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17 13:49:06 论文编辑:vicky
笔者探究了当前 4 种纠纷化解方式的所能发挥的实际作用,并对各种纠纷化解方式在实践中遭遇的困境进行了论述。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诉讼方式所能发挥的作用无可替代,很大程度上是根源于国民的社会心理倾向,在一个普遍相信法院权威的社会中,非诉方式成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流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一.绪论

1.1 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整体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靠法律途径维权成为常见现象,这在知识产权纠纷领域也特别明显。依照近 5 年(2015 年-2019 年)统计的数据,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类的争议,民众普遍做法是选择起诉到法院进行裁判。由此可见,诉讼方式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过程中形成了绝对主导地位,甚至演变为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唯一选择。一方面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类的诉讼案件的数量在逐年上升,另一方面以非诉方式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却没有实质性增长,这既带来了法官审理负担过重的问题,也容易导致知识产权纠纷中人们的多元诉求难以得到实现。针对这种现状,探索一套科学有效的多元机制,对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很有必要。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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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概述。本部分在分析知识产权纠纷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概念、基本内容以及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现状分析。本部分主要对我国现阶段不同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着重指出了诉讼方式存在的周期长、成本高、影响技术创新、保密性较差等问题,然后分别对现有仲裁、行政解决以及民间 ADR 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阐述。
第三部分,域外知识产权多元解决机制比较研究。本部分主要分析了域外典型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上的具体立法和司法实践,并总结了其可供借鉴之处。
第四部分,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多元解决机制的完善。本部分分别针对诉讼程序中存在的案件拖延、保密性差、诉前禁令等问题提出了对策,同时也针对仲裁、行政处理以及民间 ADR 方式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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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概述

2.1 知识产权纠纷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纠纷的英文拼写为: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s,依照柯林斯词典的释义 Intellectual property 被解释为 something produced by the mind, of whichthe ownership or right to use may be legally protected by a copyright,patent, trademark, etc.简而言之,知识产权纠纷就是以人的智力成果为核心的权属争议,是围绕知识产权发生的,同时也是存在于不同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导致利益主体无法实现知识产权权利的状态”1。
知识产权的创造主体是人类自身,是人类通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出来的智力劳动成果。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法》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是个人和组织。常见的知识产权种类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当前,市场经济主导全球经济大趋势,全球市场进一步发展,涉及知识产权的交流和纠纷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在这种条件下,为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应当构建科学完善的多元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2.1.1 知识产权纠纷的特殊性
从知识产权的性质来看,在知识产权中往往融合着智力独创、技术和规范性要求。在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与美学、工程设计、文学、建筑学等学科具有很强的牵连性,一旦产生了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问题,很有可能会出现横跨多学科、多领域的专业鉴定问题。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专利权纠纷,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纠纷处理起来也很复杂,尤其是在处理新型纠纷或疑难复杂纠纷时,往往要求专业人员对该纠纷进行专业判断,在此期间,还会存在科研方面的事实认定问题以及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普通社会群体和个人单凭基本的法律理解很难做出理性判断。如果希望更好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无论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还是处理纠纷问题的人,普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储备,因此,知识产权纠纷是明显迥异于其他类型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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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概念和内涵
尽管在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纠纷的具体解决方式有所差别,但大致都包含诉讼解决、行政解决、仲裁解决和民间解决等基本内容。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解决方式是最为常见的纠纷化解方式,是指当事人把争议纠纷直接提交给法院审理裁决,法院审判在化解纠纷发挥的作用极大,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同时也因为它的低门槛,立案成本低,成为了纠纷当事人的首要选择。但同时也导致“社会过分依赖法院来解决纠纷,且缺乏完善可靠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4的问题。
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解决方式包含了行政调解、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目前人们纠纷双方当事人以行政方式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实质上是借助某些对知识产权具备行政管理权的机关的力量,通过这些机关的行政管理权,达成了调解协议或者做出其他行政处理,实现化解纠纷的目的。
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解决方式则是指将知识产权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处理。由于仲裁的特点,其在较发达的城市和地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欠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发挥作用非常有限。由于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范围的局限性、仲裁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我国当前的仲裁机构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实践过程中地位并不突出。
知识产权纠纷的民间 ADR 解决方式也可以被视为民间私力救济,通常表现形式为以行业协会或者技术认定标准为参考,由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签订民事合同,划分权利责任,进而有效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民间 ADR 在处理相对简单的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较为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容易陷入死胡同。从化解纠纷的双方角色来看,民间 ADR 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方式更多的强调的是第三人介入纠纷调解,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使当事人信服,从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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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现状分析................ 7
3.1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现状.............................7
3.2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问题........................8
第四章 域外典型国家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15
4.1 美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15
4.2 日本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16
第五章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完善.................19
5.1.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完善...............19
5.1.1 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问题...................19
5.1.2 诉讼周期长、时间成本高的问题.....................19

五.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完善

5.1.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完善
5.1.1 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问题
第一,强化案件保密管理,防堵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泄密的漏洞。对于知识产权案件普遍关心的保密性的问题,毫无疑问,如果诉讼方式想让当事人更放心,对案件保密制度的管控应该更加重视。依照当前诉讼机制,应该构建一套横跨立案、审判等全过程的保密规定。具体而言,在立案阶段,对于涉及相关商业秘密的,可以通过增加保密标签、盖保密戳等行为提醒法院人员提高保密意识。相关文书的送达也尽量由审判业务庭进行,减少接触保密文件的人员数量。在庭前阅卷阶段,可以根据不同的秘密等级详细规定当事人或代理人有权查阅或复制的卷宗范围,能不复制的尽量不复制;对于复制或者摘抄的相关内容也应进行登记留查;在证据保全的确定上,应当要求原告明确保密点,精准确定保密范围。
第二,确立保密令制度。保密令制度起源于英美,是“以一定强制措施作为保障,约束在诉讼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不得将秘密信息再向未受保密令约束的第三人泄漏,以防止第三人间接知悉该商业秘密或不当利用该商业秘密的制度。”15保密令制度可以强化对涉诉商业秘密的管理,具体操作可以通过法庭设立商业秘密知情人清单,针对商业秘密的每一个细节,应当具体到个人,如果发生泄密问题,可在知情人清单里追寻泄密源头,根据“谁泄密,谁担责”的归责原则划分责任,以确保涉诉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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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可以简单概括为“以诉为主,兼采非诉”,通过在某些单位的实际调研,再结合所能查询到的大量数据,笔者探究了当前 4 种纠纷化解方式的所能发挥的实际作用,并对各种纠纷化解方式在实践中遭遇的困境进行了论述。
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诉讼方式所能发挥的作用无可替代,很大程度上是根源于国民的社会心理倾向,在一个普遍相信法院权威的社会中,非诉方式成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流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但无论如何,针对目前诉讼方式所不能回避的弊端,未来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多元解决机制的作用,目前,很多民间调解组织已经在知识产权纠纷的化解工作中迈出了扎实的步子,笔者期待未来依托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很多“虚拟调解工作室”可以推动纠纷化解工作更进一步。事实上,我们坚持不懈地追求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是希望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物尽其用”,而不是互相挤压对方的“生存空间”。任何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都需要时间来验证,这个过程或长或短,总是会到来的。而一个系统、良性发展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将能够更好地解决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满足当事人的多元化需求,推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