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酒后代驾基本问题概述
第一节酒后代驾的概念
代驾,顾名思义是指代理驾驶,具体是指在机动车驾驶员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正常驾驶时,由其他人员代为驾驶的一种行为。代驾的种类很多,由于原因的不同,代驾的种类也不尽相同,譬如医疗代驾、旅游代驾、商务代驾等,酒后代驾也是其中一种。对于酒后代驾,由于是一种新型的法律行为,目前我国法律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学者或者律师都给出了自己的定义,笔者在考察各方面定义的基础上,认为最科学的是学者臧志成给出的定义:酒后代驾是指在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由于醉酒而不能驾驶的情况下,临时让其他人代为驾驶自己所有的或者所管理的机动车,为其提供服务的一种行为。①酒后代驾作为一种新型的行业,虽然在很多方面还不是很成熟,但是客观来讲,酒后代驾对于醉酒驾驶的遏制,以及酒后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了国家相关道路法规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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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酒后代驾形成的原因
在我国,酒后代驾行业是一种新型的行业,自2003年第一家代驾公司在北京成立以来,才有十年的历史。在这十年当中,酒后代驾行业经历了繁荣到低落再到繁荣的过程,是什么促使了酒后代驾的产生,又是什么一直影响着酒后代驾的发展,笔者通过比较认为,酒后代驾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结合:第一,酒文化影响着酒后代驾的产生。在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在生活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一方面,不管是民事行为,还是商事行为,甚至是刑事行为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酒的支撑。尤其是当今经济的飞速发展,更使得酒在商事行为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有些场合,甚至达到了没有酒席就办不成事情的地步。另一方面,现在我国公民的酒后驾车危险性意识不强,对危险性没有系统的认识和准确的衡量,烧幸心理严重。这就使得酒后驾驶现象层出不穷,酒后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根据王正国教授的统计:我国近年来酒后驾车事故逐年上升,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几乎呈直线上升。?基于这两方面的综合因素,酒后代驾也就应然而生了。尤其是酒后代驾公司的出现,在当时起到了遏制酒后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第二,汽车行业的兴旺促使了交通事故的增加,也是酒后代驾产生的重要原因。在我国,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当今我国已经成为汽车大国,汽车数量逐年上升,这也促使了交通事故的不断增多。相比较于改革开放之前的自行车王国,我国当今的汽车拥有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尤其是在一些大型城市,城市堵车现象十分严重,这也从反面证实了我国汽车量的数量之多。另外,对于酒后代驾的形成,仅仅有酒是不够的,汽车的增长也是促使其形成的原因之一。在一些商事行为当中,当事人往往都是车主,这些群体酒后驾驶的几率也比常人要大的多。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酒后代驾对于这些群体是一种很好的救济,这也促使了酒后代驾行业的产生与一时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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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酒后代驾主体资格分析
第一节代驾人的主体资格分析
酒后代驾是在机动车驾驶员因为醉酒不能正常驾驶的情况下,由其他人代为驾驶的法律行为。因此,对于代驾人而言,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这是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结合各方面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代驾人的主体资格必须符合以下三方面:首先,必须具备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主体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立条件,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在我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相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的。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可以自己独立实施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法律后果的人。②酒后代驾主体中,提供代驾的一方按照分类包括有偿性代驾主体和无偿性代驾主体,范围比较广泛,但是具体到代驾司机,就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代驾司机存在生理缺陷,或者是不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完全违背了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是完全不具备酒后代驾主体的资格的。其次,必须具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要想获得驾驶资格,就必须先取得驾驶资格证书,否则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另外,该条第4款还规定,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当中,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资格证书,否则属于无证驾驶。③因此,对于代驾司机而言,要想代替驾驶机动车辆,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证是必须的要求。如果无证驾驶,则属于违法驾驶,不具备驾驶资格,也就不能成为代驾的主体。另外,代驾司机如果取得驾驶证,而没有随身携带,虽然代驾行为存在瑕疵,但是“法律承认该代驾行为是有效的,不影响代驾合同的效力,只是要单独追究代驾司机的违法驾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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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车主的主体资格分析
酒后代驾是在车主因醉酒而无法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由其他人代为驾驶的情形。原则上,车主应该在醉酒之前与代驾方达成代驾协议,或者签订代驾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车主会提前与代驾人达成酒后代驾协议。车主在没有提前约定的情况下,会在醉酒后与代驾人达成协议,这就有了车主醉酒前与醉酒后主体资格的区别。因此,对于车主的主体资格,笔者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自从酒驾入刑以来,一般情况下,车主惧怕法律制裁而会在醉酒之前与代驾人达成代驾协议。在醉酒之前,车主都是正常清醒的人。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10条和第11条的规定,车主肯定是年满18周岁,持有驾驶资格证,并且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也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并且精神情况健康的人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行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在醉酒之前,只要车主已经取得我国合法的驾驶资格书,一般都是符合法律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所实施的酒后代驾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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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酒后代驾合同分析 .........12
第一节酒后代驾合同性质分析......... 12
第二节酒后代驾合同的效力分析.........15
第四章酒后代驾相关主体民事责任分析......... 18
第一节私人代驾民事责任分析......... 18
第二节酒店服务代驾民事责任分析......... 19
第三节代驾公司民事责任分析......... 20
第四节无偿情谊代驾民事责任分析......... 21
第四章酒后代驾相关主体民事责任分析
上文中我们讨论了酒后代驾的主体资格,以及酒后代驾合同的性质和效力问题。而对于酒后代驾而言,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酒后代驾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在酒后代驾过程当中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势必会产生责任承担的问题,到底由谁来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或者怎样来分配民事责任的承担,都值得我们去探讨。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法》等一系列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都有相关的规定。总结这些法律规定的责任,可以把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分为交通事故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等。首先,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而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的第76条明确规定了过错责任制,即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双方按照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来处理事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条规定应当适用于酒后代驾 ?引起的交通事故当中。其次,对于交通事故中刑事责任而言,我国《刑法》也作了相关规定,该法第133条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即如果某主体违法交通法规而造成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此外,还规定了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为交通事故中的刑事责任作了法律依据。因此,在酒后代驾过程当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适用以上相关规定。最后,对于酒后代驾中因事故引起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笔者认为,不能简单的统一适用某一条法律,或者一律适用某一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中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会因为酒后代驾的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笔者主要按照酒后代驾的分类,对该类问题作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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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我国,酒后代驾自产生以来不过十余年的历史,由于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后,酒后代驾才如同雨后春笋而迅速发展,但是行业的标准不一、法律规范的缺失,使得酒后代驾行业发展艰难。在诸多行业问题中,醉酒后车主的民事主体资格是必须首先确定的。我国目前的民事法律依据《刑法》的规定,将其推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这种做法并不科学,也不符合法理,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德国做法,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主体资格,明确暂时性意识缺失的民事行为无效。对于合同的效力,笔者认为应该分类探讨,对比分析醉酒前和醉酒后签订合同的效力。最后在民事责任承担上,应当按照酒后代驾不同的分类来具体分析各方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综上所述,对于酒后代驾存在的法律问题,我们应当合理定位、理性分析。目前我国的酒后代驾行业的确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尽早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对行业有很大促进作用,也能完善我国法律的缺失。笔者通过四章的分析,整合问题之所在,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以期待我国法律能够更加健全,我国酒后代驾行业能够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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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