管理效率的方法弥补人员不足问题。W县司法局要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相关研究,积累以往管理过程中的宝贵经验,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纰漏进行反思,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在管理过程中注重培养和收集优秀的管理办法,最好能将该方案转化为管理模型,为后续矫正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在注重实践经验积累的同时也要关注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提升。开展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培训和教育,邀请公共管理领域、法学领域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讲座,培养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科研经费支持,用研究促问题解决。

结语

社区矫正工作成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国家法治建设历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反映了国家对社会治理以及犯罪预防规律的不断深化。同时,也是我国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的一项考验,更是我国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人道主义理念的重要体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期间不断与我国政府管理理念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和机制,但是发展历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公共管理当中的一个经典范例。本文立足公共管理视角,将协同治理理论、社会治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应用到社区矫正管理研究当中。通过相关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发现W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如主体队伍建设困难、部门衔接障碍、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难题都严重影响了W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主体专业化、机构合理化、职能系统化的方式弥补管理主体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合办案中心、加强业务衔接的方式破除各机构和部门间的衔接障碍;通过提升矫正管理工作公开度、透明度和加大宣传教育的方式促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认知度提升;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开发专业定位软件的方式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施展基层自治组织优势、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家庭支持作用等形式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笔者在立足W县现实情况基础上,对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希望所提的建议能为W县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发展提供帮助,也为其他地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借鉴,最后希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在实践中得以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